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我听过的最动人的话是:我要养你一辈子。
唯一可惜的是,当我懂得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老去。
“灯笼易灭,恩宠难寻。”我从别人的博客上抄下这八个字,放在我的博客上。忽然之间,天昏地暗。
我的宝贝,我多么想还来得及去爱你。
——摘自蒋蓝的博客《私奔的公主》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破小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24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而且是,很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地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个手掌,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我放了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炮,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的照射下,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摊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得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岛”,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废话,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打算有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脑后的门。门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纸。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地倒在床上。我从枕头底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动过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底下粗鲁地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头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地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种。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张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地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大吃一顿?还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顶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对这里爱上了。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合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地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同情孟梦的。她喜欢画画,考中央美院三年都没考上,今年在准备第四年。她说话很少,跟活死人没区别。我和孟梦虽然人生观不同,同屋异梦,但我们都懂得尊重彼此,学得会视对方为空气,有什么不好呢?
但现在,她忽然说要我搬家,虽说我欠了她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至于这般绝情吧。
我懒得理她,把钱揣进兜里,摸了摸自己肿得怪有性格的脸,再摸了摸一整天没吃饭的肚子,准备还是先出去吃点东西。我没有化妆,丑成这样还化什么妆,再说偌大的北京也没人认得我。我摇着两天没洗的花裙子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时,孟梦又进了卫生间,透过房里那面窄窄的镜子,我看到她正在把整袋去污粉倒进浴缸里,像在浴缸里做炒河粉。
“我再说一次,房东说,房子要收回,下周五前我们要搬家。”我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孟梦像一个女鬼一样在我的身后发出幽幽的声音。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扬着声音问:“你要我搬走?”
“不是我,是房东。”她像说绕口令一样地对我说,“我不是房东。”
“屁!”我狠狠地把搓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搓一边骂,“你脑子不清楚是吧?要老娘搬老娘就搬?把老娘当难民了?!”其实我知道不是孟梦,我只是想拿她出出气。真不知道今天我究竟犯了哪路神仙,不停地倒霉,接二连三,我继续骂骂咧咧,顺手把刚才用剩下的化妆棉扔进了旁边的浴缸里。
“你是不是有病?”孟梦把还戴着手套的手伸进浴缸捡起那些沾着泡沫的化妆棉,她把它们狠狠捏在手里像跟我示威一样。我本来预备向她道歉,可“对不起”的“对”字还没出口,她就直接把那些脏兮兮的化妆棉扔到了我刚刚洗干净的脸上。
靠!我伸出自己的手,狠狠甩了她一巴掌,大骂了她一句:“想死!”
“我忍你很久了。”孟梦说。
“算你命不好,你他妈继续给我忍着!”我一边骂一边快步走出了卫生间,一直走出去,用力关上了小屋的大门。我一直走到街口才松了一口气。与其说走,不如说跑,我离开时,孟梦正转身去提她身后那满满一桶污水,我怕孟梦追出来把那桶水都泼在我身上,我可不想跟她在大街上打架。况且,我身上穿的正是我最后一件能穿出门的衣服。
这是我第二次打孟梦。第一次,是我到这里来的第二天,我们因为一块凉拌番茄吵架,把我们俩所有的碗都摔了。就因为我搡了她一把,我们在小床上互相撕扯打架,打到都累了才罢手。她的手被我抓破了,我的胳膊被她咬出了血印。最后我们一起哭了,她哭的时间比我长一些,由此可见,她性格也比我倔一些。
孟梦这个小妞跟我在老家遇到的女人都很不一样,或者说,在北京漂着的这帮女人们,每个人都很强悍,风吹雨打都不怕,不是轻易能被撂倒的,跟我老家那帮读书白痴似的小妮子根本不一样。
我也渐渐地被锻炼成这样一个悍妇。
要是再拼哭,她未必是我的对手。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一拐弯,忽然发现阿布竟然没走,叼着烟低着头站在灯箱旁边,好像早就猜到我会出门一般。
我干脆没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他一把拉住我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个酒吧,你要是愿意,就去试试?”
“去干吗?”我问他。
“你高中都没毕业,还能干吗?”他反问我。
“好吧。”我说,“给多少钱?”
“看你干得如何。”阿布打量着我说,“不过就你这骚样,万儿八千的应该没问题。”
“好吧。”我说,“等我脸好了就去上班。”
“喂,你的脸到底怎么回事?”
“被人扁了。”
“谁扁的?”
“傻逼。”
他想了半天后答我说:“那傻逼还挺牛逼的。”
虽然我不是一个大脑很复杂的人,但有时候我也会思考一下下生命的真谛。
在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前途就像一片荒地,寸草不生。我们班有很多巨有理想的人,特别是很多外表花里胡哨内心花花肠子的女生,和她们一比,我简直就像是少年儿童般清纯可爱。可是我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大家,很多人都说:“蒋蓝这丫头有心计!”
天地良心,我要有心计,我妈还会那么担心我吗?我妈对我的担心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除了买彩票之外的另外一大爱好就是算命。从我十四岁起,她就不断念叨,说我十五岁会遇到贵人。
“见他妈的鬼的贵人!”我爸这样骂她。我们家人都爱说脏话,我爸和我妈都是小工人,小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差,这跟我大伯家截然不同。我大伯的产业做得很大。我们家还住六十平米的筒子楼时,他家已经盖别墅了。
第一次去他家做客时,我的脚被我妈用鞋跟狠狠地踩了一下。她对我低声喊:“进门是要脱鞋的!”
我的堂姐蒋姣穿着一双水晶拖鞋站在门口,她微笑着,伸手把我拖进屋子。
她说:“没事,进来吧。”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发现那上面有一种让我羡慕的容光。
那时我还没想到,传说中的贵人就是她。
后来,她去了北京读大学,再后来,她不读书了据说是要去当歌星。再再后来,她一夜成名,改了名字,变成了香港人。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在她家,她把她的第一张专辑《十八岁的那颗流星》递到我手里来时的情景。她只穿了一条简单的白裙子,将那个小小的CD递到我手上之后,就背对着我,在她家那架三角钢琴前弹了一首曲子。那首曲子动听无比,我的小腿居然为这美丽的音符莫名打颤。那个夜晚回家后,我躲在我的小房间里反反复复地听她唱歌,经过录音棚处理的歌声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或者说,被包装过的我昔日的堂姐蒋姣今日的大歌星蒋雅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好像我们曾经一起玩耍并且抢一瓶可口可乐喝的那些日子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的歌确实好听极了,我着魔般地学着哼唱那些歌里的旋律,一边哼一边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跳来跳去。
我站在镜子前,学着她拖我进屋时的表情,伸开手,一颔首。
简直完美至极。
其实我长得真的美丽。很多人都夸我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都行,我有什么不行的呢?因为她的成功,一种莫名的憧憬从此在我心底扎根,蓬勃生长起来。
当一次家宴后,伯母当着我妈的面信誓旦旦地说也要帮助我进入娱乐圈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无心上学了。妈妈也喜不自胜。她更加肯定“贵人之说”是真实的。而我,则开始觉得我和班里那些人都格格不入,我是要上天的,而他们只能平庸地呆在地上。想到这一点,我连跟他们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讲多错多,等我成名了,万一他们拿出其中的某一句来取笑我,我可是连悔死了的心都有。
然而,就在我乘风破浪之际,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死了。
我的堂姐著名歌星蒋雅希死了。
她的死很离奇。仿佛只是发生在一刹那。当我知道那个消息的时候我感到天已经塌了。世界变得灰暗一片,我的前程,我的梦想,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在妈妈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统统完蛋了。那一阵子我在学校里变得很低调,不想多说一句话,连走路都低着头。
我妈气得肠子发青。她的单位破产,她是第一批下岗的。下岗之后,她积极活跃在牌桌上,同时抓牢她的彩票事业,对我几乎撒手不管。我爸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跟你妈一样,整天除了做梦啥也不知道!”兴许他是对的,但他不明白的是:我已经不再是十五岁时那个我了。
成名不得的事情让我觉得一切只是运气的问题。我一直在等待。我不服输,我不止一次地跟自己打赌:我会成功的。
谁说不是呢?让我柳暗花明的人是一个叫吴明明的女人,她是蒋雅希曾经的经纪人,我跟她见过几次面,我生平唯一一次上镜演过一回小破角色也拜她所赐。她在我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来到我家,决定要带我去北京,用她的话来讲——“完成她和雅希未完成的梦想”。
我妈挺高兴,我爸也挺高兴。妈妈高兴是因为她的梦没有白做——踏破铁鞋不费力——这话是不是这么说的?总之她几乎没费本钱就把我赌成了大明星。我爸高兴,是因为他知道我考不上大学,何况这么多年,他也知道我就是喜欢表演,能上北京闯闯也不错。当然我自己更高兴。我成绩那么差,能有一条路走总好过将来养不活我自己。最关键的,是梦想。
梦想催人奋进!靠!多富有哲理的话!
就这样,我休了学,义无反顾地跟着吴明明来到了北京。
吴明明给我安排了一个住的地方,还算不错,每天有人管我的吃喝。她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带着我见了许多的人,跟他们撒谎说我是蒋雅希的亲妹妹,说什么就冲着蒋雅希那些伤心欲绝的粉丝们,把我捧红易如反掌。酒桌上所有的人都信誓旦旦,但第二天酒醒后记得我的人实在不多。娱乐圈是一个忘性最大的地方,慢慢地,已经不再有人记得蒋雅希,而我,也一直都没有像想象中那样红起来。
很快,吴明明遇到了一个特有钱的主儿,那主儿有个小老婆,唱歌的时候像蚊子在哼哼,为了那个母蚊子,吴明明当机立断地抛弃了我,她坐在她家沙发上懒洋洋地对我说:“我看,你还是先回去读书吧,考个中戏电影学院什么的,我再带你混也不迟。”
我把她面前的茶泼到了她的身上。
鬼都知道,老娘考不上大学。她当我三岁小孩呢?!
于是乎,我离开了吴明明。不过我家里的人对这一切都不知晓,他们依然认为我在北京进行着“魔鬼训练”,尤其是我妈,不停地问我何时出第一张专辑何时开拍第一部以我为主角的电影。更让我受挫的是我的大伯。那一次他来北京出差,我去他北京的家里看他,他正打算把那个房子卖了。我问他能不能不卖借给我住,他很干脆地回答我说:“不行。”
“我在北京没地方住了,我跟吴明明闹翻了。”我说。
“那就回家。”他塞给我几百块钱说,“别想着当什么腕了,尽整这些不靠谱的,你看看你姐,就应该早点清醒。”
我捏着那几百块钱转身就走了。
后来我妈来北京找我,想求我回去,我就干脆换了电话号码,让她找不到我。我下定决心,如果不拼出个人样来,我死也不会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鬼地方的。
“大明星变坐台妹。”阿布咬着牙签,在小餐馆里看着我说,“看看你的背时样,让你回去不回去,北京有那么好吗?有多少人死在北京你知不知道?”
“我有办法。”我说。
“拉倒吧,有办法你早想了。”阿布说,“会给人整这么惨?差点去拍三级片。要不是你昨天跑得快,我看今天你的玉体就飞满各大网站了!”
他说得一点没错。
但我大脑犯迷糊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钱了,几乎山穷水尽。那天在娱乐新闻的版面看了朱茵的专访之后,我异想天开大脑秀逗地认为我也许可以走她的路试一试。
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哪里可以找到那种相关剧组的消息,我心里有谱。
以前跟吴明明混的时候,认识几个女孩子,她们都接过这种活。我打了其中一个的电话,她在网上给我发了一个地址,上面有剧组招人的广告,我按上面说的MAIL去了我的简介和照片,很快收到了回复,让我去复试并签约。这事儿简直顺利得离谱,等我按着广告上的地址终于来到应约见面的地点时,我却有点犹豫了。电梯不断往上升,我的脑子里不断变幻着去年夏天的那一幕。
那应该是暑假,那天我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拉到学校里。那个晚上,我被两个刚刚一起玩还几乎不认识的男人按在地上,那两个禽兽居然扒我的衣服。我快死的心都有了。很稀奇的是,那天居然是莫醒醒救了我——后来那个比谁都虚伪的女同性恋妹妹把这件事给我传了出去。所以我对她谈不上感激。
谁都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如果可以彻底忘掉它,是不是就会当做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呢?
我正在想的时候,电梯停住。我走出来,才发现这里的走廊都灰蒙蒙的。好像从来都没人来过一样。
我试探性地问:“有人吗?”
居然会传来回音。
我有些害怕,转身又要走进电梯时,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响声。
“是来应征的?”某间房子的门忽然被打开了,背着光,我看到一个拿着文件夹的女人,样子很斯文。
我的心又蠢蠢欲动。
奶奶的,豁出去了。既来之,则安之。
我走进传说中的剧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办公桌,办公桌上什么也没有。此外还有一张沙发,沙发上半躺着一个女人,坐着一个女人,都浓妆艳抹得看不出年龄。
我在心里靠了一千遍,千万不要把我的脸化成那样。
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秃顶老头对我伸出手:“我是摄影师。导演还没来。你好。”
他的鼻子塌得像块面疙瘩,满脸都是皱纹,丑得我快作呕了。我不想伸手,只好找别的话题:“要拍什么,先让我看看剧本吧。”
“剧本?”他把头往前一探说,“得让我先看看你。”
“吴明明介绍来的。”我把腰挺起来说。我才不怕他看,看就看,看得到摸不到!
“不是于佳同介绍那个?你把名字写下来。”他在我的气势下败下阵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薄薄的纸,又抽出一支笔,压在那张纸上。
我想了半天,正在考虑要不要写真名的时候,躺那里的女孩忽然坐起来说话了:“你是蒋雅希的妹妹吧?我听吴明明说起过。”
我面露喜色。看不出来我还是有一定的名气的撒。
“是。”我赶紧说。
“你姐死得很惨啊。”那女的说,“你倒是说说看,到底咋回事?”
“不知道!”我说,“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
“你看看合约。”那个男的又打开抽屉,拿出另外的两张纸说,“要是满意,就签了它,我看嘛,你还是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的。”
我本还想用笔点着那些字看,但一看那合同上字那么多,又那么小,实在提不起看的兴趣,于是对她说:“你就说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拿钱?”
刚才那个被我冲的女人一听这话立刻笑了起来:“蒋家的女人原来都这么贱!”
“你说谁呢?”我把笔拍到桌上,人冲到她面前。说实话,算她命好,如果摆在高中,不管她是姓莫还是姓米,我已经毫不客气地甩了她两个嘴巴。但这是在北京——花花北京,拽人的舞台,只是还没到我蒋蓝唱戏的时候。所以我得忍着,再忍着,把恶气都咽到肚子里等它烂掉。
所以我没动手,我只是和她对视,等待她在我目光中偃旗息鼓。
可惜又可惜的是,她并没有,相反,她跳起来,飞快地刮了我一耳光,然后厉声对我说:“滚,不然有你好看!”好像动作片,随着她的尖叫声,里屋里冲出来一帮彪汉,个个横眉怒眼地对着我。
于是,我滚了。
于是,我把自己揍了一顿。
于是,我成了一名酒吧女。
第一次见到古木奇,我以为我认错了人。他长得真的很像他,一个我以前曾经“怦然心动”过的人。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像。但就冲这一点,我决定把我的酒卖一点儿给他。
我晃到他面前,用娇媚的声音问:“先生,不喝点什么吗?”
他很干脆地回绝了我:“不。”
“看你长得帅,八折。”
他没有理我。
我并不放弃:“七点五折。”
他终于肯正眼看我。我也毫不示弱地微笑着看着他。我有经验,如果男生敢和我这样对视一分钟以上,那么他的一辈子基本上就完蛋了。但可惜的是,看到五十九秒的时候,古木奇转开了他的目光,转而看着桌面对我说:“等我朋友来了再说吧。”
算他识相。
那晚古木奇好像请了很多朋友,他们先后而来,一共买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过他自己一瓶都没有喝,他也不抽烟,只是坐在那里沉思,听任自己的一帮朋友在那里兴高采烈地胡闹。又是一个“心事男”,看来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怜。这期间我们的眼神交流无数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有钱的主儿。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个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个手脚,买单的时候,五十七瓶弄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签了单。我喜出望外分外热情地把他们一行都送到大门口,“再见欢迎再来”说得我嘴皮都发麻,他的朋友们很快散掉,他却折回身来对我说:“晚上干吗?”
我反问他:“干吗?”
他问:“你几点下班?”
我答:“随时。”
他朝我摆摆头说:“那我们走吧。”
什么什么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虽然我蒋蓝是开放型的,但如此这般快进入状态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他挑衅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是不是怕了?”
我怕过什么?
我对他说了一个字:“等。”然后我飞快地跑到酒吧里,飞快地换掉了我那身恶心的鲜黄色的工作服,飞快地拿上我的包,飞快地白了酒吧老板一眼,飞快地跑回到门边。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生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位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开场白巨丢人:“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
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上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
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精神病了,大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呼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
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面对无言的苍老,写下我,度日如年的爱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地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得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17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要是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
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说:“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在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钟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PARt 6 莫醒醒
全部都是灰色的,深深的灰色。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
我沉浸在那幅素描作业里的时候,老师忽然走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美术教室里唯一一层帷幕似的咖啡色大窗帘。阳光匆匆倾泻在苍白纸张上。于是那个鬈发老人的皮肤和毛发,便迅速被镀上了一层釉质般的金。
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仍然是深深的灰色,灰得叫人一看,便要沉进去。
我在画的右下角轻轻签上我的名字:Sandglass,然后走出了教室。
这是北京的秋天,我的大一,我一直想要剪掉的长发,我在沉睡中渴望变得安稳的呼吸,我发誓不碰的回忆,还有爱情。
对不起,请不要再来参观我,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