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中共决定“将革命进行到底”,解放军进行全军整编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林可行 本章:第03章 中共决定“将革命进行到底”,解放军进行全军整编

    中共中央制定“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方针

    针对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政府的阴谋活动,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方针。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为新华社撰写的《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年献辞中,揭露了美国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和平”阴谋及在革命阵营内部组织反对派,极力使革命就此止步的企图。明确指出: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无论是中国的反动派,或是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

    只有彻底地消灭了中国反动派,驱逐了美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出中国,中国才能有独立,才能有和平。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

    毛泽东还借古代希腊寓言“农夫与蛇”的故事,庄严宣告:“中国人民决不怜惜蛇一样的恶人”,“已经有了充分经验的中国人民及其总参谋部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像粉碎敌人的军事进攻一样,粉碎敌人的政治阴谋,把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进行到底。”“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向长江以南进军,将要获得比一九四八年更加伟大的胜利。”“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1949年1月6日至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的党内指示。指示分析了全国的战争形势,指出:在平津、淮海、太原、大同诸战役以后,可不可以说国民党政权已经在基本上被我们打倒了呢?就其军事主力已经被歼灭这一点来说,是可以这样说的,基本地打倒了国民党,不等于全部地打倒了国民党,中国尚有许多敌人有待我们去消灭,尚有许多地区有待我们去占领和去工作。

    轻敌的观念无论何时是不应该有的,我们决不要使胜利冲昏自己的头脑。“我们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不容许半途而废”。要求“必须在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群众中,有说服力地进行教育工作,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中进行解释工作,使大家懂得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不容许半途而废的理由。

    国民党的所谓和平谈判的阴谋必须继续地给以揭露和打击。”指示还指出:“我们从来就是将美国直接出兵占领中国沿海若干城市并和我们作战这样一种可能性,计算在我们的作战计划之内的。这一种计算现在仍然不要放弃,以免在事变万一到来时,我们处于手足无措的境地。但是,中国人民革命力量愈强大,愈坚决,美国进行直接的军事干涉的可能性也就将愈减少,并且连同用财政及武器援助国民党这件事也就可能要减少。

    一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三个月以来,美国政府的态度的摇摆不定和某些变化,证明了这一点。”同时,对美国政府实施“内部破坏”的阴谋,“我们必须提高警惕性,并坚决地将其击破。”

    为迅速夺取全国胜利和胜利后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会听取并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并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了促进革命迅速取得全国胜利和组织这个胜利的各项方针,说明了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移到城市,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胜利以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特别是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转折的历史关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毛泽东的报告及会议作出的决议,不仅对夺取中国革命的全国胜利,而且对建设新中国,都起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对于蒋介石的假和平阴谋,毛泽东为新华社撰写了一系列评论,给予了深刻的揭露。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深刻揭露了蒋介石统治集团在美国政府的帮助支持下,自1946年7月到今的两年半内,发动反革命内战,屠杀人民的滔天罪行。明确指出,在国民党政府行将灭亡之际,蒋介石提出的和平建议是“为着保持国民党政府的残余力量,取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力量”。

    因为蒋介石在建议中提出的作为和平谈判基础的条件是虚伪的,“是继续战争的条件,不是和平的条件。”同时,声明指出: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全部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惩办战争罪犯;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没收官僚资本;改革土地制度;废除卖国条约;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毛泽东还指出:“只有在上述各项条件之下所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的民主的和平。如果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中的人们,愿意实现真正的民主的和平,而不是虚伪的反动的和平,那么,他们就应当放弃其反动的条件,承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八个条件,以为双方从事和平谈判的基础。否则,就证明他们的所谓和平,不过是一个骗局。”

    最后,毛泽东要求“全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大家起来争取真正的民主的和平,反对虚伪的反动的和平。”要求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在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接受并实现真正的民主的和平以前,丝毫不应当松懈自己的战斗努力。“对于任何敢于反抗的反动派,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之。”

    李宗仁上台并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八项条件的基础上举行和平谈判后,中国共产党对他进行了善意的争取和帮助,希望他摆脱和断绝同蒋介石的联系,站到人民方面,以早日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

    1月27日和28日,叶剑英在北平连续接见了李宗仁派出的代表黄启汉、刘仲华,向他们表示,希望李宗仁在这历史转折关头,能认清形势,顺应潮流,向人民靠拢。周恩来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叶剑英的电中,要叶剑英转告黄启汉、刘仲华告诉李宗仁,如果他真有反蒋反美,接受八项条件的诚意,“即应迅速与蒋分裂”,“中间道路是万万走不通的”。如此,“方能站稳脚跟,进行和谈”;否则“中共便无此余暇与之敷衍”。

    2月22日,毛泽东、周恩来等在西柏坡会见了由李宗仁派出的“上海和平代表团”成员颜惠庆、邵力子、章士钊、江庸等人,向他们表示:中国共产党方面对和谈代表人选和谈判地点允予考虑,3月15日左右可望决定。双方确认,谈判与中国共产党与南京政府各派出同数代表为之。地点在石家庄或北平,谈判以中国共产党1月14日声明为基础,一经成立协议,立即开始执行。

    3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后又加派聂荣臻)为和谈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与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按照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八项条件,于4月1日起在北平举行和平谈判。

    4月1日,国共两党和平谈判正式开始,双方代表进行了广泛的商谈,主要就战犯问题和解放军渡江交换意见,中共代表明确表示,在和谈期间,人民解放军暂不渡江,但和谈后,谈成,解放军要渡江,谈不成,也要渡江,长江在历史上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中国的统一。

    4月4日,毛泽东为新华社撰写了《南京政府向何处去》的评论,指出:“两条路摆在南京国民党政府及其军政人员的面前:

    一条是向蒋介石战犯集团及其主人美国帝国主义靠拢,这就是继续与人民为敌,而在人民解放战争中和蒋介石战犯集团同归于尽;

    一条是向人民靠拢,这就是与蒋介石战犯集团和美国帝国主义决裂,而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立功赎罪,以求得人民的宽恕和谅解。第三条路是没有的。”

    如果南京政府真有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八项条件以为谈判的基础的诚意,“就应当以处理南京惨案为起点,逮捕并严惩主凶蒋介石、汤恩伯、张耀明,逮捕并严惩在南京上海的特务暴徒,逮捕并严惩那些坚决反对和平、积极破坏和谈、积极准备抵抗人民解放军向长江以南推进的反革命首要。”评论正告南京政府,不要失掉这个机会,因为无论南京政府签订接受八项条件的协定也好,不签订这个协定也好,人民解放军总是要前进的,人民解放军就要向江南进军了。

    国共双方和谈代表团经过半个月的协商,4月15日,中共代表团在尽可能地采纳南京政府代表团提出的意见之后,提出8条24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并宣布4月20日为最后签字日。在此期间,中央军委要求人民解放军要提高警惕,做好战斗准备,一旦谈判破裂,立即实行战斗渡江,向全国进军。4月20日,南京国民党政府最后拒绝在协定上签字,21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指出: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人民解放军:

    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到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

    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遵照上述命令,人民解放军开始向江南广大地区和西北的伟大进军。美国政府和国民党的“划江而治”,阻止中国革命前进的企图终于破产。

    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的任务、部署和方针

    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规定了1949年人民解放军的任务。首先,要树立永远是战斗队的思想,解放全中国。毛泽东指出:“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就是在全国胜利以后,在国内没有消灭阶级和世界上存在着帝国主义制度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军队还是一个战斗队。对于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的误解和动摇。”要求人民解放军在“平津、淮海、太原、大同诸役以后,几个大的野战军必须休整至少两个月,完成渡江南进的诸项准备工作。然后,有步骤地稳健地向南方进军。”“一九四九年夏秋冬三季,我们应当争取占领湘、鄂、赣、苏、皖、浙、闽、陕、甘等省的大部,其中有些省则是全部。”

    其次,人民解放军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要执行工作队的任务,建设新区。毛泽东指出:人民解放军“不但是一个战斗队,而且主要地是一个工作队,”“随着战斗的逐步地减少,工作队的作用就增加了,”将“军队变为工作队,现在已经要求我们这样提出任务了。如果现在我们还不提出此种任务,并下决心去做,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因此,军队干部应当全体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帝国主义、国民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并向帝国主义者作外交斗争,善于领导工人和组织工会,善于动员和组织青年,善于团结和训练新区的干部,善于管理工业和商业,善于管理学校、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善于处理外交事务。

    善于处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善于调剂和乡村的关系,解决粮食、煤炭和其他必需品的问题,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总之,过去军队干部和战士们所不熟悉的一切城市问题,今后均应全部负担在自己身上。对乡村工作,也得从新学习,因为南方乡村完全是新区,和北方老区的工作根本不同。“我们必须把二百一十万野战军看成一个巨大的干部学校。”

    第三,进一步加强军队建设。中共中央1月8日政治局会议的决议中指出:1949年必须使各野战军进一步地正规化,这主要地是加强炮兵和工兵,使用铁路、公路、和水路的近代运输工具,加强军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坚决克服现在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于军队中的某些无纪律的状态,并加强司令部的工作。必须使人民解放军的后方勤务工作的组织性和效率在可能和必需的基础上加强起来,调整或建立军火工业和其他军需工业,确立军械制度,统一规定各种供给标准,统一分配卫生和通讯器材,作好运输和仓库的前后分工,确定后方勤务组织与系统,以便有效地支援人民解放军向南方各省的大进军。必须使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在中央军委政治部的领导下,总结开展新式整军运动、建立和恢复党委制、革命军人委员会、连队党支部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并制订相应的条例或章程,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军普及。1949年及1950年,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及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

    中共中央在赋予人民解放军1949年任务的同时,还指出了到南方作战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有利条件是,国民党军队已经没有主力了,我们则有强大的军队;国民党的威信已经丧失,中国共产党则有极大威信;南方是曾经经过了1924年至1927年的革命和1927年以后数年的土地革命的区域;现在已经有了许多游击部队和游击队。不利条件是,最广大区域在国民党统治之下,中国共产党在那里的组织还不强大,那里的群众还没有发动,军队的给养在一个时期内将遇到许多困难,大城市夺取容易,但掌握它较北方诸城要困难得多。中共中央要求,必须将上述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向准备到南方去的全体干部和战士讲清楚,使他们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好好地利用有利条件去克服不利条件,争取全国的胜利。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还提出了人民解放军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方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今后解决100多万国民党军作战部队,不外天津、北平、绥远三种。但“用战斗去解决敌人,例如解决天津的敌人那样,仍然是我们首先必须注意和必须准备的。人民解放军的全体指挥员、战斗员,绝对不可以稍微松懈自己的战斗意志,任何松懈战斗意志的思想和轻敌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和学习运用北平方式和绥远方式去解决敌人。前者就是像对待北平傅作义部那样,迫使敌军用和平方法,迅速地彻底地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后者就是像对待绥远的国民党军那样,有意地保存一部分国民党军队,让它原封不动,或者大体上不动,争取这部分军队在政治上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保持中立,以利我们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国民党残余力量中的主要部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再去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将这部分军队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开始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的情况,要求人民解放军在向南方进军过程中,先占城市,后占乡村。

    中央军委还规定了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过程中的政策,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提出了约法八章: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为着确保城乡治安、安定社会秩序的目的,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农村中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了向全国进军的部署。早在1948年12月中下旬,中央军委即开始酝酿研究这一问题。1948年12月12日,毛泽东在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的电报中提出:在淮海战役结束后,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休整2个月(分为四期,每半月为一期),并大致准备好渡江作战所需诸件(雨衣、货币、炮弹、治疗药品、汽船)及初步完成政治动员。在江淮间现有诸敌未退至江南的条件下,两军协力以1个月至2个月时间举行江淮战役,歼灭江淮间诸敌,占领长江以北、淮河以南、平汉路以东、大海以西诸城镇,主要是安庆至南通一带诸城镇,控制长江北岸。

    然后再以相当时间最后地完成渡江的诸项准备工作,大约在明年5月或6月举行渡江作战。华东、中原野战军协力经营东南,包括皖南、苏南、浙江、福建两省,江西省一部,并夺取芜湖、杭州、镇江、苏州、南京、上海、福州诸城。东北野战军在平津战役结束后,休整2个月,然后于5月沿平汉路南下,6、7月举行江汉战役,并完成渡江准备工作,8月渡江,第一步经营湖北南部、湖南全省及江西省一部,夺取武汉、岳阳、长沙、常德、宝庆、衡阳、郴州、九江、南昌、吉安、赣州;第二步夺取两广。

    华北军区3个兵团在平津战役结束后,协力夺取太原,然后以第2、第3兵团夺取绥远、宁夏,与西北野战军会合;第1兵团则早日与西北野战军会合,先肃清兰州、潼关线上及其以南、以北之国民党军,夺取潼关、西安、天水、汉中诸城,然后入川。毛泽东指出:上述计划是从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许多考虑出发,采取稳扎稳打方针。24日,毛泽东又将上述电文发给林彪、罗荣桓,并明确指出:淮海、平津战役结束后,全军休整2至3个月,然后以中原、华东野战军出江南,东北野战军出湘鄂赣,西北野战军和华北军区3个兵团出陕甘川。或可考虑以华北军区3个兵团都出陕甘川,抑或以2个兵团出陕甘川,以1个兵团随东北野战军第一步出湘鄂赣,第二步出两广。

    淮海战役结束后,中央军委于1月12日致电粟裕、陈土榘和邓小平、张际春,指出:华野、中野休整时间现定2个半月,由1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每半月为一期,共为五期。望按此部署休整,并完成渡江作战诸项准备工作,待命出动。”1月31日,平津战役结束。2月12日、15日,中央军委致电彭德怀、贺龙、习仲勋和杨得志、罗瑞卿、杨成武、李井泉:华北军区3个兵团应争取于3月中旬解决太原、大同问题,然后休整1个月至1个半月,再以3个兵团或2个兵团向西安出动,会同西北野战军彻底解决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集团。3月17日,中央军委又发出指示,华东、中原野战军决于4月10日在湖口、芜湖、南京、镇江、上海之线及其以南地区发起渡江战役;东北野战军“所负攻击武汉及湘鄂赣三省国民党军之任务业已确定”,该野战军先头2个军应于2月25日以前出发,主力应于4月1日以前完成出发准备,4月1日至15日的半个月内,全军出发完毕,争取于5月31日全军到达南阳、信阳、固始之线及其以南地区,完成兵力展开。

    5月23日,依据渡江战役的发展情况,中央军委确定了向全国进军的具体部署:第一野战军(原西北野战军)向西北进军,负责歼灭马步芳、马鸿逵等及胡宗南集团一部,解放并经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争取在年底前占领兰州、宁夏、青海,年底或明年初准备分兵两路,一路由彭德怀率领位于西北,并于明春开始经营新疆,一路由贺龙率领入川,以便与二野协作解决贵州、四川、西康三省;第二野战军(原中原野战军)主力集结于皖南、赣东、浙西地区,待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可能性减少后,向西南进军,歼灭由秦岭退入四川的胡宗南集团主力及西南地方军阀部队,解放并经营四川、贵州、西康3省(后又加上云南共4省),争取在年底或年底前占领贵阳、重庆及长江上游一带;第三野战军(原华东野战军)向福建、浙江进军,负责经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诸省,并且准备解放台湾;第四野战军(原东北野战军)向中南进军,歼灭白崇禧集团和余汉谋集团,解放并经营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争取11月或12月底前占领两广。4月25日,中央军委决定:第18、第19兵团(原华北军区第1、第2兵团)改隶第一野战军建制,参加解放大西北的作战。

    为了预防帝国主义可能的武装干涉,中央军委于5月28日发出指示:近日各帝国主义国家有联合干涉革命的某些象征,因此,“我们应当预筹对策,以期有备无患”。“对策的主要方面是,我各路野战军按照预定计划前进,歼灭国民党残余力量,使各国帝国主义在中国大陆上完全丧失他们的走狗。第二方面是,力求经济上的自足自给,准备着海上被封锁时,我们仍然有办法。在这方面,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及知识分子,站在我们方面极为重要。第三方面是,在华北、华东部署充分兵力,以防美国海军协同国民党海陆军向我后方的袭击和扰乱。”为此,除以第二野战军位浙赣路沿线休整,准备协同第三野战军对付可能对宁、沪进犯的帝国主义武装;以第20兵团(原华北军区第3兵团)及第四野战军炮兵主力,在秦皇岛、塘沽布防,第19兵团在会合第18兵团和第一野战军主力歼灭胡宗南、马步芳集团在陕甘边境的主力后,留在宝鸡、凤翔地区待机,准备增援华北;第三野战军以1个军附必要数量的炮兵开青岛附近,待命夺取青岛,尔后任青岛守卫,并应加强吴淞、江阴地区的炮台设施;第四野战军以1个军位于河南,平时担任剿匪,有事增援华北。

    在部署向全国进军过程中,毛泽东还对处理香港、澳门和台湾、西藏问题作了通盘考虑。早在1946年12月9日,毛泽东在回答西方记者关于中共对香港问题态度的提问时就指出:“我们现在不提出立即归还的要求”,“将来可按协商办法解决。”1949年2月1日至3日,毛泽东在同前苏联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斯大林派来中国的代表米高扬会谈中指出:中国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

    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比较麻烦的有两处:台湾和西藏。其实,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过于鲁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现在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去,以后同我们隔海相望,不相往来。那里还有一个美国问题,台湾实际上就在美帝国主义的保护下。台湾问题比西藏问题更复杂,解放它更需要时间。

    依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方针和部署,在国共和谈破裂后,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扫荡残敌,开始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进军。

    全军整编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和指示,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在淮海、平津战役结束后,即开始进行向全国进军的全面准备。

    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发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规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关于战略任务,更进一步地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的要求,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关于全军组织和部队番号,特作下列各项的统一规定:

    (1)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

    野战部队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不再称旅;地方部队以警备旅、独立旅为最高单位,不再称师;游击部队仍保留纵队、支队等名称。野战部队自军、师、团直到营、连、排、班,地方部队自旅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制编组,特殊情况亦可按军辖两师,师(旅)辖两团,团分为大团、小团的临时编制;游击部队的编制则视情况自定。不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还是游击部队,团和军分区以上各部队的正式名称,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

    (2)野战部队军以上设野战军和兵团两级。

    依情况需要,军及独立师,或分隶于兵团,或直属于野战军。兵团一般分隶于野战军,但亦得受军委指挥。在必要时,兵团、军或独立师,亦得划归军区指挥。野战军和兵团所辖军、师数目,视需要和可能定之。野战军分为4个,以地区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兵团以现有的8个增至20个,即西北野战军为第1至第2兵团;中原野战军为第3至第6兵团;华东野战军为第7至第11兵团;东北野战军为第12至第17兵团;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为第18至第20兵团。各兵团的正式名称,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某兵团。军由现有的55个(纵队)168个师(旅),增加至70个军210个师的番号。

    按各野战军现有的纵队、师(旅)的数目,西北野战军整编为第1至第7军,师的番号为第1至第21师;中原野战军整编为第10至第17军,师的番号为第28师至第51师;华东野战军整编为第20至第35军,师的番号为第58师至第105师;东北野战军整编为第38军至第56军,师的番号为第112师至第168师;华北军区野战部队整编为第60军至第70军,师的番号为第178师至第210师。剩余的军、师番号,留待以后新建部队使用。

    特种兵中的骑兵部队,除直属于步兵师、步兵团的部队外,凡属战略骑兵,一律改称为骑兵师、骑兵团。骑兵师或骑兵团,按需要隶属于军、兵团或野战军,必要时亦可隶属于军区。炮兵部队,属于军以下管辖的部队不另编番号,野战军、兵团或军区直属部队,改称为炮兵师、炮兵团,并按军委规定的序号统一排列。为利于炮兵部队休整时的集中训练,野战军或军区应设立炮兵司令部;野战军在条件具备时,应组织特种兵纵队,统率直属的炮兵部队、战车部队及工兵部队。

    (3)地方部队的建制属于军区系统。

    军区分为4级,与中央局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一级军区,共有5个,即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与中央分局同级并受其领导的为二级军区;与区(省)党委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三级军区;与地委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军分区。二级、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均以所辖地区命名,如“豫皖苏军区”,“鲁南军区”,“三边军分区”等。地方部队的编制,由各一级军区自行规定,呈报军委批准施行;各警备旅、独立旅和独立团,全军不统一番号,由各一级军区自行排列。

    (4)游击部队,不论在新区、在老区的边沿区,各当地军事指挥机关均应依情况需要和可能自行组织,然后向上级报告。

    上述《规定》下发后,由于各野战军和各大军区部队正在与国民党军进行紧张的战略决战,没有时间进行整编,仅东北野战军于辽沈战役结束后在11月12日下达了整编命令,颁布各纵队、师的新番号,但由于紧接着进行平津战役,因此,实际上延至战役结束后才正式启用新番号。

    1949年1月15日,中央军委又发出《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指出: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11月1日关于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合适,决定改为按序数排列,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

    遵照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和1949年1月15日的指示,各野战军、各大军区于1949年2月开始相继进行整编。整编的具体情况是:

    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副司令员张宗逊、赵寿山,参谋长阎揆要,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副参谋长王政柱、李夫克,政治部副主任张德生。下辖:骑兵第1、第2师;第1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贺炳炎,政治委员廖汉生,辖第1、第2、第3师;第2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震,辖第4、第5、第6师;第3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许光达,辖第7、第8、第9师;第4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王世泰,政治委员张仲良,辖第10、第11、第12师;第6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罗元发,政治委员徐立清,辖第16、第17师;第7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彭绍辉,代政治委员孙志远,辖第19、第20师;第8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姚蝗,辖第22、第23师,不久,该军拨归华北军区建制。5月,由晋绥军区部队和华北军区独立第5旅分别组成第18、第21师,分别拨归第6、第7军建制。6月,组建第1、第2兵团,第1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震,政治部主任孙志远,下辖第1、第2、第7军;第2兵团司令员许光达,政治委员王世泰,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徐立清,参谋长张文舟,下辖第2、第3、第6军。兵团组成后,军的领导人相应作了部分调整。郭鹏任第2军军长,王恩茂任政治委员;黄新廷任第3军军长,朱明任政治委员;张达志任第4军军长;罗贵波任第7军政治委员。全野战军共15.5万人。

    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下辖: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刘伯承;特种兵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李达,副司令员孔从周;第3兵团,司令员陈锡联,政治委员谢富治,副司令员王近山、杜义德,政治部主任阎红彦,后勤部部长刘清,辖第10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杜义德(兼),政治委员王维纲,辖第28、第29师;第11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曾绍山,政治委员鲍先志,辖第31、第32、第33师;第12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近山(兼),辖第34、第35、第36师。第4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赓,副司令员郭天民,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刘志坚,后勤部部长赵炳润,后勤部政治委员杨世荣,辖第13军(由第4纵队第10、第13旅及豫西军区部队组成),军长周希汉,政治委员刘有光,辖第37、第38、第39师;第14军(由第4纵队第11、第22旅及淮海战役起义之廖运周师组成),军长李成芳,政治委员雷荣天,辖第40、第41、第42师;第15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秦基伟,政治委员谷景生,辖第43、第44、第45师。第5兵团,司令员杨勇,政治委员苏振华,副政治委员张霖芝,政治部主任甘渭汉,后勤部部长吴机章,辖第16军(由第1纵队第1、第2旅及豫皖苏军区部队一部组成),军长尹先炳,政治委员王辉球,辖第46、第47、第48师;第17军(由第11纵队及冀鲁豫军区独立第1、第3旅等部组成),军长王秉璋,政治委员赵健民,辖第49、第50、第51师;第18军(由第1纵队第20旅及豫皖苏军区部队组成),军长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辖第52、第53、第54师。全野战军共28万余人。6月,将皖北军区独立师改称第30师,拨归第10军建制。

    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冶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参谋长张震,政治部主任唐亮,政治部副主任钟期光。下辖:教导师;军政干部学校,副政治委员张崇文;特种兵纵队,司令员陈锐霆,政治委员张凯,副政治委员刘述周,参谋长叶超,政治部主任喻新华。第7兵团,司令员王建安,政治委员谭启龙,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姬鹏飞,参谋长李希迎,辖第21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滕海清,政治委员康志强,辖第6l、第62、第63师;第22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孙继先,政治委员丁秋生,辖第64、第65、第66师;第23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陶勇,政治委员卢胜,辖第67、第68、第69师;第35军(由济南战役起义的吴化文部和鲁中南纵队合编组成),军长吴化文,政治委员何克希,辖第103、第104、第105师。第8兵团,司令员陈士榘,政治委员袁仲贤,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江渭清,参谋长何以祥,辖第24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王必成,政治委员廖海光,辖第70、第71、第72师;第25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成钧,政治委员黄火星,辖第73、第74、第75师;第26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张仁初,政治委员王一平,辖第76、第77、第78师;第34军(由淮海战役起义的何基沣部和江淮军区第34旅、独立旅合编组成),军长何基沣,政治委员赵启民,辖第100、第101、第102师。第9兵团,司令员宋时轮,政治委员郭化若,参谋长覃健,政治部主任谢有法,辖第20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刘飞,政治委员陈时夫,辖第58、第59、第60师;第27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聂凤智,政治委员刘浩天,辖第79、第80、第81师;第30军(由第12纵队改称),军长谢振华,政治委员李干辉,辖第88、第89、第90师;第33军(由淮海战役起义的张克侠部和渤海纵队合编组成),军长张克侠,政治委员韩念龙,辖第97、第98、第99师。第10兵团,司令员叶飞,政治委员韦国清,参谋长陈庆先,政治部主任刘培善,辖第28军(由第10纵队改称),军长朱绍清,政治委员陈美藻,辖第82、第83、第84师;第29军(由第11纵队改称),军长胡炳云,政治委员张藩,辖第85、第86、第87师;第31军(由第13纵队改称),军长周志坚,政治委员陈华堂,辖第91、第92、第93师。两广纵队番号不变,司令员曾生,政治委员雷经天。全野战军共58.1万人。

    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参谋长刘亚楼,政治部主任谭政,副参谋长曹祥仁,政治部副主任陶铸。下辖:特种兵司令部(由炮兵司令部改编),司令员萧华,政治委员钟赤兵,副司令员苏进、贾陶、匡裕民,副政治委员邱创成,参谋长苏进(兼),政治部主任唐凯,辖炮兵第1、第2师,战车师,高射炮指挥所,工兵指挥所。第12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萧劲光,副司令员陈伯钧,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唐天际,参谋长解方。第13兵团,司令员程子华,政治委员黄克诚,副司令员彭明治,参谋长黄志勇,政治部主任刘道生。第38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李天佑,政治委员梁必业,辖第112、第113、第114、第151师;第39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刘震,政治委员吴法宪,辖第115、第116、第117、第152师;第40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韩先楚,政治委罗舜初,辖第118、第119、第120、第153师;第41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吴克华,政治委员莫文骅,辖第121、第122、第123、第154师;第42军(由第5纵队改称),军长万毅,政治委员刘兴元,辖第124、第125、第126、第155师;第43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洪学智,政治委员赖传珠,辖第127、第128、第129、第156师;第44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邓华,政治委员吴富善,辖第130、第131、第132、第157师;第45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黄永胜,政治委员邱会作,辖第133、第134、第135、第158师;第46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詹才芳,政治委员李中权,辖第136、第137、第138、第159师;第47军(由第10纵队改称),军长梁兴初,政治委员周赤萍,辖第139、第140、第141、第160师;第48军(由第11纵队改称),军长贺晋年,政治委员陈仁麒,辖第142、第143、第144、第161师;第49军(由第12纵队改称),军长钟伟,政治委员袁升平,辖第145、第146、第147、第162师。野战军另辖骑兵第5师、第165师、整训第5师。全野战军共90万余人。

    4月28日,中央军委命令,萧克任第四野战军参谋长,聂鹤亭任副参谋长,同时成立了第13、第14兵团部。并对第12、第13兵团及各军的领导人作了适当调整。其序列是:第12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萧劲光,第一副司令员陈伯钧、第二副司令员韩先楚,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唐天际,参谋长解方,辖第40军,军长罗舜初,政治委员卓雄;第45军,军长陈伯钧(兼),政治委员邱会作;第46军,领导人不变。第13兵团,司令员程子华,政治委员萧华,第一副司令员李天佑,第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彭明治,政治部主任刘道生,辖第38军,军长梁兴初,政治委员梁必业;第47军,军长曹里怀,政治委员周赤萍;第49军,军长钟伟,政治委员徐斌洲。第14兵团,司令员刘亚楼,政治委员莫文骅,第一副司令员黄永胜,第二副司令员刘震,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吴法宪,辖第39军,军长刘震(兼),政治委员吴信泉;第41军,军长吴克华,政治委员欧阳文;第42军,军长吴瑞林,政治委员刘兴元。第15兵团,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赖传珠,第一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洪学智,第二副司令员贺晋年,政治部主任萧向荣,辖第43军,军长李作鹏,政治委员张池明;第44军,军长方强,政治委员吴富善;第48军,领导人不变;两广纵队(由第三野战军拨归),司令员曾生,政治委员雷经天,辖第1、第2师。特种兵司令部由万毅任司令员,其余领导人不变。

    华北军区第1、第2、第3兵团分别改称第18、第19、第20兵团。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徐向前,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周士第,参谋长陈漫远,政治部主任胡耀邦,辖俘训第1、第2旅;第60军(由第1兵团第8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新亭,辖第178、第179、第180师;第61军(由第13纵队改称),军长韦杰,政治委员徐子荣,辖第181、第182、第183师;第62军(由第15纵队改称),军长刘忠,政治委员袁子钦,辖第184、第185、第186师。第19兵团,司令员杨得志,政治委员罗瑞卿,副司令员葛晏春,参谋长耿飚,政治部主任潘自力,辖俘训第1、第2旅;第63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郑维山,政治委员王宗槐,辖第187、第188、第189师;第64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曾思玉,政治委员王昭,辖第190、第191、第192师;第65军(由第2兵团第8纵队改称),军长邱尉,政治委员王道邦,辖第193、第194、第195师。第20兵团,司令员杨成武,政治委员李井泉,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唐延杰,副政治委员李天焕,政治部主任李志民,辖俘训旅;第66军(由第l纵队改称),军长萧新槐,政治委员王紫峰,辖第196、第198师;第67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韩伟,政治委员旷伏兆,辖第199、第200师;第68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文年生,政治委员向仲华,辖第202、第203、第204师。3个兵团共23.8万余人。5月3日中央军委决定周士第接替徐向前任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新亭任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张祖谅任第60军军长。6月初,李志民接替罗瑞卿任第19兵团政治委员。

    此外,中央军委将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拨归军委直辖,并改称铁道兵团,司令员滕代远,副司令员吕正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何伟,参谋长李寿轩,下辖第1、第2、第3、第4支队。

    1949年2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改称西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习仲勋,副司令员王维舟,参谋长张经武,政治部主任李卓然,后勤部部长陈希云,后勤部政治委员刘海滨。下辖:陇东、黄龙、西府、绥德、关中、三边、延属、榆林等军分区;晋绥军区,司令员贺龙(兼),政治委员李井泉(兼),辖五寨、离石、雁北、雁南等军分区。

    中原军区,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第一副司令员陈毅,第二副司令员李先念,第一副政治委员邓子恢,第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下辖:第58军(由桐柏军区部队编成)军长孔庆德,政治委员方正平,辖第172、第173、第174师;鄂豫军区,司令员王树声,辖独立师(由独立第1、第3旅合编组成),第l、第2、第3、第4、第5军分区;桐柏军区,司令员王宏坤,辖第1、第2、第3、第4军分区;江汉军区,司令员张才千,政治委员刘建勋,辖独立第1、第2旅,第1、第2、第3、第4军分区;陕南军区,司令员刘金轩,政治委员汪锋,辖第12旅、第17师,第2、第4军分区(5月,陕南军区划归西北军区建制,第12旅、第17师组成第19军,改称第55、第57师,归第一野战军指挥);河南军区(3月由豫西军区及豫皖苏军区一部合并组成),司令员陈再道,政治委员李雪峰,辖南阳、确山、许昌、潢川、淮阳、陈留、商丘、郑州、洛阳、陕州等军分区。

    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副司令员张云逸,政治部主任舒同,副参谋长周骏鸣,政治部副主任唐亮。下辖:华东军政大学,校长张云逸(兼),副校长余立金、刘清明;警备旅;后备兵团,司令员林维先,副司令员戴心宽、王彬,副政治委员龙潜,参谋长李学勤,政治部主任汪少川,辖第1、第2、第3、第4师。山东军区,司令员张云逸(兼),政治委员康生,第一副司令员许世友、第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袁也烈,第一副政治委员傅秋涛,第二副政治委员向明,政治部主任王集成,辖第32军(由胶东军区部队组成),军长谭希林,政治委员彭林,辖第94、第95师;昌潍特区,司令员刘德胜,政治委员王众音;济南警备区,司令员廖谷标,政治委员刘顺元;徐州警备区,司令员张光中,政治委员张北华;

    胶东军区,司令员贾若瑜,政治委员赖可可,辖警备第4、第5旅,东海、西海、北海、南海、滨北等军分区;渤海军区,司令员覃士冕,政治委员张晔,辖沧南、泺北、清河、垦利等军分区;鲁中南军区,司令员钱钧,政治委员高克亭,辖泰山、沂蒙、沂山、尼山、台枣、滨海、泰西等军分区。苏北军区,司令员张震东,政治委员肖望东,辖警备第9旅,泰州、扬州、南通、盐城、淮阴等军分区。苏南军区,司令员管文蔚,政治委员陈丕显,辖警备第6、第7、第8旅。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希圣,辖警备第1、第2旅,滁县、宿县、巢湖、安庆、六安、阜阳等军分区。

    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高岗,副司令员吕正操、周保中、萧劲光,第一副政治委员罗荣桓,副政治委员陈云、李富春,参谋长刘亚楼、伍修权、陈奇涵,政治部主任谭政,政治部副主任周桓。下辖:军政大学,副校长倪志亮,副政治委员吴溉之;航空学校,校长刘亚楼(兼),政治委员吴溉之(兼);工兵学校,校长冯志湘,政治委员李雪炎;朱瑞炮校,校长贾陶;第50军(由辽沈战役起义的曾泽生部改编),军长曾泽生,政治委员徐文烈,辖第148、第149、第150、第167师;辽宁军区,司令员边章伍,政治委员张秀山;辽北军区,司令员彭嘉庆,政治委员郭峰;安东军区,司令员程世才,政治委员江华;热河军区,副司令员舒行;锦州军区,副司令员朱军;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云泽(乌兰夫),辖骑兵第1、第2、第10、第11、第16师;合江、吉林、嫩江、龙江等军事部;第163、第164、第165、第166师;整训第1、第2、第3、第4、第5、第6师;警卫师。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滕代远、萧克,参谋长赵尔陆(4月,萧克、赵尔陆调离华北军区到第四野战军工作,由唐延杰接任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罗瑞卿,副参谋长王世英,政治部副主任蔡树藩。下辖: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叶剑英,副校长萧克,副政治委员朱良才;炮兵第3、第4师;补训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涌泉,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叶楚平,辖第1、第2、第3、第4、第5、第6、第7、第8、第9旅;第69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周彪,政治委员漆远渥,辖第205、第206、第207师;第70军(由第14纵队改称),政治委员甘渭汉,辖第209、第210师;晋中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贵波,辖独立第4、第5、第6旅,五台、交城、太谷等军分区;

    冀中军区,司令员孙毅,政治委员林铁,辖俘训旅,津南、保定、平南等军分区;

    冀东军区,司令员潘峰,政治委员吴德,辖第12军分区;

    冀南军区,司令员王光华,政治委员马国瑞,辖临清、夏津、邯郸、南宫、衡水等军分区;

    太行军区,副司令员赵辉楼,副政治委员冷楚,辖独立第7旅,邢台、左权、长治、焦作、漳卫、武安等军分区;

    冀鲁豫军区,司令员赵健民,政治委员潘复生,辖独立第2旅,临河、湖西、豫北、鲁西南、运东、运西、直南、濮范等军分区;

    太岳军区,司令员曹普,政治委员顾大川,辖岳南、王屋等军分区;

    察哈尔军区,司令员王平,政治委员杨耕田,辖俘训旅,雁北、平西、建平、易水、察南、察北、冀察等军分区。

    在整编中,全军统一了编制,调整了武器装备,充实了各级领导干部,补充了大量兵员,全军总兵力达400万人,使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为向全国进军做好了组织上的准备,创造了有利条件。

    活动于南方各省几支较大的游击武装也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于1949年1月先后进行了整编,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游击纵队,即:琼崖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冯白驹,下辖第1、第3、第5总队和独立总队;粤赣湘边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平,下辖东江第1、笫2、第3支队,北江第1、第2支队,湘南支队,赣南支队;闽粤赣边纵队,司令员刘永生,政治委员魏金水,下辖第1、第2、第4、第7、第8支队;桂滇黔边纵队,司令员庄田,政治委员周楠,下辖第1、第2、第3支队,罗盘、滇东南、左江等指挥部;闽浙赣边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生,下辖第1、第2、第3支队、闽中支队、浙南第3支队,闽北、闽西北、闽浙边、浙南游击部队等。

    进行政治整训,做好进军的思想准备

    战略决战胜利后,全军大部分指战员已认识到国民党政权的覆殁已为期不远,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的胜利。因而对革命前途充满了必胜的信心,士气更加高涨,保持了高昂的战斗意志;对国民党统治集团所玩弄的“和平”伎俩,由于大多数指战员,尤其是各级指挥员经历了抗战胜利后的第一次和谈,认清了国民党统治集团的真面目,不相信他们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而保持着高度的革命警惕,抗战胜利后及全面内战爆发初期存在的和平幻想和对胜利缺乏信心的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广大指战员纷纷表示,一定要为解放全中国继续战斗,为人民再立新功。但是,在急剧变化的形势面前,特别是在整编过程中部队补充了大量的解放战士和翻身农民,部队成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得部队中也出现了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倾向。

    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和老战士存在轻视国民党军的思想,认为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解放军都能不断取得胜利,现在解放军无论在质量上和数量上都比国民党军占有明显优势,国民党军的主力已经被消灭,剩下的残兵败将不堪一击,只要解放军一过江,国民党军就会不打自垮,只有举手投降。因此,对领导上关于做好充分准备,抓好练兵工作的指示漠然处之,说:“这是什么时候,还要练兵?”“我们在整训,敌人在加强工事,这样真不合算”,缺乏继续进行艰苦作战的思想准备。

    二是有些人特别是解放战士和新入伍的新战士,对进军的困难和美帝国主义进行武装干涉的可能性估计过高,觉得国民党军还有海空军,还有美国的支持,到南方作战人生地不熟,生活不习惯,甚至认为,解放军一过江,与美国的矛盾一定激化,美国会出兵帮助国民党政府,直接同解放军作战,或在华北、东北沿海登陆,进攻解放区,甚至会扔原子弹,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等。

    三是有少数人对和平谈判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国民党政府被解放军打痛了,它们真的要和平了;有人还说,不管怎样,和了就好,和平了可以回家,从而产生了松一口气的思想。

    四是有少数人产生了右倾情绪,他们眼看解放战争就要在全国胜利了,害怕在这时牺牲了太可惜,过不上幸福生活,因而希望在作战中担任第二梯队,缺乏争当突击队的精神。

    五是相当一部分人的家乡地域观念又有所滋长,不愿离开家乡到南方作战和工作,有的人说“过江虽好,但离家太远了,不能回家”,“在江北怎样都行,我就不订过江的计划”;有的江南籍的指战员,虽然希望早日过江,但也只是认为过江后可以回家。

    六是在少数人中开始滋长居功骄傲、不思进取,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有的开始争地位、要待遇、闹离婚;还有的要求转业地方,调到军管会等条件好的单位工作,不愿继续留在作战部队工作。在上述思想和情绪的支配下,部队中的不良风气有所抬头,以至发生离队逃亡现象。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各战略区、各部队多分散独立作战,使部队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游击习气和无政府主义,对上级的命令、指示执行不够坚决;管理松懈,违反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由于解放军长期战斗生活在农村,对城市不了解,不懂城市政策,缺乏城市工作的经验,对今后接收和管理城市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只看到城市生活比农村好的一面,看不到城市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等。

    上述思想和现象的产生和存在,既反映了一部分干部战士的思想还跟不上急剧变化的形势的发展,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革命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的一面;也有对形势任务了解不够,对长江以南地区的情况不熟悉的一面。这些思想问题和不良倾向不解决,将严重影响和妨碍向全国进军任务的完成。为了纠正和克服不正确的思想和不良倾向,保证进军任务的胜利完成,三大战役结束后,各野战军结合整编,进行了以将革命进行到底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

    各野战军、各大军区相继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会议、前委扩大会议和高级干部会议等,传达和学习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和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将革命进行到底》、《把军队变为工作队》等文章和指示,并结合各自的实际,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提出了今后的具体任务。第一野战军党代表会议决议中提出,今后必须继续坚持普及和发展新式整军方针,提高部队战斗力;

    必须认真协助地方党政做好新区的群众工作,建设好新区的城市与乡村;

    必须大量培养干部,加强营团以上干部的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克服经验主义的思想方法与肃清官僚主义的领导作风;

    必须确定健全党委制度,扩大与健全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

    必须加强全党全军的统一性与纪律性,坚决克服一切无政府无纪律现象,反对可能产生的苟安、和平享乐思想,团结全党全军克服困难,为完成今年的光荣任务而奋斗。

    在第二野战军召开的师以上干部会议上,邓小平要求全体指战员认清形势,不管是和是战,人民解放军都要渡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并强调指出,越接近胜利,情况越复杂,任务越繁重,越要立场坚定,不受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永远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第三野战军前委会议决议号召全体指战员,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在胜利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轻敌观念和骄傲自满情绪;要警惕和粉碎美蒋反动派的和平阴谋,要警惕和粉碎帝国主义者从内部破坏革命的反动政策;要更加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警惕地主资产阶级以及帝国主义对我们的捧场;要坚持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总纲领;要准备向全国的大进军,将革命进行到底。

    同时提出了1949年的6项任务,即:坚决与圆满地完成中央军委赋予的作战任务,解放全中国,将革命进行到底;发动与组织新区广大群众,建设人民民主政权与地方武装;加强政策纪律教育,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严肃群众纪律,爱护人民利益;加强军事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钻研党的政策,强化政治工作,健全党委制度,加强连队党支部工作和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提高军事技术、战术;加强部队内部团结,虚心向兄弟部队学习,克服家乡地域观念,巩固部队,尊重政府,服从政府法令;加强纪律性,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思想领导,克服一切不良倾向,进一步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第四野战军召开了师以上干部会议,毛泽东、朱德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毛泽东号召全军指战员:下江南去,赢得全国胜利。

    朱德在讲话中要求第四野战军:必须在干部和战士中作深入的动员解释工作,完成中央军委赋予的进军任务。南下后,全体指战员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规定的土改政策、城市工商业政策、统一战线政策、争取知识分子政策和社会政策。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经济纪律,即不抢战利品,一切缴获归公,不搜俘虏腰包;指挥纪律,即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完成任务。为此,要加强对干部、战士的政策、纪律教育;各级干部要起模范作用,并严格管理、检查;对违反政策纪律的,必须认真追究,给予批评或处分,对执行政策纪律好的,必须表扬或奖励。

    根据各野战军前委的要求和指示,军以下各级党委和支部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政治教育的内容、方法、步骤。各级政治机关相继召开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下发关于整训时期部队政治教育工作指示,编发了政治教育教材。

    在各野战军前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军掀起了政治学习和教育的热潮。根据部队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素质,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对营团以上干部,主要采取召开团党委和师党委扩大会议,举办轮训班等方式,反复学习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把军队变为工作队》等文章和指示及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8日决议,以及各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党代表会议、高级干部会议决议等文件,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防止和克服在胜利形势面前可能产生和已经产生的居功自傲、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思想情绪,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自觉性。对连排干部和战士的教育,首先针对部队中补充了大量解放战士和翻身农民的情况,进行了以诉苦为主要内容的阶级教育,以及人民军队的本质、宗旨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在此基础上,采取由师一级举办连排干部轮训班和首长作报告、上辅导课等方式,向干部战士介绍全国的战争形势,揭露国民党政府假和谈真战争的阴谋;传达中共中央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方针、赋予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的任务,以及进军过程中的纪律、政策;分析向全国进军和到南方作战的有利条件和困难。

    在教育中,各部队还普遍采取了算血债、挖苦根,忆历史、看前途,比力量、谈胜负,讲任务、说责任等群众路线的教育方法,引导干部战士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认真的学习、讨论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指战员的阶级觉悟和思想认识,使全军广大指战员初步树立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思想,为向全国进军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首先,使广大指战员明确了人民军队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和向全国进军应采取的方针,增强了革命斗志。

    一是使广大干部战士特别是解放战士和翻身农民入伍的新战士进一步认清了两种军队的区别,明确了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了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的关系。认识到虽然现在自己和江北的劳动人民已经获得了解放,但江南和西北、西南各族劳动人民还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统治之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民军队的宗旨要求每个指战员要继续战斗,要以解放全国劳苦大众为己任。只有彻底推翻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才能使全国各族劳动人民获得翻身解放,个人也才能永远过上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二是使广大干部战士认清了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大好形势,明确了今后解决残余国民党军队的“天津”、“北平”、“绥远”。

    三种方式,以及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同时又是一个工作队的双重任务。

    第二,使广大指战员认清了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的虚伪性和反动性,树立了以战斗方式向全国进军的思想。通过学习毛泽东撰写的《评战犯求和》、《关于时局的声明》、《四分五裂的反动派为什么还要空喊“全面和平”?》、《南京政府向何处去?》等评论文章,回忆中国革命的斗争历程,联系国民党政府继续进行战争准备、派飞机轰炸解放区、镇压要求和平的爱国人士等事实,使广大干部战士进一步认清了国民党政府反动的阶级本性,认识到在中国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的形势下,蒋介石提出愿意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目的是为了保持其残余力量,取得喘息的时间,重整军备,以便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力量。

    李宗仁任代总统后,虽然表示愿意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和谈,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阻止人民解放军南渡长江,确保长江以南各省,实现“划江而治”。虽然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南方各省的某些地方政府和实力派可能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和平条件,按照北平、绥远方式解放某些省份和地区的可能性增加了,但国民党政府中的大多数反动分子决不会轻易放下武器,他们必然会作垂死挣扎。因此,人民解放军的每一个指战员必须树立以战斗方式向全国进军的思想,认真做好进军的各项准备,这样才能胜利完成解放全中国的光荣任务。

    第三,使广大指战员明确了进军过程中的各种有利条件和困难,增强了夺取胜利的决心和信心。

    一是使大家认识到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已基本被消灭。人民解放军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均已超过国民党军,完全有把握消灭残余的国民党军。那种过高估计国民党军事力量,缺乏必胜信心的思想情绪是错误的。同时,国民党还有200余万军队,其中有的部队还有较强的战斗力,人民解放军还必须经过多次、艰苦、激烈的战斗才能全部消灭残余的国民党军,取得最后的胜利,轻敌的观念也是不对的。

    二是使大家认识到由于南方各省还在国民党政府的统治之下,尚未建立人民政权,群众尚未发动,加之风土民情与北方有较大差别,语言不通,水土不服,又是水网地区或山地,这都给人民解放军的行军作战和生活带来许多的困难。每个指战员都要有艰苦斗争的思想准备。但南方各省大部分地区曾经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创建的老根据地,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有深厚的感情,又有长期坚持斗争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武装的活动,人民解放军在进军过程中必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支援和游击队的帮助配合,进军中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三是使大家认识到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和指挥,有几百万久经考验的人民军队,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并不可怕。中央军委对帝国主义可能的武装干涉已作了充分估计,已计算在作战计划之内,作了周密的部署。同时,只要坚决消灭国民党残余军事力量,消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势力,帝国主义进行直接武装干涉的可能性就将愈减少。作为人民军队的每一个指战员,要有迎接最大困难、粉碎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思想准备,一旦帝国主义实施武装干涉,就坚决斗争,彻底打败侵略者。

    在教育中,全军各部队在提高认识,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的检查和纠正了一部分干部战士存在的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错误的思想情绪和行为,提高了广大干部战士为解放全中国而继续战斗的自觉性。

    大家纷纷表示:

    “坚决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不灭蒋匪誓不收兵”,“我们要做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强战士,不做怜悯毒蛇的农夫”,“请毛主席下命令吧,我一定放弃个人打算,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为了全国人民的彻底解放,愿做胜利前夕的最后一批牺牲者”,“我们要做坚定的革命战士,不做资产阶级‘糖弹’的俘虏”。思想认识提高后,行动也就自觉了。如第二野战军第15军经过整训,在由整训地向长江北岸开进过程中,爬高山,风餐路宿,肃清沿途国民党军保安团队;克服不少困难,行程23天,长驱750余公里,于3月23日按时到达长江北岸指定位置,涌现出无减员、无逃亡连队57个,机关23个,“巩固部队模范营”4个。

    调整、完善全军后勤机构,建立各项后勤规章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各根据地、各解放区被分割,没有统一的财政,人民解放军只能按照“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的原则组织后勤工作,这一原则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战争形势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与向全国进军和大兵团机动作战,及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已不相适应,急需实现全军集中统一的后勤供应体制。

    1948年12月26日至1949年1月13日,在朱德总司令的亲自领导下,中央军委后勤部在河北省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军兵工、军械会议和全军后勤(供给及兵站)会议。各大区后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解放战争以来的后勤工作经验,讨论如何加强军队后勤工作的正规化建设,迎接新的后勤工作任务。会议期间,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领导人作了重要讲话。朱德在讲话中指出,要在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全军兵工军械的组织机构,建立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

    要有计划、有系统地组织大规模的后勤体系,逐步做到统一集中,消除过去因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地域观念。军委后勤部的样样工作都要建立起来,要能指挥下层,每个大军区、野战军都要跟这一整体联系起来。军委后勤部杨立三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要求全军进一步加强兵工生产,加强野战军的军械工作和运输工作,执行全军统一的新供给标准。他还明确了各级后勤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军委后勤部是全军最高后勤机关,负责计划全军后勤工作,指导与调剂各军区军工、军需、军械、卫生、供给、运输工作和生产,制定各种制度并监督执行;各大军区后勤部负责军工、军需、军械、卫生、运输工作,拟定生产计划及检查监督执行,以及野战军的物资保证;野战军的后勤部负责供给部队的各种物资需求,按情况下设分部、大站、分站、兵站;兵团不设各后勤业务组织,只建立精干的指挥机构,负责物资的筹划、调度;军以下各级设后勤部,负责本部队的后勤工作。

    会议肯定了过去实行的“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后勤工作原则;制定了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个全军统一的供给标准;确定了全军统一的服装样式;决定了1949年的兵工生产任务;讨论了各级后勤的组织形式;在调查研究,总结历史经验,综合各战略区已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向全国进军和正规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拟制并讨论了各项规章制度,经修改后颁布了《供给标准制度》、《军需概则》(草案)、《运输工作概则》(草案)、《军械工作条例》(草案)等以及武器弹药的统一名称等业务规章制度。这两个会议为建立全军统一的正规的后勤制度,实施统一的后勤管理,为军队后勤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对做好保障解放战争迅速发展和彻底胜利的后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这两个会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1949年1月8日政治局会议决议中关于加强全军后勤建设的指示,全军首先在整编中对各级后勤组织机构作了初步的调整,但由于时间比较短,未能完全按后勤会议的要求统—全军的后勤组织机构,各野战军和大军区基本上仍是原有的后勤组织机构,没有大的变化。经整编后的军委和各野战军及各大军区的后勤组织情况是:

    中央军委后勤部成立于1948年5月,至同年8月,组成了供给、运输、兵工和军械各组。1949年4月23日,军委后勤部与华北军区后勤部合署办公,杨立三任军委后勤部长兼华北军区后勤部长,随后逐步完善了军委后勤部下属的军需、军械、运输、卫生等业务部。

    第一野战军设置后勤司令部,刘景范任司令员,方仲如任副司令员。6月改称后勤部,黎化南任部长,方仲如任政治委员,黄静波任副部长,下辖卫生部、军械部、运输部、兵工部、军需部。

    第二野战军设后勤司令部,段君毅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刘岱峰任副司令员,姚继明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邓存伦任政治部主任,下辖供给、卫生、兵站等部,军械处仍隶属于司令部,各兵团亦设置后勤部。

    第三野战军设后勤部,刘瑞龙任部长兼政治委员,喻曼云、李厚坤任副部长,谢胜坤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张元培任参谋长,下辖供给、卫生、军械、运输等部。

    第四野战军设后勤部,周纯全任第一部长、李聚奎任第二部长,陈沂任政治委员,罗文任参谋长,潘振武任政治部主任,下辖司令部、政治部和供给、卫生、军械、运输等部以及6个分部。军需部由杨至成任部长,魏庭槐、张庆孚任副部长,下辖第1、第2、第3局和军需学校。

    西北军区设后勤部,陈希云任部长,刘海滨任政治委员,何维忠、周子祯任副部长。

    华东军区设后勤部,宋裕和任部长,邝任农任政治委员,伊文任参谋长,罗应怀任政治部主任,下辖供给、军械、运输等部。

    东北军区设后勤部,朱治理任副部长,下辖经理、军需、军械、军工、卫生等部。

    华北军区设后勤司令部,赵尔陆任司令员,黄敬任政治委员,吴先恩任参谋长,下辖供给、卫生、兵站等部。

    在整编中,各野战军和大军区先后召开了后勤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军后勤工作会议文件,统一思想,并制定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等,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保障向全国进军任务的完成和部队的正规化建设。

    为了保证全军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的物资供应,中共中央于1949年3月20日颁发了《关于经济工作及后方勤务工作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东北、中原解放区负责供应第四野战军;西北解放区及华北解放区的主要部分负责供应第一野战军及第18、第19、第20兵团;华东解放区负责供应第二、第三野战军,不足部分,由中共中央从华北、东北解放区调剂。各野战军在新区及城市缴获的军用物资,于接收后,除必须补充其本身者外,应将其重要部分报告军委,以便调剂。

    3月21日,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关于新区筹粮的规定》,指出:大军南下,进入新区后,民主政权尚未建立或刚刚建立,公粮制度一时尚不能实行,除以缴获粮及伪政府屯粮拨充军粮外,不能依赖后方供给,主要地必须采取就地征借办法,解决军队粮草供应问题。根据合理负担的原则,征借的主要对象是地主、富农,其次是中农。按其粮食总收入作标准,地主征借40~50%,富农25~35%,佃富农20%,中农10~15%,贫农一般不借,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可少借一点。

    马草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随粮附加。南下的部队,可以团为单位,在政治部的领导下,由随军的地方工作人员及供给人员组成粮秣工作队,负责筹粮。当地保、甲长及差务处之类的组织,凡可利用者均利用之,配以民主评议,进行征借。粮秣工作队则一面监督他们,一面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我们的借粮政策和其他各种政策,检查保、甲长或差务处对借粮政策的执行情况。无保、甲长或差务处可资利用者,则由工作队直接办理征借。在新区,应坚持财粮制度,爱护人民的财富,反对浪费。严禁以粮食换各种物品。粮秣由工作队按规定发给各伙食单位。不经过粮秣工作队,任何人不得直接征用粮草。

    为此,最好以军区或野战军为单位,印制统一的借粮证,由粮秣工作队统一填用。粮秣工作队有供给部队粮秣之责,也有检查粮秣开支之权。征借粮秣时,一面要保证部队需要,另一面也要照顾到当地的能力,并注意了解有无部队征借过及征借多少,据此才能决定征借的数量。粮秣工作队应建立简单的收支帐目,各级政治部门及首长要注意经常检查。

    同时,要尽可能地分散征借,不要只顾一时方便而集中一地征借,免使群众一次出粮太多,引起反感,并影响后来部队无粮可借。进入城市部队的粮秣供应,则主要依靠缴获解决,如缴获不敷而又无粮接济,可经过商会向粮商暂时借用或定购短期的粮食,再由商会负责筹款折价偿还。

    各野战军为了认真执行中共中央上述的规定,分别下达了补充指示,以加强对筹集粮草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经过全军上下的一致努力,到1949年4月初,全军已经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物资上做好了向全国进军的准备。只待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一声令下,人民解放军即可向残存的国民党军队发起强大的追击作战,解放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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