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桃花露 本章:第31节

    从前她很少拒绝他,他也能克制,断然不会白天求欢。

    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

    薛明翊眸色深沉,鼻端萦绕着她身上清幽的香气,浑身血液都在涌动。

    他没有放开她,反而将她扣在怀里吻住。

    过了好一会儿,看她有些受不住他才松开她,用拇指帮她擦了一下唇角,

    林苏叶脸已经像个熟透的西红柿,赶紧离开他的怀抱,眼睛不敢看他,“你快去叔伯家走走,晚上是不是叫大哥他们过来吃饭?”

    薛明翊看她这么多年还跟新婚夜那样娇羞抗拒,心里就火辣辣的,她是不是永远不会对他敞开心扉,不会主动喜欢他?

    他嗓音比先前沙哑很多,“不用。”

    她本来就弱,娘身体也不多好,过来一群人闹哄哄的不说,还让她给做饭,他不喜欢。

    林苏叶:“那也要走动一下。”

    薛明翊:“嗯,去队部儿。”

    队部儿是男人们扎堆闲聊的地方,他回来和本家叔伯兄弟们聚一聚,去那里更合适。

    他不是个喜欢闲聊的人,哪怕和家人也是。他让林苏叶休息,又如从前回家那般忙活起来。

    每次回家他先把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坏的院墙修理一下,屋顶有破瓦片换一下,再把两个锅灶的烟囱、烟道都通一下。

    现在俩儿子大了,尤其小岭调皮,他还得多检查一个火炕。土坯垒炕,很容易被孩子蹦跶裂纹,漏烟不说,时间久了有坍塌的危险,都得常检查,如果有裂痕就得修补,有破损就要重新盘炕。

    屋里检查一下墙根,有老鼠洞都要堵一下。

    除此之外,猪圈、鸡窝等也得检查维修一下。

    这么多活儿,一下午自然做不完,他也不着急,总归走之前能做完就好。

    莎莎睡了,林苏叶先去和面,晚上糊锅贴吃。

    薛明翊在家,她就不做两样饭,细面和玉米、高粱面掺起来,直接做三合面的就好。

    活了面放在炕上等发酵,她觉得有点困,就去炕上躺在莎莎旁边迷瞪一会儿。

    这些日子她被噩梦压着神经紧绷着,虽然有顾孟昭帮忙带孩子轻松很多,可总归还是沉甸甸揣着块石头似的,今儿也许因为薛明翊回来,也许因为别的什么,她觉得格外放松,竟然就睡了一会儿。

    薛明翊原本在修理松动的板凳桌椅,看她睡着便停下手里的活儿。

    他站在炕前忍不住打量她一会儿,结婚八年她还跟当初一样娇美害羞,当然也有变化,性格泼辣许多,敢怼婆婆,敢打电话吼他,想到她挥着荆条满村追打儿子的样子,他冷峻的神情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

    她枕头边放着一本大字典,还有几个绿线横杠的本子,一支铅笔。

    薛明翊怕咯着她,便帮忙拿开,看她这么好学,又觉得她越发可爱。

    他随手翻开林苏叶学字的本子。

    第一页工工整整抄着拼音字母,声母韵母也有,还有各种发音组合。

    第二页是一些笔划,以及笔顺规律,数比划的方法等。

    上面字迹多样,看起来有好几个人的,其中一个显然练过书法,笔迹清俊,有瘦金体的模样。

    自然也有大军小岭的,大军自从被爹说要练字,就已经开始注意,小岭依然破马张飞的,好在没给写得黢黑。

    林苏叶的字也很明显,有些字写得好看,像描花样似的,有些字就别扭,估计笔顺不对。

    另外一个本子是她的练习册,他一页页看得津津有味,其中有几页被撕掉,笔迹却印在下一页上。

    他无意地倾斜一下本子,痕迹在光影里显露。

    他眸子眯了眯,心脏蓦地一阵刺疼,随即漫上一股酸意。

    一页纸上居然满是连胜利这三个字!

    连胜利,是她当年很中意却被截胡的相亲对象。

    她这是……还惦记?

    林苏叶当年和别的男人相亲这事儿,在那个小屋子里烤火的时候她就说了。

    她当时一点都没隐瞒,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包括相亲成功男人却反悔改娶别人的事儿。

    她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的时候,他当然愿意,却还是违心地说了一句救人是应该的,提醒她不必顾忌男女有别这种事儿。

    她再问,他就同意,不再给她反悔的机会。

    他没告诉她,在公社第一眼看到她时,他就心生好感,对上她那双含羞带怯的水眸,他第一次体会到春光明媚的含义。

    她频频偷看他、还跟人打听他,他不知道她的动机,以为别有居心,生怕是特务便暗中跟踪她,恰好救起她。

    在她说出想和他结婚的那一刹那,他也不知道为什么,23年来突然就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娶一个人的欲望,心跳加速得让他感觉过于反常。

    通过组织政审,她家世清白没有任何问题,他彻底放心。

    因为等组织政审结果和同意结婚的批复,提亲晚了两天,她似乎有点担心却也没埋怨,笑得很是灿烂。

    提亲、迎亲,时间很紧,但是他很高兴。

    他去迎亲的时候出了点意外,他看到那个悔婚的男人,还因为一点冲突揍了对方一拳。

    也是那个时候他知道连胜利这个名字,平生第一次尝到吃醋是什么滋味。

    也许得不到的最好,因为背叛所以铭记,她到现在还惦记着。

    他敛眸,看着那几个跟干尸一样硬邦邦毫无美感的名字,体会不到半点爱意,心里又侥幸,兴许她也没惦记那个男人。

    她肯定不会这么写自己的名字。

    他翻遍几个本子,想从上面找她亲手写的薛明翊三个字,结果就连干尸字也没有。

    倒是让他看到很多相好、离婚、还钱之类的字眼。

    呵。

    她想为了连胜利和他离婚?做梦!下辈子也做不成的那种!

    ……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

    把几个练字本一一合上放回去,表情恢复冷淡,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林苏叶的睡颜,垂首在她唇角亲一下,帮她拉高被角又去院子忙活。

    为了不吵着母女俩,他把凹凸不平的地面修整一下。

    院子都是泥地,铺了两条石子甬路,一条通向院门,一条通向猪圈和茅厕。

    时间长了石头就翘出来,凹凸不平容易绊倒。

    他正忙着,薛明流跑过来找他,激动道:“明翊哥,我爹请你晚上去队部儿聚一聚,吃顿饭说说话,你肯定会给面子吧?”

    薛明翊手上不停,“肯定去。”

    薛明流松了口气,还怕请不动薛明翊,到时候挨爹骂丢人呢,他蹲下帮忙。

    这时候林苏叶领着莎莎从屋里出来。

    薛明流看了一眼林苏叶,感觉她今天格外美,美得出奇,他的心就不受控制地开始咕咚咕咚直跳,吓得他赶紧移开视线,叫了声嫂子。

    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的,“哥、嫂、嫂子,去玩儿啊。”

    他慌不迭地告辞跑了。

    薛明翊观察敏锐,以前就知道薛明流这个问题,已经八年竟然还没好。他扭头看向林苏叶,她发丝有些凌乱,两颊染着些许胭脂色,有一种慵懒勾人的媚态。

    他眼神不禁深沉了几分。

    林苏叶打半盆水洗洗脸,又给女儿擦一把,再把头发梳整齐,之前媚态横生的模样就没了,依然是个俊俏美丽的小媳妇儿。

    她引着莎莎用力丢沙包,顺便教女儿背新学的诗“锄禾日当午……”

    莎莎人小记性好,叨咕几遍就会背,很快就“粒粒皆辛苦”地嘟囔了。

    林苏叶趁机教她说话,“莎莎,你说我要吃饭。”

    莎莎:“饭饭!”

    林苏叶瞅着闺女有点犯愁,这孩子在说话上特别犯懒,凡是能用嗯嗯、哼哼、唧唧解决的问题,一律简单化。

    她和大哥一样,不但不爱说话,也不那么爱活动,所以她才总和女儿扔沙包。

    多跟爹接触兴许有用?她就叫薛明翊。

    薛明翊停了手里的活儿大步走过来。

    莎莎睡一觉看薛明翊又有点陌生,拽着林苏叶的衣摆躲在身后悄咪咪观察,呀,想起来了,是那个想吃妈妈的坏人!

    林苏叶柔声哄她,“乖宝,那是你爹。”

    爹?莎莎小脑瓜立刻浮现出其他孩子的爹。

    妈妈、姑姑、哥哥、奶奶、爹爹……

    她不抗拒了,小嘴动一动,爹?有点难叫,不肯开口。

    林苏叶知道女儿的脾气,就笑道:“爸爸。”

    莎莎软糯糯地叫:“爸爸。”

    薛明翊个子太高,看女儿得低头才行,他索性蹲下,“好好看看,以后记住爸爸的样子。”

    莎莎看着一张俊脸在眼前放大,试探着戳了戳他的高鼻梁,硬硬的,不像自己软软的。

    她在妈妈藏着的那张花花纸上见过爹,妈妈说那是照片,眼睛黑黑的,鼻梁高高的。

    好看!

    她噘起小嘴巴,软软地叫:“爸爸。”

    薛明翊眼神不自觉地温柔下来,答应一声。

    林苏叶引着莎莎多叫几声,别等下一次回家又不认识。她对薛明翊道:“白天你多陪她,多和她说话。”

    薛明翊:“好。”陪可以,多说话似乎难。多半大眼瞪大眼。

    叫过爸爸,莎莎对他一下子亲近起来,小尾巴一样跟他脚边忙进忙出。

    男人那么高大挺拔,女娃那么矮小柔软,一个看起来冷冰冰的,一个看起来软糯糯的,虽然反差很大,却又出奇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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