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社会经济以生产者而非消费者的便利为导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章晓明 本章:批判社会经济以生产者而非消费者的便利为导向

    2002年,张维迎在《中国企业报》撰文狠狠抨击政府垄断的弊端。这是自2001年海闻、王岐山等知名人士发起反垄断呼吁后,中国知名人士又一次发出强有力的声音。

    政府垄断是我国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种积重难返的深层次问题。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部门垄断,一些政府产业部门,利用其垄断地位,控制价格,因而不合理地收费。另一种是各地方政府行政性分割市场,推行地方保护和地方性垄断,不仅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而且行政性地把统一的市场切割开,破坏应有的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政府垄断比较突出的是电信、电力、民航、保险、金融、医药、石油等行业。

    2001年的3月,海闻和张维迎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就对行业垄断提出严厉批评。海闻在批评电力和供水部门的垄断时,还具体提出反对用卡买电,引起技术部门和老百姓的震动。

    从20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各大城市用卡买电得到了广泛推广,几乎没有什么人提出过异议,供电部门甚至把这项措施称作“行业技术进步的样本”。但海闻认为,用卡买电是一个技术进步用到错误的地方的典型事例。

    海闻在美国呆过10年,美国公寓里也装有电表,每个电表上都有一个闸。如果没有问题,这个闸就开着,电源源不断地来。如果断电,只要打个电话给电力公司,电就源源不断地来了。而现在中国的情况是,如果你往电卡里输1000度电,你也得经常去看电表,不看的话你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度电。海闻举例说,比如我在家工作,电脑正打了一半,突然没电了怎么办?晚上去哪儿买电?而且他认为,强迫用户买设备,把更新设备的钱都摊在用户头上也是没道理的,让用户整天去看电表,世界上没有多少国家这样做的。

    他说,社会就要分工,不能让当教授的、做记者的、做生意的整天要去担心自己的电,我愿意出钱专门雇人一个月来查一次电,这个费用很低。发个账单的成本不是很高,同时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中国目前对这种就业机会是不应该卡掉的。因而在海闻看来,用卡买电这个技术设计得非常糟糕,根本不应该推行;把打电话的技术用到供电上面绝对是个错误,越推广以后的麻烦越大。

    海闻是经济学家,在他看来,技术不能单从技术人员的角度来考虑,技术必须为市场服务。垄断情况下,技术不能为市场服务的时候政府就要干预,政府就要有一些其他途径来限制垄断。这个问题tO也解决不了。比如银行态度不好,外资来了对它有压力;而有些领域则没法竞争,如电和水就是典型的自然垄断。所以他认为,应该呼吁政府来干预,呼吁电力部门为消费者着想。他算了一笔账,从全国的资源损失来讲,现在多少人为了电要花很多的时间,就算每家每星期花10分钟去看电表,可以算出全国一共有多少时间用在这上面,且不讲提心吊胆的心理负担了。

    海闻提议:现在每家每户都有电表,这实际上相当于每家每户有个闸。电卡的功能应该改为,把它插进电表就会走字,每个月按时收钱就是了。你不交钱我就把这个卡拔掉,你自己断电别人不断电。你可以用这个办法来惩罚不交钱的人,但是不能用这个办法来惩罚所有交钱的人。

    关于拖欠的问题,他的解决方法是:每个用户开始用电的时候交一个月的电费作为预付款,交多少可以根据各地的情况按平均数收。每个月通知他交电费。缴费一直正常的,等到他离开的时候或者不再用电的时候把钱退还。如果通知后一个月不交电费的,你把他的电断了。这时候你的实际损失不会很大。然后也可以建立一个罚款制度,如果他拖欠一个月以上不交,给他断电。如果他还要继续用,恢复供电时加收滞纳金。

    生产者提供产品时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消费者。中国的很多技术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应用一项技术往往首先考虑到的不是怎样使消费者感到方便,而是怎样能够保证生产者的利益。

    2003年8月,海闻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消费领域,首先是因为生产者和经营者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别无选择;其次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可以选择什么。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打破垄断,引进市场竞争。对于那些不能够引进市场竞争、自然垄断的行业,政府就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对其进行管制,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由于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有组织的,而消费者虽然人数众多,但很难形成有组织的力量去对抗生产者和经营者,因此消费者始终是弱者,政府必须对生产者和经营者显失公平的行为进行制约。只有给侵权者以较重的惩罚或者使其支付数额巨大的赔偿,才能对垄断企业形成威慑,否则不但对侵权者不起作用,也不利于鼓励和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2003年8月,媒体传出消息,我国的《反垄断法》已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酝酿和起草之中,成熟后将付诸实施,从而彻底解决政府垄断的弊端。

    中国制定反垄断法有几个深层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提出了这样的法律需求,即必须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第二个原因是中国目前的垄断现象极其严重,垄断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的垄断从数量上和影响上可以说不亚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垄断。中国也存在像美国微软这样的垄断问题,而且那仅仅是中国垄断现象的冰山一角。然而,中国遇到的问题和发达国家遇到的问题是非常不一样的,中国的垄断现象有其自身的成因和内在机理。第三个原因是中国自身处于一个大规模的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同时受到世界第五次大规模收购重组浪潮的影响。另外中国“反垄断法”在维护公正市场秩序、保护有效竞争、保障消费者利益等方面还发挥着市场经济基本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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