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省城的原因柳暄红也猜得出,宋秋不至于去省城摆摊,而他在省城的亲人,也就只有那个当初原配不肯收养的亲妹妹了。
宋秋之前时不时消失,也是去探望自己亲妹妹。
人挂念亲人,无可厚非。
然而柳暄红没想到,第三天,宋秋是回来了,不过他是鼻青脸肿地回来。
第14章 骨头汤面条
宋秋衣衫褴褛,鼻青脸肿地出现在院门的时候,还被宋小果误认为乞丐。
实在是他变化太大了。
柳暄红记得他很看重这次探望,去之前穿的是洗的干干净净没有补丁的衣裳,脚上穿了一双布鞋。
然而他现在鼻青脸肿,衣服破了,也不知染上了什么东西,脏兮兮的黑黄黑黄,小麦色的皮肤也黑漆漆的,赤着脚整个人还酸臭难闻,活脱脱一副小乞丐模样,柳暄红看了都不敢认。
急忙去打水催他洗澡。
他不过是探个亲,怎么就像被抢劫了?
他一瘸一拐去洗澡时,柳暄红注意到他的脚全是水泡,小腿肚子肿肿的,血痕一道道,看上去向走了很多路,心中一凛,难道这小子是硬生生从省城走回来的?
好歹是自己养了俩月的娃,突然糟蹋成这样,柳暄红心疼了。
柳暄红打发宋致远和宋小果帮他搓背,自己去厨房下了碗面条。
时间紧,她直接用昨晚剩下的骨头汤做汤底,放了个鸡蛋,撒上葱花,纵然是简单的面条,也别有一番风味,宋秋迅速吃完了一大碗,抹了把嘴巴:“娘,你做的真好吃。”
柳暄红面无表情道:“夸我的话等会儿说,现在咱们谈谈,你去省城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秋抿了抿唇,垂下眼帘,握紧拳头道:“我没事,让你担心了。”
“不想说是吧,行。”柳暄红干脆利落地拿碗转身,走到门口,停下道:“老二,你知道你也是我的孩子吧?”
他怎么会不清楚?
这些日子,她教他厨艺,宋家其他孩子有的他都有,宋秋眼角涌上一股热流,他强迫自己憋回去,点头:“娘。”
柳暄红毫不犹豫走了。
宋致远冷冰冰道:“我娘好说话,我可没有那么容易糊弄。你不肯说也可以,你是在省城出事,左右也是看你妹妹,我回头就去找她。”
宋秋之前时不时消失,他的秘密宋致远一清二楚,甚至因为年纪的关系,宋致远和宋秋的关系远比和宋小果亲。
以前他们都是一起在柳暄红面前打掩护。
兄弟被揍了,宋致远可忍不了这口气。
“是啊,二哥,你说嘛。”宋小果眼泪汪汪,大有宋秋不说就大哭的架势。
“不许去!”宋秋急了,“事情已经解决了,你不能去。”
宋致远冷哼,他眯着眼睛,狭长的眼尾上挑,给人极具压力。
宋秋无可奈何地交代。
原来他去省城,确实是去探望妹妹。
宋秋五岁来到宋家,已经有了记忆,也晓得一些事儿,知道一般人家很难会收养俩个拖油瓶。
但是那会儿他没有选择地留在了宋家,他刚出生的妹妹则被送去了省城。
宋秋一直知道自己宋家的孩子,也惦记着妹妹,他在老宋家寄人篱下地长大,本想以后分出去,他带着妹妹生活,所以一直在攒钱和打探消息。
今年终于让他打听到了,并跟着去省城的叔伯看到了他的亲妹妹。
当初那个刚出生皱巴巴的猴子样儿丑小孩,已经长大成了五岁半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宋秋听着她软糯糯的小奶音,心都化了。
打那以后逮着机会他就往省城跑。
虽然他立志攒钱,但是大人们都不能挣钱,何况他一个小孩子。
宋秋这么多年就省吃俭用攒了几毛。
他不舍得用,每次去省城都是凌晨的时候走路去。
松山县距离省城有三十公里,他走七八个小时就到了。
攒的几毛钱全买了糖和小姑娘的发圈,也成功和妹妹相认。
宋秋就靠着一双脚,硬生生搭起了和妹妹的联系。
所以他经常消失两三天。
说到这,柳暄红沉默了。
她难以想象,宋秋一个小孩子,是怎么一路走去省城,又是怎么来回的。
他说的轻松,但是谁也能知道其中的艰辛,远的不说,他们家虽然穷,但是去县城那也是舍得搭牛车的。
宋秋对妹妹这么执着,柳暄红心里也动了点想法。
不过宋致远摇头。
原来他这次去省城,就是因为挣到钱,打着去接妹妹的主意的。
“秋本想接妹妹回来,然后他们在村子租个房子住。他以后也可以卖串串香养妹妹。”
宋秋带着这小半月挣的六百块,豪情壮志地去了那户人家,但是开口就被人打了出来。
“那家男主人不要他的钱,说他是骗子,人拐子,狠狠打了他一顿。”
他受伤了,回来的时候又被人抢了,还落在山沟,好险被人救了带着到了松山县,然后就回来了。
“随后就是你看的这样了。”宋致远语气冰冷,但是他眉眼里燃烧着浓浓怒火。
男主人打的太狠了,如果没有好心人,宋秋也许就回不来了。
他恨自己不在现场。
“大哥,你不用生气了,我没事。”宋秋温和地牵唇。
“怎么能这样算了!”宋致远心里已经在扒拉自己哪个小弟和省城有关系了。
“娘,我现在也不想接妹妹回来了。”宋秋叹了口气,转向柳暄红。
柳暄红抬眸:“你甘心?”
甘心?宋秋当然不甘,但是她的妹妹现在在别人家,他也没有法子,而且他现在还太弱小了。
用串串香摆摊养妹妹的法子固然好,但是摆摊到底是属于投机倒把,说不定哪时他就被抓去劳改了,到时候他妹妹怎么办?
而那对夫妻,至少人家是双职工,夫妻都在厂子上班,工作体面,可比他一个一穷二白的小子条件好多了。
宋秋垂眼:“他们家条件挺好,只有妹妹一个孩子,他打我,也是看重妹妹,妹妹会在他们家生活的很好。”
柳暄红:“我可以再养一个孩子。”
宋秋眼睛一亮,又慢慢黯淡下来,嗓音低沉:“还是不要给娘添麻烦了。”
如果能够亲人团聚,他自然欢喜,然而现实是,他实在没底气。
柳暄红若有若无地点头。
第二天,她宣布,她们今天不出摊了,去省城!
宋致远眉眼染笑。
宋小果欢呼雀跃。
宋秋惊讶,手足无措道:“娘,我真的不想了。”
柳暄红扬起下巴,高高挑眉,赏了他一个眼风:“想什么呢,他家差点害了我家孩子一条命,我能当坐视不管?我是那么软蛋的人吗?”
宋秋默默吐槽:你以前就是这么一个软弱可欺的人啊!
不说省城,就是在村子里,他们被欺负了,还要压着他们去道歉呢。
然而柳暄红平时不干涉他的决定,同样的,柳暄红的决定他也干涉不来,一家四口就带着些白面馒头和鸡蛋饼,萝卜丝饼上路。
柳暄红有钱,豪气十足地买了车票。
宋秋来去省城四五回,第一次坐上了车。
宋致远看着她娘乐呵呵,一副游玩的样子,忍不住问:“娘,你真的是去为了老二讨说法?”
柳暄红当然不是。
她一来是觉得宋秋没死心,她挺喜欢这孩子的执着,有心成全他们团聚。
二来嘛,她总觉得宋秋讲的那户人家怪怪的。
双职工的夫妻家庭,条件不错,但是不生子,对抱养的女孩视如珍宝,父亲甚至因为有人想带走女儿而动手。
乍一听下来没感觉什么问题,甚至觉得这户人家真是品德高尚的好人啊,对一个抱养的孩子都那么看中。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柳暄红当然拍手称赞,然而她正处于什么年代?这可是1978年,郭嘉还没改革,也没计划生育,不是思想开放的二十年后啊!
国家贫弱,缺少技术,许多建设都是靠人力堆起来的,上头可是鼓励大家多生!
而工分制度和男女的天然体力差距,又导致人们不光热衷多生,还喜欢生男孩!
重男轻女可不是嘴上说说的,男人能挣九十个工分,而女人普遍挣六七个,所以大家普遍喜欢生男孩,而且早前还是吃大锅饭,逃荒年代,饭都吃不饱,人都活不了,各种因素结合起来,大量女婴被父母放弃。
就像之前原配不乐意领养妹妹。
亲生的都这样了,何况是领养的。
再万一吧,她可能真的遇上这么一对喜欢丁克,并且喜欢抱养的女孩,顶住社会背景和家庭压力的特别夫妻,那么男主人有必要自认为宋秋是人拐子,打他半条命吗?
且不说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手捧六百块巨资的人真的会被人误以为是人贩子不,从他打人打的那么狠,柳暄红能看出,这男主人的性格比较暴躁。
甚至她觉得,男主人的过度暴戾太不正常了。
柳暄红上辈子啥新闻没看过,她自己也是一个人在社会里摸爬打滚起来的,很清楚人性有多奇葩。
直觉告诉她,这户人家有问题。
所以才有了这次省城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