成长的烦恼 珊瑚虫困窘,彩虹收兵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薛芳 本章:成长的烦恼 珊瑚虫困窘,彩虹收兵

    腾讯依靠众多用户快速崛起,吸引了一批技术人员的关注,大家竞相模仿和更改QQ程序,陈寿福就是其中一个。

    陈寿福,1980年12月出生,对计算机非常痴迷。据媒体报道,在大学时期,陈寿福对计算机技术相当痴迷,也非常有天分。2001年,在技术开发上非常有研究的陈寿福发现了QQ的许多不足之处,于是,他就对原版的QQ进行了诸多修改,去除了QQ的广告增加了探索IP的功能,那时候的珊瑚虫版还不是外挂形式。

    2003年,腾讯公司找到了陈寿福,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当时还是学生的陈寿福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关闭本人网站上珊瑚虫QQ版本的下载,不再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那个时期,遭遇麻烦的,还有邹丹版本和木子版本,腾讯的杀手锏是侵犯著作权,在此情势下,他们纷纷退出了研发。

    2004年的时候,陈寿福转作外挂。在不修改QQ软件源代码的情况下,陈寿福非常快捷的编写出了珊瑚虫QQ外挂的原型,在最开始的时候,珊瑚虫外挂不仅有显示IP和去除广告的功能,而且有效地回避了腾讯的版权问题。一时间,珊瑚虫的下载量有时候甚至超过了腾讯QQ本身。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一纸诉状把陈寿福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陈寿福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腾讯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在网站“珊瑚虫工作室”中设置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行为显属侵权,故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腾讯公司称陈寿福在“珊瑚虫工作室”上设置外挂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双方此次在法院的交涉结果,以陈寿福在珊瑚虫网站公开道歉和赔偿腾讯公司10万元人民币而告终。腾讯公司在胜诉后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一直没有将审判结果公之于众。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的珊瑚虫外挂案件,再生波澜,在2007年8月16日,陈寿福被深圳警方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牟利为由拘留,又将此次事件推向另一个方向。

    “去年(2006年)12月份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陈寿福停止提供下载和使用侵权软件,可是珊瑚虫还一直在进行侵权行为。”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宣传科傅学军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如此说,“我们接到腾讯公司报案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人员对该案件进行侦查处理,在获得犯罪嫌疑人陈寿福较多的非法牟利证据后,于8月16号将其在北京抓获”。“在对犯罪嫌疑人陈寿福进行审讯时,他承认刚开始研发珊瑚虫时确实是为了用户方便,但是后来就有广告商主动找他进行广告插件捆绑。在广告利润诱惑下,珊瑚虫开始捆绑广告插件。去年12月份,法院判他侵权并停止珊瑚虫版本下载使用,可是他和广告商的合同一签就是一年,他无法停止珊瑚虫版本的使用,那样就会违反广告合同。他在被拘后说自己已经无法掌控整个局面,停不下来了。不过,现在他非常积极地配合我们调查。”

    事件的焦点在珊瑚虫侵犯著作权以及捆绑插件进行非法牟利上。那么,珊瑚虫到底赚了多少钱呢?《计算机应用文摘》曾替珊瑚虫算了一笔账:珊瑚虫主要靠捆绑插件来营利,目前针对市面上比较热门的软件,插件商都会给出比较优厚的条件来使软件作者捆绑他们的插件,一个多则几毛,少则几分。看起来几毛几分的钱很少,但如果量大的话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据说国内某知名软件搞捆绑每月至少能有10万元进账,以珊瑚虫的下载量,估计年收入要以百万计。

    陈寿福被抓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同情陈寿福的人还举出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机顶盒跟电视机的关系,机顶盒增强了电视机的一些功能,你能说机顶盒侵犯电视机的著作权吗?而互联网行业著名律师于国富指出,这个案子给行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在此之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常常被认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次深圳警方的行动使很多人受到了警醒和震动,他认为,法律之剑高悬在著作权侵权责任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根据腾讯方面提供的公诉资料,公诉人认为: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陈寿福从腾讯公司的网站下载腾讯QQ软件后,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搜索功能进行删除,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的功能。此外,还将“修改后的软件以珊瑚虫QQ的名义放在自己注册的珊瑚虫工作室上供用户下载牟取非法利益”。公诉人还称:据公安部门查证,陈寿福自2003年开始非法复制QQ软件后修改发行、传播,几乎对每一个正版的QQ软件都进行了修改发行。仅2006年至2007年,就非法修改并发行了5个版本的QQ软件。

    2008年3月20日下午,备受关注的“QQ珊瑚虫”案一审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宣判:被告人陈寿福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0万元。陈寿福的辩护律师曾辩称,陈寿福开发的“腾讯QQ珊瑚虫增强包”系列软件并未修改任何腾讯QQ的源代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并坚持做无罪辩护。但法院最终未予支持。据了解,在捆绑这些软件之前陈寿福都进行过严格的测试,虽然后来这些软件都变成了流氓软件,但是这并不是他能控制的。在陈寿福被羁押后不久,另一个从事QQ开发的组织——飘云团队称,将终止飘云QQ的制作。该组织成员“疯狂绅士”表示,这个团队每天给腾讯造成的广告损失大概为8万元。而由于陈寿福被抓,飘云团队也担心有一天会遭受到腾讯的维权打击,于是选择了退出。但对腾讯来说,外挂事件更像一个中场休息。

    彩虹QQ是2007年底开始运作的,是由庞东升的51.com秘密开发的一个项目。彩虹QQ上线前,以彩虹QQ项目组成员之一“庞静”的名义,注册了上海虹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彩虹QQ”为一款第三方插件,由于拥有IP地址探测、显示隐身好友等腾讯QQ的“增值”功能,因而在庞大的QQ用户群中迅速蹿红。

    11月24日,很多彩虹QQ用户都收到一个从QQ安全中心发出的“发现非法QQ外挂软件”的提示框,声称此类外挂容易泄露用户隐私,建议用户立即卸载。如果用户不予卸载,QQ将立即退出,用户无法正常使用。51.com在11月26日公开发表官方声明称,彩虹软件经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腾讯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

    随后,围绕彩虹QQ软件之争,双方展开了新一轮口水战,甚至一度传出消息,“腾讯不排除起诉51.com”。《21世纪经济报道》撰文指出:在推出“彩虹QQ”之前,51.com曾咨询过相关的法律机构,“彩虹QQ”从研发、设计到市场推广,每一步背后都有相关的法律团队予以支持。“可以说,彩虹QQ在制作之初,就考虑到有关的法律问题,并做了充分的准备。”

    51.com与腾讯之间的“战争”其实早已埋下祸根。

    有消息称,51.com与腾讯的竞争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而51.com从腾讯“挖人”已经是公司内部公开的秘密,51.com很多重要项目都是从腾讯过来的人在负责,如负责51.com开发平台的吴文璇和负责即时通讯的张宝和都是从腾讯直接挖过来的。“我想51.com未来几年内都会定位在和QQ火拼的市场中。”51.com公司董事长庞升东曾对外公开表达了自己跟腾讯的竞争关系,“我们也不会去转移市场。”几乎腾讯每推出一个新的功能与应用,51.com都会加以“学习”、“消化”,并迅速在自己的平台上开发出来。如目前在51.com平台上的“51商城”、“51群组”、“51秀”、“51问问”,另外除开发彩虹QQ外,51.com也开发了自己的IM(即时通讯)产品:51挂挂。

    腾讯和51.com的宿怨已深,但关于彩虹QQ,业内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彩虹QQ一没有复制软件二没有从中牟利。第二种声音认为尽管彩虹QQ目前没有商业行为,但其运作背后必然有着一定的商业逻辑:其一,第三方外挂将占用腾讯QQ的服务器,增加腾讯服务器的负荷;其二,彩虹QQ可以轻易地获取腾讯的用户数据,并为己所用。

    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庞东升跟腾讯死扛到底的态度发生了转变。12月16日51.com董事长庞升东公开表示,51.com已不打算继续做彩虹QQ外挂,目前已经对公司业务进行重组,将回到主业“把基本的东西做好”。而这一决定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其实,庞东升在11月底已经中止了彩虹QQ的研发,该项目组已经解散。业内人士指出,庞升东的表态暗示投资方对51.com施加了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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