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干什么?”她厉声问道,“我都没听到你进来。”
“没错,你听不到。我在这里很久了。在塔楼上面。那上面很冷,但是景色很不错,而且我喜欢从上面看东西——还有看人。”
(哦,刘易斯!如果你的眼睛不是一直紧紧盯着门的话!)“但是你必须走!你不能待在这里!你根本不应该出来!”
“你担心得太多了。”他们一起站在中间通道上的时候,他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然后把她拉到自己的面前。
“别做傻事!”她急促地小声说道,“我告诉过你——我们同意——”
“门锁上了,我的美人,别害怕。我亲自锁上的,你明白。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待一会儿?”
她把他的手从身上推开。“我告诉过你。这一切必须停止。”她情绪激动,双唇颤抖,几乎就要哭出来,“我再也受不了这一切了,我做不到!你必须离开这里。你一定要走!”
“我当然要离开。这就是我来看你的原因——你难道不明白吗?只要坐下来,不要多问,好吗,鲁思?”他的声音温柔,很有说服力。
她坐了下来,男人就坐在她身边,距离告解室只有十英尺。(莫尔斯现在可以看到,那个男人穿着质地上乘的深棕色皮鞋,不过好像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擦过了。)有一会儿,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男人的左臂搭在座椅背上,左手轻轻扶着她的肩膀。(莫尔斯现在可以看到,他的指甲很干净,而且修剪得非常整齐,这让他想起了牧师的指甲。)“你读过那篇报道了。”她直截了当地说。
这并不是提问。
“我们都读过了。”
“你必须跟我说实话——我不在乎你说什么,但是你必须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她的声音颤抖起来)——你是不是和那一切有关?”
“我?你肯定在开玩笑!你真的不能相信那些东西——当然不能,鲁思!”(莫尔斯现在可以看到,那个男人穿着一条脏兮兮的灰色法兰绒裤子,一件绿色的卡其布罩衫,两块皮质肩章一直延伸到颈部,因此看不清楚他有没有系领带。)鲁思向前倾身,双肘撑在前面一排座位的上沿,两手捂着脸。看上去她好像是在祈祷,莫尔斯觉得,她可能就是在祈祷。“你没有跟我说实话。是你杀了他们!他们所有人!我知道是你做的。”
她现在是个迷失的灵魂,把头埋在双手之中,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完全不在乎身边的事情。莫尔斯望着她,感到心里泛起了深沉而又苦涩的同情;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等待。昨天他已经猜测过了这一系列悲剧背后的真相,而此时此刻,这一真相正在自己展现,就在他面前几码远的地方。
男人没有否认针对他的这些指控,不过他的右手好像正在自己的喉咙周围摆弄着什么,他的脸转向一旁。(莫尔斯已经注意到,他的脸看上去将近五十岁——或者刚过五十岁,蓬乱的黑色长发和脸上的胡须里都夹着不少灰白色的发须。)那么,真相都在这里——就在他面前。而且一切都是如此简单——简单到如此幼稚,莫尔斯的头脑同往常一样,拒绝相信这个事实,而是一直试图寻找(其实几乎就是正在寻找)最荒诞、最复杂的答案。为什么,哦,为什么他不愿暂时勉强接受任何案件里无可争辩的简单事实——这些事实直截了当地摆在他面前,简直就在呼唤一点最基本的常识和勤奋。现在坐在这里的人——就在鲁思·罗林森身旁。好吧,莫尔斯,当然就是这样!这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菲利普·劳森;这个人会在任何布局精巧的侦探小说里受到鄙视,而且受到莫尔斯本人的鄙视,为了最微薄的回报,这个人犯下了这件并不聪明的案子;这个无业游民、大骗子、寄生虫,从最初一起上学开始,他就在搅扰自己忍耐已久的哥哥的生活;更聪明的男孩,更受欢迎的男孩,讨人喜欢的男孩——他长大之后身体里没有一丝道德的痕迹,把自己的大量财产浪费在寻欢作乐上面,现在又回来敲诈自己可怜的哥哥莱昂内尔;回来之后,他非常清楚哥哥的生活和弱点;回来之后,他威胁要公开莱昂内尔的秘密——莱昂内尔只能用帮助、善良和同情来打消这种威胁,当然还给了他不少钱。然后——是的,莱昂内尔第一次迫切需要自己一文不名的弟弟帮助,而且已经准备好了付出代价;兄弟二人计划好了杀害哈里·约瑟夫斯,并且计划好要如何掩盖证据,接着精心计划的谋杀案就在保罗·默里斯在风琴上奏响最后的和音、整个教堂浸没在“赞美归于至高君王”
或者什么圣歌的最后一句歌词时发生了。最强音。
这些就是那一瞬间莫尔斯头脑里闪过的念头,这位多重杀人犯就坐在他面前,左手仍然搭在教堂座位的椅背上,右手仍然在抚弄着脖子上的什么东西;鲁思还是向前倾身,好像在祈祷,仍然显得那样可怜而无助。
然后,莫尔斯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感到肾上腺素在身体里流淌,每块肌肉都紧绷起来做好了准备。那个男人的左手攥着领带较窄的一头,那是一条海军蓝的领带,上面是红色的宽边斜纹,周围是黄绿色相间的窄边斜纹;莫尔斯看到这一幕在他眼前发生的时候,大脑突然停止了活动,好像翻了个跟头,然后进入一种完全麻木的状态。
然而留给思考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个男人的左手已经把领带套到了女人的脖子上,右手伸出去够着左手——然后莫尔斯行动了。不走运的是,告解室的矮门是朝里开的,他只能吃力地跨过狭窄的空间,不过他走出去的时候,那种惊讶的感觉已经消失了;领带紧紧扼在鲁思喉咙上的时候,她凄惨地叫了出来。
“别过来!”男人咆哮道,然后他跳起来,把鲁思拽到身边,领带已经残忍地嵌进她的脖子里,“你听到了吧!站在那里!别再往前一步,不然——”
莫尔斯几乎没有听见他说话。他不顾一切地冲向这两个人,抓住那个男人的右臂,用尽浑身力气拧到他的背后。鲁思重重地摔在中间的通道里。但是他的对手毫不费力地挣脱了,然后站在那里,眼睛里燃烧着恶毒的憎恨。
“我认识你。”莫尔斯喘着粗气,说道,“而且你也知道我是谁,不是吗?”
“是的,我认识你,你这个混蛋!”
“你做什么都没有用了——我已经让我的人把教堂包围了——”这些话是气喘吁吁、断断续续地说出来的“你根本不可能从这里出去——根本不可能——现在——现在请你理智一点——我带你走——没什么好担心的。”
有一会儿,那个男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在骨碌碌地转,好像在用疯狂的逻辑审视目前的局势,又好像在寻找什么绝望的挽救办法。
然后,他的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啪地折断,呆滞的双眼突然圆睁,最后一丝理智的光芒被抹得干干净净。他迅速而敏捷地转过身,跑到教堂后面,消失在祭衣室的窗帘后,疯狂的笑声在教堂的拱顶下面回荡,然后慢慢消失。
刘易斯后来这样抗议,那一刻莫尔斯有好几种行动方案比他最后选择的更加合理。他本来可以跑到北侧门廊的门边,立刻向刘易斯发出信号;他本来可以带着鲁思走出教堂,从外面把门锁上,这样一来陷于绝境的猎物就会无力抵抗;如果鲁思恢复了过来,他也可以让她去求助,而他自己就待在这里,暂时扮演监视者的角色,直到援军到来。但是这些事情莫尔斯都没有做。他感到一种奇妙而原始的猎手本能,这种本能驱使着他追逐自己的猎物。他相当勇敢地走到祭衣室门口,把门帘沿着拉杆猛地拖到一边。那里没有人。祭衣室的另一扇门通往塔楼,莫尔斯从镶木地板上面走过,推了推门。锁上了。他拿出自己的钥匙——第一次就选对了——打开锁,警惕地站在一侧,然后把门推开。他在环形石阶的底层看到了一件破旧而肮脏的长款男式大衣,整齐地放在大衣上面的是一副暗色的太阳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