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大厅里灯火辉煌,不过这么晚的时间,还有人的桌子已经不到四分之一。几名穿着白围裙的女侍端着淡啤酒或葡萄酒,在客人间来回穿梭,低沉的说话声和竖琴手杂乱的音律响成一片。有些客人抽着烟斗,有两个人正聚精会神下着一盘棋,他们基本上都是船上的长官和小商家老板的模样。他们的衣服剪裁和质料都很好,但上面并没有金银装饰和富人常有的丝绣。这是麦特走进的第一间没有掷骰声的客栈。火焰在大壁炉中不停地跳动着,即使没有这一炉热火,大厅里还是让麦特感觉很温暖。
竖琴手站在一张桌子上,一边弹着竖琴,一边朗诵着“玛拉和三个傻国王”。他手中的竖琴镶满了金银,完全是一件应该出现在宫廷宴会中的上品,麦特认识他,他曾经救过麦特一命。
竖琴手是个瘦子,如果不是有点驼背的话,他的个子应该很高。当他在桌上挪动脚步的时候,一条腿明显有些瘸。即使是在室内,他依旧披着斗篷,斗篷上补缀着上百种颜色的补丁,他总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走唱人。他的长胡子、浓密的眉毛和更加浓密的头发都已经像雪一样白,当他朗诵故事的时候,他的蓝眼睛里似乎有着一种淡淡的忧伤。
麦特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个人,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的神情。汤姆·梅里林竟然会忧伤。
他找了一张桌子,将身上的东西放在脚边的地上,然后要了两杯葡萄酒。女侍年轻又漂亮,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望着他。
“两杯?你看起来不像是那么能喝的样子嘛!”她的声音里露出一种恶作剧似的笑意。
全身上下翻找了一遍,麦特从衣袋里扔出两个银角子。其实两杯葡萄酒还不值一个银角子,但麦特觉得她的眼睛就值一个,“有一杯是我朋友的”。
麦特知道汤姆已经看见他了,他刚走进来时,老走唱人的朗诵几乎停了下来。这种情况麦特也是头一次看到。汤姆从不曾因什么事而如此惊讶过,就麦特所知,只有兽魔人曾让他在朗诵故事时停顿过一次。等女侍送来了酒并找了零钱之后,麦特只是把酒放在一边,一直倾听着汤姆的故事,直到结束。
“‘就像我们说的那样’,麦都王一边说,一边努力把鱼从长胡子里揪出来。”如果是在一座大厅之中,而不是像这样的客栈大厅里,汤姆的声音一定会引起浑厚的回音,他的竖琴弹出了三个傻国王最后的傻事,“‘当然就像我们说的那样’,奥兰德王说着说着,不小心在泥巴里滑了一跤,一屁股坐在水塘里。‘肯定就像我们说的那样’,卡达王一边喊着,一边浑身上下摸索着,想翻出他那顶找不着的王冠。‘那个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是个大傻瓜!’麦都王和奥兰德王大声地表示赞同,一边的玛拉却早就受不了他们,‘我给他们太多次机会了’,她低声嘟囔着,把卡达王的王冠丢进已经装了两顶王冠的袋子里。她跳上了自己的小马车,朝自己的母马吆喝一声,一溜烟跑回村子里。玛拉把所有这些事情讲给大家听,说海普根本就不需要国王啦!”他最后弹奏了一首名叫“愚蠢国王”的旋律,这次,热烈的音乐里响起一连串好像是欢笑的声音。然后,他深深地鞠了个躬,差点要摔下桌子。
人们跺着脚大笑着,不过,这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已经听过这个故事许多次了,但他们显然还想再听更多次。玛拉的故事永远都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当然,也许不包括那些国王。
汤姆差点又摔了一跤,他急忙用手扶住桌子,当他向麦特坐的桌子走过来时,麦特觉得他的步伐比拖着一条瘸腿的人更不稳。他随便地将竖琴放在桌上,在麦特身边坐下,两只眼睛直视着这个年轻人。印象中他的眼睛总是像鹰一般锐利,但现在,它们似乎连聚焦也有些困难了。
“通俗故事,”他低声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低沉,只是似乎不再有那种共鸣了,“这个故事用日常圣歌来唱会好上一百倍,用至高圣歌则要好上一千倍,但大家只喜欢通俗故事。”他说完这些就没有再出声,只是低头喝着闷酒。
在麦特的记忆中,汤姆每次弹过这把竖琴,都会立刻将它装回到乐器匣子里,他也从没见过汤姆喝得如此醉醺醺的模样。只有听见这位走唱人抱怨他的听众,他才稍稍感到放心,汤姆从不认为这些听众的水准配得上他的技艺。至少,这点他没有改变。
女侍走了回来,她的大眼睛不再一闪一闪的了。“哦,汤姆,”她轻声说着,在麦特身边绕了一圈,“如果我知道他是你的朋友,即使你给我一百个银角子,我也不会给你送两杯酒来。”
“我不知道他已经醉了。”麦特辩解道。
女侍的注意力已经转回汤姆身上,她的声音也恢复温柔了:“汤姆,你需要休息,如果你老是纵容他们,他们就会整日整夜地要你讲故事。”
另一个女人出现在汤姆的另一边,从头顶脱下她的围裙,她比先前那个女侍年纪要大,不过美貌丝毫不输给她,她们两个看起来很像是姐妹。“一个美丽的故事,汤姆,我一直都觉得你的故事很美。来吧,我已经在你的被窝里放好了暖床炉,你可以跟我说说关于凯姆林宫廷的事。”
汤姆只是盯着杯子里面,仿佛很惊讶地发现它已经空了。然后,他吹了吹自己的长胡子,看看两个女人。“漂亮的麦达,漂亮的莎儿,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们,曾经有两个漂亮的女人爱上了我?没有哪个男人能要求更多了。”
“这些你都跟我们说过了,汤姆。”年长的女子悲伤地说。年轻的女子看了麦特一眼,似乎是在说,这都是他的错。
“两个。”汤姆喃喃地说,“摩格丝的脾气很差,但我以为我能容忍她,所以,直到她想杀掉我的时候,我们才结束关系。蒂娜,我杀了她,她是因我而死的,这没什么差别。我曾经有过两次机会,已经不少了,而我都错过了。”
“我会照顾他的。”麦特说,麦达和莎儿现在都对他怒目而视了。他对她们做出自认为最迷人的微笑,不过看来似乎没什么效果。这时,他的胃大声地咕噜叫了起来。“我好像闻到了烤鸡的香味,我想,我能吃下三只或者四只鸡。”两个女人眨眨眼,交换着惊讶的目光。麦特又说道:“汤姆,你是不是也想吃点东西?”
“我想再来点这种好喝的安多酒。”走唱人满怀希望地举起他的杯子。
“今晚不能再喝了,汤姆。”年长的女子差点就把杯子从他的手中夺走。
她刚一闭口,另一个女人就接着说道:“你可以吃点烤鸡,汤姆,那味道实在是棒极了。”她的声音里半是坚持,半是恳求。
一直到走唱人答应了会吃点东西,她们两个才离开桌边。在她们离开时,还瞪了麦特一眼,又各自哼了一声,麦特只能无奈地摇摇头。烧了我吧,你们以为我在鼓励他喝更多的酒吗?女人!不过她们的眼睛真是漂亮。
“兰德说你还活着,”等麦达和莎儿离开之后,麦特才对汤姆说道,“沐瑞总是说,她认为你在这里,但我听说你已经去了凯瑞安,而且你的目的地是提尔。”
“兰德还好吗?”汤姆的目光几乎是立刻就恢复了麦特记忆中的锐利,“我总觉得那个小伙子好像出事了。沐瑞还在他身边吗?那个女人长得不错,人也不错,如果她不是两仪师,那就更好了。顺便说一句,你好像也有些火烧眉毛的事情。”
“为什么你不认为兰德会平安无事?”麦特小心地问,“你知道有什么会伤害他吗?”
“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小子,我怀疑我知道的东西已经在危害我的生命了,但我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麦特放弃了这个话题。用不着让他平添疑心,也用不着让他知道我知道的东西也在危害我的生命。
麦达随后送来三只烤鸡,她担忧地看了白发男人一眼,然后丢给麦特一个警告的眼神便离开了。不过烤鸡确实不错,焦黄的外皮看起来香脆诱人。麦特立刻就撕下一条鸡腿,一边说话,一边大嚼起来。汤姆只是皱眉盯着杯子,根本没正眼瞧过面前的那只烤鸡。
“你为什么会在塔瓦隆,汤姆?我没想到你竟然会在这个地方。你是那么讨厌两仪师,我听到的消息都说你在凯瑞安财运亨通呢!”
“凯瑞安,”老走唱人嘟囔着,锐利的目光从他眼中渐渐消退了,“出了些麻烦事,一个男人死了,虽然他该死。”他弹了一下手指,一把小刀出现在他手中。汤姆总是在身上不知什么地方会带着小刀,也许他喝醉了,但小刀在他手中依然丝毫不颤。“杀掉该死的人,也要付出些代价,问题是这么做值不值得?你知道,平衡总是存在的,善与恶,光明和暗影,如果平衡不存在,我们就当不成人了。”
“别说这些了,”麦特满嘴塞着鸡肉,口齿不清地说,“我不想谈论什么杀人之类的事。”光明啊,那个家伙还躺在街上哪!烧了我吧,我应该现在就逃到船上去的。“我只是想问,为什么你会在塔瓦隆?我不想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杀了人才离开凯瑞安的。血和灰啊,如果你不能把脑子里的酒气洗掉,好好地说句话,我现在可要离开了。”
汤姆挖苦地看了麦特一眼,手中的小刀消失了,“为什么我会在塔瓦隆?我在这里是因为这里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是除了凯姆林之外最糟糕的地方,这就是我现在要的,小子。有些红宗两仪师还记得我,前两天,我在街上遇见了爱莉达。如果她知道我在这里,她一定会一层层剥掉我的皮,才会称心如意。”
“我从不知道你会这么自责,”麦特有些厌倦地说,“你想就这样用酒毁了你自己?”
“你知道什么,小子?”汤姆哼了一声,“再过几年,多长些见识,也许再爱过一两个女人,那时你就知道了。也许那时你也不知道,也许你根本没那个脑子。哈!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塔瓦隆?那你为什么会在塔瓦隆?我记得你在发现沐瑞是两仪师的时候,还浑身哆嗦个不停;每次有人提到至上力,你就会全身僵硬得像块木头。那么现在你在塔瓦隆和那些两仪师做什么?”
“我就要离开塔瓦隆了,所以我才会到这里来。我就要离开了!”麦特的面孔抽搐了一下。走唱人曾经救过他一命,也许还不只是救命。那时,一名隐妖要攻击他们,汤姆的右腿就是因为这样才会瘸的,而船上不会有足够的酒能让他这么喝。“我要去凯姆林,汤姆,如果你想让你愚蠢的生命再经历一些冒险,何不跟我一道去?”
“凯姆林?”汤姆似乎陷入了沉思。
“凯姆林,汤姆,爱莉达迟早会回去那里,到时你就不必担心她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与其让摩格丝捉住你,你宁可落入爱莉达手中。”
“凯姆林,是的,凯姆林会适合我的心情,就像手套适合手一样。”走唱人看了一眼桌上的烤鸡盘,突然愣住了:“你做了什么,小子?你把鸡肉都塞进袖子里去了?”盘里的三只烤鸡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堆骨头和几点肉渣。
“有时,我会饿得厉害。”麦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他必须努力克制,才不会将手指头伸进嘴里去舔。“你会跟我一起去吗?会不会?”
“哦,我会的,小子。”汤姆站起身,脚步不稳的样子完全不见了。“你在这儿等着,不要把桌子也啃了,我去拿我的东西,还要跟几个人道别。”他跛着走开了,不过脚下再没有半点虚浮。
麦特将杯中仅存的一点酒喝光,又夹起盘里最后的一点肉渣放进嘴里,一边还在寻思着是不是有时间再叫一份烤鸡来吃。不过汤姆很快就回来了,他的竖琴和长笛都被放在深色皮匣里,和一个被紧紧绑住的铺盖卷一起挂在他的背上,他的手里拿着一根和他等高的手杖。那两名女侍就跟在他两侧,麦特相信,她们一定是姐妹。两双毫无二致的棕色大眼睛,带着同样的神情望着走唱人。汤姆先亲了莎儿一下,然后是麦达,又用手拍了拍她的脸颊,接着就转身向门口走去,一边向麦特甩了一下头,示意他跟上。没等麦特收拾好行李,拿起铁头棒,汤姆已经走到了门外。
莎儿在麦特走到门口前拦住了他:“无论你对他说了些什么,我都会原谅你,即使他因为你的到来而离开,即使你让他喝了酒。因为几个星期以来,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有活力。”她在他手里塞进一样东西。麦特看了一眼,不由得困惑地睁大了眼睛。她给了他一枚塔瓦隆银币,“这是为了感谢你的。顺便说一句,虽然你长得不是挺帅的,不过,你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看到麦特的表情,她禁不住笑了。
麦特也笑了,尽管他其实不想笑。他走到街上,一只手还在不断地玩弄着那枚银币,让它在自己的五根指头间来回翻滚。我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突然,他的笑容消失了,如同酒桶流干最后一滴酒:汤姆站在街心,但尸体没了。酒馆的窗户向石子路面投下了足够的光亮,让他能确信这一点。城市卫兵不会一声不吭地把一个死人搬走,他们会质问周围酒馆里的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坦其克的女人”。
“你在看什么,小子?”汤姆问,“这些影子里没有兽魔人。”
“拦路贼,”麦特喃喃地说,“我以为会有拦路贼。”
“塔瓦隆既没有窃贼,也没有强盗,小子,没有人敢在这里尝试这种游戏。城市卫兵们如果抓住拦路贼,会把他押进白塔去,没人知道两仪师会做些什么。只是到了第二天,那家伙就会离开塔瓦隆,两只眼睛大睁,像是个被吓坏的女孩。而且她们对女性的盗窃行为处罚更甚于男性,你的钱如果不翼而飞了,那只会是因为有人把磨光的黄铜当金子卖给了你,或者是用了动过手脚的骰子。这里没有拦路贼。”
麦特转过身,走过汤姆身边,一直朝码头走去,铁头棒不停地戳向石子路面,仿佛这样能加快他的速度。“我们要搭第一艘船离开,无论那是什么船,第一艘,汤姆。”
汤姆的手杖在他身后发出急促的敲击声:“慢一点儿,小子,你在赶什么?船只有的是,白天晚上都不缺。慢一点儿,这里不会有拦路贼的。”
“第一艘该死的船,汤姆!就算它漏了水,正在下沉,我们也要搭上它!”如果他们不是拦路贼,那他们会是什么人?他们一定是盗贼,否则他们还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