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明明前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性格依然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样。
俗话都说“三十而立”,沈凌以写文维持生活,几乎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所以在淮之恒看来,对方天真稚嫩,内心情绪全都在了脸上。
难怪会被周欣然玩弄得团团转。
淮之恒背对着沈凌,仿佛没看到他的无措一般,喃喃道:
“也不是没有好事情,孤儿院的院长奶奶很和善,兄弟姐妹们也都很懂事,每天都能吃饱饭,因为有好心人,我们每天都能吃到肉。每个换季我们也都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还会有社区的人给我们送玩具和零食……你说,世界上还是好心人多一点的吧。”
在沈凌眼中,裴少阳永远是坚强乐观的,即便生活给予了他挫折磨难,他依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并不那么善良的现实。
沈凌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他做不到像裴少阳那般豁达,前世便一直将自己龟缩在家里。
在淮之恒回头的时候,沈凌将头微微一低,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眼里可能是盈着泪水的。
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中自嘲:他可真是个没用又爱哭的男人。
“好啦,你也别太介意。今天是我侨居新家的第一日,刚好你成了我邻居,这也是一件喜事。我买菜亲自下厨。”淮之恒咧嘴一笑,拍了拍沈凌的肩膀,眼中有一丝深意闪过。
沈凌挠挠头发:“这会不会麻烦你了?嗯……少阳。”
他独身这么久,也不会做什么复杂的菜色,最多就是按照烹饪教程,煮一锅味道平平的红烧肉犒劳一下自己了。
“等你尝过我的厨艺就不会这么说了,包你吃了一顿还想要第二顿。”淮之恒自信一笑,原身裴少阳便是十分擅长厨艺的,而淮之恒自己的话,则会做一些不甚复杂的西餐。
如此也算是中西结合了。
秉着就近原则,两人逛到了附近的大超市。并且由于是下午,超市里的肉类和蔬菜都便宜了一些,这对现在需要节省点生活的淮之恒来说可是好事。
淮之恒循循善诱:“我建议是在前一天下午多买点,把两三天的伙食买齐了。蔬菜比肉类能够放的更久点。周末的时候米面打折,还可以存一些方便食品和罐头制品。零食的话……下周有个打折活动,可以多买点。哎对了,你喜欢吃什么?晚上我给你做。”
他毕竟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不怎么逛超市买东西,但原主裴少阳是个十分擅长过日子的男人。
——淮之恒觉得,像裴少阳这样过日子也挺不错,生活中应该多一点趣味:就比如为买到了实惠打折品这种小事而开心。
沈凌思考片刻,不好意思地说:“能少放点胡萝卜吗?”
“原来你还挑食啊!行,少放胡萝卜……切丝没问题不?”
“那样的话应该还好。”沈凌看着淮之恒在胡萝卜的区域挑选了起来,一下便捡出了外形漂亮,水嫩新鲜的胡萝卜往购物袋里塞,不一会儿便塞了小半袋。
沈凌的心随着淮之恒的动作颤了颤,甚至小跑上前夺过对方手中的胡萝卜放回去:“够了够了!太多了!……喂,说好的少放点胡萝卜呢?”
“放心,这么点不多的。”淮之恒笑得阳光,但在沈凌看上去,却像是个摇着尾巴说谎的大尾巴狼。
好歹对方亲自给自己做饭,不能要求这么多,冷静冷静……
沈凌扶额,任由淮之恒将青椒、苦瓜、西兰花等蔬菜塞满了购物车。
他禁不住暗自腹诽:这狗男人难道能够分辨自己不喜欢吃什么,然后故意将这些蔬菜多拿点?
淮之恒一眼就能看出沈凌在想什么,惊讶道:“咦,看你的眼神,不喜欢胡萝卜也就算了,难道也不喜欢这些吗?”
“是啊。”
“啧啧,都是成年男人了,这么挑食可不好。”淮之恒咂咂嘴,继续斩获各种蔬菜水果,最后稍微买了点肉。
美名其曰:绿色生活,从我做起。
当回到淮之恒家后,沈凌坐在餐桌前,看着对方将一盘盘清炒萝卜丝,青椒炒肉丝,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蓝花放到面前时,终于忍不住咆哮了:“你当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说厨艺很好嘛,就做这些清炒的?”
“这不是有肉嘛!”淮之恒大咧咧地将为数不多的肉丝塞到嘴里,“你看多么健康啊!荤素搭配。”
吃完这一顿后,沈凌觉得自己的脸色都要范青了。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清炒的东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说。
淮之恒打开冰箱,丢了一罐啤酒过去:“谢谢你的厨房了,你这厨房可真干净。该不会总吃外卖什么的吧?吃我做的才就当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打开啤酒咕嘟咕嘟往嘴里灌,三两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随后,他转身,看着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穿着一条粉色围裙洗碗的画面,脑袋里蹦出一个词:反差萌。
这么宽阔的肩膀,这么结实的肌肉,还会做饭收拾家务……以后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姑娘。
一想到这件事,沈凌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猫爪子抓着挠似的。
——自己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因为朋友和别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来帮忙吗?”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洗碗声外,太安静了,让沈凌坐不住。
淮之恒没有回头,手上的动作不停:“就快好了,待会儿我来看看你写的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写的事情,淮之恒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过说真的,沈凌也是厉害了,能够将那么长篇的作品记下来,写出来貌似还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将自己这份天赋放在创作上,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获得不少成就了。
“没有啦,离大作家还算不上。”沈凌心虚地说,他写的都不是自己原创……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自己原创。
“很谦虚嘛。”
淮之恒将碗筷放好后,就坐在了沈凌身侧,自然地递过去一支烟:“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过,薄荷烟?你就抽这个?”沈凌诧异,他一向喜欢味道较重的。
“我们是演员,也是明星,薄荷烟不会对皮肤和声音造成太大伤害。偶尔想要放松的时候,抽抽是不错的选择。”
淮之恒熟练地掏出打火机将香烟点燃,薄荷烟清淡柔和的烟气飘散出来,朦胧的烟雾柔化了他的五官,让他多出了缥缈慵懒的气质。
☆、第八章
平心而论,沈凌原来是不喜欢薄荷烟的,在他看来,薄荷烟这种纤细的香烟只适合女性,男人就应该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