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掏出他的心看看,是红还是黑(2)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西闽 本章:第十七章 掏出他的心看看,是红还是黑(2)

    花荣轻轻叹了口气,说:“我说嘛,你是个善良的女子。”

    我还是喜欢给你讲杀人的故事。

    不管你信不信。

    讲出来,我心里非常痛快,比杀人时还痛快,你也许会说我变态,不要紧,变态就变态,这个社会,有几个人是正常的呢。你别笑,我说的是真的。你说你正常吗?很多时候,你也是个变态。说你呢,你还傻笑。

    我这次杀的是个富家子弟。

    你说我仇富,放屁,我仇什么富,谁他妈有钱,关我鸟事,我开我的黑车,富人发他们的大财,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我杀那小子,是因为他也是一只兔子。

    他不是兔子是什么?

    狼?他配吗。他不是狼,只是一只兔子。

    兔子是狡猾,可是,再狡猾的兔子,能逃得过我的手心?

    那晚真冷。

    冷得我的脖子都像乌龟般缩到胸膛里去了。凌晨四点了,才回家。回家后,肚子开始闹革命了,才想起来晚饭没有吃,夜宵也忘了吃,都是因为天冷,只想赶快回到家里,钻进被窝。我是钻到被窝里去了,问题是肚子太饿了,不觉得舒服。家里冰箱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我很矛盾,要不要出去找点吃的。如果不吃,肚子里没有东西,肯定是睡不着觉的。

    为了有个良好的睡眠,我还是决定出去觅食。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避风塘,避风塘二十四小时营业,这对我们这些经常在凌晨出来觅食的人来说,是福音。很多时候,我想写很多感谢信贴在他们店门口。他们比政府好多了,真正为人民服务。大凡我回家后再出去觅食,就不想下到地下车库去把车开出来了,那样十分麻烦,不就出去吃顿饭嘛,开什么鸟车。

    我和你说过吧,我跑起来比狗还快。嗯,吹牛。好吧,吹牛就吹牛,不吹牛的人还是人吗?

    我的确跑得飞快。

    每次回家后再出去吃饭,我都会像一阵风一样跑到避风塘,吃完后,又像一阵风一样跑回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跑步的运动员,在刻苦用功训练。那晚出了小区大门,我就朝避风塘的方向飞奔。我像风一样掠过一条条街道,像刹不住的车一样冲进了避风塘,把站在门里候客的服务员吓得够呛,以为闯进来一个抢劫犯或者疯子。

    我吃饭的速度也出奇的快,只想把东西赶紧塞到肚子里去,好回去睡觉。

    我对睡觉怀着深厚的感情。

    我只有睡着了,才是快乐的,清醒时,我没有快乐可言,而且会变成恶魔。

    在避风塘吃完东西,有了奇妙的幸福感,我得回家睡觉了,这样幸福感就可以一直延续到梦中。我走出避风塘的门,寒风将我包裹。我想象往常一样,风一般跑回家,却出了状况,肚子太胀了,走几步就痛,不敢乱跑,怕跑出盲肠炎。沿着人行道,我慢慢行走。我要穿过偏僻的莲花路,才能到达我家的那条街。莲花路很短,慢走五分钟也可以通过,这是一条莫名其妙的街道,像这个城市的一截盲肠。莲花露两旁,有高大粗壮的香樟树,树与树之间的间隔很小,树木把街道和人行道隔开,这样行人稀少的凌晨,就是有个人在人行道上行走,开车从街上经过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发现。

    我走在莲花路的人行道上,感觉肚子要爆炸。

    他娘的,我怎么就吃多了。

    我靠在一棵香樟树上,歇会再走。

    我听到了扫地的声音。

    我从树后面探出头,看到一个环卫女工在清扫街道。

    环卫女工高而壮,因为她戴着帽子低着头扫地,看不清她的脸。我听到她在自言自语,声音还挺大的。我听得清楚,她是在骂人。是在骂一个男人,那男人是她丈夫。我不清楚她为什么要骂自己丈夫。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年头,谁活着都焦虑和恐惧,无依无靠,无能为力。

    突然,我看到一辆红色的宝马快速地拐进莲花路,疯狂地朝女环卫工人冲撞过去。

    我心里哀鸣了一声:“完了。”

    女环卫工人被撞出几米远。

    红色宝马跑车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倒在地上的跟前。

    从车上走下来一个年轻人,他有一张圆圆的脸。他走到车前面,蹲下来,看了看地上的女环卫工人。女环卫工人头脸上都是血,嘴巴里涌出大口大口的血,她伸出颤抖的手,艰难地说:“救,救,救我——”

    此时,莲花路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我赶紧拿出手机,躲在树后面,拍着照片。

    我相信撞人的年轻人没有发现我。

    年轻人没有施救,而是回到了车上,开着车朝女环卫工人碾压了过去。

    红色宝马跑车开出了一段路,又倒回来,重新碾压了女环卫工人一遍,然后才加速疯狂奔驰而去,消失在苍茫诡异的夜色之中。

    红色宝马车开走后,我才鬼魂般从香樟树后面闪出来。

    我来到环卫女工跟前。

    我睁大了眼睛。

    环卫女工浑身是血,地上一大滩血,血还在朝四周漫流。血快要流到我鞋底了,我赶紧跳开。环卫工人的头被车轮碾烂了,看不清她的真面目。肚子也被碾爆了,流出了肠子等内脏,惨不忍睹。就是我这样的杀人犯,在此情此景面前,也心惊胆战。

    我赶紧跑回了家。

    回到家里,我觉得身上也全是血。

    我在盥洗室里用热水一遍遍地冲洗身体。

    我要把身上的血冲洗干净。

    边冲洗身体,我边狂吐,最后吐出来的全是黏黏的胃液。

    洗完澡,我才钻进被窝里。

    我用被子蒙住头。

    我无法入睡。

    仿佛那环卫女工血淋淋地站在床边,伸出手扯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喉咙里发出凄厉的声音:“救救我,救救我——”

    我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被子,浑身发抖。

    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愧疚。

    你别说我是好人,你说我好人就是在骂我。

    因为我起了杀心。

    我手机里有那个年轻人的照片,也有那辆红色宝马车,车牌也可以看得清楚。我想,找到这只兔子不会很难。

    可是,真正找起来,却不是件容易之事,要在这个千万人的大都市找出那辆车,那只兔子,犹如大海捞针。

    你说什么?

    报警?

    我没有报警,也不想报警。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不会报警。

    我要捉到那只兔子,他逃不出我的手心。

    一天抓不到那只兔子,我就不得安宁,内心焦虑。我吃不香,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环卫女工血肉模糊的尸体,耳边总是响起她绝望的呼救声。我成天开着车,在这个城市的每个地方搜寻着那辆红色宝马跑车。那天,我买了一份晚报,晚报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登了则悬赏目击者的启事,看完后,我把这份报纸扔进了垃圾桶。我要拿着这份报纸到警局,再出示手机上的照片,我就可以领到一笔钱,警察也很快会抓到他,可是我没有这样做。

    我不在乎那点钱。

    也怕引火烧身。

    但是,我不能让那只兔子逃脱,否则我生不如死。在没有抓住那只兔子的日子里,我备受煎熬。我沉溺在灰暗痛苦的境地里不能自拔,我骂自己是坨狗屎,我用刀子划自己的肚皮,发誓要抓不到那只兔子,就剥自己的皮,抽自己的筋。那兔子明显是在玩我,在侮辱我的智商,在和我捉迷藏。也许,他知道我在找他,他正躲在某个不见天日的洞穴里,冷笑着说:“花荣,你他妈来抓我呀,来抓我呀,你这个笨蛋。”

    有时,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来到莲花路,站在女环卫工人被碾死的地方,和她说话。我说:“你在吗。”我感觉有人站在身后,朝我脖子上吹了口气,冰凉。女人凄凉的声音:“我在,我一直在这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说:“你恨我吗?”女人说:“不恨。”我颤抖着说:“你为什么不恨我。”女人说:“我恨你做什么,又不是你害死我的。”我浑身发冷:“可是我完全可以站出来救你的,也可以说,我是帮凶。”女人说:“和你没有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有关系,有关系——”女人不说话了。我回过头,什么人也没有,只有一缕轻烟飘散。我本来想让她说恨我的,这样我心里会好受些,可是,她竟然说不恨我,这不是蔑视我吗?原来连鬼也瞧不起我,无视我,仿佛我是空气,根本就不存在。

    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被人无视。

    死鬼,你不能这样无视我的存在,我就是漂浮在世间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影子,也要抓住那只可恶的兔子,证明我的存在。

    我相信运气。

    每个人都有他的运道,不可逆转。

    不要相信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命运。

    命运之神终究还是垂青了我。

    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的那个寒冷之夜,我发现了一辆红色宝马跑车的影子。我送一个客人到东方大学,那个客人是东方大学的教授,送完他后,我在校门口看到了那辆车。一看那车牌,内心禁不住狂喜,这就是那辆肇事的红色宝马跑车,而坐在车上驾驶位置上的人就是那个年轻人,打死我也忘不了他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只兔子肯定是在等人。

    我把车开到不远处停了下来,盯着他。

    我想,只要被我盯上,他就插翅难飞了。

    我心里有些得意,也有些紧张。

    兔子果然是在等人,不一会,从大学校门里走出一个姑娘。姑娘上了兔子的车后,兔子就开动了车。我跟在他后面。兔子的车开得猛,像是在和谁飙车,又像是在炫耀他的车好,反正这小子肆无忌惮,杀了人还如此张狂,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紧紧地咬住他,这时才知道好车和普通车的区别,好几次差点被他甩掉。

    兔子的红色宝马跑车停在了一个酒吧前面的马路边。

    他和那个姑娘下了车,进了那个叫“野鸟”的酒吧。

    那个晚上,我也不想去拉活了,准备等在这里。

    我把车停在了对红色宝马跑车一目了然的地方,点燃了一根烟。我夹着香烟的手指微微颤抖,那是我手痒所致,每次想到要剥兔子的皮,我的手就出奇的痒,手指就会微微颤抖,这是童年养成的习惯,无法改变。

    有人在敲车窗玻璃,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扭头看着一张卑劣的脸,脸上全是横肉。我心里咯噔一声,是不是兔子知道了我在跟踪他,找个狠角色来收拾我。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很快冷静下来。我降下车窗玻璃,说:“你干什么?”

    满脸横肉的人竟然有点口吃:“停,停,停车费。”

    妈的,原来是收停车费的,吓了老子一跳。

    我没好气地说:“多少钱?”

    他说:“十,十块钱,停,停,一,一个晚上。”

    我说:“这么贵呀。”

    他说:“嫌,嫌贵,就,就把,把车开走。”

    小鬼难缠,他是吃定我了。我拿出一张十元的钞票,递给他。他给了我一张打印好的收据,然后就一摇一晃地走了,原来他是个瘸子。

    我不知道兔子什么时候才能出来。

    等待变得异常漫长和焦虑。

    我想像着一只钻进洞穴的野兔,这只野兔会不会从另外一个洞口逃走,而是成了故事里那个守株待兔的傻瓜?我告诉自己,这不可能,只要那辆红色的宝马跑车还在,兔子就跑不掉。

    一直等到凌晨2点,兔子还没有出来。

    我接到了地狱狂欢娱乐城那几的小姐的电话,要我去送她们回家了。我很果断地告诉她们,今夜我不可能去接她们了。打电话的那个小姐说:“你怎么回事,我们可是你的老客户了呀,怎么能够放我们鸽子呢。”我朝她说软话:“真的对不起,今夜情况特殊,你们打车回去吧。”她气恼地说:“现在什么时候,天又这么冷,出租车有多难打呀。”我说:“总归会有车的,你们就原谅我这一回吧,我不是故意不去接你的,我的确有很要紧的事情在办。”她说:“什么要紧事呀,连钱都不赚了,你说来听听,如果我们认为你的事情真的很要紧,那么我们就饶了你这一次。”我想了想说:“如果你和一个客人出去过夜,正好在做那事,突然有个客人打电话让你去和他过夜,你会去吗?”那小姐笑出了声,说:“靠,你早说呀,不就是在玩女人嘛,还什么重要的事情。你他妈的继续干吧,我们饶了你了。对了,以后想干找我们好了,还不要给现钱,直接在车钱里扣不就得了,你找谁干还不是干,我们都是熟人,对你服务还会周到些。”我说:“好吧,那就这样吧。”

    刚刚挂掉电话,我就看到兔子和那个姑娘从酒吧里走出来。

    兔子好像喝了酒,脸很红,那姑娘喝得不少,有点东倒西歪,兔子搀扶着她。

    兔子把姑娘塞进车里,然后自己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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