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他收到信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碧华 本章:不要让他收到信

    今年,施展远的生活起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当装帧设计,为书本做包装。

    此外,近日楼价已止跌回升中,在湾仔开设服装公司,专门接校服定单生意的爸爸。终于以楼换楼,买下这间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单位。他们刚刚搬了家。

    这些都是好开始。

    爸爸虽说是校服大王,与好些学校长期合作超过二三十年,校长转换了几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经济萎缩,校服的颜色及款式没以前讲究,多是灰、白、蓝这些,有些家长为了省钱,已改买成衣。有些原买两套替换的,改买一套,情愿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远也自理工毕业了。家中负担减轻。

    这几天他在赶三本《会考天书》,希望可在特价双周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还在电脑上苦干。

    大概九时多,他在外面吃过饭,拖着疲累的身躯步上四楼。这是一幢六层高的唐楼。爸妈看中它楼底高,环境也不复杂。旺中带静。

    施展远上楼时,后面还有个女孩急着上来。速度比他快一点。但总是跟在后面。他稍放慢脚步,她仍在身后。——好象要问他一些什么。

    他以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吗?”但女孩在身后问:“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还不知是问自己。

    回头,向女孩道:“什么信?”

    “哦——”那个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迟缓地失望:“我认错人了。你住四楼吗?”

    又喃喃:“你背后看来像他!”

    他好奇:“什么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你也住四楼?”

    “我们一家搬来不到一个月。”他说:“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给他的信。”她一想:“这样吧,如果你见到‘黄志辉’的信,就留着,千万不要给他!记住了,你把它还给我!”

    “好!我会留意。放心吧。”

    施展远见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课去。看来她一放学便来等,连校服也没有换。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电话或面谈呀?”

    “——不,有些事情,写出来,容易些。”这个看来十六七岁的女孩低下头来。

    “写了又后悔?”

    她苦笑。缓缓地渴睡地步下楼梯。还挨着墙,没精打采忽地回过头来,在黑暗中叮嘱:“不要让他收到信!”

    一个星期过去,施展远在信箱中没见着“黄志辉”的信。——这中间其实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但一个人忙起来,便没工夫察觉。

    星期三早上,他赶着上班时,忽见那晚穿着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闲荡——不是闲荡,是在邮筒附近徘徊。她见到他,涩然一笑:“我等邮差。”

    那个新式的邮筒,是绿和紫色的。上面写上信箱编号,也有中英对照的“收信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时间是12:30和18:30.——还没到邮差来取信回邮局处理分派的时间。

    施展远奇怪地问:“等邮差干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坚决:“我等他来开邮筒。”

    “不用上课吗?”他问:“你读哪间学校?”

    “不告诉你!”她卖关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圆领白上衣。还有蝴蝶结……。

    “你快上班吧,迟到了。”“你要等上三个小时,不闷吗?”

    “我习惯等。”呆滞地:“但不习惯这难看的颜色。以前的红邮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远见小巴来了,匆匆跳上车道别。——这中间也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不过他担心迟到,又担心赶不了货,便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天,他的旧同学要他做东请吃火锅,因为五个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后来他负责送周宝儿和李绮雯回家。他比较喜欢宝儿,打算在她生日时把小礼物和贺卡寄给她。——想起,对了,有些事情,写出来,反而容易些。经过邮递,有惊喜。

    蓦地见到寂静的角落,明媚的灯光下,女孩划了一根火柴,颤抖地企图抛进邮筒中。火柴在“嚓——”一声后闪了一朵红花,照见她一脸泪水。

    她想放火烧邮筒?

    施展远马上跑过去,把火柴夺走踩熄。

    “你不可以这样的!”他斥责:“你会把所有的信全烧掉,这是犯法的!”

    她垂泪,无限凄凉。令人心软。

    “你的信重要。”他把声音放软:“但人家也许有同样重要的信等着寄出。”

    也许是情书,也许是报平安的家书、道歉信、支票、律师信、文件、单据、活命钱……。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无辜地被人烧掉,不能到达对方手中,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又,虽然很多行业已经由机械操作,但,逐家逐户派信,给每个信箱“喂”进讯息的工作,还得经邮差人手。

    施展远傻傻地在大闸内,一排信箱前,等邮差。

    他问:“四楼上手住客是不是黄志辉?”

    “我……不清楚。”祥叔回避。

    “三楼邓太太说你在这区派信二十几年,她叫我问你。”他缠住不放:“她说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会不清楚?”

    又央他:“祥叔,请告诉我,我求求你!”稍顿:“有一个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点变化。敦厚的邮差不擅长瞒骗。他记得谁同谁,他和她,上手下手,前因后果。

    应该有二十年了吧,——但怎么同这个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说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与同班的黄志辉因是街坊,相爱起来。那时社会风气还没今天开放,林秀菊当医生的爸爸见女儿偷偷摸摸沉迷恋爱,成绩一落千丈,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转校又逼他俩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绝交信给他。”

    手持信,投进邮筒,但仍紧捏不放。取出来,又硬着心肠寄出去……。

    某一夜,黄志辉割腕放血自杀了。

    他绝望地,把伤口割得很深,血冒涌而出,他一点也不知道疼,在同一处,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绝交信浸得湿透,整张纸也沐浴在红潮中,几乎软烂,手一拈,马上溶散。——虽是铁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这封信,又怎能退呢?

    两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医务所的安眠药,两瓶,全吞进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后悔,寄出那封绝交信……。她一厢情愿地要用尽一切努力,把它毁灭,——只要他收不到,历史就改写了?

    安眠药吃多了,她变成一只迷惘、迟钝、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当然,“校服大王”爸爸一听颜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诉他,这间光明书院,十多年前已经关闭了。市面上,再没有人,穿这种校服了。

    只是,施展远间中还见到这个心愿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邮筒旁边,默默徘徊……。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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