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Ⅰ 暮色 1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蒂芬妮·梅尔 本章:《暮光之城》Ⅰ 暮色 1

    简介

    由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Step )惊险小说。故事描写的是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仅在美国本土,《暮光之城》系列的销量就已超过200万册。在世界许多国家,它也是名列榜首的畅销书。

    “暮光之城”系列由《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组成,他们是以日月光华盈亏命名,非常贴切地吻合了主人公跌荡起伏的命运变迁和复杂多变的心情故事:从日夜交会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

    【详细介绍】

    《暮色》

    贝拉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他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已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人,在爱情与危险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既然他拥有迷人的外表、超人的身体,又有看透人心的本领,那他究竟是何方神圣?而她只是一个天生运动神经差、皮肤苍白得像生病一样的普通女孩。相遇那年,他们都是十七岁。时间的轮盘对他是凝固的,对她却是飞速转动的。他的青春将永驻,她的青春终将腐朽,他们两人的世界,真的存在着交集吗?从亚当、夏娃偷食禁果开始,面对爱恨交织的欲望旋涡,人类总是无所适从。

    幸福缓慢地前进,波澜伺机而动。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魔鬼接吻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宕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刚拉开序幕。

    作者将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得真切细腻,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持续不断的阅读冲动。在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之中,读者见证了青春的璀璨,初恋的美好,也见证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肉体的挣扎……

    补充:《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17岁的女主角贝拉·斯旺是一位机智甜美,广受欢迎的少女,自从搬到一个小城镇与父亲同住后,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卡伦,而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嗜血的吸血鬼家族,贝拉最能吸引他的地方是她身上的特殊香气——他一闻到就想吃她,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食欲,还要和别的同样想吃她的吸血鬼争斗,想尽办法保护她。 请不要把它仅仅当成一场不可思议的非现实爱情历险,当你曾经、正在、或者将来在自己爱情的旅途中触动到类似些许感觉的话,它更是一段为你谱写真实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相遇那年,他们同样17岁;她出生几个月就被妈妈抱着逃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有一天她终落得垂垂暮年,他却将仍然保持17岁的青春容颜……生命时间轮盘的运转,对他而言是凝固的,而对她却是飞速流动的。他的青春永驻,而她的青春终将腐朽。

    《新月》

    爱德华深深迷上贝拉,也喜欢上了她身上独特的香味。无奈欢乐时光总是短暂的,在她十八岁生日派对上,贝拉不慎割伤了胳膊,流淌的鲜血勾起了爱德华家人嗜血的本性。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爱德华和他的家族离开了福克斯小镇。

    爱德华走后,贝拉的世界彻底坍塌了,她开始尝试各种冒险的行径,因为她发现,只要她一做危险的事情,爱德华的声音就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贝拉自虐式的疯狂举动并没有让爱德华回心转意,这时,年少不羁的雅各布出现在她苍白的世界里,他虽知贝拉心中另有他人,还是深情地陪伴、保护着她。一个是坚如磐石的冰冷异类,一个是热情似火的炙热狼人,贝拉将如何抉择……爱德华误认为贝拉已跳海身亡,承受不了如此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他决定将一切作一个了断。暮色渐渐隐退,等待他们的是天边昭示着最漆黑的夜的一弯新月,贝拉和爱德华会坠入这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吗?他们能够在生命终点前抢回比自己还珍贵的对方,一起拯救这世间最令人心动的爱情吗?

    领略斩不断、理还乱的生死奇缘,《新月》将读者带进比普通青春类小说更加神奇多元的世界,读者与其说是陪伴贝拉度过了她人生中第一段最黑暗的时期,不如说是借助梅尔的妙笔在魔幻世界里经历了一次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爱情体验。爱德华的挣扎、贝拉对爱情的诉求以及雅各布对真爱的渴望三种张力贯穿小说始终,很好地诠释了爱情永恒的主题。梅尔以她独特的笔法和天才的能力掌控着读者的心跳,多情的读者难免和贝拉一起,或是凝神屏息,或是潸然泪下。

    《月食》

    即将中学毕业的贝拉陷入两难的境地:她要在爱德华和雅各布中选择一个恋人,而这个选择极有可能引发卡伦家族和狼人族群之间的一场血腥战争……热血沸腾的贝拉宁愿选择死亡以便与爱德华长相厮守,但是在他们结婚之前,爱德华不允许她这样做。另一方面,雅各布的介入让他们两人的感情亮起红灯,贝拉在探望受伤的雅各布时,雅各布竞将她带到自己家中,乘机向她表白爱意,并不顾她的意愿强吻了她。这被逼的一吻深印在贝拉心中,对于雅各布的感情,贝拉已经理不清了。

    当贝拉为选择恋人而备受痛苦煎熬的时候,她发现有人从她的房间偷了东西,目的是要循着上面的气味嗅出她的所在之处。贝拉将过去种种意外联系起来,终于明白来自传说中克兰家族的维多利亚正是操控一切的幕后主脑。为了替死去的詹姆斯复仇,维多利亚正纠集一伙帮凶匆匆赶往福克斯,对爱德华和贝拉的生命造成了莫大的威胁,卡伦家族决定联合狼人族群去应对共同的敌人。冰与火的矛盾不可调和,在爱与牺牲的天平上,贝拉发现她所要奉献的不只是灵魂……

    当你可以永生不死,你该为什么而活?《月食》揭开那漆黑的面纱,展现出灵与肉的挣扎。势不两立的卡伦家族和狼人族群之问的矛盾该如何解决?是天使般善良的爱德华与玻璃般易碎的贝拉步上了婚姻的神坛,携手走进伊甸园,还是与贝拉青梅竹马的雅各布和她过上了平凡的人间生活?从日夜交替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

    《破晓》

    当生命是你所能给予自己挚爱的人的一切时,你怎么可能不把生命献给他呢?对于贝拉来说,无可救药地爱上爱德华之后,生活既像是充满甜蜜的幻想,又像是深不可测的可怕梦魇。不管她作出什么样的抉择,都将牵动着两个族群的命运。从两人第一次牵手的那一刻起,贝拉和爱德华就明白对方是自己要找的另一半,爱情就像雨后的阳光一样温润着他们的灵魂。幸福让人觉得温暖,却又让人如履薄冰。来自于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的禁忌之爱,像狂躁的风暴蹂躏折磨着两颗脆弱的心。既然贝拉勇敢地作出决定,一连串空前的惊人事件便随之展开,在这动荡的一年,诱惑与冲突将带领她走向最后的关键时刻。贝拉飘舞的心绪终将情归何处?她与爱德华、雅各布三人的最后命运又将会如何?有如漫漫长夜之后的破晓,这段惊心动魄、千回百转的罗曼史最终迎来了令人惊讶、屏息的结局。

    《午夜阳光》

    破晓,是按照贝拉的角度来描述!

    而 午夜阳光是按照爱德华的角度来阐述第一部暮色里的剧情。超级推荐!中英文版都是到第十二章!中文部分为网友翻译整理~质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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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未仔细思考过,我将如何死去——尽管在最近的几个月里我有足够的理由去考虑这个问题——但即使我想过,我也想象不到它将会像这样发生。

    我屏住呼吸,盯着长长的房间对面,捕猎者黑色的双眼。他愉快地回视我。

    显然,这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死亡方式:在别人的地方,我所爱的人的地方死去。甚至是,高尚的。这应该是值得的。

    我知道如果我不回福克斯,我现在就不会面临着死亡。但是,尽管我十分恐惧,我依然无法让自己后悔这个决定。如果命运赐予你的美梦,远远超出了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那么当它结束时你没有任何理由感到悲伤。

    捕猎者温柔地微笑着,漫步过来给我最后的死亡。

    第一章 初见

    我母亲开车载我去机场,车窗开着。七十五华氏度,凤凰城,天空是澄澈的,不带一丝云影的湛蓝。我穿着我最喜欢的衬衫——无袖,带着白色的网眼蕾丝。我穿着它,作为一种告别的仪式。我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是一件皮夹克。

    在华盛顿州西北部的奥林匹亚山脉,有个永远笼罩在阴霾里的名叫福克斯的小镇。这里的雨水多得不可思议,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就是从这个小镇,我母亲带着我逃出来,逃离那里充斥着的压抑的阴霾,那时我才几个月大。就在这个小镇,每个夏天我都被逼着去那里过上一个月,直到我十四岁那年。那年我终于坚定表明了我并不想去。而后的几个夏天,我的父亲,查理,只好带我去加利福尼亚度过两周的假期作为替代。

    现在,我把自己放逐到了福克斯——这是一个我自认为十分崇高的举动。我讨厌福克斯。

    我热爱凤凰城。我热爱这里的阳光和热浪。我热爱这个生气勃勃,不断扩张着的城市。

    “贝拉,”在我上飞机前,我母亲第一千遍地对我说,“你真的不必这样做。”

    我母亲和我长得很像,除了短短的头发和笑纹。当我注视着她大大的,孩童般的双眼时,我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痉挛。我怎能离开我挚爱的、稳定性极差的、粗心大意的母亲,让她自己照顾自己呢?当然现在她有菲尔,账单有人付,冰箱有人补充食物,车有人加油,当她迷路时也有可打电话求助的人,但是……

    “我真的想去。”我撒谎道。我通常是个蹩脚的说谎者,但我如此频繁地重复这个谎言,以至于它现在听起来很有说服力。

    “替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强调。“不管任何时候,只要你想回家,你就只管回来——只要你需要,我会立刻赶过来。”

    但我能从她的双眼里看出她会为此作出的牺牲。

    “不用担心我,”我竭力劝说。“一切都会顺利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拥抱了我一分钟,然后我上飞机,她离去。

    从凤凰城飞到西雅图要四个小时,然后转到一架小飞机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最后还要开一个小时车才能到达福克斯。飞行对我没什么影响,但我却有些害怕和查理待在一辆车里的那一个小时。

    查理对整件事相当的接受。他真的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也几乎是永久性的搬来和他住在一起。他甚至为我办好了高中入学手续,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但和查理相处仍毫无疑问地是件尴尬事。我们都不擅长谈话,我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们毫无顾忌地谈论。我知道他对我的决定仍有些困惑,就像我母亲在我面前表现的那样,因为我从未掩饰过我对福克斯的厌恶。

    当我抵达天使港时,天下着雨。我不打算把这视为某种征兆——这只是不可避免的现实。我已经和阳光作别了。

    查理在一辆巡逻车旁等着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是福克斯镇的良好市民的史温警长。我虽然囊中羞涩也要买辆车的主要动机,就是不想坐着顶上有红蓝色灯的车在镇里乱晃。警察可是造成交通堵塞的万恶之首。

    我跌跌绊绊地从飞机上下来以后,查理只伸出一只手有些尴尬地拥抱了我一下。

    “很高兴见到你,贝拉。”他微笑着说,不假思索地抓住我让我稳住。“你没多大变化。蕾妮好吗?”

    “妈妈很好。我也很高兴见到你,爸爸。”他们不让我当面叫他查理。

    我只带了几袋行李,我在亚利桑那州的大部分衣物对华盛顿州的气候来说都太薄了。我母亲和我把钱凑起来给我添置了一些冬装,但这仍远远不够。这几袋行李很容易就塞进了巡逻车的后备箱。

    “我弄了辆适合你的好车,相当便宜。”当我们系上安全带时,他宣布道。

    “什么样的车?”我对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却故意说是“适合你的好车”这点很是怀疑。

    “嗯,确切地说是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你在哪儿弄到的?”

    “你还记得拉普什的黑仔比利吧?”拉普什是在海岸线上的一个小小的印第安人保留区。

    “不记得。”

    “夏天时他曾经跟我们一起去钓鱼。”查理提示我。

    这解释了我为什么不记得他。把那些充满痛苦的,不必要的回忆抹去是我的拿手好戏。

    “他现在坐轮椅了,”我不作声,查理只得继续说道:“所以他再也不能开车了,他主动把他的卡车便宜卖我了。”

    “哪年的车?”我可以从他骤变的神色看出,这是一个他不希望我提起的问题。

    “嗯,比利在引擎上下了不少力气——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不要这样小看我,认为我会轻易放弃。“他哪年买的?”

    “我想,他是在1984年买的。”

    “他买的时候是辆新车吗?”

    “嗯,不,我想它是六十年代早期的车——最早也是五十年代的。”他爽快地承认了。

    “查——爸爸,我对汽车一无所知。如果它坏了我没办法自己去修理它,我也没有钱请个修理工……”

    “真的,贝拉。这家伙跑得棒极了。他们再也没有生产过像这样的好车。”

    这家伙,我暗自思索着……这可能是——是个昵称,极有可能。

    “好了,宝贝,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我几乎已经算是买下来了。”查理满怀希望地偷看着我。

    哈,免费。

    “你不必这样做的,爸爸。我打算自己买辆车的。”

    “我不介意。我只想让你在这里过得快乐。”他说这些时直视着前方的路面。查理不擅长坦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在这方面我受他的遗传。于是作为回应我也直直地向前看着。

    “真的太棒了,爸爸。谢谢。我真的很感激。”不必补充我在福克斯感到快乐是个不可能事件。他本不必忍受与我相处的漫长时光。更何况,馈赠之马不看牙 ——或者引擎。

    “嗯,现在,欢迎回来。”他喃喃道,对我的感谢尴尬不已。

    我们交换了一点对天气的看法,包括今天是否有些潮湿。在没有更多的话题可供讨论以后,我们都沉默地看着窗外。

    当然,这里很美。我不能否认这一点。一切都是绿色的:那些树,树干上长满了苔藓,枝干上挂着的绿叶宛如穹庐,地面覆盖着蕨科植物。就连空气都像被叶子过滤了一样弥漫着绿意。

    这里太绿了——对我来说像外星球一样。

    最终我们抵达了查理的房子。他依然住在那栋小小的、只有两个卧室的房子里。那是他和我母亲新婚燕尔时他买下来的房子。他们的婚姻也只持续了那些日子 ——较早的那些。在那儿,停靠在房子前的街道上的,确凿无疑,是我的新——嗯,对我来说是新的——卡车。它是辆褪色的红色卡车,有着巨大的圆形的挡泥板,还有一个灯泡状的驾驶室。让我十分吃惊的是,我喜欢这辆车。我不知道它还能不能动,但我从它身上看到了我自己。它是那种永远也撞不坏坚硬的铁家伙——就是那种你在事故现场看到的车,漆都没蹭掉半块,周围全是它毁坏的外国汽车的碎片。

    “哇,爸爸。我喜欢它!谢谢!”现在我恐怖的明天将不会那么吓人了。我不必再面对是在雨中步行两英里去学校还是坐着警长开的巡逻车去学校的两难选择了。

    只一趟我的全部行李就被全部搬上了楼。我住在西面正对着前院的卧室。这个卧室对我来说毫不陌生,从我出生时起它就属于我了。原木地板,淡蓝色的壁纸,尖尖的天花板,窗上淡黄色的蕾丝窗帘——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的变化是随着我天天长大查理把摇篮换成了床铺还添了一个写字桌。写字桌上现在摆着一台二手电脑,连着长长的拖过地板的电话线接着调制解调器到最近的电话接口。这是与我母亲的约定,这样我们就可以更方便地联系了。我孩提时的摇椅依然放在角落里。

    福克斯中学有着惊人的学生数目,357——现在是358——名学生;在我家那边仅初中部就有超过700名学生。所有的孩子都是在一块儿长大的——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时就在一起了。

    我将成为从大城市里转来的女孩,一个新鲜的,古怪的存在。

    也许,如果我看起来像是个来自凤凰城的女孩,我能更占些优势。但事实上,我和任何地方都格格不入。我应当是棕褐色的,运动型的,发色发浅的——一个排球运动员,或者一个拉拉队队长,也许——拥有一些看起来像是生活在日光城的特征。

    但相反的,我拥有着象牙白色的肌肤——不是因为蓝眼睛或者红头发的反衬——持续充足的阳光对我毫无作用。我身材纤细,但有些单薄,显然不是个运动家的身材;我也没有足够的平衡感来参与运动而不让自己蒙羞——不伤到自己或者任何离我太近的人。

    把所有的衣服都塞进那口老旧的松木衣橱后,我拿上洗漱包到与查理共用的浴室里,洗去身上的一路风尘。在我洗那一团纠结的、潮湿的头发时,我盯着镜中自己的脸。也许是光线的缘故,我看上去脸色发黄,形容憔悴。我的肌肤本可以很美的——它原是明亮的,近乎透明的雪白——但它需要好气色。我现在毫无神采。(这段翻译得很烂。。。我对外表描述最没辙了。。。)

    看着镜子里我黯淡的身影,我被迫承认我一直在对自己撒谎。我只是不能接受现实。如果我在一个三千人的学校里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我在这里又有什么机遇可言?

    我和同龄人相处得并不好。也许事实是我无法与人相处。甚至是我的母亲,她是我在这个星球上最亲近的人,她也从未与我和谐相处过,至少从未步调一致过。有时我会怀疑透过我眼睛所看到的世界是否和他们所看到的一致。也许是我的脑子有问题。但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结果。而明天即将开始。

    那天晚上我睡得不好,即便在我大哭一场以后也没睡好。连绵的风雨声穿透屋顶,丝毫没有减弱为背景音乐的迹象。我扯过褪色的旧棉被蒙住头,最后连枕头也压上了。但我直到午夜才能入睡,那时侯降雨终于变为比较安静的毛毛细雨。

    清晨,当我向窗外望去时,我只能看到浓重的雾霾。我可以感到幽闭恐惧症正在向我袭来。你不会有机会看到这里的天空。这像个笼子。

    和查理共进早餐是件安静的事。他祝我在学校过得愉快。我感谢他,但知道他的希望只是白费。好运总是躲着我。查理先走了,去了警署,那里更像是他的家。在他离开后,我坐进靠着那张老旧的橡木方桌放着的三张不配对的椅子的其中一张,审视着他小小的厨房。灰暗的墙壁嵌板,明黄色的壁橱,白色的油毯地面。什么都没变。壁橱是我母亲十八年前粉刷的,她想给这座房子引些阳光进来。小小的壁炉上方,紧挨着只有手帕大小的家庭活动室,是一组照片。第一张是查理和我母亲在拉斯维加斯拍的结婚照,然后是我们三个在医院的合照,是一位好心的护士帮忙拍的。紧接着的是一系列之后我在学校里的照片。看到这些实在让人尴尬—— 我希望我能说服查理把这些照片放到别处去,至少在我住在这里的时候。

    呆在这所房子里,很难让人不意识到查理根本从未真正忘掉我母亲。这让我感到不自在。

    我不想太早去学校,但我在这房子里再也呆不下去了。我穿上我的夹克——感觉更像是生化防护服——一头冲进雨中。

    天仍然下着蒙蒙细雨,但不足以在我拿藏在门檐下的钥匙并锁门时把我淋透。我新买的防水靴溅起泥水的声音让人烦躁。当我走动时我怀念着踏在碎石上的应该有的吱嘎声。我无法像我期望的那样停下来确认我的卡车。我急于离开这种雾蒙蒙的潮湿,它让我的头一阵阵眩晕,让我的头发紧贴着我的兜帽。

    卡车里舒适而干燥。不是比利就是查理把这里清理得干干净净。但皮制软垫座椅上依然散发着淡淡的烟草,汽油和薄荷的味道。引擎发动得很快,这让我感到宽慰,但噪声很大,响得要命,在空转时到达最高声量。好吧,这把年纪的卡车不可避免地会有一点瑕疵。那台老古董收音机居然还能用,这可是个意外收获。

    找到学校并不困难,尽管我此前从未去过那里。这所学校,像其他大多数建筑一样,就建在高速公路旁。但作为一所学校它太不显眼了;除了那个标志,声明它就是福克斯中学,才让我停下车来。它看上去像是由一组一模一样的,用红砖砌成的楼房组成的。这里有太多的大树和灌木,让我无法一眼看清它的校园大小。教育机构的感觉在哪里?我怀着满腹乡愁思索着。插着铁藜的高墙在哪里?金属探测器在哪里?

    我把车停在了第一栋建筑物前面,这里的门上有个小小的牌子写着总务处。没有人把车停在这儿,所以我确定这里是不许停车的。但我决定不管它,径直走进去,而不是像个白痴一样在雨里兜圈子。我不情愿地离开暖和舒适的驾驶室,走过一段小石子砌成的、围着暗色树篱的小径。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推开门。

    屋子里比我希望的还要明亮和温暖。这间办公室很小,有一个摆着折叠椅的小小的等待区,地上铺着橘黄色斑点的商用地毯,布告和奖状混杂着贴满墙壁,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声音响亮。养在大大的塑料容器里的绿色植物随处可见,就好像外头还不够绿一样。这间屋子被一张长长的柜台切成两半,柜台上杂乱地摆了装满了文件的、前端绑着亮彩丝带的铁丝筐。柜台后有三张办公桌,其中一张属于一位身躯庞大戴眼镜的红发女士。她只穿着一件粉色t恤衫,这立刻让我感到自己穿得太多了。

    那位红发女士抬头看过来:“有什么事吗?”

    “我是伊莎贝拉?史温。”我告诉她,却见她眼睛一亮。毫无疑问,我是期待已久的八卦头条。警长轻浮的前妻的女儿终于回家了。

    “当然。”她说。她在桌上摇摇欲坠的文件堆里翻找着,直到找到她想要找的那些文件。“这是你的课程表,还有一张校园地图。”她拿着几份表格到柜台给我看。

    她和我一起讨论了我的课程,在地图上标出上课的最佳路线,然后给我一张纸条让各科老师在上面签名,一天结束以后我再把纸条带回来给她。她对我微笑,像查理一样,希望我将会喜欢这里。我也向她微笑,尽可能笑得更让人信服一些。

    当我回到车上时,别的一些学生也陆续到校了。我开车穿过校园,紧跟着大部队。我很高兴看到大多数的车都像我的车老旧,一点儿也不浮华。在凤凰城我住在少数几个由天堂谷区辖管的低收入区里。但在学生堆里看到一辆奔驰或是保时捷是件寻常事。而在这里,最好的车是一辆闪闪发光的沃尔沃,它显得格外突出。我在陷入窘境以前迅速地关掉了引擎,防止它雷鸣般的轰鸣给我招来太多关注。

    我在车里看着地图,力求现在就记住它的内容。我可不想一整天都把它展在鼻子底下走路。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书包里,把书包带甩到肩后,然后深吸一口气。我能做到的,我对自己说着苍白无力的谎言。没有人正等着咬我一口。(我喜欢这句话,草蛇伏灰,线在千里之外,呵呵)最终我呼了口气,走下车来。

    我把脸隐藏在兜帽下,走向挤满了少男少女的人行道。我式样简洁的黑夹克在人群里一点儿也不突出,这让我感到欣慰。

    在我绕过自助餐厅后,很容易就找到了三号楼。一个大大的黑色的“3”写在楼东角一处白色方块里。在走到门前时,我能感到我的呼吸越来越用力,快透不过气来了。我试图稳住自己的呼吸,跟着两个穿着不分男女的雨衣的人走进大门。

    这间教室很小。走在我前面的两个人一进门就停住了,把他们的雨衣挂在长长的一排挂钩上。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做。原来那是两个女孩,一个有着瓷器般的肌肤和明亮的金发,另一个肤色也很浅,头发是浅褐色的。至少我的肤色在这里不是那么突兀的存在了。

    我把纸条拿给老师,那是一个高大的、有些谢顶的男人,桌上的名牌写着他是梅森老师。当他看到我的名字时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对我来说这不是个令人鼓舞的举动——当然我立刻满脸通红。但最终他把我领到一张空桌子旁,没让我向全班自我介绍。这样我的新同班同学们就很难从后面偷偷瞄我了,但无论如何,他们还是办到了。我埋头看老师开给我的阅读清单。都是些很基本的内容:布朗蒂,莎士比亚,乔叟,福克纳。这些我都读过。这让人感到宽慰……也感到无聊。我思索着能不能让我母亲把我装着旧论文的文件夹给寄过来,或者说她会不会认为这是作弊。老师讲课的时候,我在脑海里和母亲不停着作着各种争论。

    铃声响了起来,一个嗓音尖细,身材瘦长,满脸粉刺的黑发男孩像油一样滑行冲过过道来和我说话。

    “你是伊莎贝拉?史温,对吧?”他看上去像是过分热情的象棋俱乐部成员。

    “贝拉,”我更正。距我半径三排以内的每一个人都转过头来看我。

    “你下一堂课是什么?”他问道。

    我不得不在我书包里翻找着。“嗯,gover-nment课,杰斐逊的课,在六号楼。”

    无论我向哪个方向看,都无法避开一双双好奇的眼睛。

    “我要去四号楼,我可以给你带路……”显然是热情过头了。“我是埃里克。”他补充到。

    我尝试着微笑:“谢谢。”

    我们穿上夹克,冲进如影随行的雨幕中。我可以发誓有好几个人紧跟在我们后面,近得都能偷听到我们对话。我希望我不要变得这样多疑。

    “嗯,这里跟凤凰城很不一样,嗯?”他问道。

    “很不一样。”

    “那里不常下雨,对吧?”

    “一年三四次。”

    “哇,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他疑惑地问。

    “阳光灿烂。”我告诉他。

    “你看上不太黑。”

    “我母亲是半个白化病人。”

    他担心地审视着我的脸。我叹了口气。这里看上去乌云密布,和幽默感格格不入。几个月以后我就会忘记怎么说反讽话了。

    我们往回走,绕过自助餐厅,走到南边体育馆旁的建筑物那里。埃里克让我直走到门口,尽管门上标得清清楚楚。

    “好了,祝你好运,”当我摸到门把手时他说。“也许我们还会有别的课一起上。”他听上去满心期待。

    我对他敷衍地一笑,走了进去。

    这个上午的余下时间都在同样的模式中度过。教我三角函数的瓦尔纳老师——我本该只因为他教的科目而讨厌他——是唯一一个让我站在全班面前做自我介绍的人。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完,然后在回到座位的路上还绊到了我自己。

    两堂课后,我开始认得每堂课上的一些面孔。总有一些人比别人更勇敢地过来介绍他自己,问我是否喜欢福克斯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试图回答得更老练些,但大多数情况下我只是在不停地说谎。至少我用不着那张地图了。

    有个女孩在三角函数课和西班牙语课上都坐在我旁边,午餐时间她和我一起去自助餐厅。她个子娇小,比我五英尺四英寸的身高矮几英寸,但她蓬松的黑色卷发填补了一些我们身高上的差距。我没记住她的名字,所以当她喋喋不休地谈论着老师和课程时我只能微笑和点头。我不打算跟进她的话题。

    我们坐在一张坐满她的朋友的长桌尽头,她向她的几个朋友介绍我。她一说完我就忘掉了他们的名字。他们看上去对她敢于和我说话这点印象深刻。那个来自英国的男孩,埃里克,从房间的另一头向我招手。

    就在这里,坐在餐厅里,尝试着和七个好奇的陌生人对话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他们。

    他们坐在自助餐厅的一角,与我坐的地方隔着长长的房间。他们五个人,既不交谈,也不吃东西,尽管他们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盘不曾动过的食物。他们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呆呆地盯着我看,因此盯着他们看很安全,不必担心遇上一双太过感兴趣的眼睛。但这些都不是吸引我注意力的原因。

    他们的长相并不相似。三个男孩中的一个体格健硕——浑身的肌肉像个专业举重运动员——长着一头卷曲的黑发。另一个男孩更高些,瘦削些,但还是很健壮,头发是蜜色的。最后一个男孩身材瘦长,更纤细些,有着慵懒凌乱的红发。他比另外两个显得更孩子气些,那两个看上去更像是大学生,或者说,更像这里的老师而不像是学生。

    两个女孩刚好是相反的类型。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像雕像一样。她有着美丽的轮廓,就是你会在运动画报游泳版封面上看到的那种,只是和她呆在一个房间,就能让她周围的每个女孩子自尊都深受打击的美丽。她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轻轻地飘拂在她的后背中间。那个矮个子女孩看上去像个精灵,身材极其纤细,有着小巧精致的五官。她黝黑的头发剪得很短,向各个方向张扬着。

    但是,他们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像粉笔一样苍白,比生活在这个缺乏阳光的小镇里的任何学生都要苍白。比我这个白化病人还要白。无论发色深浅,他们都有着黑色的眸子。在他们的眼睛下都有着黑色的阴影——略带紫色的,瘀伤一样的阴影。就好像他们经历了一个无眠之夜,又或者是鼻子折断了还没好。尽管他们的鼻子,他们的五官,都既笔挺又完美,棱角分明。

    但这都不是我无法收回视线的缘故。

    我盯着看是因为他们的脸,如此不同而又如此相似的,近乎嘲讽的,超越常人的美丽。他们的面孔,你不会有机会在时尚杂志的彩页以外的任何地方看到这样的面孔。就像是古老的画家所画出的天使的面孔。很难判断谁长得最美——也许是那个完美的金发女孩,又或者是那个红发男孩。

    他们都看着别处——没有看着彼此,也没有看着别的学生,没有看着任何我能确定他们在看的东西。在我这样看着的时候,那个小个子女孩端着盘子站起来 ——盘子上的苏打水没有开封,苹果也没被咬过——用一种敏捷优雅的,只属于t型台的步子走起来。我惊异地看着她柔美的舞者般的步子,直到她把盘子倒掉,行云流水般地从后门走出去,速度超乎我想象的快。我重新把目光投向剩下的几个人,他们仍一动不动地坐着。

    “他们是谁?”我询问和我一起上西班牙语课,名字我忘了的女孩。

    当她抬头看向我所指的人时——也许从我的声音里就已经听出来了——忽然,他看着她,那个最瘦的,最孩子气的,也许是最年轻的男孩。他只盯着我的邻座看了几分之一秒,然后,他深邃的双眼对上了我的眼睛。

    他很快收回了目光,比我还快,尽管我立刻就红着脸尴尬得垂下了眼。在那惊鸿一瞥中,他脸上没有任何感兴趣的神情。也许只是因为她说了他的名字,他本能的看了过来,但决定了不作回应。

    我的邻座局促不安地傻笑着,跟我一样盯着桌子看。

    “那是爱德华和艾密特?卡伦兄弟,还有罗莎莉和贾斯帕?黑尔姐弟。走了的那个是爱丽丝?卡伦,他们都和卡伦博士夫妇住在一起。”她低声说道。

    我从一旁瞥了一眼那个俊美的男孩,他现在盯着自己的盘子看,用纤长苍白的手指拿起一个面包圈撕成一片片。他的嘴动得很快,他漂亮的嘴唇只是微微张开。其余三个依然看着别处,但我可以感觉到他是在小声跟他们说话。

    奇怪的,复古的名字,我这样想着。这样的名字是祖父母辈才用的名字。但也许在这里很时髦?——小镇里的名字?我最终想起来坐我旁边的女孩叫杰西卡,一个相当普通的名字。在我家那边我的历史课上就有两个叫杰西卡的女生。

    “他们……很好看。”我努力但又太过明显地掩饰着。

    “没错!”杰西卡表示赞成,又是一阵傻笑。“但他们都成双成对——我是指,艾密特和罗莎莉,贾斯帕和爱丽丝。而且他们都住在一起!”她的声音里包含了这个小镇对此的震惊和责难,我下了如此判断。但是,如果我足够坦白,我也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在凤凰城,这也会招来流言蜚语的。

    “哪几个是卡伦家的孩子?”我问道。“他们看上去没有血缘关系……”

    “噢,他们都不是。卡伦博士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顶多三十岁出头。他们都是被收养的。黑尔姐弟是双胞胎——那两个金发的——他们是被领养的孩子。”

    “作为被收养的孩子他们的年纪有些偏大。”

    “他们现在是,贾斯帕和罗莎莉都是十八岁,但他们和卡伦太太一起生活时才八岁。她是他们的姑姑或是别的什么亲戚。”

    “他们真的很善良——他们照顾了这么多这个年纪的孩子,他们才这样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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