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高野和明 本章:第一节

    纯一在上次那家咖啡厅等候南乡。他们已约好要在这天早晨前往南房总。

    两人吃完早餐,纯一将日用品搬进南乡租来的车上,那是一部“本田喜美”车。预定的行程路线和上次相同。

    车子一发动;南乡立刻问:“刚才那家杂货店是不是你女友的家?”纯一吃了一惊,心想:莫非当了多年的刑务官,所以直觉如此敏锐?

    南乡又说:“就是叫‘百合’那一家,是不是你爱人的家?”纯一心想:跟他聊这话题也不错,能讲的才讲,不能讲的就……于是说:

    “是呀,就是念高中时离家出走、和我私奔的那位少女的家。”

    “离家出走?”南乡面露惊讶神色。

    “是十年那一次的……”

    “对。”

    “一直都还在来往吗?”

    “嗯……只是当作普通朋友。”

    “长得很美吧?”

    “她自认倾倒众生。”

    南乡哈哈大笑。

    纯一改变话题道:“南乡先生,您为何要当刑务官呢?可否赐告一二?”

    “跟我讲话,别用敬语。”南乡把车驶上通往东京湾横贯公路的车道后,才开始话当年:“我老家是开面包店的,收入尚可,但在教育费用方面,却只够让一个小孩念到大学,因此家父家母就计画只生一个孩子。”他停顿一下,又说:“没想到生下的竟是一对双胞胎。”纯一望着他,说:“那么,现在住在川崎老家的,就是令……”

    “就是我的双胞胎大哥,长得和我一模一样哩!”纯一莞尔一笑。

    南乡笑着说:“凡是听说我有双胞眙大哥的人,一定会笑。这是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

    “总之,要让哪一个上大学呢?这下子可头痛了。最后家父说:谁考上好大学,就让谁去念。于是,家兄上了大学,我就只有念到高中而已,而且毕业后还失业了一整年。我找不到工作,只好赋闲在家,那时刚巧有一位法官去我家买面包,就问我要不要当刑务官。”南乡说话时老是挤眉弄眼。

    “他只是随口说说,我也就随口问问。一问之下,才知道这种职业还不错,用人标准十分公正,毋需走后门,升迁也不受学历限制,高中毕业的,最多还可升到‘矫正管区长’呢!”

    “真好。”坐过牢的纯一也不知道有这种事。

    “是呀。于是我努力奋斗,终于考上了,一直做到今天。现在可就不同了,现在的竞争率是当年的十五倍,门槛极窄,人人抢着做,因为薪资比其他公务员高得多。”纯一心想:那你为何要提早退休?

    “家兄因此深感内疚,老是想要做些事来补偿我。”南乡道:“你看后座那些锅盆碗盘和枕头棉被。连这些东西都借给我,你说他对我好不好?”

    “是很好。”纯一点头道。

    他本来想说“相貌像你,也和你一样好心”,但又觉得此话太肉麻,故而作罢。

    乌云罩天,但雨未落下,一路顺风。

    车一至房总半岛,南乡便叫纯一拿起后座的背包,并说:“把里面的行动电话和名片拿出来带着。”纯一依言而行。那名片上印的是“杉浦律师事务所。三上纯一”,以及事务所的地址电话。他原本对杉浦并无好感,现在已经改观,因为他知道自己有前科,办事很不方便,如今有这位律师当靠山,就感觉安心多了。

    南乡把自己的行动电话号码告诉他,然后说:“还有一个信封。”纯一一看,背包里果然有一个很厚的纸袋。

    南乡道:“里面有二十万,给你花用。私人用途的,就从月底酬劳中扣除;可报公帐的,须取得收据。”

    “是。”纯一把钱装进钱包,再将钱包放入裤子后面的口袋。

    车子已行驶了两小时半,路旁渐渐可见房舍屋宇,终于来到中凑郡了。

    “看地图,找目标。”南乡拿出一张字条,说。

    纯一接过来一看,原来上面写的是宇津木启介的住址。那是在中凑郡最热闹的“矶边町”,启介的家就在该地靠近海边的一个角落。

    那是一栋新屋,有二层楼,占地比附近住宅大许多,而且盖得富丽堂皇,和受害人耕平那栋破烂的木屋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一下车,南乡便问纯一:“我们看起来像不像律师事务所的人?”纯一打量了一下。南乡看来仍像个刚从西洋归国的老先生;纯一自己因穿着流行的衬衫和牛仔裤,所以像个衣着随便的年轻人。

    “要打扮一下才行。”南乡说着,脱下宽边帽,丢进车内,纯一也将发绉的衬衫拉平,然后两人一齐走向那屋子。

    大门上有木质门环和对讲机。南乡按了门铃,片刻后,屋内传出应门声,随即出现一名年约五十多岁的妇人。

    南乡道:“请问这儿是不是宇津木先生府上?”妇人似乎毫无戒心,立即答道:“是啊!”

    “你是宇津木芳枝女士?”

    “不错。”

    纯一望着她,心想:可能因为此地并非大都市,所以这儿的人面对陌生访客时,仍能以微笑相迎。

    南乡递上名片,说:“我们俩来自东京,小姓南乡。”纯一也做同样的动作,说:“敝姓三上。”

    芳枝一见名片,讶然道:“律师事务所?”

    南乡道:“是的,冒昧打扰,真是抱歉。实不相瞒,是为了调查十年前的惨案而来。”芳枝望着他们,张口结舌。

    南乡道:“您公婆的房子,可否让我们进去看一看呢?”

    “事隔多年,为何如今才……”

    芳枝冷冷说:“不是早已尘埃落定了吗?”

    “不错,但……”南乡话锋一转,说,“只不过要查证一件枝微末节的小事,就是说,那栋房屋内是否设有楼梯?可否告诉我们。”

    “楼梯?”

    “是的,就这一件事。”

    纯一明白南乡的苦心。若直言“为了替树原亮雪冤”,将会大大刺激对方,徒惹受害情绪,招致反感,因而如此提问。

    然而芳枝并未回答,只说“请稍候”,便回屋内去了。

    “不妙。”南乡小声道。

    片刻后芳枝偕同一名魁伟男子走出来,此人便是受害者的儿子宇津木启介。

    启介望着他们,满脸狐疑说:

    “我就是屋主,两位有何贵干?”

    “原来你在家,怎么没有上班呀?”

    “今天是‘研修日’。”启介顿了一下,又补充道:“高中老师每周可选一天不去上课,在家研修。”南乡似乎又要再自我介绍一遍的样子,启介却先说:

    “两位的身分,我已听我太太说了。不知两位因何旧案重查?”

    “这只是简单的事后调查,没有其他意思,只不过要问令尊府中是否设有楼梯而已。”

    “楼梯?”

    “对。那是一楼平房,但也可能会有通往地下室的阶梯……”

    “慢着!我的问题是:为何要旧案重查?”启介自问自答:“是否为了要让凶手再提上诉?”启介面有难色,语带勉强,答道:“是。”

    “那么,本人拒绝合作。”

    “当然不能勉强。”南乡似乎要采取旁敲侧击法。

    “我们绝非企图袒护罪犯,而是……对于判决结果,有一些合理的怀疑。”

    “还在怀疑?”启介厉声道:“那万恶不赦的树原亮为了几个钱就杀我父母,此事千真万确,哪来的怀疑?”

    “你有所不知,审判过程并未……”

    “住口!”启介身抖声颤。

    “何谓合理怀疑?那万恶罪魁身穿血衣,手持先父的钱包,证据确凿,还抵死不认?”夫妻俩瞪着南乡和纯一,眦裂发指。

    南乡怔立当场,似乎无言以对。纯一心中明白:方才的言语已深深刺伤了他们的心,现在恐怕已无法跟他们讲道理了。

    “你们两个有被人谋杀父母的经验吗?曾目睹过那种悲惨的场面吗?”启介双目垂泪,状极悲愤,随即又垂头低声道:“当我见到先父时,他的脑浆正从额前流出来。”暂时无人再说话,四周静下来,只听得见远处的浪涛声。

    片刻后,南乡低着头说:“可怜,可怜。”话声中充满同情之意。

    “是否已领到赔偿金了?我指的是政府发的犯罪受害者给付。”启介轻轻摇头道:“那种制度愚蠢无比,全无助益,官司尚未打完,申请期限就过了。”

    “期限?”

    “不错,事过两年即不能申请。当初我们对此规定毫无所悉,却无人告诉我们。”南乡点头道:“的确很可怜。我们考虑欠周,冒昧造访,实在抱歉。”

    “明白就好。我一生最大的憾事,就是当年不明就里,竟呼叫救护车至车祸现场,救了那人一命,如果不然,那人早已下了地狱,也就等于当场被处决了!”

    纯一面对如此强烈的仇心恨意,只觉得万分惶恐,无地自容。他的脑海中浮起了佐村光男的脸孔,内心百感交集。

    光男面对杀子仇人时,心中作何感想呢?必定是像启介这样,一心一意想报仇吧?但那时光男却连纯一的一根寒毛都未碰触,那想必需要非比寻常的意志力吧?

    “还好,法院已将那人判处死刑。”启介低声说:“我的父母虽不能因此而复生,总比官司延宕而让那人苟活下去好得多。我这种心情,两位恐怕无法体会吧?”

    “我了解。”南乡依然低着头。

    “刚才我多有冒犯,真对不起。我说完了,再会。”启介言毕,略一欠身,便入内去了。

    一旁的芳枝开口道:“我先生说话太冒犯,请两位见谅。实不相瞒,案发之后,我们夫妻俩痛不欲生,简直像在地狱里。警方动不动要问话,媒体又日夜纠缠,害得我们不能休息,连丧礼都没空准备……那些媒体记者口口声声新闻自由,其恶形恶状却不亚于杀人凶犯!我和外子都招架不住,最后身心崩溃,双双住院治疗。那时,医药费尚须自行负担,但那杀人凶手住院开刀,却由国家支付其医疗费用!试问天理何在?”说到这里,她差点落泪。纯一见状,忙将目光移开。

    “抱怨这么多,很抱歉,但请恕我不得不说。我们的社会对犯罪受害人毫无保障,一般人一旦成为重大罪案的受害者,整个社会就会立即化身为加害者,尽情欺侮、凌辱、迫害此人,而且毋需负责,不用道歉。”芳枝脸上恨意昭然。

    “最后,被害者遗属自然将一切仇恨算在凶手头上!因此我衷心期盼,日夜祷告,只求元凶尽快被处决,别再弄什么上诉了!”她说完便将大门轻轻关上。

    纯一望着那扇木门,脑海中浮出芳枝方才开门时的笑容,心中至感沉痛。他想:这对夫妻早已将痛苦的记忆锁入内心深处,表面上已若无其事,过着平稳的日子,我们贸然来访,竟将这短暂的平稳破坏殆尽。

    “下次可要谋定而后动。”南乡道。

    纯一点点头:“任务之艰难,可想而知。”纯一再度颔首。

    纯一和南乡在胜浦市忙了一个下午。他们把日用品搬进租来的公寓房间。这栋公寓名叫“胜浦别墅”,他们的房间在二楼。

    他们等瓦斯管一接通,就去隔壁那栋屋子向房东打招呼,并办妥迁入手续。

    每个房间有六蓆大,中间以四蓆大的厨房及浴室隔开。

    房内宽敞舒适,纯一甚感讶异。他本以为仅有斗室一间,必须与南乡同床共寝,挤成一堆,没想到竟可独拥一室。天气好的时候,从他的房间还可望见远方的海景。他衷心感谢南乡不辞劳苦为他寻找住处。

    “你可以下厨?”南乡问。

    “只会炒饭。”纯一据实以告。

    “还是由我掌厨好了。”南乡笑道:“但你也该分担家务,洗衣擦地就交给你了。”他们又去采购一些食品杂货,南乡开始煮饭时,已是傍晚五点了。

    纯一坐在榻榻米上对着厨房内的南乡说:“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就是政府发给犯罪被害人的补偿金……在我那件案子中,这件事如何处理?”

    “你是问‘佐村光男是否已领到这笔钱’?”

    “正是。”

    “他没领,因为令尊令堂已答应付给赔偿费。”南乡沉吟片刻,又说:“若赔偿费超过给付金额,则政府连一毛钱都不必出。”纯一想了一下,又问:“所谓给付金额,究竟是多少?”

    “大约一千万,这是法律上规定的‘人命之定价’……聊胜于无!”

    纯一心想:当初我见双亲陷入困境,曾对那佐村光男生出恨意,只因他可领到七千万。然而从命案受害者的立场来看,那种要求可谓理所当然。再对照宇津木启介的态度,佐村光男实在可说是宽宏大量,能容善忍了。当他确信自己已获得宽恕之后,羞愧之心油然而生。他认为自己已学到了很多……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得朝南乡望去。本以为造访宇津木启介之举实为不当,定是南乡考虑欠周所致,现在一想,或许并非如此,而是南乡深谋远虑,为了要教育他,才故意带他去的……

    “我房里有诉讼纪录。”南乡道,“一大堆,你最好去翻翻。”

    “是。”纯一说着便进了南乡的房间。那儿有一个包袱,里头有一叠厚约十五公分的文件。

    “那只不过是一小部分。”南乡笑道。

    纯一翻动文件,见到了一审判决书:

    已扣留之一二五CC机车乙台(平成三年扣字第一八四二号之9)、白色男用衬衫乙件(同号之10)、蓝色男用长裤乙件(同号之11)、黑色男用运动鞋乙双(同号之12),均予没收。

    已扣留之现金贰万圆(壹万圆纸币贰张)(同号之1)、现金贰仟圆(壹仟圆纸币贰张)(同号之2)、现金肆拾圆(拾圆硬币四枚)(同号之3)、受害人宇津木耕平之驾驶执照(同号之4)、提款卡(同号之5)、黑色皮制钱包(同号之6),均归还受害人宇津木耕平之继承人。

    以上就是树原亮所受判决之全部内容。

    纯一心想:被告聆听判决时,心情如何呢?一定远比我那时害怕吧?我才被判两年而已。“死刑”两字一宣布,被告一定吓得半死,后面的“没收”、“归还”等事大概也就听不见了。

    “主旨”之后的“案由”长达二十多页,其中“量刑理由”的部分,有一段文字提到了被告当时的状况:“被告虽因头部外伤导致逆行性健忘,然此外伤乃肇因于自命案现场逃窜途中发生之车祸,且事后对受害人家属并未赔偿与道歉,显见其毫无悔意。此外,被告出身低贱,素行不良,前科累累,怙恶不悛,因此没办法饶恕。”纯一见到“出身、素行”这些字眼,才想起自己对树原亮其人尚一无所知。于是他翻到“犯罪事实”的部分,详阅此人的生平事蹟。

    树原亮在一九六九年出生于千叶内,父不详。五岁时,母因卖淫被捕入狱,鸭川市一名亲戚将他收养。初中毕业后,既与养父母不睦,又自甘堕落,屡把扒窃、恐吓等罪行,被处以保护管束。成年后至千叶市打工维生,在一家速食店上班时,因偷窃收银机内现金而遭逮捕究办,被判有罪但缓刑,二度受到保护管束,由其小学时的导师负责。后因这位老师迁至中凑郡,树原亮也跟着移居此地,此时被选任为其保护人的便是宇津木耕平。

    一年后,树原亮被警方以涉嫌谋杀宇津木夫妻的罪名逮捕。

    纯一发觉一件事:树原亮和他是同一世代的,只比他大五岁,案发时为二十二岁。

    他深感诧异,心想:怪了,警方推断的凶器是“斧头或柴刀之类的巨型利刃”,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怎会使用那种兵刃呢?若是我,一定使用刀剑……他再度翻阅那份文件,想要找出别的疑点。

    在“相关证据”的项目,他见到一份影印本,上有一章,字样为“宇津木”,看样子是从银行调出来的,但字体简朴易认,可见并非正式的“印监”,而只是普通的“印章”。

    第二页的标题为“检证报告”,上有胜浦警察局长的签名与官章,可见应是“现场检证”的报告。除详载宇津木耕平宅邸的位置与环境外,在“现场状况”的项目下也记述了屋子的格局构造,其中虽未明载“屋内有楼梯”,但却提到“厨房地板下有储藏室”,可见所谓的“楼梯”并非不可能存在。此项目最后附有房间简图,在玄关右侧的厨房地板处有一长方形,上面标示“储藏室”,唯此处并未注明“设有楼梯”。

    纯一继续查阅,忽然看见一张触目惊心的照片。

    那是一具屍体的照片:宇津木耕平倒卧血泊中,死状惨不忍睹。

    纯一慌忙移开目光,但那惨状却已深深印在他脑海中。

    宇津木启介曾说:“当我见到先父时,他的脑浆正从额前流出来。”纯一转念又想:我非看不可,这是我的义务!

    肉汤的香味从厨房中飘过来,但他不为所动,仍将目光再移回照片上。

    那是彩色相片,色彩鲜明,可见到淡黄色的脑浆、赤红色的鲜血,以及雪白的头盖骨。

    纯一现已明白启介所言非但不夸张,甚且还有所保留。也已明白启介为何未提及母亲的死状,因为下一页就有康子遗体的照片。因头部受重击,康子的眼珠竟已……纯一呻吟一声。厨房里的南乡似乎停止了动作,但并未说话。

    纯一慌忙掩口,但心中却在大骂那凶手。

    这种事也做得出来?那凶手简直不是人!

    罪大恶极!死不足惜!

    三名男子坐在法务部“矫正局”的大会议厅中。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仅有半数是亮的,全都是在他们所坐位置上方。

    “看守所的报已收到了。”参事官对着局长和总务课长说:“身家调查的影印本明天也送到。”局长和总务课长都望着桌面,脸色阴沉。

    参事官心想:这种工作,可能做再多次也不会习惯。

    “所长的报告有有没有提到什么特别的?”总务课长问。

    “除了‘不接受感化教育’之外,一切正常。”

    “不接受?”

    “是的,因为记忆方面有问题。”

    总务课长点头道:“我知道,这人好像忘了一些事。”参事官问:“丧失记忆不是可以构成停止行刑的理由吗?”

    “难道你要等到他恢复记忆才处决?”

    “我认为应再深入调查。”

    局长插嘴道:“依我之见,停止不行并不妥,即使真的丧失记忆,日后是否恢复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如何确定?让他再继续装疯卖傻,我们岂不是永远无法行刑?”

    “你是说他有可能诈病装痴。”

    “不错。”

    参事官闻言大为沮丧,只好继续报告:“除此之外并无异状,囚犯心情尚称平稳。”

    “很好。”局长言罢便不再开口,总务课长亦未再发言。

    参事官心想:希望这死囚赶紧发疯,一旦监定为“心神丧失状态”,即可停止行刑。若再被判断为“永远不能恢复”,则可归类于“行刑完毕”,在“确定无法行刑”的栏目中就能填上“1”了。疯掉总比“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被处决”好。和处决囚犯有关的人共有三十多个,对这些人而言,那囚犯最好是完全疯掉。

    会议厅中仍是静默无声。

    参事官继续想:那些死囚每天面对的是“随时会被抓去处决”的恐怖,为何还能保持清醒,没有发疯呢?

    就他所知,死囚发疯的例子不是没有,只是极罕见,在他的印象中仅有一例,那是一位在昭和二十六年被判决确定的女性死囚。

    那少妇因贫困而杀害邻家一名老太婆,偷了少许财物,被判死刑后,在牢中因思念儿子过度而发狂。那时她常口中念念有词,不知所云;入浴时以极烫的热水往自己的身体猛泼,疯疯癫癫的。最后她获判免除行刑,捡回一命,然而她的疯病始终未见痊癒,一直处于心神丧失状态,在疗养院终其一生。

    参事官每次忆起此案,心情就很难受,因为他认为:那少妇的犯罪动机只不过是“为了养活家人”而已。

    “天皇陛下、艾森豪大总统、麦克阿瑟大元帅……”她在当时的问诊纪录中留下了这段话。

    “这些人全都是我的恩公……法外施恩,恩同再造,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接受这份恩泽!”不过,当年这件强盗杀人案的受害人只有一名,若在今日,凶手必不致被判死刑。

    曾有一名恐怖份子滥杀无辜,共夺走了十三条人命,自首后却只被判无期徒刑。参事官对此案记忆犹新,他想:这恐怖份子不必处死,五十年前那名少妇反倒被判死刑,这是何道理?所谓法律的正义,根本就是不公不义的!当一群人以正义之名惩处另一群人时,那所谓的正义其实并无标准可言!

    “记忆既失,就不能申请特赦,对不对?”局长终于开口道。

    参事官立刻从一介平民变回一名公务员,他说:“对。”

    “那份草案呢?”

    “在这儿。”参事官说着,将“死刑执行草案”呈上。那是刚才由刑事局转呈过来的文件,厚达两公分,封面上盖了好几个审查人员的官章,如刑事局的参事官、刑事课长、刑事局长等。

    “等树原亮的身家调查报告一到,就立刻进行审核。”局长对参事官说:“在我审核完毕之前,叫看守所长每天送报告过来。”

    “遵命。”参事官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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