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杠上贴着标语:蠢人才慢跑。
我穿着新款慢跑衫,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站在人行道上,心想:阿门,老兄,真的只有蠢人才会慢跑。我的啤酒肚像马臀一样在海洋公园的沙滩上一上一下地颠簸。大家都看着我——码头上的渔夫、小孩、一帮黑人乐手,就连提购物袋的女人也驻足观望。他们都看着我这个五十三岁,头发蓬松,胖胖的身体塞在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的家伙,活像看一匹克莱兹代尔马。如此一场奇观。
凯莉,我想掐住你的脖子。
凯莉现在在哪儿?这个美好的七月的星期天早上,她可没有看起来像一个傻瓜,把自己塞在一件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我可能晚一会儿到,”她在电话那头说,“你先去跑吧。”
结果,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四十五分钟,还不见她的身影。也许她早就想好了,绝不在众人面前扭腰摆臀。
尽管出来慢跑绝对是凯莉的主意——她最近刚迷上它。“你必须坚持减肥,”她说,“而慢跑很有效,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好吧,我发现慢跑没有乐趣,是我做过的最无聊的一件事。蠢人才慢跑。
我一直盯着保险杠上的标语看。这是一辆一九七八年产的达特森,停在凡尼斯山脚下海洋公园的停车场里,而现在我正傻傻地站在它面前的人行道上。我不想折回另一侧的路上去,让那帮渔夫、黑人乐手和女人再看个够。我想把身上这件蓝色慢跑衫扔进垃圾桶,然后找个地方享受一杯冰啤,没凯莉的份儿……
一个穿风衣的秃头男人从海滩走来,经过我身旁,向那辆达特森走去。他停在保险杠前,一手搭在车上,眯起眼看着我。“我的车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我只是在欣赏你的贴纸。”
“哦?”
“你从哪儿弄到的?”
“你为什么想知道?”
“我也想在我车上贴一张。”我说。
“怎么会?你不是个慢跑者吗?”
“不再是了,我发誓。”
秃头男人想了想。“我内弟是个慢跑者,”他说,“也是个十足的蠢人。所以我贴了这张贴纸,结果把他和我妻子都激怒了。”
“服了你。”
“我从‘码头’得到它的。他们可以为你在保险杠上贴任何东西,下流的内容除外。”
“慢跑又不是什么上流的事。”我说。
他点点头,朝我挤挤眼,钻进车里。我转过身看着刚才跑过的路,然后踏上另一条路,过一个上坡就是我停车的滚球场。我爱凯莉,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过总有个底线。如果她要我减肥,我会立即节食,甚至戒喝啤酒。但这个样子穿着蓝色慢跑衫在海洋公园瞎跑,恐怕我要犯心脏病了。
滚球场客满,一如每个天气怡人的周末。打球的人大部分是北海滩来的意大利人,他们玩得非常认真,下赌注,争论战术,然后小心翼翼地走下一步。对于不怎么会玩的人来说,滚球就像草地保龄球或是推圆盘游戏。球场呈长方形,四周用木板围住。泥土地、木球,三人或者四人组成一队。一人将小球从场地的一端滚到另一端,接着每个球手轮流朝小球滚一个垒球大小的球,尽可能使它接近小球,但不可以碰到。可以直接对准小球滚过去,也可以选择沿着木墙侧滚过去。如果想把对手的球打出去,但是滚球的路线都被其他球占满了,甚至可以把球直接扔出去。懂得了滚球的规则你也许会觉得太简单了,然而对称和传统是它的魅力所在。小时候在诺埃谷时,我爸爸常带我玩滚球,那时起我就爱上这项运动了。现在我仍然会在周六或周日来到这里,花上几个小时看老意大利人玩球。有一两次他们缺人手,我就上场玩了两把。
我挑了张面朝球场的长凳坐下。凯莉能轻而易举地找到我——如果她来的话——因为从街上就能看到这里,而且凯莉知道我爱滚球。我的呼吸已经恢复正常了,不过仍然汗流浃背。我坐在太阳下晒着,一阵微风吹过海湾,有点凉。我的心脏骤停已经痊愈了,现在我希望肺炎也能治好。
几个认识的老人朝我点头打招呼。没有人评价我的慢跑衫或者挑起眉毛。多可爱的老意大利人啊,总是彬彬有礼,在公众场合永远不会让人尴尬。在他们看来,人们总能照顾好自己,特别是像我这样的人。
凯莉来时我已坐了一刻钟,正沉浸在比赛里。我看见她穿过门走过来,胃里有种微微悸动的感觉。她穿得与我一模一样。凯莉三十八岁,供职于贝茨和卡朋特广告公司,父母以前是侦探小说家。六星期前的通俗小说大会上我遇见了凯莉和她父母,后来一起双重谋杀案几乎置我于死地。她喜欢私家侦探是因为她妈妈曾经写过一个系列侦探故事,而且她觉得我是个猫咪一样温柔的侦探。凯莉太迷人了,穿着和我一样傻的蓝色慢跑衫还是很迷人:赤褐色头发、性感红唇、会随心情而变色的浅绿色眼睛、苗条的身材,还有能融化巧克力的迷人微笑——我认识的一位在好莱坞工作的私人侦探曾这么说。
她就那样含笑坐到了我身旁,不过这次带着点儿责备的眼神。
“你,”她说,“就知道大屁股往这儿一坐。”
“我去慢跑了。”我说。
“是吗?”
“是呀,看我,全身都是汗。”
“嗯,跑步不错吧?”
“糟糕透了。我情愿节食。”
“得了,运动对你有好处。”
“还有像棵植物一样坐在太阳下。”我说,“你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
“我在准备该死的报告。”她停顿了一下,“然后爸爸打电话来了。”
“又打来了?”
“嗯。”
“我猜又是些老生常谈?”
“是,也不是。他告诉我他要去纽约出差一阵子。”
“很好,他终于管不着你了。”
“他并没有妨碍我。”
“是吗?”
“是。”
“那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说不?”
“我没有。”
“至少你没说过同意。”
“我只是需要一点儿时间。”
“多长时间?”
“我不知道。这会是个重大的决定……”
“当然。你的决定,不是你爸的。”
“听着,”她说,语调中的轻松显得有点儿勉强,“没有人能为我作决定,没有人能左右我的决定。我是个女人了,不需要对父母言听计从。”
“他再过分关心你的话,等于让我去死。”
“哦,上帝!”她说,“他不是恨你,只是不了解你的工作。”
“哼,不了解。”
滚球场上传来一声大吼,其中一人给对方来了个漂亮的低手空中重击球。我的视线收回来时,凯莉两眼直直地盯着前方,脸上多云转阴了,微抿的唇线显示她正在生气。
我可能太着急了,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爱她,着了魔似的想要她。我第一次向她求婚的时候,我们坐在她钻石高地公寓的阳台上。当时那起双重谋杀案刚结束,我才认识她四天。她吃惊不小,先是欣喜,然后沉默。她说她喜欢我,说不定也爱我,但她还没有非常肯定;她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和那个叫雷·丹斯顿的洛杉矶蠢律师——她还没准备好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好吧,我说,那我们先住在一起,怎么样?也许吧,她说,给我时间考虑考虑。
所以我给了她时间,接下来的数周我都没提结婚或者同居的事。我们一起出去约会,睡在一起,在她的公寓和我的太平洋高地公寓里度过无数个宁静美妙的夜晚。当她的话语里出现了一丁点儿结婚的暗示时,我准备旧事重提。但正在那时她父亲打来电话,凯莉就把我的打算告诉了他。事实证明这是大错特错的,从此可怕的伊万就开始了他的远距离电话战,意欲劝说凯莉放弃我。最后,凯莉真的认为我们该放慢脚步,而且放得很慢很慢。
在伊万·韦德的眼里我简直一文不值。他觉得对凯莉来说我的年纪太大了;他觉得我是个又肥又邋遢的私人侦探,这点他在那次大会上当面就对我说了。伊万是个拘谨、保护欲过强、毫无幽默细胞的糟老头。他看到女儿经历了一次糟糕的婚姻,不想让她经受第二次,而他认定如果凯莉和我在一起的话那一定会再次发生。他不断地向凯莉灌输我的工作有多危险,我们的年龄差距有多大,以及其他只有耶稣才知道的言论。他越来越无法容忍我。如果他不趁早收手的话,我可要飞到洛杉矶当面和他理论了。凯莉可能不喜欢那样,但那似乎是我唯一的出路。我曾让凯莉和他讲道理,但无济于事。我甚至打电话给凯莉的母亲西比尔,她很支持我——也许因为那次双重谋杀案里我为她掩盖了一些事实,也许她就是喜欢我——但这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西比尔是个女强人,然而一旦碰上了可怕的伊万,她似乎就甘于追随他了。
凯莉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我握住了她细长的手指。“嘿,”我说,“对不起,我不该用这么重的语气。”
“没关系。”她说。但她没有笑。
“我只想说我爱你。”
“我知道。”
“快些作决定,好吗?”
“好的。尽快。”
我凝视着她。脱口而出两个字:“疯狂”。
“什么疯狂?”
“我。我觉得在你身边我就像个孩子。”
“有时候你就是个孩子。一个老大不小的、倔犟的私家侦探。呵呵。”
“呵呵。”我点头。
她帮我整理了一下慢跑衫有些湿了的领子,这回我笑了。“邋遢,坚持不懈的大孩子,”她说,“走吧,咱们去慢跑。”
“哦,我已经跑够了。”
“你没有,你需要运动。”
“运动还有别的方式啊。”
“比如?”
我告诉她比如什么。
她说:“现在都还没到中午呢。”
“所以呢?”
“周五晚上你没要够吗?”
“够啦。可现在已经是周日了。”
“我们晚点儿再做,你这个色鬼。现在我想去慢跑,然后去你公寓洗个澡,吃顿午饭。”
“先慢跑?”
“先慢跑。走吧。”
蠢人才慢跑,我默念着这句话。但我还是让她拉着我跑出了滚球场,向海滩而去。然后,上帝呀,在渔夫、游客和黑人乐手紧盯的视线中,我又开始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地跑步了。
折磨持续了一个小时。我没得心脏病,但开车从凡尼斯去我公寓的一路上肌肉无比酸痛。凯莉驱车跟在我后面。趁她先洗澡的当口,我狂饮了两听舒立滋——让减肥下地狱去,明天再开始吧。随后我冲了个澡,让热水按摩酸痛的肌肉。之后我们吃了午饭,然后上床。
第一次,我们做得不尽兴。
凯莉也感觉到了。事后我们什么也没说。我叫她出去吃晚餐,她拒绝了,说要准备公司报告。
她五点三十分离开。她一走,公寓就空空荡荡了,我的心也变得空空荡荡了。整个晚上我都在读她母亲的一部以萨缪尔·莱瑟曼为主角的侦探小说,登在一九四六年卷的《十美分侦探故事》上——我收藏在客厅书架上的六千五百本流行杂志之一。我看得也不怎么尽兴。十一点我躺上床,在死一般的寂静中不停地想着一件事。
我要失去凯莉了。慢跑、节食、构想、爱——都不能改变什么。可怕的伊万将大获全胜。该死,我快要失去凯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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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通俗小说(pulp)是指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涌现出的大量廉价平装版小说,内容多为惊悚、侦探,科幻、神秘故事等,成为一种流行文化。</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