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浪荡少年时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陈文德 本章:第一章 浪荡少年时

    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另外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了。

    起于草莽,英雄不怕出身低

    《史记》中的〈高祖本纪〉,一开始便有这样的介绍: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这段文字,很多当然是后人加油添醋,以对真命天子的渲染描写但有几点仍值得去注意,才能对刘邦的身分真相有较多的了解。

    在《史记》或班固的《汉书》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可见这个名字是日后才取的。在《汉书音义》中,苟悦诠释道:“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邦”是“国”的意思,也就是成功之后,刘邦才自己取了“邦”这个名字,究竟是当汉王的时候或是即帝位以后才有的,就无法考证了。”

    在当时,一般平民都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由于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刘氏一族都不可能有名字《史记》中的太公,就是“刘爷爷”,刘媪则是“刘妈妈”,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

    至于刘邦字“季也不是真正的“字”。中国古代兄弟以排行顺序,便有伯、仲、叔、季的称呼。老大叫作伯,老二叫作仲,老三叫作叔,老四叫作季。”

    根据史料记载,刘邦的大哥的确叫作刘伯,二哥也叫作刘仲,排行老四的刘邦,从小被称为刘季,似乎不算有什么意义的字了。

    更有趣的是《史记》和《汉书》中,所有的文字都不见“邦,可见的确有所避讳,但对“季”字则并不避讳。也就是说“邦”的确是刘邦的名,但季则只是排行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良家妇女却跑到大泽边睡午觉,即使对性问题较开放的古代也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有关刘妈妈在大泽边睡觉,作梦和神相遇,当时雷电交加天昏地暗,刘爷爷跑去观看,见到一条蛟龙伏在他妻子身上,因而怀孕,生出刘邦的这段记载,显然是后人添加上去的神话。

    真命天子的刘邦,怎么可能是平凡的刘爷爷和刘妈妈生得出来的?神话中的蛟龙便因此而生。

    重点是为何是“蛟龙呢?这里应有地方性图腾的意义,蛟龙是一种水蛇的神化形象,换句话说,刘邦的先祖,是属蛇图腾的部族人氏。”

    谈到这里,就必须介绍刘邦的家乡了。

    沛在秦朝时才建立县制,丰邑则是沛县的一个乡邑沛县约在今天江苏省的北部,汉王朝以后,泗水郡改称为沛郡,原先的沛县县城则称为小沛,是徐州非常重要的粮食储存中心。

    沛的意思,是水源充沛之意。

    水流多,生物自然较繁盛江苏驶长江由中间贯穿而过,长江以北部分古代属徐州。”

    春秋时,这里是吴、梦、陈的交界,战国时代则是楚、齐的边疆。因此这个地方混杂有多种图腾部落的文明,其本明或许是蛇图腾,但鸟图腾及火图腾族文化,势必也对这个地方有不少的影响。

    长江北岸众支流带来了不少沙土,堆积在江北较平坦的地方,形成了肥沃的平原。这种土质的生产力特别丰富,丰邑乡的名称大概便源自于此。因而沛县的农民得天独厚,不用太辛劳便可有不错的收成,生活也不会困难到那里,人力资源应算丰沛,游手好闲也成为不是特别的罪恶了。

    天生帅哥,相貌非比寻常

    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同年,秦庄襄王去世,秦王政继位沛县这时候仍属楚国管辖,以出生时而言,刘邦属于楚人。

    刘邦出生的同一天,丰邑中阳里有户卢姓人家,也添了一位男娃娃。由于刘、卢两家同为世交,又同日添丁,自然大为惊喜。他们虽属农户,但家境还算小康,自然很想庆祝一番,中阳里的邻居乡老更认为双喜临门,特宰羊备酒,大摆排场,风风光光热闹一番。在乡里中这属难见场面,也就是说刘邦一出生,似乎就比其他兄弟幸运了些。

    这个卢家的小男娃,便是日后刘邦的长期创业伙伴卢绾,两人青梅竹马,从小感情便很好刘邦较有领袖气质,处处喜欢作老大,卢绾个性温和,较守本分,因此专门为刘邦摇旗呐喊,倒也是“天生绝配卢绾日后表现平平,虽未曾建立大功劳,但刘邦仍提拔他为长安侯,后来更晋封为燕王。”

    秦王朝时,中国文官制度连最基本的考试方法也没有,即使庞大的官僚体系,也有赖乡里长老的推荐,所以家族地位和乡闾关系对一个年轻人的未来非常重要。像刘邦这种农夫出身的平民,想要靠这些条件来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了。

    不能靠关系及家族地位的,就必须靠自己建立的“知名度由于资讯管道不发达,一个人的“里子内在美”不易为人所了解,即使被公认为隐士级高手的,也需有同集团长老或友人相互推荐,比较能有出线机会,像姜太公和管仲等便是另外,东汉末年荆襄一带清流派名士对卧龙(诸葛亮)及凤雏(庞统)等的刻意经营,也算是此制度的延续。”

    “内在美”比不上的,就得靠外表来建立知名度了。当然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长相要引人注意,除了好看以外,最重要的是有特色。因此相人学、相面学、相骨学自古以来便很发达,一个人若能合乎相术中的“上相条件”的话,出人头地的机会便要比别人高了。

    对刘邦来讲,最能够帮他建立知名度的,便是他的长相他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身上有不少异相。

    《史记·高祖本纪》中,有如下记载:

    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72黑子。

    隆准的意思是鼻子高挺,两颊端正,这的确是具有高贵美男子的长相。

    那龙颜又是什么呢?文颖在《集解》上诠释道:

    “高祖感龙而生,故其颜貌似龙,长颈而高鼻。”

    换句话说,刘邦除了鼻子高外,便是颈子长了。颈子长的人大多长得较高。楚人身材一般属中低程度,高的人不多,所以会特别显得鹤立鸡群。但刘邦有多高,正史上却无正式记录。《河图书》上记载:

    “帝刘季口角戴胜、斗胸、龟背、龙股,长7尺7寸。”

    古尺的7尺8寸,约在176公分到180公分间,对古代的南方人,算是高(身兆)身材了。

    斗胸是胸部挺直,龟背则指背脊硬朗,龙股则表示手脚长而有力,几个因素加起来,的确是相当有精神而意气焕发的样子。

    胡须更是相貌的重点。

    古人大多留有胡须,胡须长得长又好看的,通常有“美髯公之称光这一点,有时候便可让人肃然起敬了,可见胡须对古代男子的重要性刘邦的美须髯,不但可使他显得更高贵些,而且少年老成,看起来也比较可信赖。”

    但最具有特色的异相,应属左股的72个黑子,黑子便是黑痣。不过,我们当然不应认为刘邦的左脚有72个大小相同或相似、排列整齐的黑痣,如果确是那样子,那可真是天下奇迹了。

    神秘主义却又带点统计科学的“相人术,有很多地方也是属牵强附会的如同大家乐盛行时,不少人看炷香掉下来的烟灰,去猜测鬼神对得奖号码数字的指点一样,经常都可以依自己意思各自解释,看谁比较内行,便较有可能猜得对。”

    刘邦左脚的黑子也一样,那可能是一堆胎记,加上几个黑痣及斑点。反正在中国的古相学中,72是个大吉祥数。

    小时候,或许某个对这方面较有研究的村人,偶然发现了刘邦身上的黑子一些喜欢讨论异相的三姑六婆,便牵强附会的将这些黑子凑成72个数,来制造让人惊奇的马路消息他们闲来无事便找来这个俊俏的刘家笑宝,大家一起帮着数。”

    “这个算,这个不算,要这样数才对。”

    “不是这样子啦,这个不算,那个才算啦!”

    意见总会有很多的不同,到最后总能凑到72个,“传说”中的异相,便被定案了下来。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刘家这位“异相”娃娃的知名度,也跟着传开了。

    浪荡个性,反奠定成功条件

    长相多少是由遗传的,刘邦长得体面,相信刘家老大及老二,也不会差到那里去只是在当时的环境里,刘邦的成长条件要比哥哥们好得太多了。

    农夫家的老大、老二,有时候甚至老三,都是从秀必须陪老爸下田工作的。即使在家里,也逃不掉要作些较轻松的杂务,成天忙这个,忙那个,加上日晒雨淋,土头灰脸,怎么看也不会“上相”,更不可能有时间去打知名度,也不会有太多的朋友及人脉关系了。”

    这方面刘邦就幸运多了,老四的他,天生便不用有太多工作由于出生得晚,父亲的经济能力也比较好一点了,做不做“工”,都不再差他一个人加上从小受到照顾较多,尤其腿上的胎记在乡人的相传下,刘家大大小小对这个幺弟都必须另眼看待了。

    较有时间又不用工作,自然可以仔细打扮一番,胡须要整理得配合脸形,穿着也要有一套。刘氏兄弟的底子可能差不多,但经过自己的“形象包装,老四看起来的确是英俊体面多了。”

    在“爱”的环境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会较宽容而且有自信,交友方面也表现得较杰出但纵容过度的孩子,可能会自认是“天之骄子”而浪荡成性,好嬉游并且懒得工作,变得较不负责任,这些优点和缺点,的确都可以在刘邦的身上发现。

    很多史学家认为刘邦出身于农家,加上天性懒惰、好玩,所以只是位在社会中混混的小文盲,其实,刘邦是受过教育的。《史记·卢绾列传》记载:

    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指家人),与高祖太上皇(指刘邦父亲)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

    正好有同伴,家庭经济情况也还过得去,又没有特殊的工作压力,两家的长辈或许都觉得有意思,便送他们共同去接受教育我们很难了解刘邦受教育有多少,但由他日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也绝非不学无术的文盲在乡村地区的年轻人中,刘邦的确是位幸运儿。

    《史记》中还描述其个性如下:

    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率性豪放,广结四方善缘

    父兄们对这种行为虽有点小埋怨,或许更担心他长大后会成为好吃懒做的“浪荡儿,因此经常会给予些责备但总是最小的幺儿,干不干活也没有太大关系,何况他也是家中惟一有点学问的人。”

    在丰邑这种乡里中,有学问已算是“大人物”了,而且刘邦还是左腿有72个黑子的异相儿。

    』骄宠的孩子通常有两种发展,其一是变成软弱而缺乏独立的“温室花朵”,另一种则正好相反,成为天不怕地不怕,不太计较,有点什么都不在乎的“浪荡儿”很幸运的,刘邦个性的发展属于后者。”

    不必干活,有的是时间,手头上虽不是很宽裕,但比别人松得多。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啰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

    党人多,人力资源丰富,不管做什么事都较方便,加上刘邦个性豁达,输人不输阵,为了“面子”什么也可答应下来。所以沛县的低级官吏也特别喜欢和他打交道,疑难杂症只要刘老大肯拼,喊得动的地方倒不少。所以在沛县“打混时期”,刘邦倒是脚踏黑白两道,还算是满风光的。

    天生者大,魅力佳人缘好

    虽然说不上是个杰出角色,但刘邦的支持者倒都是满有“看头的。”

    萧何和曹参都是沛县人,萧何更和刘邦一样,也属丰邑乡人氏。

    萧何受教育较多,加上文辞通顺流利,得以出任沛县的主吏掾,也就是管理人事和文书的官员。

    曹参是沛县的狱掾,专管县中的问题人物。

    一个负责白道,一个监管黑道,虽然属于吏级官员,职位不高,但却也是县城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

    曹参日后出任齐国相国,在接获将继任萧何为汉王朝宰相时,曾对其继任人公开表示:“齐国的政治最重要的是狱市。”

    狱是监狱,市是市廛(黑道)齐国传统上属工商社会,风气糜烂腐化,因此能把这方面管理好,政治方面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关这方面道理,后篇中自有评论,在此不赘。

    不过曹参这方面的体认,应该是从沛县时便处理狱政及黑道的经验而来的。

    萧何个性温和又富宽容心,工作谨慎认真,脾气好,擅长折冲谈判,因此很得上司欣赏,有好几年的工作考绩都是全县最好的,甚至秦皇朝的中央官员,都有意推荐他到咸阳工作但萧何预感秦帝国已有不稳现象,天下或将再陷纷乱,在中央不如在地方,因而婉拒之。

    由此可见,萧何虽是文吏,但却颇有眼光,他富于独立思考力,绝不是只会认真工作讨好上司的“乖乖牌。他既然是负责人事考核,对沛县中的各式各样人才,自然都颇为关心,其中最引他注意并好奇的便是刘邦。”

    刘邦做事大而化之,喜好吹牛讲大话,动不动又常以他的异相——左股有72个黑子傲人相信沛县地方一定有不少豪强和官僚对他很不满,他们或许曾发出多次黑函,检举刘邦的不法及无礼行为,甚至将之视为流氓也说不一定不过这些不利刘邦的公文书,都被萧何设法放入抽屉冷冻起来了。

    萧何非常喜欢刘邦的豪气,或许他认为这才是乱世中的英雄人物吧!

    不过他也不断规劝刘邦,要他为自己的将来多着想,找份工作以扩大自己的见识和人脉关系据说后来刘邦当上泗水亭亭长,便是萧何推荐安排的。

    刘邦自然也很尊重萧何,有什么事也常会主动和他商量。即使在亭长任内,也常让萧何来左右他的工作态度。

    “好吧!反正听你的就是了。”

    刘邦这股相信人便信到底的豪劲,或许也是萧何最倾心于他的地方了。

    曹参个性豪迈,但却粗中有细,他和刘邦可谓意气相投由于他黑道人物见多了,对刘邦这种温和派的“大哥,自然不会有什么反感尤其对刘邦慷慨好施待朋友一视同仁。善恶兼收、没有偏见的个性,曹参应算是最投心的了。”

    所谓“仁义出市井”,像刘邦这种浪荡子,是最能体贴的朋友,自然也是最讲义气的“市井兄弟”了。

    领袖魅力,市井自出仁义

    最突出的是屠狗夫樊哙,这位力大无穷、虎背熊腰的大汉,是打架的绝顶高手,有他在超任何对手均望风而逃樊哙也是位剑术高手,粗中有细,为人忠诚,沉默寡言,从不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他讲义气,重友情,和刘邦的感情最好。或许刘邦对他也特别热情,朋友又多,经常帮他拉来不少“狗肉生意,又从不向他要回扣,使樊哙非常敬重他,视他为“大哥”,只要刘邦有事,樊哙必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由樊哙介绍,刘邦认识了一位“侠士”级的人物——乐师周勃。从小练武的周勃,个性深沉厚重。不苟言笑,所以朋友很少,大家对他也“敬而远之”。

    刘邦对周勃的武勇又不求表现颇具好感,一向热情又大方的个性,也使他较容易打破周勃的“人际防线,常刻意地表达亲热和信任,使周勃对他也深为感动,成为刘邦党中相当忠诚的一员大将。”

    最特殊的人物,则是县府马夫的夏侯婴。他和刘邦个性相同,热情又喜欢开玩笑,只是更为机灵干练些,于是两人惺惺相借,讲话特别投机。夏侯婴鬼点子多,擅长交际,因此成了“刘季党”的首席“狗头军师”。由于刘邦对他言听计从,使夏候婴自觉受重用,对“刘老大”更有“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气使命感。因此只要一有时间,便立刻丢下工作,跑去和刘邦“摇旗呐喊”、鬼混一番。

    同在县府工作的萧何,很难了解夏侯婴为何如此为“刘季党效命,便特别找机会问他:”

    “刘季不过是位平民,你干嘛整天跟前跟后的?”

    夏侯婴则理直气壮地表示:

    “我这样子才能照顾他啊!你知道刘季这个人心地好,有眼光,是位难得的好朋友。但他做事却常不知轻重,又嘴快,不跟着他,实在让人不放心啊!”

    见贤思齐,最是敬佩信陵裠君

    战国时代的长期战乱,加上秦帝国所力行的中央集权制,将华夏文明以来的社会阶级结构,彻底打破了平民只要有能力、够幸运的,一样可以“布衣卿相,成为统治者。”

    何况到了始皇末年,社会再度呈现不稳,在这种气氛下,只要有点机会,便很容易培养出自我“超分”的野心来。

    慢慢地,有领袖气质的刘邦,无形中也有这需要了有了大志,当然要有个可以模仿的名人偶像凭着读过一点书,有些历史概念,刘邦总在想着,有哪位“知名人物最像自己,最值得自己去崇拜模仿的?。”

    战国末期到秦帝国统一期间,最让市井人物感动的名人,便是以养士闻名的战国四公子了。这种勇于打破阶级观念、敬事有才能人物的贵族领袖,在民间总有着很多脍炙人口的传闻。

    战国四公子,指的是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和楚国的春申君其中以孟尝君声望最高,但对“养士表现得最彻底的则是信陵君。”

    因此在刘邦的心目中,最值得模仿尊敬的是信陵君。

    或许是因为传闻中的孟尝君瘦黑矮鞋一副不起眼的模样,和沛城美男子刘邦的外表形象大不相同;又或许是听说信陵君也是一表人才,说不定自己便是他的“再世化身,所以刘邦最喜欢跟他的党人谈论信陵君的传闻。”

    信陵君是魏公子无忌的封号,他是魏昭王的幼子(这点也和刘邦的排行巧合),也是魏安厘王的异母弟。信陵君礼贤下士,不论何种人物,只要真有才德,他都能兼容并蓄,依礼相待,从不敢以富贵骄人。因此,投入其门下的宾客多达三千余人,超过声望日正当中的孟尝君。

    刘邦便常公然表示:

    “孟尝君是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四公子中最应受尊敬的还是信陵君啊。”

    而最让刘邦感动的,是信陵君和侯赢、朱亥间的事迹。

    魏国的京都大梁,有位叫作侯赢的隐士,家中贫苦,虽然已经70余岁了,仍不得不在夷门当守门员以求生活。

    信陵君手下有位宾客,深知侯赢才学,特别向信陵君推荐:

    “夷门的守门员侯生,才华杰出,隐其才而置于市廛中,公子求才若渴,应不耻下交吧?。”

    信陵君不候思索地回答:

    “此人淡薄名利,又有才华,只怕他不肯指教我,怎么还会嫌弃呢?明天我立刻去拜访他!”

    果然第二天,信陵君整肃仪容,带着礼物,亲到夷门的小房宅去拜访侯赢。

    看到信陵君大驾光临,又带来贵重礼物,侯赢自然心中有数,但到底他不是贪图富贵之徒,所以仍再三坚辞。

    “在下修身洁行已数十年,所以到现在还是位守门员,为了坚持我的原则,实在不可能接受公子的厚礼,希望公子不要再来打扰我的清修。”

    尽管意外吃了闭门羹,但信陵君仍不死心。

    不久,信陵君在府邸召开一个盛大酒宴,召请了不少达官贵族,大家却都不知道今天的主客是谁?

    在宾客都就座后,信陵君立刻坐上马车,空出左边较为尊贵的座位,亲自到夷门迎接侯赢。

    车骑直到夷门下,信陵君下车向侯赢说明来意,请他赴宴作自己的上宾。

    侯赢仍然穿着破旧衣冠,大大方方坐在信陵君车上左边位置,一点也不辞让他暗中观察信陵君的神色,只见公子非但毫无愠色,而且神色更为恭顺,一路朝府邸慢慢驶去。

    一段路后,侯赢突然转向信陵君,要求道:

    “臣有位朋友,就住在市场里,请公子绕过去一下子,臣想顺道去拜访他!”

    信陵君立刻答应,并回头向市场驶去。

    侯赢想去拜访的朋友,名叫朱亥,在市井中作屠夫,但却是位剑术高明、力敌万人的勇士,并且深富谋略。

    到了市井,侯赢把信陵君丢在车上,自己下车和朱亥打招呼,两个人在市场中闲聊了起来,似乎忘掉了信陵君和府邸里等待他们回去的贵宾们。

    其实,侯赢当然了解这些状况,他只是想试探信陵君的诚意到何种程度,所以他虽一面和朱亥讲话,一面则用眼角观察信陵君的反应与周围的气氛。

    市场上走动的人,都对侯赢的无礼和不知轻重的行为大为惊讶,连信陵君的随从们也露出了不耐,交头接耳地小声评论着侯赢和朱亥只有在车上独坐的信陵君始终和颜悦色,安然自若,手执马鞭,微笑着注视着现场。

    这时候,侯赢才转过身来,对信陵君说:

    “这位就是我做屠夫的朋友朱亥!”

    侯赢的介绍态度,其实是相当没有礼貌的,但信陵君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走下车来,郑重地向朱亥施礼,并邀请他共同赴宴。

    只见朱亥既不答应,也不推辞,只是将头别过去,相应不理。

    于是侯赢辞别朱亥,和信陵君上车直往府邸参加宴会但当信陵君向全出客引荐侯赢时,大家都吓呆了,想不到今日的主客,竟是位卑贱的老守门员信陵君更邀请在场宾客,共同举杯向侯赢祝福,使这老隐士够足了面子。”

    宴会完后,侯赢向信陵君表示:

    “公子,今天的盛情,我已立刻给了足够的回报了我侯赢不过是个卑贱的守门人,公子竟驾车迎我于众人广场中,这种作为其实已经太过分了。

    “但是为了成就公子的盛名,我故意转到市场去和朱亥闲聊,让公子委屈等候,公子不以为忤,反而更为恭敬。市场上的人们看到这种情形,一定会更加赞扬公子的礼贤下士,对我这个老头反会痛加责难,所以公子的盛情,侯赢已立刻加以回报了。”

    侯赢的确豁达又有智慧,这件事使信陵君的盛名更为广播后来信陵君率军救赵,碰到了生死的难题,侯赢和朱亥均舍命以报,使重重危机巧妙地化解了(有关这段故事,在拙著《战国寡头竞争》中有详细描述,在此不赘)。

    刘邦最喜欢的便是信陵君的这种侠义精神,和令人激赏的领袖魅力。相信暗中他也一定常自比为信陵君,而把一些朋友比作侯赢与朱亥,自我陶醉一番了。

    即使日后成为汉王朝皇帝,每次到大梁,刘邦都不忘去信陵君墓前吊祭,后来还特别设有三位守坟员,世世代代奉祀不绝。

    模仿信陵君的作为、思考和风范,相信也是刘邦日后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久,在萧何的推荐和安排下,刘邦终于有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出任沛县所辖泗水亭的亭长,这时候的刘邦大约已是35岁左右的壮年人了。

    【陈文德说评】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章》:“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風翏)(力一幺)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古兵书“六韬”中记载,周文王问姜太公道:“治理国家的条件以人才最重要,相信每位做君王的一定都努力在寻找人才,但终究还是没有把国家治好,是找不到人才,还是有了人才也没有用呢?”

    姜太公答道:“这是因为没有找到真正人才的缘故翱真正的人才,通常能做事而不好虚名,也不会结党成派,所以知名度不高,容易被一般人所疏忽做君王的除非特别的仔细,否则很难发现真正人才,那些互相标榜吹捧的,反而较常受到重视国家治不好,就是由于用到的大部分都是假的人才啊!。”

    的确,世俗称赞的,通常是没有好人才的。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那些能勇敢标新立异,不拘于世俗礼节者,往往更值得用心去观察,以辨认出其真正的价值。

    特别是领导人才,必须有开创时局的眼光及勇气,只有不限于常识思考者,才有突破的可能。

    战国时代的领袖,大多豪迈勇猛,但日本甲州无敌军团创建者,有经营之神尊称的武田信玄,思虑周密,审慎严谨,年轻时曾被误为胆小鬼。统一日本战国群雄的一代豪杰织田信长,年轻时勇于突破,不修边幅,行为乖张,时人称之为“大呆瓜。建立两百年幕府和平盛名的德川家康,个性内敛,宽容而坚忍,年轻时也常被讥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则很难被辨识出来是英雄的。”

    数千年来,不少史学家及小说家,都以刘邦早年的浪荡成性,从心底里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刘邦的真正“才气”他们对于日后楚汉相争时的表现之评价,也大多较倾向项羽,认为刘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运气太好罢了。

    其实刘邦最伟大的,在于他的可塑性,环境让他幸运地脱离了传统农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态,使他更有机会去突破,以适应乱世的变局,这种人弹性大,机会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气及心志,别人处处计较,而我事事糊涂,别人争先恐后,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样,兼容又宁静,好像微风一般,轻轻的但不停止众人都急于表现,急于成功,只有我顽固而愚蠢,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养生之“道。”

    刘邦似乎是天生的领袖人才,没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没有生活压力,三十多岁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业,不受世俗“功利主义”所限,刘邦的个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于此。

    但刘邦绝不是没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于小时候,长得好看,又有天生72个黑子的“异相”,从小“知名度”就够高,但却能不骄纵懦弱,反而成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刘邦确实是够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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