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雷克斯·斯托特 本章:第十三章

    我对佩里大街不太熟。车停在半街区以外,我走在二〇三号楼街对面,不禁暗暗吃惊。这房子够可以的,灰泥抹墙,看似西班牙风格,门口是黑色铁灯架,没有紧急出口。街道两侧都是旧砖房,路边停着几辆车,包括两辆出租车。我这边路旁是一排破旧的店铺:文具店、洗衣店、熟食店、烟店,等等。我边走边往里看,在熟食店停下,走了进去。里面有两只位顾客,弗雷德·德金靠在柜台一端,拿着一块奶酪三汽明治和一瓶啤酒。我转身出去,回到我停车的地方,上了车。两分钟后,弗雷德过来,钻进车里,坐在我旁边。他还在嚼,舌头打扫着边边角角。他问我出了什么事。我说没事,就是来聊聊。我问他:

    “‘俱乐部’其它人呢?”

    他笑了。“哦,他们就在附近。市局的家伙可能在洗衣店,我觉得他喜欢那儿的味道。‘粉子’,我估计是在下个街角的咖啡馆里。这时候,他通常离岗去吃饭。”

    “ 你叫他‘粉子’?”

    “哦,叫他什么都行。叫他‘粉子’是因为他的领带。你想让我叫他什么?”

    我看着他:“喝多了吧,想什么呢?”

    “我发誓没喝多。阿奇,我就是见到你太高兴了。在这儿待着实在是孤单。”

    “你和这个‘粉子’聊天吗?”

    “没有。他不爱说话,总是躲在一边想问题。”

    “好吧。回去吃你的饭吧。如果你看见孩子们在我的车上乱画,教训教训他们。”

    弗雷德下车走了。一分钟后,我也下了车,朝下个街角走,即使是瞎子,也能闻出来那里就是咖啡馆。我进了咖啡馆,墙边有二张小桌子,柜台那儿有六七位顾客。“粉子”还真在这儿,一个人坐在小桌边喝汤,正要把勺子从嘴里拿出来。他戴着棕色帽子,遮住了一只耳朵。我走到他的桌旁,低声对他说:

    “哦,你在这儿。”

    他抬起头。我说:“老板现在要见你。我坐这儿等会儿,快点儿。”

    他盯了我两秒钟,突然尖声叫道:“你这个该死的臭骗子。”我差点跳起来。

    小矬子!我真想弯腰把他的金牙拽下来。我用脚勾过来一把椅子,坐下,胳膊肘支在桌上看着他。“我说,老板要见你。”

    “哦,是吗?”他张着嘴冲我哼了一声,露出镀金门牙,“你是不会骗人的,对吧,先生?天哪,我可以对他妈的全世界说你不骗人。我刚才在和他妈的谁打电话?”

    我笑了。“是我。听我说,我看得出你不好对付。想找个美差吗?”

    “想,所以我找了个美差。如果你能把你那堆他妈的臭肉从我的桌边挪开……”

    “好吧,我会的。接着喝你的汤,别想耍脾气吓唬人。我没准儿会把你的右耳割下来,放左边,然后把左耳挂在你的腰带上备用。接着吃。”

    他把勺子放在汤碗里,用手背抹了抹嘴。“见鬼,你到底想干什么?”

    “嗯,”我说,“今天上午,我和我的朋友克拉默探长一起喝茶,他说他昨晚和你谈得很投机,我也想见见你。这是一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某人,名字就不必说了,某人认为你出卖了他,我得查清楚,我想最快捷的方式就是问你。你在给多少人干?”

    “妈的,那么好打听!”他用舌头从牙缝里剔出些东西,“昨晚是那个讨厌的探长,现在是你。见鬼,我的汤都凉了。”

    他起身端起汤碗,走了十英尺,到最后一张桌了那儿,然后又回来取面包、黄油、水。等他全搬完,我站起来,走到最后一张桌边,坐在他对面。我很生气,漂亮的开场白搞砸了。柜台的服务员和顾客们在看我们,就为消磨时光。我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抽出两张二十元的。

    “你看,”我说,“只消一两天我就能把你查个底朝天,但那样又费钱又费时,还不如把钱给你。这是四十美元,一半的钱,如果你告诉我是谁在指使你,等我证实后,再给你四十。反正我也查得出来,这样省时间。”

    该死,他居然又拿起汤碗,回到第一张桌子。两三位顾客笑起来,服务员喊道:“嘿,让人家喝汤吧,也许他就是不喜欢你。”我气得真想揍谁的鼻子,可我知道没什么好处,于是我咽下怒气,摆出笑容,拿起那矬子的面包、黄油和水,走过去,摆在他面前,然后走到柜台前,扔出一角钱说:“给他来碗热汤,加些毒药。”走出了咖啡馆。

    我慢慢走回车边。路过烟店时,我看到弗雷德·德金在里面。我本想跟他说让他盯着他的朋友“粉子”,留心他给谁打电话什么的,但我知道他如何用脑,想想还是让他把注意力放在主要工作上吧。我上了车,往城北开去。

    对这矬子,我什么都看不透。一个长他那样儿的探子会那么老实吗?谁付他那么多钱?四十元在他眼里就跟肥皂包装纸似的。是谁那么刻意不让别人知道他在跟踪保罗·蔡平?我觉得探长的看法不合理,即便那天利奥波德·埃尔克斯真的帮忙在德雷尔的威士忌里下了毒。当然,这有可能,但我的习惯是别费脑子琢磨,除非已经不仅仅是可能。如果不是埃尔克斯,又会是谁?那帮人谁都可能出于恐惧,非要自己去监视瘸子的一举一动,哪怕有了沃尔夫的备忘录也不踏实。但如果是这样,又何必搞得神秘兮兮?我边往城北开,边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名单,还是没头绪。

    我把车开进车库,走回家。到家时,已临近晚饭时分。沃尔夫在办公室,坐在他的桌边在干些什么。啤酒托盘推到了一旁,他弯腰拿着放大镜,打开强光对着一张纸仔细查看。他抬头冲我点点头,又接着看。镇纸下还压着一小摞相似的纸。是一份打字稿,开头是:你们理应杀了我,看最后一丝卑微的叹息。是第一份警告。

    很快,他再次抬头,眨眨眼,把放大镜放在桌上。我问:“是法雷尔的样本?”

    “对。法雷尔先生十分钟前送来的。他在奥格尔索普先生办公室的每台打字机上都留了样本。我查了两份,都不是红铅笔标出的那两份,”他叹口气,“你知道,阿奇,这个季节,白天越来越短,天黑得越来越早,这种变化似乎拉长了午饭与晚饭的间隔,真是神奇。我觉得我以前说过这话。”

    “不常说,先生,一天也就说一两次。”

    “真的,应该多说几次。你没洗手。”

    “没有,先生。”

    “晚餐有两只野鸡,别让它们久等。”

    我上楼了。

    吃过晚饭,我们一起检查法雷尔的样本,共有十六份。他不擅长打字,漏掉不少,但对我们来说没关系。我从温室带下来一个放大镜,沃尔夫继续用他自己的。参照哪份原件都没关系,不是副本就行,因为我们有十足的把握,所有警告都是在同一台打字机上打的。我们查得很彻底,两人都查过。沃尔夫喜欢这种活儿,每分钟都很享受。检查样本时,如果发现这个“a”没歪,或那个“n”没斜,他就会满意地咕哝一声。至于我,只有查出些名堂,才会满意。随着那摞纸越来越薄,所有查过的纸都做了红色标记,我可是一点儿也没高兴起来。

    大约十点,我站起来把最后一份递给他,然后去厨房取了罐牛奶。弗里茨在那儿看法文报,冲我咯咯地笑。“瞧你那副样子,喝牛奶,奶都会变质。”我冲他一吐舌头,回办公室了。沃尔夫用夹子把样本夹好,把原件装回信封。

    我说:“唉,今晚很有收获嘛,对吧?”我喝口牛奶,舔了舔嘴唇。

    沃尔夫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咪着眼。终于,他开口了:“这一晚献给蔡平先生的妙计,向他致敬。这也证明他没在他的出版商的办公室里打这些警告,但一定是他打的,而且还准备再打下一份,因此打字机一定存在,而且能被找到。我已经替法雷尔先生又想了个主意——有些复杂,但值得一试。”

    “或许我能出个主意。让他去利奥波德·埃尔克斯的办公室里取样。”

    沃尔夫扬起眉。“为什么一定是埃尔克斯的办公室?”

    “是这样,首先克拉默探长想到跟意大利方面联系,让他们去找桑蒂尼。笨主意,当然,但他就是这么想的。桑蒂尼说他记得他们离开办公室后,埃尔克斯回去拿什么东西,单独在那儿待了约莫半分钟,有充足的时间往威士忌里放些药片。”

    “但没时间从德雷尔先生的兜里偷出瓶子,再搁回去,更别提还得提防不被发现。”

    “没错。事先蔡平自己偷了药品,也许是在上周,然后交给埃尔克斯。”

    “真的?新闻里说的?”

    “是在克拉默的脑袋里。也许最近就会进他包里。如果事情果真如此,却先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我们就得找面镜子反省反省。还有,埃尔克斯派人跟踪蔡平。”

    “这也是克拉默脑袋里的东西?”

    “是的,也是,但有个探子——”

    “阿奇,”沃尔夫冲我摇摇食指,“我认为应该调整一下你看问题的角度。不能因为这案子蹊跷,你就被折磨成了傻瓜。比如说,克拉默探长,他是很棒。九成的谋杀案,他都比我有优势。简单列几点,我的工作时间固定,如果不能随时喝到冰镇啤酒,我的表现连凑合都称不上,我还跑不快。如果我被迫从事纯体力工作,比如杀蛇,我几天都得饿肚子。但对于这件案子和其它我们感兴趣的案子,考虑克拉默先生脑袋里的货色,可以说毫无用处。我还以为跟我干了这七年,你已经看清了这一点。”

    “当然,不说他的脑袋了,”我摆摆手,“但他的事实呢?比如埃尔克斯独自回到了办公室?”

    沃尔夫摇摇头。“你看,阿奇,你已经被蔡平先生狡猾的复仇之轮转晕了,偏离了正题。想想备忘录里规定我们该做什么——使我们的客户们不再害怕保罗·蔡平的计谋。即便有可能证明是埃尔克斯先生给德雷尔的酒里下了毒——对此我非常怀疑——他的目的何在呢?不,我们还是专注干我们自己的需求和目的所限定的范围吧。克拉默探长也许有一天能替我们找出什么事实,谁都有可能,无须否认,但在这件事上,他还是自便吧。这些不在我们的工作范围之内。”

    “我还是不明白。你看,假如是埃尔克斯给德雷尔了的毒,蔡平当然也脱不了干系,看看第二份警告就知道了。你如果不能证明埃尔克斯也牵涉其中,又怎能证明蔡平应为德雷尔之死负责?”

    沃尔夫点点头。“你的逻辑无懈可击,但你的前提荒谬透顶。我根本不想证明蔡平应为德雷尔之死负责。”

    “那到底——”

    说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了他到底在说些什么,愣愣地看着他。沃尔夫接着说:

    “不能指望你像我一样了解保罗·蔡平,你没看他的书,也就没有我们俩之间这种额外的亲密关系。他是着了魔,精辟的煽情老话。同样的含义也可用现代科学术语来表达,可那就没意思了,味道也差了。他着了魔,但在一定范围内,他又是个非常机敏的人。在情感方面,他很幼稚——当最初的目标不可企及时,他竟会选择代理,而不选择替代。他选择朵拉·望特做她的女主人的代理人。不过他的智力水平相当高,如果他不想被发现,是否能找到事实证据,证明他做了某事还真成问题。”

    他停下喝了口啤酒。我说:“如果你的意思是放弃,就是在挥霍时间和金钱。如果你是要等他杀下一个,以便跟踪他目击他下手,而他又如你所说的那么聪明……”

    我喝了口牛奶。沃尔夫擦擦嘴,接着说:“当然,我们仍具备我们一贯的优势,即我们是主动出击,既是出击当然要戳软肋,这点不言而喻。既然蔡平先生讨厌事实证据,他的智力又足以消除事实证据,我们就放弃斗智,专往他的软肋上戳。他的情感。我现在告诉你的这个决定是上星期日作出的。目前我们在尽量攒足弹药。事实自然不可小瞧,我还得再找两条或三条事实,才有足够的信心说服蔡平先生坦白。”

    沃尔夫一饮而尽。我说:“坦白,嗯?那个瘸子?”

    他点点头。“应该挺容易的,我相信。”

    “哪三条事实?”

    “第一,找到希巴德先生,他的肉和骨头;没有生命之光也行,如果它已经去了别的地方。不过这主要是为了让我们的客户满意,以及兑现备忘录的条款,对说服蔡平先生没什么用。这种事实不会令他动容。第二,找到他写警告诗的打字机,必须找到,才能说服他。第三,有没有可能查清他是否吻过他妻子。也许这条没必要。有了前两条,或许就不用等第三条了。”

    “有了这些,你就能让他坦白?”

    “我想是的。我认为他别无出路。”

    “你只需要这些?”

    “看起来足够了。”

    我看着他。有时我想我能看出来他在多大程度上是想入非非,有时我看不出来。我喃喃道:“那我还是把弗雷德、比尔、奥里耶和其它人都叫过来查这些事儿吧。”

    “千万别。蔡平先生自己会带我们去找打字机,或者去找希巴德先生的肉和骨头。”

    “我也挺有用嘛,照你的要求来看。但如果你星期日晚就认定无法掌握他的罪证,为什么还为我昨天和今天烧的汽油埋单?看来我不过是件古董家具或只纯种狗,是奢侈品。你是把我当花瓶。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认为你说这些就是要委婉地告诉我,在德雷尔这件事上,你认为我一败涂地,还是干点儿别的吧。好吧,干什么?”

    沃尔夫脸颊上微微现出了皱纹。“真的,阿奇,你真是咄咄逼人啊,就像喀尔巴阡山的奔流汹涌澎湃。要是你能找到希巴德先生就好了。”

    “我想到了。不管德雷尔了?”

    “让他安息吧。至少明天。”

    “一千名侦探和一万五千名警察找希巴德先生都找了八天了。我要是找到他,把他带到哪儿?”

    “活着,带这儿来。死了,我和他一样无所谓,但我想他侄女很在意。带给她。”

    “您会告诉我去哪儿找吗?”

    “我们的小地球。”

    “好吧。”

    我上楼了,烦躁不安。每次办案,沃尔夫都会变得神秘兮兮的,我想他永远都改不了。我习惯了,也想到了,但还是很烦。费尔蒙特-艾弗里案,他故意等了二十四小时,直到将皮特·艾弗里彻底装进瓮,才收网,就为了欣赏我和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迪克·莫利,陪着那个连耳膜都找不到的老傻子玩“狐狸与鹅”的游戏。我想他那令人肃然起敬的骄傲正是推动他走向成功的一只轮子,但我的心可是为两个人悬着,一点儿也不好玩。星期三晚上我差点把我的牙釉刷下来,似乎那可怜的牙釉代表着沃尔夫的骄傲。

    第二天是星期四,吃过早饭,我八点钟就坐在了办公室里,又好好看了看伊芙琳·希巴德给我们的她叔叔的照片。绍尔·潘策尔打来电话,我告诉他八点半在麦卡尔平大厅等我。我尽量把照片印在脑子里,然后分别给伊芙琳·希巴德和克拉默探长打了个电话。克拉默挺友好。他说在希巴德这件事上,他的网已经撒得够大了。如果有尸体被冲到蒙托克角的沙滩上,或在斯克兰顿的煤矿里被发现,或在乡村公寓的管道里发了臭,或在泽西岛从萝卜坑里刨出来,十分钟他就能得到消息,问出详情。这个答复令我挺满意,这样我就不必浪费时间和皮鞋找死的希巴德了——我还是集中精力看能不能找到活人吧。

    我去麦卡尔平见绍尔·潘策尔。他长着一张皱巴巴的小脸,乍一看没人认为他帅,尽管也许他真的挺帅——他浅浅地坐在一张织锦椅上,抽着一支漂亮的浅棕色大雪茄,那味道令人想起早春人们撒在草地上的东西。他向我汇报进展。显然,从绍尔得到的指令看,沃尔夫要么得出了和我相同的结论,即如果希巴德遇害,找到他的最好最快捷的方式是警察的常规举措;要么沃尔夫就是认为希巴德还活着。绍尔已经挖出了近五年来纽约市及周边地区所有和希巴德有关系的、沾亲带故的人——男人、女人、孩子——然后给他们打电话。希巴德在一所大学里教课,又好交际,所以绍尔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猜沃尔夫或许认为蔡平的第二份警告没准儿是假的,希巴德是吓坏了,找个地方藏了起来。如果是这样,他总得和他认识的人联系。

    我对此并不以为然。在我看来,那瘸子的话、第三份警告,还有别的都是真的。首先,沃尔夫没有肯定地说他不信;其次,我见过沃尔夫出错,不常错,但也不止一次了。当事实证明他错了时,看他如何应对是件很开心的事。他晃食指的速度会比往常稍快稍猛,双目微睁,看着我说:“阿奇,我喜欢犯错,只有这样我才心安。我并非无所不知,没理由背这包袱。”

    尽管我信那瘸子,尽管希巴德不再消耗空气这想法令我感觉非常踏实,但是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在他曾经生活的地方闻一闻,还有别的什么事可做。那些一般都能想到的人——邻居、朋友、学生和其它人——我都留给了绍尔,给自己分配了“白羽毛联盟”的会员。

    《论坛报》办公室距此只有七个街区,我先去了那儿,迈克·艾尔斯不在。然后我去了公园大道。德拉蒙德的花店,这个小胖子男高音太想找人聊聊了。有许多事他都想知道,我希望他能相信我的话,不过他可没有任何有用的情报作为交换。离开花店,我回到三十九街,去找埃德温·罗伯特·拜伦,那位编辑,也无功而返。半个多小时,他只是在抓起电话时才有时间说句“抱歉”。看着他反反复复地接电话,我想万一他丢了编辑这个饭碗,倒可以随便找份女接线员的活儿干。

    在外面跑时,我还得在十一点给沃尔夫打电话,问问有什么最新指示,那时他刚从温室下来。离开埃德温·罗伯特·拜伦的办公室时,马上就十一点了,我决定不打电话,干脆回家,反正离我下一个要拜访的地方也就两个街区远。

    沃尔夫还没下楼。我去厨房问弗里茨有没有人把一具尸体给我们留在门门,他说没有。听到电梯响,我回到办公室。

    沃尔夫又陷入了唉声叹气的情绪。他问候我时叹口气,坐下又叹口气。也许就是因为有株小兰花招了虫子,也许是一次严重的旧病复发,都有可能。我在等他按部就班地处理杂事,好跟他说句话。

    他在看早上送来的邮件,从一个信封里抽出了几张纸。从我这个角度看那些纸比较眼熟。

    我问:“是什么?法雷尔的第二批样本?”

    他递给我一张纸,和别的纸尺寸不同。我念道:

    这两张样本我上次落下了,是在另一个兜里发现的。我突然接到通知去费城,有项工程。我把样本寄过去,好让您一早就能收到。

    沃尔夫已经拿起放大镜查看样本了。我感到血液直往脑子里涌,这意味着我有种预感。我告诫自己要沉着,没必要对这两份另眼相看,寄予过高期望,何况只有两次机会。我站在那儿看着沃尔夫。过了一会儿,他将纸推到一边,摇摇头,拿起另一张。

    还有一次机会,我想。如果是这份,他就找到他需要的一条事实了。他检查样本时,我留心看着他的表情,其实没这必要。他挪动着放大镜,很专注,但速度较快,我不得不怀疑他也有种预感。最后,他看着我,叹了口气。

    “不是。”

    我问:“你是说不是我们要找的?”

    “不是,我想不是,不是。”

    “让我看看那该死的样本。”

    他把纸推过来,我拿起放大镜对着样本。不必太认真,昨晚已练习多次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着了魔似的恼怒。干侦探这行,最重要的莫过于经常发现你的预感是准确的。如果你的预感不灵了,还不如卷铺盖走人,去警察局的谋杀组找份差事,更何况沃尔夫还说过那台打字机是他需要的两条事实之一。

    他说:“很遗憾法雷尔先生抛下我们了。我不知道我的下一条建议能否等得到他回来,哦,他没说要回来。”他拿起法雷尔的信,看着信说,“我想,阿奇,你最好先暂时放弃找希巴德——”

    他突然停下,用另一种语气说:

    “古德温先生,把放大镜给我。”

    我把放大镜递给他。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时,他如此正式地称呼我,意味着他已激动得难以自持,但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为什么。接着我明白了他要放大镜干什么了。他在用放大镜看法雷尔的信!我盯着他,他还在看。我什么都没说,但脑子里渐渐有了个美妙的猜测,永远不要忽视预感。

    终于,沃尔夫说:“真的。”

    我伸出手,他把信和放大镜给我。我一眼就看明白了,但还得看,看着“a”偏行了,有点靠左,看着“n”歪了,还有其它特征,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我把信放在桌上,冲沃尔夫一笑。

    “老鹰眼。我怎么就没发现呢?”

    他说:“脱掉你的外套和帽子,阿奇,给费城的什么人打电话,才能问出去哪儿找位想接某项工程的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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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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