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千钧一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琳西·斐 本章:第二十一章 千钧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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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白教堂区沿着商业路到莱姆豪斯小小的码头区,路程并不长,不过近来转而完全倚赖航海的相关事务,以致这里有着非常不同的景观。车夫被水手所取代,市集脚夫成了码头工人,而随着我们愈来愈接近河岸,种族也变得愈来愈多样化。当太阳慢慢沉入缓缓流动的泰晤士河时,我从窗口瞥见威尔斯来的码头工人、非洲来的装卸工跟印度来的脚夫,全都朝着炉火和家的大方向流去,他们中途会在酒吧停下来喝个两、三杯琴酒,以便维持继续上路的力气。

    我们突然转进一条街,身边变成全都是来自中国的男女,他们穿着无懈可击的英国服饰,在写着祖国文字招牌的店铺里闪进闪出。有个年轻人用一个装上两只前轮、后支架和光滑把手的茶叶盒,推着一个孩子,而他的长发辫是塞在一顶整洁的无边布帽下面,他戴的无指手套只能在寒风中给他一点点温暖。

    福尔摩斯用他的手杖敲敲出租马车的车顶板。车夫就把车停在一个店面前方,那家店是用简单的一幅画当招牌,画中只有一个冒着热气的碗。我的朋友敏捷而急切地跳下车,头朝左侧一点,那里有一道我生平所见最潮湿、最多煤灰结成硬壳的拱门。拱门两边的店家夸耀似的用油腻棕色纸张补上破玻璃窗,他们在做什么买卖,我连猜都猜不出来。

    “就是这边。谢谢你,车夫。现在呢,华生,我们最好随机应变。”

    在拱门下,我们走上一段长着青苔的石阶。在一排木板条跟阴森的砖墙之下石阶陡然往下降,延伸到一个古怪的庭院,算起来大概比河面等高的街道还要低三层楼。座落在那里的七座房子围成半圆形,全都是用腐朽的灰色小材盖的。我的朋友走近其中一栋房子凹陷的门框,伸手敲了三下。

    门打开的时候,一个有着成簇银白眉毛、表情漠然得很诡异的驼背中国人礼貌地一鞠躬。

    “我想知道,这里是不是‘三只眼镜蛇’?”福尔摩斯恭敬地探问。

    我认定是屋主的那个人点点他的头。“先生们,如果你们想抽,我们有好几个舖位。”他用几近完美的英语说道。

    “真是幸运啊。”福尔摩斯露出微笑。

    “我是李先生。请往这边走。”

    外门打开来引入一条走道,这条走道在经过由三个台阶构成的一段阶梯之后变成一条狭窄的通道,旁边有嵌进墙壁里的床铺,看起来就像是船舱的铺位,在走道两侧各有六张床铺排成方形。有个老女人,双眼像是凹陷的两口井,留着一头铅灰色的长发辫,她剩下的生命力看来就只足够继续抽那邪恶的东西。

    “福尔摩斯,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种鬼地方的?”我低声嘟哝道。

    “我认为了解大量特殊的事物是我的责任。”他悄悄说道。

    李先生挥手请我们上前,因为这条长廊在远处扩大成一个较大的公共空间,床被推到靠墙,地上还铺着草席。挂在空中如薄纱似的破布条,过去无疑曾给这地方带来有一丝神秘气息,但现在却跟烟雾一起悬在那里,油腻得像是一面浸满了泥巴的船帆。我看见这个房间里还有其他的英国人。两个水手躺在那里,长长的烟管从他们瘫软无力的手上垂下,还有一个耷拉着下巴的海军军官,他的手在他头上浓滞的空气中懒洋洋地画着某些图案。

    李先生招呼我们到一对盖着破旧布匹的草席铺位。福尔摩斯说我们只有抽四便士大烟的时间,李先生就退到炉子旁边,那里有个装着少量水的锅子,上面有一大堆分成一条条的鸦片,架在筛网上用小火慢慢煮着。

    “亲爱的福尔摩斯,请向我保证我们没打算真的抽这种废物。”我尽可能轻柔低声地说道。

    “别担心,华生,”他同样轻声回答,脸上却带着一抹顽皮的笑,“你知道的,我毒害自己的品味走的是相当不同的方向。”

    在李先生烘好两小份松香似的琥珀色物质,然后装进烟管的时候,他把烟管交给我们后,就消失了。让我忧心的是,福尔摩斯用牙齿咬着烟管,可是我很快就看到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双手自由活动。他解开了表链。一枚金镑从表链末端垂下,这是先前某次案件的纪念品,然后在一瞬间,他就把那个闷烧着的团块从他烟管里挖出来扔到地上,然后又把烟管塞回嘴里,接着伸手把我的拿过去。他对我的烟管重复了同样的过程。然后他抽出手帕,很有条理地把女王金色的脸庞恢复原先毫无瑕疵的状熊。最后,他用手帕捡起凉下来的团块,然后放进他口袋里。

    “我想这样就能掩饰过去。医生,想再来一管,或者我们该结束这趟考察?”

    “如果你已经看过所有必须看的,那就选后者吧。”

    “那咱们就上路吧。喔,这里有我要的人。我可以跟你简短聊几句吗?”福尔摩斯这么询问眼皮沉重、沉默寡言的李先生。

    我们的东道主点点头,然后我们就跟着他到入口旁的侧间去,书籍跟草草写满谜样文字的帐本盖满了那里唯一的一张小桌子。

    “你知道吗,先生,”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开口,“我们的朋友对你的生意几乎是赞不绝口,而他的话真是非常有理。你常常跟士兵们做生意不是吗,李先生?”

    “如你所见。”

    福尔摩斯在一页发黄的帐本页面上放下一张五镑钞票。“事实上,在我们跟你结帐的时候,我想特别一提,有些名声非常不好的人物——你懂吧,就是经营钱庄的——住追捕我的朋友,他正在避风头。要是我知道他住哪里,我非常希望能帮助他。我想知道,如果下次他到这里来,你能不能找个空档通知我一声?当然,你花费的时间与心力会得到回报。”

    “先生,请问您的名字?”

    “巴索。我以前干过船长,不过现在我拥有一个小船队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他的地址。

    “那你的朋友是哪位?”

    福尔摩斯详细地描述布莱克史东,却没提到任何名字。

    李先生在他的纸上多做了一点笔记,然后叹了口气直起身子。“你的朋友确实偶尔会来这里。他总是一个人来。不过他很受欢迎。巴索船长,我很尽力协助我的顾客。但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真相。你这位士兵朋友惹上的事情,有可能导致暴力吗?”

    “这种可能性是有的。”福尔摩斯表示赞同,短暂地露出一点微笑。

    “我懂了。”他又做了另一道笔记。“在这种状况下,巴索船长,我必须警告你,在我这个地方发生的任何暴力行为,都会让你欠我一笔。”他也对我的朋友回以微笑。“我不认为你会想欠我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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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沿着湿答答的楼梯朝街道的方向往上爬,还没走几步,福尔摩斯就说话了:“你不喜欢我们的新朋友。”

    “如果你非得知道的话,我认为这整件事都证明他狡猾又贪财。”

    “喔,对于圈外人来说,当然如此。不过我知道整个关于暴力的讨论完全是真实的。李先生,是个相当奇特的人物。我曾经跟他打过好几次交道,虽然不是亲自出马。他是个慈善家,鸦片供应商,佛教徒,也是个难缠的敌人。这个男人在北京是一位知名学者。四年前有个小女孩在这一区被杀:李先生找到凶手,那人是莱姆豪斯四十大盗的帮众;我不想告诉你那家伙后来怎么样了。李先生在这五年内解救这一区免于帮派困扰,他做的比苏格兰场在二十年内能做到的还多。”

    “那么他是一位盟友罗?为什么要有那一段关于烟管的荒唐无聊插曲?”

    “那是正经事,亲爱的华生,正经事啊!我从来没见过他本人。在那种特定恶习的奉行者之间,有很强烈的伙伴情谊。如果我是一名顾客,我就跟布莱克史东有同样的立足点。要不然我就只是个赶时髦的人,或者是个便衣警察。无论如何,我希望能够瞥一眼那些顾客。”

    我们在街灯亮起的那一刻再度踏上街道,虽然我注意到,这个地区的街灯少得可怜。

    “我们最好费点力走回伦敦充满出租马车的地区,”福尔摩斯说道,“我应该付钱要那个人等我们的。你的腿还能走吧?”

    “当然。”

    “那么就快马加鞭吧,我亲爱的朋友,靠着家园、炉火和未来胜利的滋味来激励自己一下。”

    这位侦探不败的方向感,很快就导向一个虽不熟悉,建筑侧而却夸耀着英国特色的地区。陷入沉思的福尔摩斯大步向前,他鹰似的侧面既没有偏左也没有偏右,但我就像任何进入未知领域的人一样,好奇地左右张望那些废弃的仓库,而这些仓库很快又让出位置给破败的出租公寓,而公寓的木板窗后面正有一百种晚餐的味道飘送出来。

    我一定是太专注于这些景象,以至于没有注意到用破锣嗓叫卖着最后一点商品的疲惫小贩。然而第二个小贩,是一个长得像牛头犬的沉默年轻人,他坚定地把报纸头版举得老高,所以我一眼就瞥见头条标题了。在震惊的叫喊中,我停下脚步,摸索着口袋要找出一枚铜板,这时福尔摩斯也从他的白日梦中清醒,回过头来看是什么吓着了我。

    从开膛手杰克血腥恐怖的“双重谋杀事件”后,虽然白教堂区的警力加倍部署了,但是说来遗憾,我们可能还是要怪罪大都会区警方,造成一个严重的公共安全误判。毫无疑问,市民们也会发现此事很令人震惊:头号嫌犯(而且,确实是目前为止身分已获确认的唯一可能人犯),自命为“顾问侦探”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仍然逍遥法外,而且极其频繁地在东区出没。读者要是考量到福尔摩斯出席了两位死者的葬礼,而且苏格兰场又很积极调查他在事发当晚的行踪,就应该不会觉得对这位侦探产生疑心有何不妥。再加上距离邪恶的艾道斯谋杀案现场几条街外,又发现一把看似无关的刀子,前述那些旁证就显得更加可疑。众所周知,福尔摩斯先生那天晚上在某种方式下受了伤,而那把被丢弃的刀子——显然不是凶手自己的,因为那把刀不可能在她身上留下那样可怕的伤势——让人起了疑心;艾道斯可能在自己身上藏了一把武器,并且在终于屈服于凶手邪恶的计谋之前,能够挥出一刀。虽说毫无疑问,警方正以应有的勤奋调查福尔摩斯先,但我们还是忍不住觉得,要是能够更严格约束他的自由,街道会更安全些。

    “那恶棍真该死!”福尔摩斯边喊边把那个恶毒的文章折起来免得碍眼。“这个论证还真迂回啊!一个想法错谬的记者引发了警方的调查,然后又引用警方的调查当成进一步的根据。”

    “但是他怎么知道你出席了葬礼?”

    “如果史蒂芬·邓乐维在这件事里也插了一手,老天就帮帮我吧,我会把真相从他那可悲的脖子里扭出来。”

    他再度出发,沿着街道往前走,他的步伐加倍快了。

    “福尔摩斯,我们要怎么做?”

    “我们要尽快进入室内。”

    我的忧虑立刻让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们每天都读到东区暴民暴动的新闻,他们赤裸裸的愤怒直冲着任何刚好路过的移民或者闲逛的路人而来。有过多起几乎演变成私刑处死的事件报告。如果在晚间的白教堂区,有任何心存怀疑的市民认出福尔摩斯,我不敢想像会有什么后果。

    “我相信这是塔维史托克干的好事,对吧?”

    “还会有别人吗?”

    “喔,要是他现在落在我手上!”我喊道,“我会让他后悔自己进过任何一间报业办公室!”

    “这卑鄙的家伙把真相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报导出来,让每件事实都上下颠倒了。”福尔摩斯怒吼道。突然间他停下脚步。“小子,看这边,这听起来可能很奇怪,但此刻危险是在人群之中。”

    他转进一条小径,官方说法必定会说这是一条巷子,但我觉得最好形容成一条缝隙。起初我们唯一碰见的生物就是某些鼠辈,还有盯着我们看的半疯野狗,它们黄色的眼睛里有一股邪恶的饥渴。

    “福尔摩斯,你打算怎么做?”

    “你提出的主意,用拳头来表达意见是很有吸引力,可惜不能这么做。我们必须确定这个傲慢的卑鄙小人是怎么拿到消息的。”

    我们走过了半个街区,这里处处都有风化的岩石让周遭看来更丑恶。这时我发现我们左侧火车的铿锵响声,跟另一种声音混在一起了,现在那声音更是跟我们的足音互相呼应了。我知道最好别回头看,但是瞥了福尔摩斯一眼,我就知道他也听出我们有位如影随形的同伴。

    我的朋友闪进一条小道,改变了我们的方向,不过还是听到那奇怪的拖曳脚步声在暗处跟着我们。

    “我们在曼索街往北走,接着随时会通过火车站,”他低声嘟哝道,“我们必须走阿尔盖特大街,再过一会儿就会在市区内了。”

    “我宁愿去西敏区。”

    “贝格街距离我们不过只有一趟出租马车钱的距离。”

    我们从阿尔盖特大街就快要变成白教堂大街的地方冒出来,一时之间我们的麻烦似乎已经结束了。接着,我们背后的男人就开始让我们更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存在。

    “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吗?”他喊道。

    这个照明较佳、往来人口较多的宽敞大道,似乎在一瞬间变得充满敌意,因为每个听得见这话的脑袋都转了过来,面对我朋友那张人人认得的脸。

    “就在这里!”那男人喊道,“那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没错!在黑暗巷弄里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什么都不怕!”

    有几个旁观者,有着粗鲁脸庞又没其他事好做,他们也来加入那位尾随我们的人,从后面一起大步走上前。

    “喂!你啊!对于这些事情,你应该要好好说明一下!”

    一阵不祥的赞同声从聚集起来的人群里爆出来。

    “转过来对我们所有人说,你见鬼地跑来教堂区干什么,你这只该死的猪!”

    这番话是拿他跟苏格兰场的警探们相提并论,福尔摩斯为此翻了个白眼,但除此之外别无反应。

    那家伙高声嚷嚷,他的声音开始让我作呕:“你以为你可以逃过惩罚吗?拿刀杀死那些美人儿,你就以为我们没一个人有刀可以戳你吗?”

    “华生,如果你正好比我先看到一位警官,就出声叫他,行吗?”福尔摩斯这么说,他的右手放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则握紧了他那把特别加重的拐杖。

    “所以帮个忙吧,我们该保护自己的社区,大家说对不对?”我们那位对手喊道。

    “你的手臂怎么样?”

    “最多只能打个一。两拳。要是有你的左轮手枪,我会很欢迎的。”

    “我们只能靠我的拳头勉强应付了。”虽然我的眼睛搜寻着街道要找警察,却极其不幸地没看到半个。

    “我们够靠近阿尔盖特地铁站了。”福尔摩斯注意到这件事。

    “我们用跑的过去,机率多高?”

    “很低,我们要考量到你的脚。我们已经走了——”

    “福尔摩斯,他们要的不是我。”

    “如果我真这么认为,我可能就会拔腿就跑。以现况来说,你必须再忍耐我一阵子。”

    就在我们到达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们背后那帮人里有几个冲了出来,从前方包围我们。我缓缓转身。让我气馁的是,几乎有三十个男人加入这个荒谬的队伍,另外还有十个人排成一排,阻挡我们前进。

    “我想,我们不可能跟他们讲道理吧?”我用尽可能轻松的语气问道。

    “让我们用他们对付凯瑟琳·艾道斯的办法来对付他们!”那个恶毒的小恶魔喊道。

    福尔摩斯终于转过身去,他那双铁灰色的眼睛里有一种残酷的决心。“你明白吗,这种计谋不可能成功的。”

    “可是,既然没有比较好的计划……”我用气音说道。

    “绅士们,”福尔摩斯大声宣布,“我完全不知道你们在追什么,但显然这对你们来说非常重要,我愿意尽全力提供协助!”

    这句话并没有安抚暴民,可是有显著的效果——他们迷惑了。有一、两个人发出病态的咯咯笑声,其他人则扬起了拳头。

    “你们很清楚我们在追什么,要不然你们就会走得更慢,你这该死的侦探。”

    “看来你们是在追我,”福尔摩斯愉快地回答,“但我想不出你们有任何理由要这么做,除非你们打算找我帮忙。我是以我在侦探这门艺术上的技巧而闻名。我会说一遍,而且就这么一遍。曾经有人在开膛手身边看见我,这是因为我当时设法尽全力替你们的街坊铲除他。”

    人群里的几位成员在这番桀惊不驯的宣言之后,用全新的兴致打量着福尔摩斯,但事实证明他们的同情很短暂。

    “有人看见你!”有个挥舞着棍子的流氓嘲弄地学舌,他开始往前走。“一个冷血杀手的话有啥好听的?”

    “先生,照我看来,你是从西约克郡来的。”

    那粗汉走到一半停了下来。“好了!你他妈的怎么知道这个?”

    “我想,你以前猎过兔子?”

    “要是有又怎样。”他拉下脸来。

    “你猎兔子的时候会非常靠近它们。但你有没有被当成其中一只呢?”

    这个隐喻很贴切,在这一大群人里面引发一阵笑声,但其他人察觉到这里头拐弯抹角的侮辱,于是更握紧了他们临时凑合着用的武器,一边对我们迸出一句句诅咒,一边靠上前。

    “或许该讲点比较有安抚性质的话。”我这么提议。

    “你真的觉得我可以替我们讲出一条生路?”福尔摩斯质问我,同时横跨一步,这样我们就背对背了。

    “不,”我轻声回答,同时转过头去,“不过他们现在让出一条小缝了。我要去对付那个拿着铲子的麻脸小伙子。等我放倒他,我希望你能全力冲刺。”

    我们慢慢地转动,我们的眼睛直盯着充满敌意的包围者。“你疯了,”福尔摩斯轻声说道,“如果你以为我是——”然后突然之间,他的话语跟动作同时突然打住,他抓住我的衣袖,莫名其妙地露出轻快的微笑。

    “曼杰克!”他喊道,“你是着了什么魔,加入这批混淆是非的人?”

    我惊异地瞪着眼。一个身形巨大无比的男人从人群里往前走出来;他脸上有条鲜明的疤,从他的太阳穴笔直地延伸划过他的鼻子,深陷到脸颊。

    “现在呢,我只知道一项事实,”他用隆隆作响的男中音说道,“那就是,今天晚上夏洛克·福尔摩斯不适合出门在教堂区。”

    “曼杰克,我真是太高兴见到你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说我也这么觉得。”

    “报纸说他就是刀客!”有个粗暴的年轻人大吼。

    “今天晚上我们就送他进地狱!”

    “你怎么说呢,曼杰克?”我的朋友问道,“这其实是瞎掰出来的小故事。”

    “你跟我一样清楚,那男孩识字的,”他轻蔑地咆哮道,“现在滚吧。要不然下次我就不会花这么长时间讲话了。”

    “他在这里安全得跟羔羊一样,”引发这一切事情的恶棍喊道,“我们已经闲扯够久了。我这里有刀,对付他正合适!”

    “我也有!”另一个人喊道。

    “你们没有一个适合做警察的工作,”曼杰克说话时很冷静,但他的声音在建筑物之间回荡着,“你们那边的人!让这些人过去。现在就走,福尔摩斯先生。他们神智还在的时候会听我的,不过到他们失心疯的时候,只有神才能帮助那些他们怨恨的对象了。”

    “多谢你。华生,走这边。”

    虽然他们满面怒容,而且还有几个人,包括那个约克郡粗汉在内,大着胆子朝我们的方向吐口水,我们的对手却分向两旁,就像是布幕被拉开来一样。

    “天啊,那个人到底是谁?”我惊异地问道。

    “曼杰克吗?他是个职业拳击手。”

    “那么,我猜你是住拳击场上认识他的罗?”

    “不尽然,亲爱的同伴。你对运动的了解够多,所以你知道我的量级跟他的可不能混为一谈。”

    “我看不出他有什么理由救我们脱离这场可怕的打斗。”

    “这是因为你不知道他的全名。曼杰克·霍金斯有位家庭成员就是我的雇员。我亲爱的伙伴,我必须坦承,多年前我慢慢召集那批杂牌军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其中任何一位的父母会被召来为我的好名声作保。虽然上帝知道,他们之中没几个人真有父母。”福尔摩斯叹了口气,这时一波疲惫感似乎传遍他全身。“小霍金斯才刚刚赢得另一笔可观的额外奖赏。亲爱的朋友,那里有辆出租马车,如果我们冲向他,我想他会刚好看见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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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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