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项任务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罗苹·荷布 本章:第七章 一项任务

    谣传欲念王后是被毒死的。我决定在此写下我所确知的事实。欲念王后确实是被毒死的,但是长期毒害她的是她自己,跟国王完全无关。他常常劝她不要这么滥用麻醉剂,也请过许多医生和药草大夫来,但每当他终于说服她戒掉一种东西时,她马上就会发现另一样东西可试。

    在她人生中最后一个夏天的尾声,她变得更加坐立难安、扰动不宁,会同时服用好几种东西,也不再尝试掩饰自己的瘾头。她的举止对黠谋是相当大的折磨考验,因为每当她喝醉或熏烟熏得火气上升,就会胡乱做出离谱的指控、说出很难听的话,完全不在乎她是在什么场合、旁边有谁在场。你或许会以为她晚年耽溺酒精药瘾的行为会让追随她的人感到幻灭失望,但正好相反,他们宣称黠谋要不是逼得她自毁,就是动手毒死了她。但我可以说我确知她的死并不是国王造成的。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得只剩一根手指那么宽的长度,以示服丧。他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甚至连胡子和眉毛都剃了,表示他的哀伤。他头上苍白的皮肤跟红通通的脸颊和鼻子形成强烈对比,让他看起来非常奇怪,比到城里来的那些用松脂固定头发、牙齿染成红色黑色的森林男人还奇怪。见到森林来的野人经过时,小孩子会盯着他们看、用手遮着嘴巴窃窃私语,但是小孩看到博瑞屈的时候则是一声不吭地退缩躲开。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神的关系。那段时日,博瑞屈的眼睛比骷髅头上的眼洞看起来还没生气。

    帝尊派了一个人来,责骂博瑞屈不该剃头、不该把我的头发剪短,这是国王驾崩时的服丧哀悼方式,不该用在放弃王位继承权的人身上。博瑞屈只是瞪着那个人看,直到把他瞪走为止。惟真把自己的头发和胡须剪短了一掌宽度,这是为兄弟服丧的方式。堡里有些守卫也各自把辫子剪短了不同的长度,这是军人为死去的同袍服丧的方式。但博瑞屈把他自己和我弄成这样是太极端了点,别人见到我们都会一直盯着看,我想问他,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我从没见过、也从不曾来看过我的父亲服丧,但他那结冻般的眼睛和嘴角的神情让我不敢开口。没人对帝尊提起他把每一匹马的马鬃都剪下了一络,并将剪下的所有毛发全抛进火中表示献祭,毛发被火烧得发出臭味。我大概知道这表示博瑞屈把我们灵魂的一部分跟骏骑一起送上天,是他祖母那边的人传下来的习俗。

    博瑞屈好像也死了,变得宛如行尸走肉。一股冷冰冰的力量驱动他的身体,他每一件工作都做得完美无缺,但不带温情也没有满足感。仆役以前竞相争取他表示赞许的点头,现在却转移眼神不迎视他的目光,仿佛为他感到羞耻。只有母老虎没有抛弃他,不管他到哪里,这只老母狗都悄悄跟在他身后,尽管他没有看它一眼、摸它一下,但它依然跟随着他。有一次我出于同情抱了抱它,甚至大胆往它的脑海探寻,但却只碰上一片可怕的麻木,让我不敢与之思绪相触。它跟它的主人一起哀伤。

    凛冽的冬风在悬崖四周吹袭呼啸,日复一日毫无生机的寒冷否决了春天的任何可能性。骏骑葬在细柳林。堡内举行了“哀悼斋戒”,但为时甚短也很低调,只是遵循礼节而非真正的哀悼。真心哀悼他的人似乎被认为是有欠品味,他的公众生活早在他逊位之后就该结束了,这下子他居然死去,再度招引大家对他的注意,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父亲死后整整一星期,我被那道从秘密阶梯吹来的熟悉的风叫醒,看见黄色的灯光在召唤我。我爬起来连忙跑上阶梯,跑进我的避难所。能够逃离这陌生奇怪的一切真好,我又可以去跟切德混合药草、烧出奇怪的烟了。自从骏骑死后,我就觉得自己古怪地悬浮在空中不上不下,我实在不想继续这样下去。

    但他房里工作台的那一头是暗的,壁炉冷冰冰。切德坐在他自己的壁炉前,招手要我去坐在他椅旁。我坐下,抬头看着他,但他瞪着炉火看。他抬起一只满是疤痕的手,放在我硬梆梆的头发上,一时间我们就这么坐着,一起看着火。

    “嗯,就这样啦,孩子。”他终于开口,就只说了这么一句,仿佛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揉揉我的短发。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掉了。”我突然告诉他。

    “是啊!”“我恨死这头发了,躺在枕头上的时候又刺又扎,害我都睡不着觉,把长袍的兜帽戴上的时候,帽子也扁扁的立不起来,而且我这样子看起来好蠢。”“你这样子看起来是一个哀悼父亲的儿子。”

    我沉默了一阵。之前我把自己的头发想成是博瑞屈那种极端发型的稍长版本,但切德说得对,这是儿子为父亲服丧的头发长度,不是臣民为国王服丧的发型。这只让我更生气。

    “但我为什么要为他服丧?”我把先前不敢问博瑞屈的问题拿来问切德。“我根本不认识他。”“他是你父亲。”“他只是在某个女人身上种下了我,一知道我的存在,他就离开了。这是哪门子的父亲,他根本没关心过我。”终于把这番话说出来,让我觉得叛逆。博瑞屈深沉强烈的哀痛和眼前切德的沉静悲伤令我愤怒。

    “你并不知道这一点。你只听得到那些讲闲话的人的说法。年纪不够大,有些事情你还不了解,你也从来没见过一只野鸟假装受伤,好引诱猎食者来追它而不是去抓它的子女。”“我不相信。”我说,但突然间我这句话不那么有把握了。“他从来没做过任何事让我觉得他关心我。”

    切德转过身看着我,那双眼睛凹陷、发红,眼神看起来更苍老了。“要是你知道他关心你,其他人也会知道。等你长大成人之后,或许你会了解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为了让你安全、为了让他的敌人忽视你,而不与你相认相识。”“嗯,这下子我这辈子再也没机会跟他‘相认相识’了。”我愠怒地说。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他承认你是他的继承人,你的这辈子会结束得很早。”他顿了顿,然后谨慎地问:“孩子,你想知道他什么事?”“所有的事。但你又知道什么?”切德愈宽容,我就愈闹别扭。

    “打从他一出生我就认识他了。我跟他……合作过,就像俗话说的,‘有如手和手套那样紧密无间’。”“你是那只手还是那只手套?”

    不管我多无礼,切德就是不生气。“那只手。”他略想了一下说。“一只悄悄动作、不为人知的手,戴着天鹅绒般的外交手套。”“什么意思?”虽然我想发脾气,但还是忍不住感到好奇。

    “有些事情可以做,”切德清清喉咙,“有些事情可以发生,让外交工作比较容易进行,或者让某一方比较愿意坐下来谈。有些事情可以发生……”

    我的世界倾覆了。现实像幻象一样猛然出现在我眼前,我终于完全了解切德是什么人、我自己又将变成什么人。“你的意思是说,某个人可以死,然后就比较好跟他的继承人坐下来谈,他会比较愿意顺从我们的目标,不管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感激。是的。”

    拼图的每一片突然就位成形,一阵冰冷的怖惧撼动我全身。所有的课程和仔细的教导原来全都是为了做这种事。我起身要站起来,但切德突然一手抓住我肩膀。

    “或者某个人可以活下去,比别人以为他能活的时间更长2年、或5年、或10年,以老人的智慧和宽容让协商更容易进行。或者某个咳嗽咳得快死的孩子可以被治好,母亲在感激之余突然看出我们的提议对所有相关人士都有好处。这只手并非总是造成死亡,孩子。并非总是这样。”“但次数也够多了。”“关于这一点,我从来没对你撒过谎。”切德的声音里有两样东西是之前我从没自他口中听见过的:为自己辩护,还有伤心。但年轻人是无情的。

    “我不认为我想继续跟你学东西了。我想我要去见黠谋,叫他另外找别人来替他杀人。”“决定权在你。但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至少现在暂时不要。”

    他的冷静反倒让我不知所措。“为什么?”“因为这会让骏骑为你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乌有。此时此刻,这么做不是个好主意。”他的一字一句深思熟虑、缓慢道来,充满了实情。

    “为什么?”我发现自己低声说。

    “因为有些人想要把骏骑的故事彻底结束,而最好的方法就是除掉你。那些人会密切注意你对你父亲的死有什么反应,你是否因此胡思乱想、坐立不安?这下子你会不会变成问题人物,就像他以前一样?”“什么?”“孩子。”他说着把我拉近他身旁,我第一次听出他语气中的亲近、占有之情。“此时此刻,你必须安静、小心。我能了解博瑞屈为什么把你的头发剪短,但老实说,我真希望他没这么做,真希望没有人因此又想起骏骑是你父亲。你还只是只小雏鸟……但是,听我说。现在暂时什么都不要改变,继续做你平常做的事,等6个月或1年之后再做决定。但是现在——”“我父亲是怎么死的?”

    切德的眼睛搜索我的脸庞。“你没听说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吗?”“听说了。我也听到博瑞屈咒骂那个讲这消息的人,说骏骑绝对不会从马上摔下来,那匹马也绝对不会把他掀下来。”“博瑞屈必须少讲两句。”“所以我父亲是怎么死的?”“我不知道。但我跟博瑞屈一样,都不相信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切德沉默下来,我颓然坐在他瘦巴巴的光脚旁,瞪着炉火看。

    “他们也打算杀我吗?”

    他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只要我阻止得了,我一定不会让你被杀。我想他们首先需要说服黠谋国王说这么做有必要,而如果他们说服了他,我会知道的。”“所以你认为是堡里的人下手的?”“我是这么认为。”切德等了很久,但我保持沉默,拒绝问出口。他还是回答了。“我事前完全不知情,这件事跟我完全没有半点关连。他们连找都没来找我,大概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不只会拒绝他们,还会设法确保这事绝对不会发生。”“哦。”我稍微放松了一点点,但他把我训练得太好了,我已经太熟悉宫廷权谋的思考方式。“那么,如果他们决定要除掉我,大概也不会来找你。他们也会怕你警告我。”

    他一手扶住我下巴,把我的脸转过去,与他四目相对。“你父亲的死对你来说就应该是很足够的警告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小子,你是个私生子。我们永远都是一项风险、一个弱点,永远都是可以牺牲的消耗品,除非我们是他们为了确保自身安全绝对不可少的必需品。这几年来我教了你不少东西,但这一课你一定要永远牢牢记住。如果你让他们不再需要你,他们就会杀了你。”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他们现在就不需要我啊!”“是吗?我会老,而你年轻又温驯,还有王室家族的脸孔和模样。只要你不显露出任何不当的野心,你就会没事。”他顿了顿,然后以小心的态度强调说:“我们是国王的人,小子,完全专属于他,你以前可能想像不到有多‘专’。没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绝大多数人也早已经忘记我是谁,或者说我以前是谁。如果有任何人知道我们,也是国王自己告诉他的。”

    我坐在那里,把一切谨慎拼凑起来。“那么……你说过是堡里的人下的手。但如果他们没有用到你,那就表示不是国王下的令……是王后!”我说,突然感到很有把握。

    切德的眼神没有泄漏他的思绪。“这是个很危险的假设。如果你认为你必须因此采取什么行动,那就更危险了。”“为什么?”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你脑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然后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定那是真的,你就会看不见其他的可能性。把每种可能都想一想,小子。也许那是件意外。也许骏骑是被他在细柳林得罪的人杀死的。也许这跟他身为王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或许国王另外有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刺客,下手害死儿子的是他自己。”“你说的这些连你自己都不信。”我很有把握地说。

    “对,我不相信,因为我没有证据,不能宣称这些说法是事实,就像我也没有证据能说你父亲的死是王后动的手。”关于我们那段对话,现在我只记得这些,但我确信切德是刻意要引导我思考有谁可能谋害我父亲,让我对王后更加提防。我牢牢记住这一点,而且不只是在事情刚过的那段日子。我继续做我的日常工作,我的头发慢慢长长,等到夏天真正开始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恢复正常。每隔几星期就有人会派我到城里去跑腿买东西,不久我发现不管派我出门的是谁,清单上总会有一两样东西最后出现在切德的房里,所以我猜是他让我得以享有那些短暂的自由时光。我不见得每次进城都有机会跟莫莉相处,但我只要站在她店外橱窗旁,等她注意到我,两人至少点个头,也就够了。有一次我在市场听到有人说她的香味蜡烛品质很好,说从她母亲去世以来一直没人能做出这么好闻又有益健康的蜡烛,我微笑起来,为她感到高兴。

    夏天来了,温暖的气候降临海岸地带,外岛人也来了。有些人是正派商人,带着寒冷地区的货品来交易——毛皮、琥珀、象牙、一桶桶的油——也带着荒诞不经的故事来讲述,这些故事依然能让我汗毛直竖,就像我还是小小孩的时候那样。我们的水手并不信任他们,说他们是间谍,还有更难听的话。但他们的货品很丰富,而且他们带来向我们买葡萄酒和谷子的黄金,成色足又沉甸甸,我们的商人也就收了。

    还有另一种外岛人也会来造访我们沿岸地区,虽然不会离公鹿堡太近。他们来的时候带着刀剑、火把、弓箭、撞门柱,到已经饱受多年肆虐的那些村庄去烧杀掳掠、强奸民女。有时候这像是—场复杂而血腥的竞赛,他们要找到疏于防备或兵力不足的村子,我们则是要用看起来似乎容易攻击的目标来引诱他们,等他们一到,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把这些海盗也烧杀掳掠—番。但如果这是一场竞赛,那年夏天我们输得很惨,我每次进城去都听到许多地方一片残破的沉重消息,听到人们的抱怨嘀咕。

    驻守公鹿堡的士兵都觉得我们好像被人耍得团团转,我也有同感。外岛人的船总能避开我们的巡逻船只,而且从来不会掉进我们的陷阱,还专门攻击我们兵力最不足、最意料不到的地方。最感挫折狼狈的是惟真,因为骏骑逊位后,扞卫王国的任务就落在他身上。我在酒馆里听到有人咕哝着说,自从他失去了哥哥提供的明智忠告之后,一切情况都变糟了。还没有人说惟真的坏话,但是让人不安的是,也没有人发言强力支持他。

    我孩子气地将那些劫掠视为事不关己。遭到劫掠当然是很不幸的事,我对那些房子被烧光、东西被抢走的村民也稍稍感到同情,但我平平安安身在公鹿堡,几乎完全感觉不到其他海港那种随时随地都畏惧警戒交加的处境,也感觉不到那些年复一年重新建立家园、却年复一年看见自己的努力再度付之一炬的村民的苦楚。不过我这种天真无知的状态持续不了多久。

    一天早上,我去博瑞屈那里“上课”,虽然我治疗牲畜、训练年轻小马的时间跟他给我上课的时间一样长。我基本上已经取代了柯布在马厩里的位置,他则去帝尊手下当马夫并负责照顾狗。但那一天我很惊讶,因为博瑞屈把我带到楼上他房间里,要我在桌旁坐下,我深怕又要把一整个早上花在修理马具这种单调又累人的工作上。

    “我今天要教你礼仪。”博瑞屈突然宣布,语调中带有些许怀疑,仿佛不太相信我有能力学会这种东西。

    “跟马相处的礼仪?”我不敢置信地问。

    “不是,那些你已经懂了。是跟人相处的礼仪。同桌吃饭的时候该怎么样,然后大家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又该怎么样,是这种礼仪。”“为什么?”

    博瑞屈皱起眉头。“因为,出于某种我不明白的理由,你要陪惟真去洁宜湾见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公爵。克尔伐爵士没有跟修克斯大公国的歇姆西爵士合作派人驻守沿海的?望台。歇姆西指控他,说他的?望台完全没人驻守,让外岛人的船可以长驱直入,甚至在守望岛外面下了锚,然后从那里去劫掠歇姆西国内的村庄。惟真王子要去跟克尔伐谈谈这些问题。”

    我马上就进入状况。这在公鹿堡城里已经是人尽皆知的闲话了。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爵士辖下有3座?望台,其中两座一左一右包住洁宜湾的?望台总是有充足的人员驻守,因为这两座?望台保护着瑞本大公国最优良的港口。但守望岛上的那座?望台对瑞本没有太大用处,没有保护到什么克尔伐爵士认为重要的东西:他国土的海岸是陡峭高耸的岩岸,如果有人想来打劫,很难不撞上礁岩,而他的南部沿海地带则鲜少受到骚扰。守望岛本身基本上只住着海鸥、山羊,还有一大堆蛤蜊,然而修克斯大公国若想及时保卫他们的小南湾,这座?望台至关紧要,因为海峡进出口在这里一览无遗,而且这座?望台坐落在一处天然高丘上,若燃起烽火,大陆方面很容易就能看见。在歇姆西自己的辖下,蛋岛上有一座?望台,但是蛋岛基本上只是涨潮时堆积起来的一堆沙罢了,没办法真的看清楚整个海域的状况,而且这座?望台老是需要修理,因为沙地的地形经常改变,风暴卷起的浪潮偶尔还会把它淹没,但是从这里可以看见守望岛上的烽火,从而将警讯传递到国内。问题是守望岛的?望台要有人点燃烽火才行。

    传统上,守望岛的渔场和可以挖蛤蜊的沙滩是瑞本大公园的领土,因此派人驻守那座?望台的责任也归瑞本大公国管。但若要派遣部队到那里戍守,就要有士兵、有士兵吃的食物,还要提供点燃烽火用的木材和油,更要维修?望台本身,让它不被席卷那座小荒岛的强烈风暴摧毁。士兵不喜欢去那里驻守,谣传把人派到那里去等于是含蓄的惩罚,用来对付不听话或缺乏政治势力的部队。克尔伐不止一次在喝酒时宣称,如果派人驻守那座?望台对修克斯大公国那么重要的话,那歇姆西爵士就应该自己想办法。不过对守望岛周围的渔场和盛产贝类的海床,瑞本大公国倒是无意出让。

    结果,初春时修克斯的村庄遭到劫掠,不仅田地无法及时播种,而且大部分怀孕的绵羊不是被杀、被偷,就是四散奔逃不见,于是歇姆西爵士对国王大表抗议,说克尔伐没有尽到派人驻守?望台的职责。克尔伐加以否认,说那个地方很少需要动武扞卫,所以他派在那里的一小批人就已经足够了。“守望岛?望台需要的是看守的人,不是士兵。”他宣称。至于看守?望台的人,他找来的是一群老人,男女都有。其中少数曾经是军人,但大部分都是洁宜湾的边缘人——有些人说那些都是赖债的人、扒手、年老的娼妓,支持克尔伐的人则坚称他们只是需要固定工作的年长国民。

    这些情况,我都已经透过酒馆闲话还有切德给我上的政治课了解得很清楚,清楚得远超过博瑞屈的想像,但我闭上嘴,耐着性子坐在那里听他详细又艰难地解释。这不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认为我反应有点迟钝。他把我的沉默误以为是脑筋不好,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开口说话。

    因此,现在博瑞屈费劲地开始教我礼仪,他说大部分的男孩都是跟自己家里的大人在一起就自然而然可以学到。每天第一次见到别人时,或者进入一间里面有人的房间时,我要跟他们打招呼,沉默不语、悄悄走开是不礼貌的。我应该用别人的名字来称呼他们,如果他们年纪比我大,或者政治地位高——他提醒我,我这一趟出门碰到的人几乎全都是这样——我就也要叫出他们的头衔。然后他滔滔不绝讲了一大堆规矩讲究:对方是谁,以及在什么情况之下,出房间时我必须让对方先走(几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比我优先)。接下来是餐桌礼仪。要注意我被安排坐在哪里:要注意坐在那桌主位的人是谁,并配合他吃饭的速度:要怎么样在敬酒的时候不喝得过量;还有不管坐在我附近的人是谁,都要说些有趣的话,或者我比较可能做到的是专心听人家讲话。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最后我开始做起白日梦,恨不得我们是在清理一大堆马具。

    博瑞屈狠狠戳了我一下,让我回过神来。“还有,你也不许这个样子。你看起来一副白痴相,坐在这里猛点头、心思不知飞到那里去了,别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你在发呆。别人纠正你的时候你也别这样瞪着眼。坐直坐正,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我说愉快的表情,不是空洞的微笑,你这傻子。哎,斐兹,我该拿你怎么办?你惹麻烦的时候我要怎么保护你?他们又到底是为什么要突然把你带出去?”

    最后这两个自问的问题泄漏了他真正担心的事。我先前没看出这一点,或许是有点笨。他们没有要带他去,只带我去,他看不出这到底有什么说得通的原因。博瑞屈在宫廷外围生活得够久了,知道要非常谨慎。从他开始负责照顾我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要离开他的监视范围。我父亲才下葬没有多久。于是,虽然他不敢明说,但他纳闷我还回不回得来,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藉这个机会悄悄除掉我。我领悟到,要是我“消失”了,对他的自尊心和名誉会是多大的打击。于是我叹了口气,谨慎地说也许他们是想多带一个人去帮忙照顾马和狗。惟真对他那只猎狼犬力昂的训练毫无进展,两天前他才称赞我把它管得很好。我把这事说给博瑞屈听,看见这个小藉口效果这么好,令人很有满足感。他脸上先是出现松了一大口气的神色,然后是骄傲,因为他把我调教得好。话题立刻从礼仪转移到该怎么正确照顾猎狼犬。

    先前的礼仪课让我疲倦,把猎犬的相关知识又听一遍则简直是枯燥到痛苦的地步,等到他放我去上其他课的时候,我一溜烟就跑不见了。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恍恍惚惚、心不在焉,浩得威胁我说,要是我再不专心,她就要好好鞭打我一顿。然后她对着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跟我说去吧,等我有心上课的时候再回来。我当然乐得照办。我脑袋里什么也装不下,一心只想着要离开公鹿堡、要真的出门旅行了,而且是一路去到遥远的洁宜湾。我知道我该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带我去,但我相信切德很快就会告诉我。我们会走陆路还是水路去?我真希望刚才有问博瑞屈这件事。我听说过通往洁宜湾的道路状况不太好,但我不介意。煤灰和我从来不曾一起展开长途旅行。但是如果走海路,坐上一艘真正的船……

    我绕路走回堡内,这条小径穿过一片长着稀疏树木的多岩山坡,若干桦树和几棵赤杨在这里挣扎求生,不过主要还是没什么特色的灌木丛。阳光和微风在高处的树枝间嬉戏,洒下斑驳光影,让白昼的空气中充满兴奋。我抬头透过桦树的叶子看向耀眼阳光,再低下头来时,国王的弄臣站在我面前。

    我骤然停下脚步,大吃一惊,随即反射性地往两旁看看国王在哪里,虽然他会出现在这里是很荒谬的事。但这里只有弄臣一个人,而且是在户外,在太阳底下!想到这里,我双臂和脖子上的皮肤都绷了起来,汗毛直竖。堡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的弄臣受不了日光。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尽管每个仆役和厨房女佣闲聊时都很有经验地这么说,此刻弄臣就站在这里,浅色头发在微风中飞扬。在他苍白肤色的对照下,他那身丝质杂色衣的红和蓝看起来鲜艳得惊人,但他的眼睛倒不像在堡内光线黯淡的走廊上时那么没有颜色。他在日光下仅仅几尺外盯着我看,我注意到他眼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蓝,仿佛是一滴淡蓝色的蜡滴在白色浅盘中。他的皮肤也并非那么苍白,因为在这里、在斑驳的阳光下,我看得出他全身的皮肤都透出一点粉红。我突然胆怯地醒悟到,那是血的颜色,是红色的血透过一层层皮肤所显露出来的颜色。

    弄臣毫不理会我在低声说什么,他高举一根手指,仿佛不只是要让我的思绪暂停,更是要让我们周遭的时间暂停。但我专注无比地盯着他的手指,弄臣露出满意的微笑,露出东一颗西一颗小白牙,像是婴儿的新生微笑出现在男孩的嘴边。

    “斐兹!”他尖声说。“斐兹疯只匪沟发捉。只非吠有。”他突然停下来,又对我露出那个微笑。我不甚确定地回看着他,没说话也没动。

    那根手指又高举起来,这回是翘着我摇动。“斐兹风之费狗法座。支沸非疣。”他歪着头看我,他那蒲公英绒毛般的头发随着这个动作又朝另一个方向飘扬。

    我逐渐没那么畏惧他了。“斐兹,”我小心地说,用食指点点自己胸口,“斐兹,就是我。对,我叫斐兹。你迷路了吗?”我试着让声音听来温和又安慰,不想吓到这个可怜人。他一定是不知怎么跑到城堡外面来了,所以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才这么高兴的样子。

    他用鼻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摇头,摇得他满头头发飞散开来,像被风吹袭的蜡烛火焰。“斐兹!”他强调地说,声音有点发哑。“斐兹丰知肥狗发作。只飞废油。”“没事的。”我安抚地说,稍微弯下身,虽然我其实并不比弄臣高很多。我摊开手掌,轻轻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来吧!来,我带你回家,好吗?别害怕。”

    弄臣突然垂下双手,然后抬起脸朝着天空翻白眼。他眼神定定地重新看向我,噘起嘴来仿佛要吐口水一般。

    “快来吧!”我又朝他招手。

    “不!”他说,声调明显的很是恼火。“听我说,你这个白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他鞠个躬,转过身沿着小径往上走。

    “等一下!”我追问,尴尬得连耳朵都红了。要怎么才能不失礼地跟人家解释说,多年来你一直以为他不只是弄臣而且还是智障?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说:“你说这么一大堆又飞又发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是在取笑我吗?”“不是。”他暂停脚步,转过身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据我了解,这是一个信息,是要人采取一项重大行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忍受别人叫他斐兹的人,所以我想这信息是要传给你的。至于它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我是弄臣,不是解梦的人。再见。”他再度转过身去,但这次没有沿着小径继续往上走,而是离开小径踏进旁边的一丛灌木。我匆匆追上去,但是等我跑到他离开小径的那个地方,他已经不见了。我站着不动往这片空旷、洒满光影的树林里张望,心想应该可以看到他经过之后还在摇晃的某棵灌木,或者瞥见他的杂色外套。但是毫无踪迹。

    而且他那段莫名其妙的信息也毫无意义。我走回城堡,一路努力思索这次奇怪的遭遇,但最后我把它撇到—边,觉得这事虽奇怪,但只是偶发事件而巳。

    切德当天晚上没找我,而是隔天晚上。我满腔热切好奇,沿着阶梯飞奔而上,但是跑到最上层时我停了下来,知道我的问题得稍后再问了。因为切德坐在那张石桌旁,偷溜蹲在他肩上,他面前半摊着一卷新的卷轴,一杯酒压着卷轴的一端,弯弯的手指慢慢往下移,似乎在读着某种清单。我走过去的时候瞥了一眼,上面列着村名和日期,每一个村名底下列着一项项统计——多少战士、多少商人、多少只绵羊或多少桶麦酒或多少斤谷子等等。我坐在桌子另一侧等。我已经学会了不要打断切德正在做的事。

    “孩子,”他轻声说,眼睛仍然看着卷轴,“如果有个流氓从你背后偷袭你、往你头上敲,你会怎么做?但是他只在你背对他的时候偷袭你。你会怎么应付?”

    我稍微想了一下。“我会转过身去,假装在看别的东西,不过我手上会拿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等他来敲我,我就猛然转身狠狠打他的头。”“嗯,是的。唔,这招我们试过了。但不管我们多么若无其事,外岛人似乎总是知道我们设下了圈套,从来都不会攻击我们的诱饵目标。嗯,事实上,我们倒是骗过了一两批普通盗匪,但是红船劫匪从来不上当,而他们才是我们想伤害的对象。”“为什么?”“因为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最严重。是这样的,小子,我们已经习惯被打劫了,甚至可以说我们已经适应了。我们会多种一亩田、多织一匹布、多养一头牛,我们的农民和城里人总是试着多准备一点,而且要是有人的谷仓被烧掉,或者有哪间仓库在打劫的混乱中失火,大家都会去帮忙重新把它盖起来。但是红船劫匪并不是以抢夺为主、然后在抢夺的过程中造成破坏,他们是专门来破坏的,不管真正抢走什么东西几乎好像都只是顺手而已。”切德顿了顿,盯着一面墙,仿佛要看穿墙壁似的。

    “这没有道理,”他困惑地说,比较像是自言自语而非对我说话。“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道理。这像是杀死一头每年都生下健康强壮小牛犊的母牛一样。红船劫匪把还长在田里的谷子和稻草都烧光,把带不走的牲口杀死。3个星期之前在托恩斯比,他们放火烧了磨坊,把放在磨坊里一袋袋的谷子和面粉都割破。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专门来造成破坏?他们并没有试图侵占领上,也从来没对我们表示过任何不满或冤仇。小偷可以防,但是他们专门杀戮破坏,行事毫无章法规则可言。托恩斯比不会再重建了,那里的生还者既没有那个心力也没有那个资源,他们离开那里,有些人去投奔其他城镇的亲戚,有些人流落到我们的各个城市里行乞。这个模式我们已经太常看到了。”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理清思绪,当他抬起头来,注意力就完全集中在我身上了。切德有这种本事,可以把一个问题完完全全放到—边去,让人简直以为他已经把它给忘了。此刻他宣布的口吻仿佛这是他唯一关心的事:“惟真要去洁宜湾跟克尔伐爵士讲理,你要跟他一起去。”“博瑞屈跟我说了,但是他想不通原因,我也是。为什么?”

    切德露出不解的神情。“你几个月以前不是抱怨说你在公鹿堡待烦了,想去看看六大公国的其他地方吗?”“当然,但我不太相信这是惟真带我去的原因。”

    切德哼了一声。“惟真根本不会注意他身边的随从有谁。他没耐心关注细节,所以他不像骏骑那么会处理人的问题,不过惟真是个好军人,长远看来,这或许是我们最需要的。是的,你说得对,惟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你去……目前还不知道。黠谋会告诉他说你受训担任间谍,暂时就只会告诉他这么多,这点黠谋和我一起讨论过了。你准备好要开始回报他为你做的一切了吗?你准备好要开始为家族效力了?”

    他的语气是如此平静、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坦然,我问接下来的问题时要保持平静几乎也变得容易。“我会需要杀人吗?”“也许。”他在椅子上动了动。“这一点要你来决定。不决定然后去做……跟只是接到命令说‘就是这个人,必须动手’是不一样的。不决定困难得多,我一点也不确定你准备好了。”“这种事会有准备好的一天吗?”我试着微笑,但我咧嘴而笑的动作像是肌肉痉挛。我试着抹去那笑容,但是没办法。一股奇异的震颤传遍我全身。

    “大概不会。”切德沉默下来,然后决定我已经接受了任务。“这次有位老贵妇也会一起去,她要到洁宜湾去探亲,你就当她的随从。这工作没什么难的。百里香夫人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她出门都是坐,你就骑马走在轿子旁边,确保她不会被颠得太厉害,如果她要喝水你就拿水给她,负责这一类的小事。”“听起来跟照顾惟真的猎狼犬没多大差别。”

    切德顿了顿,然后微笑。“好极了,这项工作也交给你。这一路上,你要让每一个人都少不了你,这样你就有理由出现在所有地方、听见所有的事,没人会质疑你在那里干什么。”“我真正的任务是?”“多听多打探。黠谋和我都觉得那些红船劫匪对我们的战略和长处未免太了解了。克尔伐近来很不舍得出钱好好派兵驻守守望岛的?望台,他两次置之不理,修克斯大公国的沿海村落也两次都因为他的疏忽付出代价。他是纯粹怠忽职守,还是已经做出叛国的行为?克尔伐是不是跟敌人合作,从中牟利?我们要你到处探听一下,看你能查出什么。如果你查到的一切都显示他是无辜的,或者如果你只有强烈的怀疑而没有证据,就把消息带回来给我们。但是如果你查出他叛国,而且非常确定,那么我们愈早除掉他愈好。”“意思是?”我不太确定这是我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那么随意、那么从容。

    “我准备了一种粉末,不管是加在菜里、酒里都无色无味。至于要怎么用它,我们信任你能随机应变、小心谨慎。”他掀开桌上一个陶盘的盖子,盘子里有一个用上好纸张做成的纸包,那纸比费德伦给我看过的任何纸张更薄更细致。怪的是,我第一个念头是我的文书师傅一定会非常爱用这种纸。纸包里装着再细不过的白色粉末,吸附在纸张上,轻得足以飘浮在空中。切德用一块布掩住口鼻,小心倒了一点在折起来的油纸上,然后把油纸包递给我,我摊开手掌接下死亡。

    “它会怎么样发挥作用?”“不会发挥得太快。他不会当场死在餐桌上,如果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不过如果他多喝几杯,就会觉得不舒服。据我对克尔伐的了解,我猜想他会抱着咕嘟翻腾的肚子上床,然后一睡不醒。”

    我把粉末收进口袋。“惟真知道吗?”

    切德思考着。“惟真是人如其名,要是他跟—个即将被自己毒死的人同桌吃饭,他是不可能隐藏得住的。不,在这次的任务中,偷偷进行会比说出事实对我们更有利。”他直视我的眼睛。“你的工作是独自进行,除了你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给你建议。”“我懂了。”我在高高的木头圆凳上动了动。“切德?”“什么事?”“你的第一次也是这样吗?”

    他低头看着双手,伸出手指抚摸左手背上那些可怕的红色疤痕。沉默延长下去,但我继续等待。

    “当时我比你现在大一岁。”最后他说。“而且我只负责去做,不包括决定该不该做。这样说够了吗?”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尴尬起来。“我想是够了。”我含糊不清地说。

    “很好。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但是男人不会谈他跟女人在枕边共度的时光,我们刺客也不会谈……公事。”“连老师对学生都不会说吗?”

    切德转过头,看向天花板黑暗的角落。“不会。”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两个星期之后,你或许就会明白为什么了。”

    关于这件事,我们就只讲过这么多。

    据我的估算,那年我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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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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