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歌像骑马儿似的驰骋在辩机身上,玉被勒住,直直坚挺在中,还有愈来愈胀的趋势。
辩机是和尚,以前在佛门清净禁欲惯了,从来也没人碰过他。
在遇到李歌以前,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青灯古佛了此残,却在天公主打猎归来时改变了命运。
公主是金枝玉叶,他介微臣,如何能违拗公主的意思。
如此,无奈。
莫说是公主此刻要他的身,就是要了他的命,也只能是句‘君要臣死,臣得死’了。
在辩机的骄龙上肆虐,着玉冠紧紧吮着玉龙上的每寸汁,又给予玉龙无尽的汁予以溉。
“啊……啊……辩机……的里真的好舒服……”李歌昂着脖子吟道:“还好把从破烂的茅草房里找来了,要然真的是暴殄天物,真想明白上天怎么会要这么漂亮的美男子家当和尚呢?”
辩机能言,只能呜咽以对。
他原是自小家境清贫,加重兄弟姊妹甚多,为了糊得已才剃度了家,后来因颇有才学被皇上看中命他担任《大唐西域记》的执笔人。
如此个家人,又是个文人,在他遇到李歌之前所沾染的红尘是少之又少。
大家看见他,个透明如尘埃般的存在。
他渴望,渴望被人看见,被人关注,被人在乎……哪怕是虐待他,囚禁他……
而李歌呢,她是庶的,虽然身份上与嫡的姐姐妹妹们没法比,可是独因泼辣果敢的格受到父皇唐太宗的欣赏,因而也可以说是宠着大的。
这样个公主,遇到了同样惯养大的房遗,两个人经常天雷勾动火,吵得天翻覆,更遑论有了。
她想要的,过是个愿意服从她,个单纯得知深险恶,经世事的同时又愿意服从她的人。
辩机,就是她遇到的这样个人。
就像现在这样:
辩机躺在她身,任她予取予求纵,索取。辩机的身体,任她把玩,揉捏,乃至蹂躏。这样温顺的男人,才能带给她无穷的掌控感和满足感。
这还满意,李歌偏还喜欢羞辱他:“哦,看呐……啧啧……昔日禁欲的辩机大人……如怎么成了这幅孟浪模样……?”
李歌从辩机的身上起来,只见肿胀成胡萝卜似的骄龙上遍布着新鲜的汁水,泽亮丽,鲜嫩多汁,粉粉嫩嫩的甚是可。
“呜呜……”
“哦,忘了,还能说话。”说着李歌解开了辩机的枷。
“呜啊……公主要啊……”刚被释放了嘴的辩机就迫及待了哀求了起来。
他独有的沙哑的嗓音,是公主素来喜欢听的。在的时候还会发若有若无的气音,听起来就像是虚弱的小兽在上呜咽的哀求之音,听得任何女人都会血脉贲张。
李歌用身上的纱衣挑逗躺在床上的辩机,笑道:“要什么呀啊,都已经是的人了,还能如何‘要’?嗯?”
说着用纱衣掠过辩机的脸颊,薄如蝉翼的纱巾拂在肌肤上格外瘙痒,只听辩机低吟声,咬着 唇道:“啊……要啊……公主……好痒的……”
“嘻嘻……”李歌低笑声,“本就是喜欢听的叫声。”
说着,就从笔筒里拿来直辩机用来写字的狼毫笔,狼毫笔上的几毫毛,来到床边坐。
“公……公主……要做什么…………啊……”
李歌用刚来的毫毛,往辩机挺的玉铃里戳进去。
狼毫毛的尖端是细细的粗粝毛发,平时刺在手指上都会有刺痛感,更遑论刺在嫩薄的玉冠铃上了。
这便惹来辩机的阵叫唤,身子紧绷着宛若僵石。
“啊哈……嗯……要哦啊……”辩机抿紧了唇,肯让孟浪之声泻来。只是铃的疼痛会儿便成了酥麻,成了刺激眼的好工具,惹得辩机皱紧了眉头。
李歌才肯因为他的求饶而放过他,又将狼毫毛往濡湿狭窄的铃里戳进去。
“哈……啊……唔嗯……”也知道是痛,还是舒服,辩机的声音开始变得低沉而沙哑,喉管里恍若堵了团棉,前先紧绷僵的身子是时也放了来,喉结因为舒而上滑动着。
狼毫毛戳在嫩气的铃眼里,既是痛也是,痛并快着。辩机如此反应,只是因为他其实是个折扣的受虐狂,而公主则是喜欢施虐的方,他们两个的结合可以说是偶然,也可以说是天对。
“哼哼,到了吧。”李歌笑道,他轻轻拍打拍打辩机因舒而有些战栗的脸部肌肉:“就知道喜欢被这样,小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