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哈兰·科本 本章:第三十章

    齐亚在壁橱里找到了我的衣服。血迹把我的牛仔裤染黑了,我们决定换上一套外科手术服。她跑过门厅,给我找来了一套。我穿上它,用带子把腰部扎紧,折断的肋骨痛得我皱眉蹙额的。看来得慢慢走才行。齐亚到外面检查了一番,担心会有人阻挠。如果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还在那儿监视着,她还准备了一套备用方案。她的朋友大R·贝克医生几年前曾牵涉进联邦调查局的一起大案中。打那时起他结识了蒂克纳。现在贝克正随时待命。如果事情真发展到了那一步,他会在门厅最里面恭候他们,跟他们叙叙旧,想方设法拖住他们。

    最终,贝克没有派上用场。我们若无其事地走了出去,没有人盘问。我们穿过哈肯尼斯分馆式病房,出门来到福特·华盛顿大道北侧的空地上。齐亚的车泊在第165大道与福特·华盛顿大道之间的地方。我行动时蹑手蹑脚的,感到钻心地疼痛,但基本上还支撑得住。马拉松长跑和举重会使人筋疲力尽,但疼痛可以忍住,它丝毫没有影响我的步履。齐亚塞给我一瓶止痛药,都是50毫克一粒的大家伙。这可是好东西,因为它们既能释放药效,又不会使人昏昏欲睡。

    “要是有人问的话,”她说,“我会告诉他们说我坐的是公共交通工具,我的车在家里。你就可以喘息一会儿。”

    “谢谢,”我说。“现在我们对换一下手机怎么样?”

    “当然可以,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他们可能会利用我的手机掌握我的行踪。”

    “他们有那个本事吗?”

    “鬼他妈的才知道。”

    她耸了耸肩,掏出手机。这是个小玩意儿,大小跟袖珍镜子相仿。“你真认为塔拉还活着?”

    “不知道。”

    我们匆匆上了停车场车库的水泥台阶。楼梯天井里跟往常一样,散发出尿骚味。

    “真是荒唐,”她说。“这你知道,是吧?”

    “嗯。”

    “我身上带着呼机。需要我去接你的话,或者要我干任何事都成,呼我就是了。”

    “我会的。”

    我们在车旁边停住了。齐亚把钥匙递给我。

    “为什么?”我对她说。

    “你的自尊心太强了,马克。”

    “这就是你给我鼓劲的话?”

    “千万别受伤,也不要发生什么意外,”齐亚说。“我需要你。”我抱了抱她,然后钻进驾驶座。我一边沿着亨利·哈德孙高速公路向北开去,一边拨下了雷切尔的手机号。天空清澈而宁静,黑色的河水在桥上灯光的掩映下,看上去就像繁星满天的夜空。我听到手机响了两声,雷切尔接了起来。她先是没有开口,这时我意识到了原因。她的手机可能设置了呼入者的身份,没有认出我这个号码。

    “是我,”我说。“我用的是齐亚的手机。”

    雷切尔问,“你在哪里?”

    “准备驶过哈德孙河。”

    “一直向北开到塔朋齐大桥,过了大桥向西开。”

    “你现在在哪儿?”

    “帕利塞德思大型购物中心附近。”

    “在奈阿克,”我说。

    “好的,保持手机联系。找个地方碰头。”

    “我这就去。”

    蒂克纳正在打手机,向奥马利通报最新消息。里甘匆匆进了休息室。“塞德曼不在病房里了。”

    蒂克纳露出困惑的脸色。“你莫非是说他不在病房里?”

    “这事怎么解释,劳埃德?”

    “他去拍X光片还是干什么了?”

    “据护士说没有,”里甘说。

    “他妈的,医院不是有安全摄像机吗?”

    “不是每间病房都有。”

    “但是出口肯定有。”

    “这地方出口有十几个。等我们拿到带子,重放一遍——”

    “对,对,对。”蒂克纳寻思着。他把手机放回耳边。“奥马利?”

    “我在这儿呢。”

    “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

    “让你去查一下塞德曼病房电话和手机的记录得多长时间?”蒂克纳问。

    “即时电话?”

    “15分钟以内的。”

    “给我五分钟。”

    蒂克纳按下了“结束”键。“塞德曼的律师在哪里?”

    “不知道。我记得他说过马上走。”

    “也许我们该给他打个电话。”

    “他从来就是个惹事的主儿,”里甘说。

    “那是以前的事了,以前我们认为他的当事人是个杀妻害子的凶手。现在我们推测一个无辜男人面临着生命危险。”蒂克纳把伦尼以前给他的名片递给里甘。

    “值得一打。”里甘说,接着拨起号来。

    我在位于新泽西州北部、纽约州南部的边境小镇拉姆西追上了雷切尔。通过手机联系,我们在拉姆西17号公路的过得去汽车旅馆停车场接上了头。这家旅馆没有自吹自擂,只是竖了块标牌,牌子上自豪地写着“彩色电视机!”(好像多数汽车旅馆还在用黑白电视一样。)所有的字母(包括感叹号)都涂上了不同的颜色,似乎是为了防止有人不认识“彩色”这个词。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名字。过得去汽车旅馆,既不豪华,也不寒碜,噢,也就过得去嘛。广告词诚实坦率。

    我驶进了停车场,心里恐惧不安。我有无数个问题要和雷切尔对质,但最后归结起来都是同一个。当然,我想了解她丈夫的死因。此外,我还想了解那些可恶的偷拍照片。

    停车场里黑得很,光亮多半来自公路。那辆偷来的面包车远处的右侧有一台百事可乐饮料机。我把车停在面包车旁边。虽然我一直没有看到雷切尔下车,但我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她已溜进了我旁边的汽车客座上。

    “出发,”她说。

    我转身正对着她,但是她的脸使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千言万语浓缩成一句。“天哪,你没事吧?”

    “我还行。”

    她的右眼肿得鼓了出来,俨然一位打了全场之后的拳击手。脖子周围是黄一道紫一道的瘀伤。好大的一块红色斑点横跨两颊。她的袭击者用手指挖出的鲜红凹痕清晰可见,指甲甚至把皮肤都划破了。我怀疑她脸上会不会有更深的伤口,打到她眼睛上的那一拳会不会把骨头打折。我搞不清楚。如果骨折的话,在正常情况下会使人失去知觉。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这只是些表伤:她依然昂首挺胸,令人惊叹。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问。

    她掏出掌上定位仪。显示屏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亮光。她朝下看了看说,“上17号公路。快点,我不想被甩得太远。”

    我把车向相反方向开去,倒车,然后上了公路。我的手伸进衣袋里,取出那瓶止痛片。“这些东西止痛很有效。”

    她拧开盖子。“我应该吃多少?”

    “一粒。”

    她用食指抠出了一粒,眼睛一直盯着掌上定位仪屏幕。她吞下了药粒,说了声谢谢。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我说。

    “你先说。”

    汽车奔驰在17号公路上,我尽我所能把最新情况给她讲了一遍。我们经过了艾伦代尔和里奇伍德出口。大街上空荡荡的。所有店铺——和人,有很多人,整条公路就是一个川流不息的条形购物中心——都打烊了。雷切尔听我讲着,中间没有插话。我一边开车一边扫了她一眼。她看上去疼痛不已。

    我说完后,她问。“你能肯定汽车里的孩子不是塔拉吗?”

    “肯定。”

    “我又给我那个DNA伙计打了个电话。他说还是吻合的。我不太懂。”

    我也不懂。“你出了什么事?”

    “我正透过夜视镜盯着你时,有人猛地跳到我身上。我看到你放下钱袋后向前走,灌木丛中有个女人。你看到她了吗?”

    “没有。”

    “她拿着一枝枪。我想她打算杀死你。”

    “一个女人?”

    “是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作出反应。“你看清她没有?”

    “没有。我正要大声向你发出警告时,这个恶魔从背后一把抓住了我。他壮得像头牛,抓住脑袋把我拎起来了。我还认为他要把我的脑袋拧下来。”

    “天哪。”

    “万幸的是,一辆警车开了过来。那个大块头吓得惊惶失措。他一拳打在我这个地方,”——她指着肿起来的眼睛——“我顿时昏过去了,不知道在人行道上躺了多久。等我醒来时,那地方到处都是警察。当时我龟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我估计他们要么是没有看到我,要么认为我是个露宿街头的流浪者。不管怎么说,我查看了一下掌上定位仪,发现那笔钱正在运动。”

    “向哪个方向?”

    “南面,靠近第168大街。之后突然静止了。你看,这玩意儿,”——她示意着显示屏——“有两种工作模式——拉近镜头的话,我与目标最近可以相隔四分之一英里远。要是隔得远一点的话,就像现在,我根据确切地址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判断。现在呢,根据它的运动速度,我估计他们还在17号公路上,就在我们前面大约六英里远。”

    “但是当你第一次看到他们时,他们在第168大街上吗?”

    “对。之后他们迅速朝市中心移动。”

    我想了想。“地铁,”我说。“他们从第168大街车站赶乘A线地铁。”

    “我猜也是那样。不论怎样,我偷走了那辆面包车,朝市中心开去。就在我接近第70大街附近时,他们突然又转向东面。这次他们走走停停的。”

    “他们是因为交通灯而停下的,现在他们有了辆汽车。”

    雷切尔点点头。“他们在罗斯福路和哈莱姆河快车道上加快了速度。我试图穿过市中心,但花费的时间太长。我被落在后面五六英里远。其余的你已经知道了。”

    由于4号公路立交桥附近夜间施工,我们放慢了车速。三车道变成了单车道。我看了看她,看着累累伤痕和肿块,看着皮肤上的巨大掌印。她回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我伸出手指,尽最大可能轻柔地爱抚着她的脸。她闭上眼睛,感受着我的温情。即使在这个时候,我们都知道这样做是对的。它唤醒了藏在我心底的、处于休眠状态的昔日感情。我出神地看着那个可爱的、美丽的脸庞。我把她的头发拢到脑后,一滴泪水溢出她的眼睛,顺着脸颊淌下来。她把一只手放到我手腕上。我感到手腕上生出一股暖意,并四下扩散。

    我在一定程度上——当然,我知道这事说起来让人难以置信——希望忘掉这一探求。綁架是场恶作剧。我女儿失踪了,妻子死了。有人正在想方设法要杀死我。该另起炉灶了,这是一个新的机会,一种新的方式。我想调转车头,开往另一个方向。我想开着车 直开下去——对她的亡夫和那些CD里的照片只字不提。我可以忘掉所有这一切,我知道我能做到。我的生活一直就与改变外表的外科手术打交道,它帮助人们开始新的生活,它的改进是看得见、換得着的。现在这里发生的可能就是那种情形,一个简简单单的整容手术。在那场该死的大学生联谊会的前一天,我就应该切下我的第一刀,跨越时空把14年的时光交叠在一起,现在把刀口缝合。把这两个时刻粘合在一起,使那14年消失,好像它们压根就不存在过一样。

    雷切尔的眼睛睁开了,我看得出来她刚才想的也是同一件事,盼着我就此罢手,打道回府。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我们眨了眨眼。施工场地清理好。她的手离开了我的手腕。我壮着胆又扫了一眼雷切尔。不,尽管我们都不是风华正茂的21岁了,不过那也没关系。我仿佛看到青春再现,我依然爱着她,盲目,错误,愚蠢,天真,随你说什么都行。我依然爱着她。这么多年来,在其他事上我可能说服得了自己,但我对她的爱一刻也没有停息过。她还是那样靓丽动人,美妙绝伦。当我想到她曾差一点就接近死神,那只巨手险些让她窒息时,那些琐碎的疑问开始消逝。它们是挥之不去的,除非我知道真相。但不论最终答案是什么,我不会为此沉迷其中,空耗精力。

    “雷切尔?”

    但她突然挺直身子,眼睛又回到掌上定位仪上。

    “出了什么事?”我问。

    “他们停住了,”雷切尔说。“再走两英里就能赶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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