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诺曼·梅勒 本章:第一章

    仿佛普塔-内穆-霍特普刚刚躲过了海蛇的攻击,母亲非常轻松地向他打招呼。当听到我的曾祖父同意讲述他服侍拉美西斯二世的丰功伟绩时,她甚至高兴得拍起手来,虽然我相信如果她知道讲述这些故事要耗费很长时间她就不会洗耳恭听了。但既然她不知道,所以现在她索性坐在长椅上,像个小女孩一样用手撑着下巴准备倾听了。

    “我即将告诉你们那些年的故事了,”我的曾祖父开始说道,“就像我们互不相识一样,今晚我不会讲述很多事情。按照这个规矩,我所说的将是我第一次生命中的简单想法,因此我们或许会对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持一致观点。”

    “那就相当于自然显现您的智慧了。”普塔-内穆-霍特普评论道。

    “处在那样的生活中,与其说是智慧不如说是力量使然,”我的曾祖父开始说道。“我出身贫寒,却成了拉美西斯二世的第一位御者,甚至在卡叠什之战最艰苦的日子里,我依然常伴他左右。”他停了一下,朝四周看了看,仿佛那些长久的磨难对他来说像石头一样沉重,以至于他还没准备好去承受,他觉得他有必要再澄清一下,“实际上,这些功绩有刻在阿布-辛贝神庙、底比斯的拉美西斯二世神殿以及卡纳克神庙的墙上。另外,在阿比多斯也有,但是刻在那里的不都是正确的,当然也包括我的名字的拼写,因为听惯了拉美西斯二世对我的称呼,所以刻写的人就把我的名字刻成了‘Menni’而不是‘Meni’。”

    “是的,”普塔-内穆-霍特普说道,“我见过阿布-辛贝神庙的墙面,上面写着法老是如何被赫梯人逼出他的军队的。上面还写道,您被抓的时候很恐惧。我闭上双眼,仍然可以看到那些铭文。照在上面的光线很明亮,而且光影也很重。您说,‘让我们自生自灭吧。’然后在下面写着拉美西斯-米亚蒙的回复,‘鼓起勇气吧,迈内,让你的内心强大起来。我会像隼鹰搜捕猎物一样,深入他们之中。我要让他们战死沙场。’当我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所以我还能看到字母刻痕上的影子。”

    “那些确实都是刻在上面的话。”迈内黑特说。

    “您当时是真的害怕吗?”普塔-内穆-霍特普问道,但我的曾祖父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他继续问道:“拉美西斯二世真的以如此英勇的口吻回答你吗?”

    “我当时确实很害怕,”迈内黑特说道,“但是我想说有那么一瞬间拉美西斯-米亚蒙也有害怕过。但他是第一个选择勇敢面对的人,而那也使我变得更加勇敢了。”

    “听您这么一说,您比记载的要勇敢得多,而拉美西斯-米亚蒙反而没那么勇敢了。那是真的吗?”

    “我从来都不会说他不勇敢,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然而事情并不像神庙的墙面上所记载的那样,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也曾恐惧过。”

    “我们愿听其详。”

    “不行,现在还不能说,我的故事就像蛇一样长,如果我说了开头,你就会对主体一无所知,而只知道故事的表面现象了。至于现在,我想说我们都曾有些恐惧。为什么呢,就算是法老的狮子也会恐惧。”

    “真的有狮子存在吗,”普塔-内穆-霍特普问道,“他真的养了这样一只野兽当宠物吗?在一些壁画上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是的,那狮子与拉美西斯二世并肩作战,这事非常奇妙。”说到这,我的曾祖父耸了耸肩。“但是如果你想知道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故事的话,我不得不再重申一下,与我讲述我的第一个生命所经历的事实相比,我必须以更中规中矩的方式讲述那些故事。”

    “您可以慢慢道来。”我们的法老说道,并且十分从容地摆手示意。

    于是我的曾祖父又再次准备讲述了,而且我们告诉他可以慢慢道来,进而才可以明白他所说的话,结果我发现沉默占据了他讲述过程中的大部分时间。有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然后才开始讲述,却又戛然而止,接下来又暂停了一会儿,发出一声感叹。“我必须,”他终于说道,“在我开始讲述故事之前回归原点,就像旅途开始前夜的准备。所以我将告诉你们我初见世面的童年,我不得不说其实我没有童年。我一无所有,至少我的童年一点也没有像我帅气的曾孙一样,他此时在我们面前半睡半醒着呢。他的童年充满了惊奇,但就像大多数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一样,当我跟他一样大时,我所拥有的思想已经超越了任何生灵,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个思想让我知道了我和其他人不一样,并且也永远不会一样的话,我也不会认识到这一点。在我出生之前我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因为我母亲怀上我的那一夜,她看到了隐匿者之神阿蒙。

    “只有在长大以后会成为法老的人,他们的母亲才会在这样的夜晚看到阿蒙,”普塔-内穆-霍特普说道,“这么说来好像我们都成兄弟了,我的母亲也见过阿蒙。”

    现在,迈内黑特在开口前犹豫了一下,“我把我母亲告诉我的都告诉你吧。我的父母是穷乡僻壤里的穷苦人民,在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他们都在自己的稻草窝里躺着,我的父亲紧挨在母亲身边。突然有一道金色的光芒透过茫茫黑夜射进小屋,而且那空气闻起来比任何香水都甜美。阿蒙在我母亲耳边轻轻细语道,一位将引领世界的伟大新生儿即将诞生。”迈内黑特感叹道,“但是你可以看到,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你相信她所说的话吗?”普塔-内穆-霍特普问道。

    “如果你了解我的母亲,你就会相信的。她靠双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她不知道什么所谓的神话传说,她就告诉我这么一次,但是已经足够了。当我长大后,我们从来不会轻易启齿,除非我们真的有什么要说的。因此你将永远不会忘记你被告知的一切,我们的思想就像是石头,每一句话都被铭刻在上面。”

    “经你这么一说,”普塔-内穆-霍特普说道,“我更深切地理解我的子民了。因此,我明白你讲述这个故事时的顾虑。我甚至说,我可以做到就像以观看小溪流水的那种宁静来倾听。”

    迈内黑特说道:“您的聪耳已经预测到我接下去要说的是什么了,因为我刚好要说一下我们的尼罗河,它一直在我的思想里萦绕,并且历经我的每一次呼吸。我可以说,在洪水高涨的时候我出生了,而我的第一次生命的终结是在河水从最高水位减退的那一夜。我听到的最后一个声响就是水声。”

    仿佛这样的回忆显得有些吃力,此时迈内黑特的呼吸有点急促。“如今,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已经忘却了旱涝之灾的绝境之苦。在孟斐斯这里,河水上涨之前我们可能会觉得有点热,但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不适,我们肥沃的土地终年都会被河水灌溉着并且绿树成荫,我们远离了沙漠。但在我的家乡,它处于孟斐斯和底比斯中间,那里的沙漠就像……”他暂停了一下,“那真是荒无人烟之地啊。”

    我注意到曾祖父的声音,无疑是放下了惯有的嘲讽语调,现在转变得十分严肃了。其实呢,荒无人烟只是牧场劳动者不敢直接讨论鬼神时的说法而已,我碰巧知道这个,因为我母亲两天前刚告诉过我,她对于乡里人有这样的警惕一笑置之。

    但我也注意到经过这个态度的转变,我的曾祖父对我们来说并不那么像神了,而更像是民众心中高贵的人,甚至对于那种他会不屑一顾的乡长也是,而且我注意到他对一位普通人也会使用恰当的措辞。他说道:“那时我就像河岸的野草一样从村子里被选拔出来,在我讲述我十五岁就开始的部队生涯之前,我有必要先告诉你们那时我们是如何生活的,以及我们是如何了解河流的涨落的,那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它就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我遵循着它的法则而成长。在这座城市里,我们谈论着洪水的水位对庄稼来说是不是一个很好的高度,我们将河水上涨的时节作为最盛大的节日来庆祝,我们崇敬它,我们以为我们懂它,但这和一出生就伴随着河水声并且畏惧河水上涨的我所理解的不一样。

    “所以,我会试着告诉你,我会讲述得好像你从来没见过它,事实上它的怒气就像你把手枕在狮子的肚子上睡觉时一样,一触即发。”

    我看到母亲给父亲使了个眼色,好像要说:我真心希望他(指我的曾祖父)懂得怎样去取悦我们的法老。

    然而普塔-内穆-霍特普点头道:“是的,这样的话我倒想听听更多关于我们雄伟河流的故事,我发现随着你讲述我所熟悉的事情,我又再次了解了它们,而且也发现了它们的趣味各不相同。”

    迈内黑特点点头说道:“在我童年的岁月里,当尼罗河水位很低的时候,我们乡村的空气像柴火一样干燥,你一定可以想象到那空气有多干燥,任何地方的空气都没有这里的干燥。我的家乡处在尼罗河和底比斯之间,秋收刚过,牧场就变得非常干燥了,大地开始起皱,立刻苍老了许多。清晨,田地里的细缝对于我们的脚趾来说已经很宽大了,到了傍晚那些裂缝已经大到可以扭伤奶牛的脚踝了。我们待在小屋里,看着裂缝一天比一天大,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裂缝跨过田野向我们这边移来。沙子在田野里日积月累,沙漠逐渐向我们枯萎的牧场袭来。突然有一天,沙尘围绕住我们,树叶像垂死的手指一样悬挂着,狂风刮起的沙尘钻入我们的屋子,我们在稻草窝里睡着后,也会将灰尘吸进肺里去。我们的牛儿四处搜寻着麦茬,边走边伸出舌头喘气,你可以听到它们的哭喊声,‘我好渴啊,我正在遭遇口干舌燥之苦。’其实我们更渴,我们一直在沟渠里劳作,甚至连小孩子也要参与,我们试着赶在洪水来临之前去清空窄渠的底部,开沟引水,疏通上游以便让我们的马车通行,还要修复水池的围堤,总之当河水水位低时我们所有人都必须劳作。到了晚上休息的时候,我们都累得不想玩闹了,只能从一处芦苇丛走到另一处芦苇丛。你可以在我们沟渠的泥沙里发现各种各样啮齿动物的死尸,而且从河流的上下游传来了隔壁村同样在劳作的声音,大家都在雪橇里装满了泥浆,然后让我们的公牛拉着到堤坝上去。在堤坝上我们会将稻草与泥浆混合,砌成砖块放在路堤上。我跟你说吧,接着就有一股恶臭在大地上传播开来,万物干燥得散发出皮革味和老人们的狐臭味,在这种腐坏现象中作祟的就是尿液,而且那气味一直存在着。那些难闻的气味经常直扑而来,而且还夹杂着灰尘和热气在我们眼前晃荡。人们说吸入这样的气味可能会导致眼盲,而我知道我的双眼已经起皱了。我到现在还记得有一条死鱼的骨头,就在河边被一堆细沙掩埋着——我想每天晚上住在附近的鳄鱼肯定在那里肆虐,因为那里的鱼儿每一天都在减少,越来越少见到鱼儿头部旁边干燥的皮了,眼眶里还塞满了沙子,骨头散发着浓烈的鱼腥味。你可以肯定那些枯死的鱼儿为了寻找水已经游遍了河底,因为它们腐烂的气味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日复一日,我会去那附近闲逛,那些腐烂的鱼骨头比我见过的一切都更有力地表明了什么是邪恶,而且我认为邪恶的月神肯定就在河泥里面。渐渐地,那些鱼骷髅变得越来越像枯萎的植物,直到骨头自身在连接处脱落,连最后一块也被风吹走了。

    “那就是我们感受到第一股湿气的时候。风从上游的德尔塔吹来,经过孟斐斯,然后吹到我们这里。尼罗河迟来的绿色就像汤在火里慢慢熬浓一样,开始荡起涟漪,我们常常说那是因为像河流一样长的鳄鱼在河底搅拌着,你不能看清它的表皮,但是水面就是在滑动,所有在干热中死去的万物都漂在河流的浮渣上。残骸、死鱼还有干燥的草木漂浮在尼罗河阴沉的表面上,河流开始在我们眼前溃烂,河流上空的空气变得又热又潮。过了很久才有新的尼罗河水从河道中央缓缓流来,而且那河水清洗了一大片芦苇丛。我们的天空布满了鸟儿,就像田野布满花儿一样。鸟儿随着上涨的河水飞到下游,飞经每一片芦苇丛,飞到这些清水还未流经的小岛上。紧接着,大声振动翅膀的鸟群飞过我们头顶,那声响比现在成群的鸟类还大声。每天早上水位都会涨高一点,村子里比较年老的人会用他们的手杖量着水位,虽然总是有传言从上游传来说今年的水位可能会更高或更低,但这些老人则宣称,他们是根据潮流的颜色来预测水位是否会上涨的。当水位上涨时,水面会出现很多波纹,而且能在晚上听到急流声,仿佛这些新的河水就是一支军队,而且潮流的颜色由绿变红,这景象我们每年都能在孟斐斯看到,过去我们常常说这是被杜阿德的火焰加热过。随着红色的河水流过,棕榈树上的果子也变红了。

    “现在我们除了保护沟渠外没有其他工作可做了,因此我们可以坐在堤坝上看着河水在河底如何变成了漩涡。因为漩涡中间是空的,所以你可以把手臂伸进漩涡的洞穴里而不被流水弄湿——虽然我们这样告诉自己,但从来不敢把手臂伸进去,因为害怕漩涡会把整个人吸进去。

    “在之后的几周时间里,河水刚好到最高水位时流进我们的牧场,在河水刚刚流进来的时候大地会发出一声叹息,就像有一头优质的奶牛要被宰杀来当祭品似的。虽然那时我还是个小男孩,但当河水流进来并反射出光线的时候,我仍然可以感受到大地在战栗。如今我们的大河变成了千万条支流,牧场也变成了湖泊,草地变成了大泻湖。在傍晚,红色的河水没有阳光的渲染,看起来像一片福地,而且在月光下呈银白色。我们的村庄本来是沿着河岸而建的,距离河流只有几步之遥,现在已经被这些反光的水域分割成一块块阴暗的小岛,沟渠成了唯一的通道。我们经常在沟渠上面行走,欣赏着下面的盆地(我们称它为我们的家,或者是上游田地之家、小山谷之家),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如何去有效利用那些在地上镂空得像碗的东西,我们还沿着沟渠垒砌路堤,并为洪水预留了出口。田鼠在沟渠里与我们并行,鸭子也在水渠里跳跃着。当洪水到来的时候,遍地的蝎子在找寻旱地,而兔子、山猫和狼在四处乱跑,在不同的年份我都能看到它们在河岸上乱窜着。每一年都会有蛇钻进我们的屋子里,那里没有草屋,要不然湿气也不会从地板上冒出。夜晚睡觉时,还能听见驴和牛整夜吃着我们堆在墙边的稻草,那些躲在稻草里的狼蛛都被吓跑了。有时候,当水位超过了下面的堤坝,洪水会洗刷我们的村庄,我们只能乘着草筏到其他村庄去避难。由于在水位慢慢上涨的过程中昆虫会弃巢而逃,所以仙鹤会趁这个时候在洪水泛滥的岸边猛吃。总有那么几天是炎热的,空气潮湿,光线昏暗,而且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闷热。最后,当牧场里的洪水渐渐退却时,会在腐烂的草地上留下一层泥沙,尼罗河里的水位也停止了上升。那些日子,你可以在牧场周围的泥土里听到一阵阵哭喊声。”迈内黑特感叹道,“天气又变得炎热了,太阳光从地平线上的山丘上反射回来,河水像太阳高升时睡着的月亮,恢复了平静。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度过的,除了在河岸边劳作我实在不记得其他生活了,我也不记得有多少次想起母亲告诉我的关于阿蒙的事。我不认为自己和其他男孩有什么特别的区别,除了我更强壮些外,但这已经足够了。记得有一天早上,一个官方代表团来我们的村子征兵,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一直在等待服兵役的机会,而且我也很想参军,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都悄悄地等得不耐烦了。我记得那刚好是在洪水到来的第二周,我们的牧场刚刚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我设想着,那些军官可能会把这视为最让我们措手不及的日子,因为牧场被洪水淹没不是一件让人甘心的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可能跑进深山里去躲避。当然,我也不在意他们是怎么想的,实际上当我看到军官的那一刻我确实想到了阿蒙,对于我来说,军队就像神灵的右臂。

    “那时我还不懂,”我的曾祖父说,“但我在等待着军人生涯的开始。我嘲笑我们的村长,因为他被夹在两个军官间颤抖着,两个军官各拿着一根大木棍。当我们被点到名时,我们会举起一只手臂大吼一声以示我们在现场,但有两次点名没有人回应,那两个男孩子已经跑掉了。军官们接到最高长官的指示后,对村长施行了一顿毒打,直到他倒在地上呻吟,那时候我们很多人都在一旁偷笑,因为我们已经受够了村长的气,看到他挨打我们一点都不心疼。接下来,军官从在场的十八个人中挑选,仔细地检查我们的牙齿,检查我们的手臂,检查我们的大腿,还让我们脱光了下体接受检查,最后他们挑选了十五名最强壮的。那时候母亲们都在一旁看着,我看到她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哭了。后来我们被沿着沟渠带走了,登上了他们的船,划向上游往陌生的南方驶去,就这样划了一整天,直到我们到达一个转弯处,那里有一个大大的堡垒和仓库。我们与从其他村庄招募来的新兵被一起关在那里,那天晚上面包师傅给了我们圆圆的、坚硬的黑面包。”他微笑地回忆着,“我是一个穷小子,吃过各种各样坚硬的烤面包,但是这种面包比之前的还要硬。”说着,他的嘴巴表现出好像在亲口嚼着那东西一样。

    “到了堡垒那里,”迈内黑特说,“其他的新兵都过来了,我们被训练如何行军,如何摔跤,如何用剑。至于我,神啊,我从头到脚都是最强壮的,而且在这样的训练中我打碎了五个盾。他们教我们很多用盾的技巧,我们那时用的盾比今天的要大很多,它可以遮住一个人从眼睛到膝盖的部位,然而它只能起到很小的防护作用。不像你们现在用的小盾和金属板那么灵活,那种大盾牌是用庞大的木架和皮革做成的。我们的盾确实很重,为了让我们能抓起盾牌,他们还在上面镶嵌了铁手柄。

    “我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去面对射手,射手们从五十步远的地方向我们射箭,我们都很感激,因为他们射得很准,刚刚射到盾牌箭就掉落了。我们还被教导说,胸膛要向另一边,箭只会穿过皮革,这样就不会射到我们的身体。其实皮革也足够坚硬,可以抵抗一些箭穿过,这毕竟只是一项训练(拿着盾抵挡你不能躲闪的东西)而已。训练到最后,我们五十个人面对一百个射手,而且我们必须在他们的弓箭下前进。我可以确切地说,那天早上我忙得不可开交,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在用盾方面很有技巧,很多射手都带着一种好奇心向我射箭。”

    “是不是有很多人在这样的训练中丧生了呢?”普塔-内穆-霍特普问。

    “有很多人被射伤和擦伤,还有几个人被射死,但我们是技术娴熟的躲箭手,就是这一点让我们成为了军人。此外,我们还穿着厚厚的棉袄,虽然穿得没有现在厚,但足以抵挡一些箭了。当时的训练特别辛苦,因为我们总是被告知很快就要开始打仗了,我们太无知了,居然不知道那些土地其实是我们一百年前就已经攻克下来的,只是现在处于叛乱中而已,不过那确实是很好的训练。我们是步兵,所用的武器主要是短剑和长矛,但他们也教我们使用弓箭和长剑。由于我在每场竞赛中都脱颖而出,首先是摔跤,然后就是比试短剑、长矛、长剑、盾牌和弓箭,所以我有幸去参加一项特殊的比赛,这项比赛主要是为了从我们的队伍中挑选出一位士兵去当战车御者。在那个年代,只有贵族子弟才有机会当战车御者。”

    “那个年代的战车和现在的有什么不同吗?”普塔-内穆-霍特普问。

    “那些战车跟现在的一样美观,现在的战车和我以前所接触的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在那个年代战车并不常见。我们村子里年纪最大的老人经常说,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时,他认识的年纪最大的老人仍然记得他见过的第一匹马,正是在那个年代他们开始从东方引进马匹到埃及。这种动物对他来说很可怕,当时谁不会被这种奇怪的动物吓到呢?他们听到的是外国神灵的声音,整天发出长长的嘶叫,或者是伴随着风儿呼啸的哭泣声。我们村子里的这位老人经常说,靠近配有两匹马的战车就可以很快找到法老。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战车御者就是法老派下来的军人,而且他们还是身着金色戎装的军人。当他们在那些神灵背上飞奔而去的时候,我们对他们的敬重程度远远超过对从尼罗河上经过的大型游艇船长的敬重。在我接受训练的那些年月里,你可以想象对于一位普通的军人来说那仍然是一项稀缺的技能,而且你也知道我一直梦想着能当一位战车御者。为了从我们中间挑出一位最佳人选,我们被安排参加赛跑比赛,那是我见过的最盛大的比赛,我们被告知赢了比赛的人可以像贵族一样驾驭一辆战车。由于那时我们很无知,还不知道如何去控制战马,要驾驭战车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难了,所以我们就扛着马车以及车轮等配件,从山坡的一边跑上去再从另一边跑下来。虽然那时候的战车和现在的一样轻,只有一个十多岁的男孩重,但是肩上扛着战车快速跑到山顶然后再毫无损伤地从另一边跑下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你根本不能摔倒,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只要你损坏了任何东西,他们就会用木棍打断你的肋骨。

    “一开始我只是慢跑着,有一些傻瓜跑得跟马一样快,可是在第一道斜坡上就败下阵来了。而我一开始就觉得自己是阿蒙之子,所以我可以从每一次呼吸中获得新的力量。我奔跑着,就像天神努特给了我的鼻子强大的力量,地神盖布给了我的双脚强大的力量,而玛特女神负责不让我反胃,在暗中指示我不要跑太快,直到我可以在我的身体极限和肺部的劳累之间找到平衡。尽管如此,大地变绿了,天空呈现橘黄色,有时候对我来说还是黑色的。沙漠里的沙也变成了黑色,天边变成了苍白色。随着我一步一步往上爬,山上的岩石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岩石,而是一群张牙舞爪的猎狗,有几个大石头像大野猪,还有一个大石头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只赫普。当我即将达到山顶时,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我以为自己会死掉,但最终我还是到达了山顶,而且是第一个到达的。在往下跑的过程中,有一个士兵接近我并且快速超过了我,因为他的腿很长,阔步前进,当他越来越接近我时我担心得出了一身冷汗。我在一片炎热中颤抖着,肩头的战车比一头狮子还重,我敢肯定它长着爪子,并且在我的背部撕扯着。在诸神的庇护下,我逐渐恢复了呼吸和力量,我甚至看到天空和大地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光荣的痛苦在我的头顶徘徊着。我知道我不能拖延其他人,除非我对他耍花招,他瘦长的身材和长长的双腿简直就是为这样的赛跑而生的。但我知道他很爱慕虚荣,于是我鼓足力气,抬起腿,纵身一跃,跳过了十个岩石堆。就这样,本来他即将超过我,现在却被我甩在了身后,而在这巨大的跳跃之后我一点受伤的感觉都没有。当然,他无法忍受我这么勇猛地长距离跳跃,所以他也试图用跳跃来超越我,没想到他一跳跃就摔倒了,而且战车也摔裂了。后来我就成了第一个跑下最后一道长坡的获胜者。

    “我就这样成了一名战车御者,然后我去了图特摩斯三世(前1479—前1425)的皇家御者学校,你或许已经想到了后来我成为了最优秀的一名,虽然不是很快成为的。首先,我必须学会怎么去照顾好马匹,况且马是很神奇的动物,我必须学会怎么与它们对话以及如何帮它们清理身体,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它们是野兽还是神灵,我只知道它们不像我。当我靠近的时候它们就会往后躲避,我不明白它们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通过它们的两条小腿我可以发现它们是经过精挑细选来的,它们眼里闪着的光让我相信它们的头脑运行得像箭一样快。鉴于马那长长的鼻子,我知道它们闻一下路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而通过它们的牙齿我可以知道它们是平凡而倔强的,所以我真的不是很懂它们,那时我还只是一个乡村男孩。虽然我不懂它们,但我觉得自己本身就像一匹骏马,我没有想过也几乎无法遵循陌生的命令。

    “学会如何使用缰绳并顺利驾驭马匹,成为我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比赢得那次战车赛跑还要重要,”我的曾祖父说道,“随着我尝试着去提升我对这些马匹笨拙的驾驭能力,我受到越来越多的嘲笑。我不像那些贵族子弟生来就是优雅的,但如今我在他们中找到了自己,我常常想,直到现在也在想,随着我见证着我深爱的曾孙——迈内黑特二世的俊丽,”他说到这里时朝我这边微微点了一下头——“但那只会让我更有决心去学习。我发现自己想起一句我们以前常常在牧场说的话,对你来说可能听起来会有点粗鲁,但它是每一个农场的习语。我们常常说‘你该了解你的牲畜的气味。’于是,在马厩里工作的时候我明白了我有多么敬畏马儿独特的气味,与牧场和我们农场的鸡笼相比,马厩的气味更好闻而且也更特殊。它对我来说是一种神圣的气味,充满了麦田里阳光的味道。我唯一还有点害怕马匹的地方是,我觉得它们不像是野兽而更像是神灵。

    “我在马厩里训练的是一匹种马,它很难对付。而沾染在我手指上的气味却证明它是亲切友好的,那味道就像我爱恋的第一个乡村女孩的气味。她闻过的大多是土地的味道而不是河流的味道,最重要的是她闻过麦田的味道以及她自己勤劳的汗水的味道,她坚强得犹如一匹马。所以伴随着我手指上的这种气味,我认为马匹不是神灵,而可能是死去的男人或女人投胎转世后变成了马。据我目前所知,没有人有过这样的想法,我确定那是亵渎神明的。然而,那匹种马灵魂的气味加强了,当我清楚地嗅到所有的谷物和稻草味时,我能感觉到我在靠近住在马匹里的某个人,不管它是谁,它可能有点像我曾经爱恋过的女孩。从那天早上我开始改变对马匹说话的方式,我不再试着去抚慰它,也不会对着它身体里面的神灵祷告,这样就省去了许多麻烦。一个人怎么可以对一个奇怪的神灵做祷告呢?而另一方面呢,我不再像拍打畜生一样去拍打这匹马,至少不经常那样去做了。现在我想的不仅是在马里面住的人,我还觉察到了这匹种马羡慕着我,和它曾经所做的一样,我说话和走路都是笔直的——所以我能感觉到一个强大的灵魂受到了何种程度的惩罚。在我的思想里,我开始对它说,‘你想要再次成为人类吗?试着听我说话吧,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你知道吗,那匹马听懂了我的思想,我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命令它。

    “现在,在我们训练开始的时候,我们没有使用配有两匹战马的战车,而是用适合一匹马拖拉的小马车,它们的木轮厚厚的,而且时常发出令人讨厌的咔嗒声。那声音真是刺耳,那马车的颠簸对于脊椎来说太过于强烈。只有像我这样强壮的乡下人才接受得了这样的折腾,因为它可以教会我如何适当地驾驭一匹马。在我刚学会从马车上站起来驾驭的时候,其他学徒已经学战车交战很长时间了。然而,在最后一周时间里,我对我的进步感到吃惊,我已经学会怎么对那沉重的马车耍把戏了,甚至我可以驾驭我的种马让它向后移动,所以他们让我养了两匹马,在另一匹马的身上相同的问题又再度重现。我必须记住:现在我不能再像一位朋友或兄弟更不能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去告诉另一个人该如何生活了,而应该像一位慈爱的父亲去教导两匹马该如何像兄弟姐妹般共处。”他停下来清了清嗓子,就像人们在声音沙哑时所做的那样,“如果没有锯子去砍伐木材,一个人是造不出椅子的,任何人都需要工具,而现在我有了这个工具。与这些马儿共处时我会用嗓音与它们交谈,有时候我会用思想与它们交谈,而且我教它们如何一起并肩奔跑。

    “终于有一天我可以驾驭着我的战车直接转弯了,别人都觉得这不可思议,我现在不用再和马儿讲话了,我的思想已经与缰绳融为一体。甚至有些时候我还把缰绳缠绕在我的腰上,告诉大家不用手也可以驾驭战车。为了证明这个技能的价值,我手持弓箭,让箭射到稻草堆里。我开创了一种新的练习方式,很快其他的贵族子弟以及我的同伴都学着我将缰绳缠在腰上去驾驭战车,但他们都没有我学得那么快,而且还发生了许多意外,因为他们都没有和我一样住在战马的思想里。

    “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掌握了自己的独家技能,而且在练习的过程中我不再去把马儿想成男人或女人。到最后,说实话,我想得最多的是缰绳。马匹可能会变换,但是缰绳却一直掌握在我的手里,而且必须要正确对待,最后我只期待加油鼓劲的美好期许,我的缰绳变得如此睿智,我只是在马匹后面轻轻地拽着它们,马儿也听我指挥。”

    我的曾祖父这会儿抬起头来看着我们,可能是因为从萤火虫笼子里发散出来的一束热光,将他的脸庞映照得充满朝气,他像年轻时一样充满了力量,或者至少像在他四次生命中的第一次那样充满力量,那时他还是一名皇家御者。随后他笑了,我第一次觉得我的曾祖父有一张迷人的脸庞,那是我六岁时见过的最坚强的面孔。

    “我们要继续吗,”他问法老,“接着讲述卡叠什之战?”

    “不,”普塔-内穆-霍特普以十分愉悦的口吻回答,“我承认我现在想要听到更多您早期在军队中的冒险经历,一切都还顺利吗?”

    “那经历比你能想象到的糟糕得多了,那时候我仍然无视嫉妒的存在。我不能做到闭口不言,所以我告诉军队里面的每个人我将成为第一位皇家御者。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能取得至高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都归功于韬光养晦的能力,只有这样你的上级才会提拔你。就像我所说的,因为没有受到这种智慧的洗礼,我只能说今晚我仍然没有留意。”

    “敬爱的迈内黑特,您很快就会成为无可取代的伟人。”法老说道。

    我的曾祖父为这样的评论鞠了一个躬,我可以觉察到他没有停止说话的意思。“在那些日子里,”他说道,“我经常幻想着征服异邦的土地,而且希望我们的成功都归功于我。因为如果一个御者可以被教会把缰绳绑在腰上如何去驾驭战车,那么他也可以手持一把弓,这样每一辆配有两名射手的战车就可以驶入战场。与配备一名御者加一名射手的敌军相比,我们要比他们强大两倍。或者,就赫梯人而言,假使他们有三个人驾驶着巨大的战车(一名御者,一名射手,还有一人手持长矛),我们两人的武装战车也可以抵过他们三人的武装战车,因为我们的战车更快更灵活,而且轻轻一绕就可以急转弯,每当想到这些我就激动得无法入睡。对于我的提议贵族们都很好奇,并开始考验我,御者少校说,以他的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少数几个高手才可以用缠绕在腰上的缰绳控制住两匹战马。最后我被告知我的言论冒犯了阿蒙,因为我们的神灵已经通过一名射手配合一名御者的方法为埃及取得了胜利。

    “然而我还是不甘心,我仍然宣称我可以成为第一御者,可以带领配有两把弓箭的战车及军队进入战场。因为这样的观点,我被遣送走了。一个我深恶痛绝的军官,还有一名大我一级的军官,非要派遣我到利比亚沙漠中央的那块折磨人的鬼地方。就在那里,”他用大拇指向背后指了指,那是一片距离金字塔很远的陆地,“在这样一块不毛之地,像您这样聪明杰出的人一天也待不下去。实际上我的思想好像已经变成了油,在沙漠的太阳下冒烟,我几乎没有事做,也没有酒喝。我手下有二十名士兵要管,当然都是些雇佣兵和乡巴佬。那里的酒,就像我们经常说的有马尿的味道,但我已经记不住那些悲情岁月里的很多故事了。我记得有一封信,是由我口述然后由抄写员写的,他是一个瘦弱的小伙子,对于军队训练来说他真的是乳臭未干,他和我一样渴望逃离这个鬼地方。所以我让他写了封信给我们的将军,‘字要写得漂亮,’我告诉他,‘不然我们永远都不能离开这里,这样你就有得受了。’

    “他听了之后咯咯笑起来,我这样利用他但他并没有觉得难受。但他看懂了我的眼神,那眼神在说‘请带我离开特奔-沙玛什沙漠。’就是那个欧西斯的名字,这是个好名字,但却完完全全是块恶臭之地,那气味就萦绕在我们的帐篷周围。其实我们并没有房子住,那里没有稻草可以拿来砌墙,而苍蝇更是让人难以忍受。我会在椰枣树下躺几个小时,看着漫无边际的沙地,除了天空什么也看不到,就这样我爱上了飞行的鸟儿,这些鸟儿是那里唯一值得喜爱的东西。至于食物更是惨不忍食,枣子生出了霉味,一麻袋玉米也腐烂了,长满了寄生虫。”

    “为什么要讲这些呢?”海斯弗蒂蒂问道。

    “那里养了三百多条狗,而且每一条狗都能和我一起散步。它们的牙齿发臭,我的也是,蛀虫在我的牙床上打洞。在那里——臭气熏天的沙漠滩涂里,吃烂肉的动物的口鼻上沾满了发紫的血迹,被太阳烤成干瘪的一块块。在那些灰尘滚滚的路上,这些可怕的动物为了一具发臭的驴尸上的最后一只蛆虫而互相打斗,但我想象着马匹头上的鬃毛正引领着阅兵的地方。你可以设想我口述让抄写员写的那封信。‘带领我去孟斐斯吧,’我呼吁道,‘让我在黎明时看到它。’我本来以为我会死在一片臭气中的,我并不知道我的生命里还有如此多的使命等待着我,在我漫漫的人生路上,即使通过四次生命的长度来衡量,我仍觉得不够深刻。”

    迈内黑特停顿了一下,手指在唇边磨蹭着,好像为了找回以前那种口渴难耐的记忆。

    “在写那封信的时候,”迈内黑特说道,“我逐渐见证了月神透特的力量,并向他祷告,让我的抄写员能写出优美适当的措辞,因为我的力量对于这样的考验一点用处也没有。我的抄写员尽力将我的渴望阐述成适合写在莎草纸上的一段话,我有些担心,不停地告诉自己,那封信一定要把我释放出去,再也没有什么比在特奔-沙玛什再待一年更糟糕的事了。然而,当我读到那封信时我很惭愧,我告诉自己,我要么堕落毁灭要么坚持到底,但是我不能对将军发牢骚,更不能请求在黎明时看到孟斐斯。不,我想,我要有尊严地说出我的请求,所以我发出另外一封写得比较沉稳的信。最后,出乎我的意料,我很快就被召回市里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教训,一个人必须永远都不要放弃解除傲慢的渴望。当我要被召回的消息传来时,我高兴得大声高歌,好像我的命运开始跳舞了。又过了不到半年,我在孟斐斯遇见了伟大的拉美西斯二世,他刚访问底比斯回来。我在卡叠什之战的真实故事可以在此处正式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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