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布蕾妮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乔治·马丁 本章:第十五章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曳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而瞥见的路人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阳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只矗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团,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和一根绿箭……但没有角陵的猎人。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阳晒得褪了色。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这是什么?鸡蛋?”他抛起一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为婚礼做蛋糕甩。”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给,别说我们不付钱。”他丢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你还没找钱呢,”头目道,“这些鸡蛋,还有你,都得过来。小伙子们,她对那老头儿来说太年轻了点吧。”两个卫兵将长戟倚在墙上,把挣扎的女人从车上拽下来。农夫脸色发灰,但不敢动。

    布蕾妮策马向前,“放开她。”

    她的声音让卫兵们迟疑了片刻,足够让农夫的妻子挣脱。“不关你的事,”一个人说,“管好嘴巴,妞儿。”

    布蕾妮拔出长剑。

    “好啊,”那头目说,“亮家伙啦。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么对付土匪的吗?”他仍然拿着牛车里的鸡蛋,此刻手上使劲,蛋黄便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不仅知道蓝道大人如何对付土匪,”布蕾妮说,“而且知道他如何对付强奸犯。”

    她指望蓝道的名号能镇住他,结果那头目只是将鸡蛋甩掉,打个手势,让手下人摆好阵势。“刷”地一声,一圈武器包围了布蕾妮。“哟,你说什么,妞儿?塔利大人如何对付……”

    “……强奸犯,”一个低沉的声音把话说完,“要么阉割,要么送去长城。有时两样同时执行。他还会砍掉小偷的手指头。”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从城门楼里踱出来,腰扣剑带,罩在他铁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现在沾满了草痕和干血渍。他的纹章是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脸,犹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海尔爵士。”她僵硬地说。

    “最好放她走,伙计们,”海尔·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就是她杀了蓝礼国王和半数的彩虹护卫。她长得有多丑,就有多难对付,说实话,没人比她更丑……也许你除外,尿壶,不过你是牛屁股里生出来的,所以情有可原。她父亲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卫兵们哈哈大笑,长戟散开了。“不能抓她吗,爵士?”头目问,“您不是说她杀了蓝礼?”

    “何苦呢?蓝礼是叛徒,我们也是,无一例外,好在现下大家改邪归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诚的顺民喽。”骑士挥手示意农民进城。“大人的管家看到这些蛋会高兴的。你可以在集市里找到他。”

    老汉用指关节叩了叩脑门。“非常感谢,大人。显然,您是位真正的骑士。来吧,老婆。”他们再次将拖车的索具搭到肩头,隆隆地穿过城门。

    布蕾妮跟他们骑进去,波德瑞克紧随其后。他是真正的骑士?她一边想,一边皱眉头。到了城里,她勒住缰绳,左边是马厩的废墟,面朝一条泥泞的小巷。马厩对面,三个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阳台上窃窃私语,其中之一长得有点像她见过的营妓,那人曾跑来问她,她裤裆里是洞洞还是蛋蛋。

    “这也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马,”海尔爵士评论波德瑞克的坐骑,“我很惊讶你竟然不骑它,对了,小姐,你怎么不感谢我的援手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马。她比海尔爵士高出一个头。“有朝一日,我会在团体比武中感谢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谢红罗兰那样?”亨特大笑。他的笑声洪亮而饱满,他的脸却很普通——了解真相之前,她还以为那是一张诚实的脸:蓬松的棕发,淡褐色眼睛,左耳边有条细小的伤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来委实爽朗,也经常笑。

    “你不留下来看守城门吗?”

    他朝她扮个鬼脸,“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会得意扬扬地提着猎狗的脑袋回来,享受荣耀。而我呢,拜你所赐,受令把守城门。但愿这让你满意,我的美人,你在找什么?”

    “马厩。”

    “东门那儿有。这个被焚毁了。”

    我自己看得出来。“你跟那些人讲的话……蓝礼国王去世时,我的确在他身旁,但杀死他的是巫术,爵士,我凭我的宝剑起誓。”她将手搭到剑柄上,假如亨特当面称她撒谎,她准备打上一架。

    “没错,是百花骑士宰了那几位彩虹护卫。运气好的话,你或许可以打败埃蒙爵士,他鲁莽又缺耐力。但罗伊斯?不,以剑士的标准而言,罗拔爵士的技艺高出你不止一倍……但你不能被称为剑士,对吧?有没有剑妞的说法呢?我在想,你来女泉城所谓何事?”

    找我妹妹,一位十三岁的处女,她差点说出口,但海尔爵士知道她没有妹妹。“我要找个男人,在一个叫臭鹅酒馆的地方。”

    “我还以为美人布蕾妮不需要男人呢。”他的微笑里带着一丝残酷,“臭鹅酒馆,这家馆子有个恰当的名字……至少是那个‘臭’字。好吧,它在码头边,但你首先得跟我去见伯爵大人。”

    布蕾妮不怕海尔爵士,但他是蓝道·塔利的军官,吹声口哨,百来个人就会奔过来保护他。“我被捕了么?”

    “为什么,为了蓝礼?他算什么?我们后来都换过国王,有些人还换了两次。没人在乎,没人记得。”他轻轻地将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小姐,请这边来。”

    她抽身躲开,“别碰我,谢谢。”

    “你终于谢我了。”他面带苦笑。

    上次来女泉城,镇子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废墟,空荡荡的街道,焚毁的房屋。现在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和骑士们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圣堂新添了石板屋顶,秋日凉爽的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采石工的马车沿泥泞的小巷前进,许多人胸口佩戴着健步猎人标记。“士兵们在重建城镇。”她惊讶地说。

    “他们宁愿掷骰子、喝酒、干女人,但蓝道大人不让闲人们轻松。”

    她以为自己会被带进城堡,亨特却将她领向繁忙的码头。在那里,布蕾妮高兴地发现,商船又回到了女泉城,包括一艘划桨船、一艘三桅帆船和一艘巨大的双桅平底船,还有大约二十条小渔船。海湾里还有很多渔夫。假如在臭鹅酒馆两手空空,我可以搭船,她暗下决心。去海鸥镇的航程很短,而从那里上鹰巢城相当容易。

    当他们在渔市里找到塔利大人时,他正在主持审判。

    水边搭起一座高台,伯爵大人坐在上面俯视嫌犯们。他左边矗立着一具长绞架,上面的绳子够吊二十个人。此刻,架上悬着四具尸体,其中一具比较新鲜,其余三具显然有段日子了。某只大胆的乌鸦正从烂透的死尸上叼出一丝丝肉来,其他乌鸦因为聚集的人群而散开。镇民们正期望看到有人被吊死。

    慕顿伯爵跟蓝道大人一起坐在高台上,他肤色苍白,一身软弱的肥肉,身穿白上衣和红马裤,肩头用鲑鱼形状的赤金别针扣住貂皮披风;塔利则全然不同,他身着锁甲和熟皮甲,外罩灰钢胸甲,巨剑柄从左肩后面突出来,剑名“碎心”,乃是他家族的骄傲。

    一个披粗布斗篷,穿肮脏上衣的年轻人正在受审,“我没害人,大人,”布蕾妮听见他说,“只不过拿了修士们逃走时留下的东西。假如您要为此砍我的手指,那就砍吧。”

    “按照惯例,窃贼都要砍断一根手指,”塔利大人严厉地回答,“但从圣堂里偷,就是偷诸神的东西,罪上加罪。”他转向侍卫队长。“七根手指。注意留下两根拇指。”

    “七根?”小偷脸色惨白。卫兵们抓住他,他虚弱无力地反抗,仿佛已然残废了一般。看着他,布蕾妮不禁想到詹姆爵士,想到佐罗的亚拉克弯刀劈下那一刻,想到他的尖叫。

    接下来是位面包师,他被指控将木屑混入面粉中。蓝道大人罚他五十枚银鹿币。面包师指天发誓,说自己没那么多钱,于是伯爵大人宣布,一枚银币可以用一记鞭刑代替。在他后面是一个形容枯槁、神色暗淡的妓女,她被控传染毒疮给四个塔利家的士兵。“先用碱水清洗私处,然后扔进地牢。”塔利命令。当妓女抽泣着被拖走时,伯爵大人看到了人群边缘的布蕾妮,她就站在波德瑞克与海尔爵士之间。他朝她皱了皱眉,但没流露出一丁点儿认出来的表情。

    接下来是个双桅船上的水手,指控他的则是慕顿大人手下一名弓箭手,此人手缠绷带,胸口有条鲑鱼。“大人,这杂种用匕首刺穿我的手。他说我玩掷骰子时作弊。”

    塔利大人将视线从布蕾妮身上移开,打量着面前的人。“你作弊了吗?”

    “不,大人。我绝对没有。”

    “偷窃,一根手指;撒谎,上绞刑架。给我看看骰子。”

    “骰子?”弓箭手望向慕顿,但大人凝视着渔船。弓箭手咽口口水。“也许我……那些是我的幸运骰子,是的,我……”

    塔利听够了。“割下他的小指头。他可以选择哪只手。用钉子刺穿另一只手的掌心。”他站起身。“到此为止,其余人押回地牢,明天我再处理。”他转身挥手招呼海尔爵士,布蕾妮跟在后面。“大人。”站到他跟前,她感觉又成了八岁女孩。

    “小姐。缘何……大驾光临?”

    “我受人差遣,出来寻找……寻找……”她犹豫该不该说。

    “不知道名字怎么找?你有没有杀害蓝礼大人?”

    “没有。”

    塔利掂量着她的话。他在审判我,就像审判其他人那样。“没有,”他最后说,“你只不过听任他死去。”

    他死在我怀里,他的生命之血浸透了我的衣衫。布蕾妮怔了一怔。“是巫术。我决不……”

    “你决不?”他的声音像鞭打。“对,你决不应该穿上盔甲,决不应该佩带长剑,决不应该离开父亲的厅堂。这是战争,不是丰收节的舞会。诸神在上,我应该把你送回塔斯。”

    “你敢这么做,就准备好面对国王的质询。”每当她想要显得勇敢无畏时,嗓音就会变成尖细的小女孩声音。“波德瑞克,我包里有张羊皮纸,把它拿给大人。”

    塔利接过信,皱着眉头展开。他边读边蠕动嘴唇。“为国王办事。什么事?”

    撒谎,上绞刑架。“珊——珊莎·史塔克。”

    “假如史塔克的女孩在这里,早被我发现了。我敢打赌,她逃回北境了,去她父亲的某个臣属那里避难。嗯,她最好选对人。”

    “她或许会去谷地,”布蕾妮听到自己冲口而出,“投奔姨母。”

    蓝道大人轻蔑地扫了她一眼。“莱莎夫人死了,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现在小指头控制了鹰巢城……但不会太久。谷地诸侯不可能向一个只会数铜板的跳梁小丑屈膝。”他将信交还给她。“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要是被强暴了,别来找我主持正义。那都是由于你自己的愚蠢。”他瞥瞥海尔爵士。“而你呢,爵士,你应该守着城门。我让你负责那里,是不是?”

    “是,大人,”海尔·亨特说,“但我想——”

    “你想太多了。”塔利大人大步离开。

    莱莎·徒利死了。布蕾妮站在绞架底下,手里拿着那张珍贵的羊皮纸。人群散了·乌鸦回来继续享用盛宴。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乌鸦是否也拿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当大餐呢?

    “你提到臭鹅酒馆,小姐,”海尔爵士说,“如果你要我带你——”

    “回你的城门去。”

    他脸上掠过一丝恼怒。一张普通的脸,并非诚实的脸。“假如你真这么想的话——”

    “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只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游戏。我们没有恶意。”他犹犹豫豫地说,“你瞧,本恩死了,在黑水河上被砍死的。法洛和‘鹳鸟’威尔也死了。马克·穆伦道尔的伤让他丢了半条胳膊。”

    很好,布蕾妮想说,很好,他应有此报。她记得穆伦道尔坐在帐篷外,肩上是他的猴子,猴子穿一件小锁甲,跟他互相扮鬼脸。当晚在苦桥,凯特琳·史塔克叫他们什么来着?夏天的骑士。如今秋天到了,他们像树叶一样凋零……

    她转身背对海尔·亨特,“波德瑞克,过来。”

    男孩牵着他们的马,一路小跑跟在后面,“我们要去找那地方吗?臭鹅酒馆?”

    “我去找。你去东门边的马厩,并问问马夫,有没有可以让我们过夜的客栈。”

    “好的,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边走边盯着地面,时不时踢一脚石头。“你知道它在哪儿吗?鹅酒馆?我是说,臭鹅酒馆。”

    “不知道。”

    “他说要带我们去。那个骑士。凯尔爵士。”

    “海尔。”

    “海尔。他对你干过什么,爵士?哦不,小姐。”

    这孩子或许笨嘴拙舌,但他不傻。“蓝礼国王在高庭召集臣属时,有些人跟我开了个玩笑。海尔爵士也在其列。那是个残酷的游戏,很伤人,毫无骑士风度。”她停下来。“东门在那边。在那儿等我。”

    “遵命,小姐。爵士。”

    臭鹅酒馆没招牌,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它在一间屠宰老马的仓棚底下,要沿着一段木阶梯走下去。地窖光线昏暗,天花板很矮,布蕾妮进去时脑袋还撞到一根横梁。里面没有鹅,只有若干张散布的凳子,还有一条长板凳搁靠在土墙边。桌子都是灰色的旧酒桶,被虫蛀出许多洞。不出所料,到处弥漫着臭气,她的鼻子告诉她,这味道是红酒、潮气和霉菌的混合,也有一点点茅房和墓地的气息。

    全场只在角落里有三个喝酒的泰洛西水手,个个留着绿色和红色的分叉胡子,用低沉的嗓音互相交谈。他们略略打量了她几眼,其中一人说了些什么,其余人哈哈大笑。一块木板横架在两个桶上,店主人就站在后面。她是女的,身材圆胖,皮肤苍白,秃了顶,大乳房软软地垂在一件肮脏的宽松外套底下。这人看上去仿佛是诸神用生面粉捏出来的。

    在这里布蕾妮不敢要水,她买了一杯红酒,“我在找一个叫机灵狄克的人。”

    “是狄克·克莱勃吧。他几乎每晚都来。”女人瞅了瞅布蕾妮的剑与盔甲。“你要杀他,去别处杀。我们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谈谈。你怎么认定我要杀他?”

    女人耸耸肩。

    “如果他进来时,你点下头,我会很感激。”

    “怎么感激?”

    布蕾妮将一枚铜星币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后找了个可以清楚看到楼梯的阴暗角落坐下。

    她尝了尝酒,油腻腻的,里面还漂着一根头发。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这发丝一样细微,她边想边将它挑出来。循唐托斯爵士这条线被证明徒劳无功。你到底在哪里,珊莎小姐?你是跑回临冬城了,还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认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狭海对岸寻找,因为连语言都不通。在那儿,我得咕咕哝哝打手势好让别人了解我的意思,更显得自己像个怪物。他们会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时那样。回想往事,一阵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

    蓝礼加冕后,塔斯的处女骑马千里迢迢穿越边疆地加入大军。国王亲自迎接,礼节周全,欢迎她前来效力,他麾下的领主和骑士们则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热忱的欢迎,她准备好面对冷漠、嘲弄和敌意,这些滋味她尝够了。但这回令她困惑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蔑视,而是少数人的善意。塔斯的处女曾经三次订婚,但从没有人追求过她,直到来到高庭。

    大个子本恩·布希是第一位,他是蓝礼营中少数几个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仅派自己的侍从来给她擦盔甲,还送她一只银角杯。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更进一步,他带给她鲜花,还邀请她一起骑马。海尔·亨特爵士比前两位还要热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画的书,其中收录了上百个英勇侠义的骑士故事,他喂她的马吃苹果和胡萝卜,还送来一支装饰头盔的蓝丝绸羽饰。他给她讲营中的闲话,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训练,而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为是他的缘故,其他人才变得有礼貌。不仅仅是有礼貌。饭桌上,人们争相坐到她身边,替她倒酒,递甜面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着六弦琴在她的帐篷外弹唱情歌;修夫·毕斯柏里爵士献给她一罐蜂蜜,标签上写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马克·慕伦道尔靠他古灵精怪的猴子来逗笑她,那只猴子黑白相间,来自盛夏群岛;一个叫做“鹳鸟”威尔的雇佣骑士则提出要给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绝了他,拒绝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欧文·因契费爵士抓住她强吻,被她一屁股踢进了火堆里。事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跟往常一样又宽又大,布满雀斑,突出的牙齿,厚厚的嘴唇,粗壮的下巴,丑陋无比。她只想成为骑士,为蓝礼国王效劳,然而现在……

    她并非营中唯一的女人,连最卑微的营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尔大人每晚都会在城堡里宴请蓝礼国王,美丽的贵族处女和可爱的女士们随着笛子、竖琴与号角翩翩起舞。为什么你们对我这么好?每当有陌生骑士向她献殷勤,她就想尖叫,你们想干什么?

    蓝道·塔利解开了谜团,他专门派两个亲信去召她来自己的帐篷。先前,他的小儿子狄肯听到四个骑士边装马鞍边大笑,便把他们说的话报告了父亲大人。

    他们设了个赌局。

    赌局由三位年轻骑士首先发起:安布罗斯、布希和海尔·亨特,他们都是塔利的直属骑士。随着消息在营地传开,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人必须先交一枚金龙才能参与竞争,无论是谁获得她的贞操,所有的钱都将归此人所有。

    “我终止了他们的游戏,”塔利告诉她,“有些……挑战者……不像其他人那么有荣誉感,随着赌注日益增加,有人动用武力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都是骑士,”她惊呆了,“涂抹圣油的骑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错在于你。”

    他的指控让她不禁一缩。“我从未……大人,我从未怂恿过他们。”

    “你待在这里就是怂恿他们。一个女人,行为像个营妓,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她当营妓看待。军营不是黄花闺女待的地方,假如你还为自己的德行或者家族荣誉考虑,就该立即脱下盔甲,回家请求你父亲给你找个丈夫。”

    “我是来战斗的,”她坚持,“我要当骑士。”

    “诸神让男人战斗,让女人生小孩。”蓝道·塔利说,“女人的战场在产床。”

    有人沿地窖楼梯走下来。布蕾妮将酒杯推到一边,看见一个衣着褴褛、瘦骨嶙岣的人踱进臭鹅酒馆,他长着尖瘦的脸,肮脏的棕色头发。他迅速扫了一眼泰洛西水手们,又盯着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后走到木板跟前。“红酒,”他说,“别在里面加马尿,谢谢。”

    女人看看布蕾妮,点点头。

    “我请你喝酒,”她喊道,“换一个消息。”

    对方警惕地望向她。“一个消息?我知道许多消息。”他坐到她对面的凳子上。“告诉我啊,小姐,你想听哪一个,机灵狄克就讲给你听。”

    “我听说你哄骗了一个小丑。”

    衣衫褴褛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许是。或许不是。”他那件破旧褪色的紧身外套上原有的纹章已被扯掉。“谁叫你来的?”

    “劳勃国王。”她将一枚银鹿放在他们之间的桶上。银币一面是劳勃的头像,另一面是宝冠雄鹿。

    “是吗?”那人微笑着拿起银币一拨,银币旋转起来。“我喜欢看国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嗬。是的,或许我见过你说的小丑。”

    “有没有一个女孩跟他在一起?”

    “两个女孩。”他立刻回答。

    “两个女孩?”另一个是艾莉亚?

    “嗯,”那人说,“说实话,我没亲眼见过两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让三个人搭船。”

    “搭船去哪里?”

    “海的另一边,如果我记得没错。”

    “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一个小丑。”银币旋转的速度开始减慢,他一把抓起,银币消失在他手中。“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丑。”

    “为什么担惊受怕?”

    他耸耸肩,“他没讲过,但老伙计机灵狄克嗅得出恐惧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来,请水手们喝酒,讲笑话,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猎人图案的人闯进来,你那小丑的脸色变得像牛奶一样苍白,他赶紧住嘴,一声不吭,直到他们离开。”他将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码头巡逻,监视每一艘来往船只。要找鹿,去树林;要坐船,上码头。你那小丑不敢上码头,因此我才提议帮忙。”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币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啥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处女。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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