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内康治苦思恶想了老半天,最后用力撇了下嘴角,说:
“我介绍个侦探给你吧。”
“侦探?”
这种纠纷找侦探,岂不是奇怪了些?正因为这么想,我以为我听错了,当下反问回去。
“没错,侦探。”大河内以他一贯的阴郁调子重复道。
“……说到侦探,不是些……对,不都是些进行跟踪、偷窥、品行调查、查证身分这类事情的人吗?”
我进一步追问,结果大河内说,“不是。”
“不是征信社、调查公司那一类的。”大河内再次强调,眯起眼角飞扬的双眼,撇下的嘴巴瘪缩起来。
接着这个大肆宣扬自己是个乖僻者的家伙沉吟了一声,将视线从我身上别开,食指叩叩敲起桌上被摸脏了的布面书籍。那是他的随身书,不晓得是尼采还是沙特的哲学著作。
大河内瞥了封面一眼,想到什么似地说了:
“对了,不是有一种书叫侦探小说吗?”
“侦探小说?你是说那种以消遗为目的、描写杀人的不正经娱乐小说吗?”
“不一定都不正经吧。”大河内说,“姑且不论战时国内的文坛状况,最近侦探小说不是已经广为人知了吗?”
“是吗?”
“应该是吧?不巧的是,我不读那类小说,但许多人都称赞它有趣呢。对了,前阵子拿下芥川奖的那个……松元某人,那个人不就写侦探小说吗?”
“你说松元清张吗?我也读了他的得奖作品《某〈小仓日记〉传》……可是我记得里面并没有侦探啊?”
“这样啊,那是我搞错了吗?那你知道什么小栗还是梦野的吗吗?你不读他们的书吗?”
“你是说江户川乱步或大下宇陀儿那些人吗?”我只想得到这些人。
“是啊,就是那些人写的小说。你不读吗?”
“完全不读。”
遗憾的是,我不喜欢那类小说,几乎没怎么读过。我记得的顶多只有横沟正史的几篇极短篇,而且里面也没有侦探活跃,是只有捕快登场的古装小说。这应该不叫侦探小说,而是叫捕物帖吧。搞不好我读的根本是冈本绮堂。
我据实以告,于是大河内盘起胳臂说,“怎么,原来你也不读啊。”表情更加为难了。然后他硬是把话接下去:
“就算没读过,你也知道吧?总之,那一类小说不是都会有那种人吗?所谓的名侦探。”
“名……侦探?你是说夏洛克·福尔摩斯那类的?”
“对对对,就是那个,作者是柯南·道尔吗?”大河内频频点头,“我要介绍给你的,就是那一类的人。”
“哦……拿着放大镜,叼着烟斗的那种?”
“对对对,就是那种名侦探。我来介绍给你吧。”
大河内说道,重新转向我。
他的表情难以形容。与其说是不悦,看起来更像害羞。
大河内是个内向小生,相貌和肩膀线条与宫泽贤治十分酷似。当然,我不曾见过宫泽贤治本人,但从照片上来看,宫泽贤治应该是大河内那样的脸孔,不过似乎只有我这么想。他好像从来没被人这么说过,所以我也没有点出来,但还是觉得很像,只有发型不一样。大河内头发颇长,而且发质相当粗硬,使得他的脸部轮廓显得细长许多,才会让印象大相径庭吧——我如此分析。要是他也剃个一分头,应该就与宫泽贤治维妙维肖了。
“你在发什么愣?”大河内问,“我说侦探,有那么突兀吗?”
“呃,唔……”
那当然突兀了——我心想。
“可是大河内先生,所谓名侦探,是极尽思考推理的极限,揭穿心狠手辣的犯罪者精心设计的诡计,是正义使者吧?但现在……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啊。说起来,根本没有任何谜团需要推理。不管怎么样,我早就知道这件事的歹徒——或者说加害人,是谁了。所以还是找法律专家,或是谈判手腕高明的生意人之类的,比较……”
“唔唔……”大河内再次盘起胳膊沉默下去了。他看似困窘地摇头晃脑,嘴角下垂的嘴巴从某些角度看上去也像是在笑,真不可思议。
“……他是不推理的。”一番沉思之后,大河内说道。
“不推理?那么是只调查吗?那样的话,就算你说他是个名侦探,也和一般的普通侦探没什么两样了。就是因为用脑,才会被冠上名侦探这样的称号,不是吗?”
“不,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大河内否定,“就算是一般总是调查外遇案件的侦探,也会动脑吧,思考又不是名侦探的特权。相反的,就算名侦探想到再怎么精采出奇的案件真相;面对现实案件的被害人或歹徒,也没有时间悠哉地长篇大论,炫耀他的纸上空谈。再说,现实生活中才不可能有那样缜密的推理。就算有,也无法证明,就算证明得了,也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再怎么推理,都是白费工夫——大河内说。
“脑筋动得快、洞察力敏锐、辩才无碍——这些似乎都不是名侦探的条件。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可是……那么名侦探为什么会是名侦探?”
听我这么问,大河内立刻答道,“是自觉啊,自觉。”
一头雾水。
大河内看了看我,大概是察觉出我的不解,“我说的那个人,别说是推理了,恐怕根本也不调查。”
“根、根本也不调查?”
“应该吧。”
什么意思?那他到底会什么?
我不安了起来。
大河内在杯中倒茶,喝了一口。他接着强调似地低喃道,“不是不做,是做不来才对。”
我益发不安了。
同时,还有些失望。
我之所以特地向公司请假,不远千里地来到千叶,拜访平素并不那么熟稔的大河内,是有一番深刻内情的。我绝不是来找他进行这番脱线的侦探问答。
——没错。
我和大河内是大约三年前,在东北一处温泉疗养区认识的。
只有老人与病人的乡间温泉区的萧瑟景色中,大河内一个人显得格外突出。一问之下,才知道他是随同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进驻军将校过来视察的,当时大河内担任进驻军的口译之职。
至于我,当时正陷入人生的谷底。
在那不久之前……
我从事电气配线施工业,在工作中从高楼屋顶摔落,严重地摔伤了腰。
伤虽然好了,却留下了后遗症。医生宣告我再也无法在高处进行精密作业,我身为配线工的生命算是就此终结。所以虽然表面上宣称是为了疗养而长期逗留,但我也确实是处于半自暴自弃的状态。
我泡在温泉里,满脑子只想着自己即将成为社会边缘人。
事到如今,我不想再投入别的行业。
虽然不到想寻短的地步,但也是过一天算一天的状态。我热爱我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我还年轻。虽然是才短短三年前的事,但当时的我,脑中的想法真是比现在青涩太多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大河内。
我不记得是什么契机了,我在不知不觉间向他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遭遇。
听我全部说完后,大河内提起他在旧制高校时代也曾经从校舍屋顶跳下来过。他解释说那是某种抗议行动,但我记得我完全无法理解他的话。
我想我当时应该是一脸错愕。
大河内对着这样的我,口齿不清地谈起深奥的哲学话题。我完全听不懂那些名字诡异的人抱持着什么样的思想,但我荒芜的内心一点一滴地被滋润了。
应该只是心理作用,但我开始觉得前景有了一些希望。
大河内不到一星期就离开温泉区了,临走前我请他告诉我连络方式。如今回想,我实在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做,但当时的我应该是透过与大河内这种飘逸不俗的人交谈,找到了某些救赎。
后来——
我们几度鱼雁往返,见过几次。我对今后的去向犹豫不决,只想找个人商量。
结果我决定从配线工转职到制图工。
因此我必须学习必要的知识,幸而老板盛情相助,我得以不必离开原来的职场。老板允许我留下,一面打杂,一面学习,直到能够独当一面。
所以就算称他是恩人太夸张,但说是多亏了大河内,我才能重返社会也无妨吧。因为我能够打起精神重新出发,大多都要归功于与他结识的那段经验。
现在的大河内辞掉了口译工作,余暇时经营家里的板金工厂,同时慢慢地翻译哲学书籍。我们一年以上没有见面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薄情,若非发生了那种事,或许我根本不会想起大河内。
那种事……
真的只能说是那种事,就算知道了也无可奈何。那事可恶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教人愤恨得无处发泄。
——那是……
五个月前,刚进入二月的时候,我接到外甥女早苗自杀未遂的消息。
早苗是我大姐的女儿。说是姐姐,但大姐跟么儿的我相差了十五岁之多,我对她完全没有姐弟的感觉。要论兄弟姐妹的话,我因为没有弟妹,对于外甥女早苗,反而是以哥哥的态度和她相处。对我来说,比起大姐,外甥女早苗的年纪跟我近多。
所以我们从小就经常玩在一块儿。
长大以后,虽然已经不会厮混在一起了,但母亲还在世时,亲戚经常聚集在老家,所以一年可以见上好几回。八年前母亲过世后,我与大姐家不再那么频繁往来,疏远了一阵子。而在去年春天,我听说早苗被一个大户人家雇去当丫鬟。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包吃住的女佣吧。我听到这件事时,还悠哉地想,那孩子也大了,难怪我觉得自己老了。
所以从亲戚那里听到早苗自杀的消息时,我真是错愕极了。
早苗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
她怎么可能寻短……?
可是……那已经是好几年前——也有可能是更早以前的——只是我记忆中的早苗罢了。
早苗小我五岁,那么她今年应该十八了。
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年纪嫁人都不奇怪了。
我撇下一切,先赶过去再说。
早苗睡着了。
她似乎上吊未遂,幸亏绳子断了,而且急救得早,保住了一命。但仔细一看,她的脖子上留着鲜红色的痕迹,教人不忍卒睹——或者该说,看起来实在太骇人了。
我这才听到详情。
姐夫吞吞吐吐地告诉我,早苗在去年秋天,被帮佣人家的少爷和他的狐群狗党暴力伤害。说是暴力,也不是什么拳打脚踢。不,我想应该也挨揍了,但说白了,就是遭到了性侵害。
早苗被人强奸了——而且应该是轮奸。
我大受打击。
因为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对我来说,早苗还只是个瘦巴巴的天真幼童。
我内心大概把早苗视为不可能——不,不能够成为性对象的人。虽然这也是因为早苗与我有血缘关系,总之我如此认定,毫不怀疑。
然而这样的早苗,却被狼心狗肺的歹徒集体凌辱了。
我悲伤极了。
比起对歹徒的愤怒,当时的我更感到一股无处排遣的空虚。我再怎么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把它当成一场意外,忘了它吧——我只想得到这种陈腔烂调,但又觉得与其说出这种话,倒不如什么都不要说。
我清楚地记得,我一想到这里,一股强烈的怒意油然而生。
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吗?——不,绝对办不到!
我如此大力主张,结果姐夫无力地摇了摇头。
大姐和姐夫当然都怒不可遏,早已去找对方抗议、谈判了许多次。
仔细想想,用不着我来插嘴,掌上明珠遭人蹂躏,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忍气吞声的。
然而大姐和姐夫每次前去,对方都没有半点好脸色,总是冷冰冰地把他们撵出大门。
若是紧咬不放,对方就塞几个钱打发。他们不是说赔礼,反而说是施舍。这样几次下来,竟变成大姐夫妇是去勒索金钱似的。
明明是被害人的家属,却被当成贪得无厌的恐吓者。
这真是事与愿违。
他们想要的不是什么赔偿金。
他们要的是有诚意的道歉。
大姐夫妇说他们逼不得已,找来代理人要求赔罪。
但是下手的人——据说是什么高官的儿子和他的狐群狗党——不仅没有谢罪,反而勃然大怒。
对方竟然主张那完全是两情相悦的行为——也就是和奸。
将淫荡的女儿送入别人家庭,搅乱雇主家中风纪,甚至还像这样血口喷人,恐吓勒索。得寸进度也该有个限度,惦惦自己有几两重吧……
听说对方这么恐吓代理人。
早苗主动前往暴行现场的确是事实。她不是被绑架,也不是突然遇袭。早苗说她是被疑似主谋的男子——那户人家的少爷找去,才自己前往现场。接着一问才知道她当时对那名男子心怀淡淡的憧憬,而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就说是和奸吧。这可不是单纯的强奸,而是轮奸。依常识来想,怎么可能是和奸?就算是心上人的邀约,早苗也不可能明知道会遭遇那种事还呆呆前去,这只是对方用来粉饰犯行的遁词罢了。
早苗万万想不到竟会落得遭到多人施暴的悲惨下场,想必她是心中满怀思慕之情,欣喜赴约吧。这岂不是再卑鄙也不过的背叛吗?竟然说这是两情相悦……亏他们说得出口。
我严厉地这么说,但大姐和姐夫都只是低垂着头。从两人筋疲力尽的表情,轻易就能看出他们一定遭遇到太多太深的委曲,但即使明白,我仍旧无法释怀。
我们身分悬殊,莫可奈何——大姐说。
又不是封建时代,在民主主义的近代法治国家,容得下这种打死人不偿命的蛮横霸道之事吗?不管是资本家还是劳工,在法律之前,应该是一律平等的。雇主和劳工之间并非主从关系,劳动与对劳动付出的报酬是等价的。两者只是成立于契约之上,没有任何贵贱之分。没道理非得忍气吞声,默默隐忍不可。
不,这不是忍气吞声这种次元的事。结果当事人早苗在痛苦了将近半年之后,被逼到自杀未遂的地步。
半年……
——为什么中间隔了半年?
此时,我终于察觉到当中的不自然。
早苗不是因为被强奸,一时冲动试图自杀。强奸事件不是这一两天的事了,都过了半年才想要自杀,这实在令人不解。
我询问这实在是难以欣齿的问题,于是姐夫涨红了脸,汗如雨下,勉强向我坦白了真相。
早苗怀孕了。
事件发生后的三个月,双方持续着无益的争论,结果大姐一家似乎放弃得到对方有诚意的回答了。只能当成被狗咬了,自认倒霉——他们真的靠着我所想的陈腐安慰——决心一家人忘了这一切,重新来过。
他们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打官司。
就在这个时候,众人发现早苗怀孕了。大姐一家再度陷入恐慌,最后早苗试图自我了断——这就是真相。
就算知道真相,我也无可奈何。
后来过了五个月……
上个星期,早苗生下了女婴。
早苗说她不想打掉孩子。
这种天生扫把星生下来做什么?这种孩子就算生下来也只会不幸——据说亲人也对她说了不少这类一般人会说的、了无新意而且粗暴残忍的意见。
可是这种情况,不管周围再怎么多嘴也没用。就算是亲人,毕竟不是当事人。就算拿社会观感来压人,也起不了半点作用。
大姐夫妇也是一样。为人父母,他们当然也有他们的心痛和纠葛,但还是没办法对当事人的痛苦感同身受。虽是血缘相系的亲子,唯独这事,若非本人,是不可能了解的。
最痛苦的是早苗本人,而她坚持怎么样都不愿意堕胎的话,也没有人能再说什么了。
我也不能说什么,这不是我能说什么的事。
可是……我也无法接受。
我不愿意任由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看到婴儿可爱的脸庞,看到外甥女呵护婴儿的坚强模样,我这样的想法更是强烈了。
我并不是太不甘心,想要为早苗报一箭之仇,或是觉得这时代母亲要独力扶养孩子太艰难,想要替她海捞一笔养育费。
虽然无论在经济或社会地位上,早苗都是岌岌可危,因此我也并非完全没有这样的念头;但我心中萌生的,是超越了那类算计,更加……青涩的感情。
没有染上多余色彩的纯洁小生命在柔弱的母亲怀中努力地求生。世上竟有人不祝福她的诞生,我想我无法容忍这样的现实。
然后……
我一番深思之后,想起了大河内。
大河内对于妇女人权问题有着极深的造诣。
他在口译时代接触到麦克阿瑟提出的女性解放政策,受到启发,离职之后似乎也一直钻研着这个议题。虽然他没有公开活动,但最近与妇女解放运动家、思想家等等似乎也有亲交。他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上,提到他最近见了哪些人、参加了哪些研究会等等。
大河内原本就不是我能够理解的深奥之人,而且他还在我不知不觉间成了一个妇女问题权威。那么或许他会有什么妙计——我就是这么想。
前天我打电报给大河内,告知希望与他一会。我正悠哉地等着他应该不久就会回信,没想到昨天他竟然直接打电话到我公司来说没问题。所以我也匆匆地请了假,今天一早出门拜访。
然后……我在这家板金工厂的办公室,几乎是单方面地坦白了几近家丑的事情。结果这位妇女问题权威开口的第一句话,竟是:
“我介绍个侦探给你吧。”
这也太牛头不对马嘴。
到底要侦探做什么?若是介绍律师或法官这类人士还可以理解,但这件事里,根本没有需要侦探出马的地方。不仅如此,他还说要介绍给我的不是普通侦探,而是三流小说中出现的名侦探。又说那个名侦探既不推理也不调查,有的只是自觉,我真搞不懂他究竟在胡言乱语些什么了。即使我大失所望,也不会有人怪我吧。
“那……然后呢?”我有些不耐烦。
大河内若不是在耍我,就是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如果他是认真的,这家伙脑袋一定有点失常了。
“是啊……”大河内再次盘起胳臂,“……这个状况啊,这样做应该是最好的。”
“所以说……你的意思是要怎么做?”
“让他也凑一脚。”
“我不懂。不管怎么听,我都不懂你说的那个名侦探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总之他是个侦探,没错吧?那么是要请他调查欺负我外甥女的那些人的底细,掌握确实的证据,再控告他们吗?都已经是十个月以前的强奸事件了,现在还找得到不动如山的证据吗?”
“当然找不到吧。”大河内说。
“那么请侦探就没有意义了呀。”
“或者说,论证据,再也没有比你外甥女的证词更确实的证据了。既然是遭侵害的本人这么说,旁人是非常难反驳的,不管歹徒怎么嚷嚷不是我干的也没用。虽然也有一些明明没有受侵害,却宣称受侵害的假强奸事件,但那是相当罕见的。”
“那……”
“所以说,”大河内举手制止我,“对方也心知肚明,才会不说他们没干,不是吗?对方并没说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们承认发生过某些行为,只是主张这完全是两情相悦的行为。这么一来,双方见解的差异已经不是是否发生过事情了。争论点在于是强奸还是和奸。然后呢……那究竟是不是强奸这最重要的一点呢,嗯,变得暧昧不清了。”
“怎么会暧昧不清?”我感到不悦,“怎么想都是我外甥女被玷污了。其它还能怎么解释?我身为她的亲人,最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那是当然,可是这成不了决定性的证据。是否强奸、是否犯罪,是非常难以判断的。第三者无从判定。”
“或许吧。”我只能这么应。
大河内嘴角依旧下垂,他一脸苦涩:
“而第三者硬要判断的话,就必须从双方口中追根究柢地问出当时的具体状况。例如衣服是自己脱的还是被脱的?有没有被扯破?有没有相当于伤害的行为?若是有的话,是哪里被打?还是被踢了几下?关于性行为本身,也必须钜细靡遗地问个一清二楚。”
“这……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就算不要脸,可是不问怎么会知道呢?”
“这样说是没错……”
“光靠暧昧模糊的资讯,是非常难下判断的。例如说……一开始被打得很惨,但被打着打着,中途放弃抵抗,性行为本身是心甘情愿的——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反过来的情况也是有的。情侣或夫妇之间,也有到完事之前都还甜甜蜜蜜,你侬我侬,后来才闹翻吵起来的情况。是暴力伤害还是强奸,中间的界线十分微妙。再说,即使完全没有踢打这类暴力行为,只要对抵抗的女性霸王硬上弓,就算强奸。纵然完全没有抵抗,只要侵害内心抗拒的人,也应该视做强奸。”
“就算不抵抗也是吗?”
“那当然了。”大河内板着脸说,“你想想,比如说一个彪形大汉摆出恐怖的表情瞪人,光是这样就算恐吓了。有一些女性也会因此吓得浑身发软吧,根本无法抵抗。此外,像是拿债款当把柄,或是抓住某些弱点,这也算是恐吓吧?还有假意亲切地接近人家,加以哄骗,要求肉体关系,这些都算强奸,全是强奸。其中也有人主张,所有的性行为对女性而言,通通都是强奸。”
“呃……”
这……能这么说吗?
“我虽然不能完全同意这种意见,不过可以了解那种心情。”大河内说。
“是吗?”
“嗳……不管再怎么高唱男女平等,唯有这个问题,还是得另当别论。因为不管条件再怎么完备,男女之间还是有着壁垒分明的生理差距。”
“生理差距?”。
“是的,女性要强奸男性是很困难的。即便是女性硬逼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状况,如果男方没有那个意思,行为本身还是无法成立。如果成立,就表示男方也有那个意思,对吧?”
“唔……是吧。”
“嗳,例外当然是要多少有多少,但状况大致如此——换言之,不光是强奸,在性行为这件事上,关于能否拒绝这一点,男女是不平等的。再加上现今的日本社会,对女性来说,遭到侵害的事实、受到侵害的体验,就已经足以成为恐吓材料了。我们不是常用被玷污、失贞等等形容这些事情吗?”
说的没错。
“对女性来说,就连这样的说法,都会让她们深感愧疚。她们会遭人白眼看待,对吧?所以遭到侵害的一方尽管是被害者,却会有一种不道德的罪恶感。相反的,犯罪的一方却没有什么罪恶意识。社会的结构是扭曲的。女性在社会中没有立足之地,她们处在彻底的不利立场。”
我开始感到阴郁懊恼了。因为我愈听愈觉得男人实在是既愚劣又恶毒的生物。愤慨别人玷污、弄脏了女儿的情绪本身,也可以视为是源自于男性自私观点的偏见。
尽管如此,这么想的我是男人,而说这番话的大河内也是男人……
“可是大河内先生,法律是平等的吧?就算是女性,司法也会保障她们的人权,不是吗?可以诉诸法律吧?”
“很少人会揭发这类事件,因此受到法律制裁的例子极少,所以有愈来愈多的笨蛋不把它当成犯罪,变成恶性循环。”
“为什么不揭发?难道被害人不想揭发吗?那样的话,女方也有问题吧?虽然实际状况教人难以启齿……可是就算是这样,或是根本没想过要报案揭发的话,也不太对吧?”
“正确地说,不是不报案,而是无法报案。不过是无法报案所以不报案,还是不报案才会变得无法揭发,这部分问题很复杂。”
“无法报案……?”
“理由就像我先前说的,因为太丢人了,因为遭到侵害本身就是件可耻的事。”
“因为丢人就忍气吞声……这太没有建设性了。”
没有必要为提出正当的主张感到羞耻吧,然而大河内却板起脸来说了:
“你说的没错。可是……例如委托司法判断的话,被害人就必须在公开场合发表我刚才说的那些钜细靡遗的细节。她们必须高声宣言:我被人如何如何地侵犯了。”
“这……”
说的也是,我也觉得这似乎太残忍了。明明只是主张自己的人权遭到蹂躏,原本应该不是什么残忍的行为,却会令人感到残忍,这正证明了女性是社会上的弱者吧;而我也毫无批判地享受着这样的社会吗?
“没错。”大河内说。他是从我的脸色看出了我的想法?还是基于一般论而事先准备的回答?我分不出来。
“这真的是很残忍。不管是谁,只要得回想厌恶的体验都一样痛苦。更何况是再三反覆受凌辱的记忆,更教人痛苦万分吧。不只是这样而已,原本被害人揭发加害人的恶行,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然而在现今社会里,它却成了一种耻辱。所以循正当手段主张人权的行为,就变成了是丢人现眼……”
没错……
不可能光是遭到一次侵犯,品性人格就会变得下流、或是肉体变得污秽,根本没这种道理。污秽是一种社会概念,个人的肉体不可能产生物理变化。如果一个人的人格因此而改变了,那都是因为世人以充满偏见的眼光去看待被害人导致的。
见我一脸信服,于是大河内点了点头说:
“强奸事件伤害的并不光是肉体,那是摧残自信与尊严的行为。因此和单纯的暴力伤害不同,非常敏感复杂。例如说,即使鼓起勇气报案了,被害人面临的也是坎坷而愚昧的现实。与其要与所有世人为敌,倒不如闭嘴隐忍下来要好多了,所以状况完全没有改善。若是不将愚蠢的男人斩草除根,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不行吗?”
“不行的。嗳,若是想做到真正的平等,就必须有相对应的觉悟——就是这么回事。”
“觉悟?”
“没错,觉悟。”大河内重复,“毅然面对的态度固然必要,但在现今社会里,这样做只会平白吃亏,要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就算这才是正确的态度,但强迫每个人都要如此,也太残忍了。况且女性原本就是弱势的一方。”
“所以……你的意思是,必须觉悟将面临到多么可怕的遭遇是吗?”
“我不是在说只能彻底觉悟地承受这艰难的状况,而是必须认清这样的状况,再做好觉悟去面对。”
“什么意思?”
“所以说,一大河内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的意思是,必须从社会开始矫正起,好让女性可以毫不犹豫地采取毅然的态度。“
“原来如此,这才是道理。”
“可是这需要时间。不是一两天就能成功的事,而且也不是修改法律就可以改变的。改革习惯和社会观念是需要莫大耐心的工作。换句话说……很遗憾,从现状来看,被害人获得救济的道路等于是已经断了。”
我的心情陷入一片暗澹。
其实,方才听到的这些事,不必大河内来说,我也明白。
可是听他这样逐一解说,我禁不住深刻感到这个社会的制度有多么地荒唐愚蠢。但是这么说的我,若不是家中有人受害,连想都不会去想到这些事吧。
不,这若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会是如何?某某家的女儿被某某某给玷污喽——若是听到这样的传闻,我就算不会露骨地轻蔑,嘴上同情的慰问中,难道不会掺杂着若干嘲笑吗?
就算说的人没那个意思,听的人会不会这么感觉?当我应答“好惨,真可怜。”的时候,话中深处有对加害人的愤怒吗?如果那只是单纯的同情,岂不是同等于侮蔑?因为同情只不过是优越感的另一面罢了。
这样的话……如果这事发生在别人家,或许我也会扮演不负责任的一般大众,去轻蔑被害人。我老实地将我的想法告诉大河内。
于是大河内再次以中指叩叩敲起桌上的书,说着,“不对,不是这样。”
“这世上不存在什么一般大众,有的只是众多的个人。当个人不愿意为个人的行为负责时,就会戴上大众这个面具。这是在模糊责任归属,将之转嫁给不特定多数的卑鄙行为。例如说,就算是个人说出来会遭到围殴的暴论,只要藏身于所谓匿名性的隐身衣背后,立刻就能够摇身一变,变成一般论。这就是透过隐蔽专有名词,将个人大众化。这么一来,就可以不经任何议论,使人把粗劣的愚见错以为仿佛获得了民意支持的正论一般。你刚才说扮演一般大众,但这种说法和那类低劣的家伙的做法没什么两样。在扮演的可是你这个个人,而不是你不断地膨胀,变成了大众。”
大河内这番话也没错。
我辩解似地回答了:
“呃,我说扮演一般大众,唉……是情非得已这样的意思。唔,我自己也不例外,心中多少怀有那种歧视性的……该说是偏见还是什么……我不太会说,总之是那类麻烦的东西,然后呃,每当我看到自己这样愚蠢的一面,都会深自反省……唉,该这样说才好吗?”
“是啊,你这样说的话,我就不会有半点异议了。”大河内以教师般的口吻说,“你能有这样的自觉,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事。因为以某种意义来说,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所以问题就在于对此有没有自觉。有无自觉,是天壤之别。如果大家都能像你这样有自觉,社会应该也能有所改变吧。”
大河内高兴地说。
这……
我总觉得被他唬过去了。
那……
——又怎么会跑出侦探来呢?
我似乎露出了相当痴呆的表情。
大河内瞪大了眼睛:
“怎么了?”
“不,呃,就是……”
“你是想问为什么要找侦探吧?”大河内说。
“呃……就是啊,大河内先生。我一开始就在问这件事,你的高见让我获益良多,可是那个……关于最重要的一点……”
“这个嘛……”
大河内站起来,开始在书桌周围踱起步子。
这件事很难说明吗?还是我理解力太差?
“……唉,基于我刚才告诉你的理由,若要透过合法的手段拯救被害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牺牲太大,很遗憾,我无法建议你那么做——尽管很叫人愤恨。而且就算要交涉……听你的描述,这次的事件并不是单纯的强奸事件吧?不是……生下孩子了吗?”
“是生下孩子了。”
“对方知道这件事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
大姐他们应该没有特地通知才对。
“对方是相当富裕的资产阶级吗?”
“首谋的父亲是高官。可能是前士族吧。唔,就算撇开职业和家世不谈,也是有钱人家吧,但是这跟身家背景与财产没有关系。”
我觉得大河内似乎会厌恶老旧的制度,他的言行举止也隐隐散发出反体制的气息,因此我这么说。
然而前口译却蹙起了眉头说:
“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况之下,不管是家世、职业、财产,全都大有关系。”
“呃,这样吗?”
“当然了。身居高位的人总是处心积虑着想要出世保身,武士的家族偏重名声和血统,有钱人则对继承分配斤斤计较。这些全都是愚昧之举,但他们就是这样。”
“原来如此。”
“还原来如此,你同意个什么劲儿?你外甥女身不由己,竟然怀上了这种棘手人家大少爷的子嗣,不仅如此,还把孩子给生了下来——有这样的可能性,对吧?”
“论可能性是有啦……”
强奸犯有好几个,不晓得那究竟是谁的孩子。
“所以说,光是可能性就足够了。这世上都有效法天一坊、就算你完全没印象,也硬要认你家儿子做父亲的诈欺师了。想钱想到发疯,为了钱什么谎都肯撒、什么牛都要吹的人意外地多。对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为沽名钓誉而疯狂的家伙也多如牛毛。所以会被这类诈欺师盯上的人,都是特别疑神疑鬼的。至于你外甥女的情况……对方显然心里有鬼,所以当然会对你们不必要地提防。”
“请等一下。”我制止说,“你的意思是,早苗想要利用孩子侵占他们家?”
“我只是说对方会这么怀疑也不奇怪。”踱来踱去的大河内停下脚步,双手撑到桌上,“换言之,民事交涉和直接谈判也非常不利。”
“嗯……”
“不管是诉诸法律、硬找上门谈判,还是诉之以情、发以正论……在这种情况,全都没有胜算。”
看来情势相当不利。
早苗没有过错,她是受害人,这是再明白也不过的事实……然而她不仅蒙受耻辱,生下孩子,还得在背后遭人怀疑别有企图,受人排挤。这实在太可怜了。
“这真是情何以堪。”
“所以我才说要介绍他给你。”大河内敲了敲桌子。
“他——那个你说不调查也不推理,只有自觉的名侦探吗?”
“没错。”大河内再敲了一下桌子,“就是那个名侦探。”
“所以说,我想知道这么做的理由……”
“重点就在这里。”大河内不听我说完就答道,“我要介绍给你的人,就像我刚才说的,不是个正经人。任谁来看,都只能说他是个怪人。虽然他是侦探,但他不调查,也不推理。不仅如此,他完全不做一般人会做的事。”
“那……”
“但是,他拥有揭露秘密的力量。”
“揭露秘密?”
“没错。”不知为何,大河内挺起胸膛说,“他叫榎木津礼二郎,是我高中的学长。他拥有窥探他人脑袋的特技。”
“窥、窥探脑袋?”
什么意思?是超能力还是阴阳眼那一类的吗?
“我……我不能相信那种人。”
“你可以相信他。”
“就算你这么说……我压根儿不相信那种事。我真无法想像大河内先生会说出这种话。”
“即使你这么说,事实就是如此,没办法。”大河内说。
“事实……?”
我不懂哪里怎样是事实了。他说窥探脑袋,是什么读心术吗?是闭嘴坐着就能猜中事情吗?但我不觉得那种江湖术士之流的人骗得过这样小心谨慎的大河内。
我投以更加狐疑的眼神,于是大河内哼哼两声,这么说了:
“你知道前些日子震惊社会的溃眼魔和绞杀魔事件吗?”
这我知道。
早苗自杀未遂而闹得人仰马翻之时,社会上正为这个话题吵得沸沸扬扬。
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横跨千叶与东京的大案子。我点点头,于是大河内神气地说,“就是他破了这些案子。”
“破案?”
“对,破案。”
“连调查都不必?”
“不必。不仅如此,去年的武藏野连续分尸杀人事件,似乎也是他解决的。”
“哦……”
这也是一宗号称战后最凶残的大命案。
“他有实绩。当然,这都是运用了他那不可思议的特技解决的吧。而且……嗯,他除了这项特技以外,还有另一样最强的武器——也就是常识对他不管用。所以呢,只要让他凑上一脚,一定能够得到常人无法料想的结果。碰上走投无路的状况时,他是不二人选啊!”
大河内豪迈地笑着,这么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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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等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